金鸿能源:独立董事关于副董事长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独立意见2017-05-27
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副董事长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有关文件后,我们基于
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五次会议选举副董事长及聘任高
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本次公司副董事长的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
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董事会本次选举的副董事长及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了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
任职的条件,亦没有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在禁
入期的情形或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的情形,上述人员均不是失
信被执行人;
(三)经充分了解公司董事会本次选举的副董事长及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相
关资格条件、专业背景、经营管理经验、业务专长等情况,我们认为,新任职人
员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或行业知识,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
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选举王磊先生担任公司副董事长,我们一致同意聘
任杨英忠、焦玉文、阳红星、张绍兵、张培贤分别担任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安
全总监、总会计师、总经理助理等相关职务。
独立董事:曹斌、敬云川、张帆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