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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鸿控股: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中国华能集团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签署依托工程合作协议的公告2018-04-04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金鸿控股           公告编号:2018-030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
            中国华能集团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签署依托工程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本次合作协议双方签署后
生效。受市场及国家政策等相关因素导致变动的可能性,依托工程在未来实施的
工程中亦存在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致的风险,公司特作相关风险提示。

    2、协议履行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合作协议中涉及北京市科委“燃料
电池汽车用氢能供应链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暂无法预计该项目的进度,
尚无法预测对公司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3、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2016 年 4 月 14 日本公司与梁金达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就其控制下的
80 座加油站达成合作意向。截止目前为止,相关合作事项均在洽淡中。

    2016 年 3 月 16 日本公司与中船重工(上海)新能源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
合作框架协议》,就在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生物质能等其他新能源及能源创新、
能源互联网、智能能源、智能环保等多个能源利用领域实施全面战略合作达成合
作意向。截至目前为止相关分布式能源项目均在洽谈中。

    一、    合同签署概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张家口鸿华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与
中国华能集团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于近日在张家
口就“燃料电池汽车用氢能供应链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依托工程合作相关
事项达成了合作意向,并签署了合作协议。

    本次合作协议暂未涉及相关投资金额,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公
司将继续根据项目进展及投资额度,届时公司将依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关
于该项目的后续信息披露事宜。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华能集团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世森

    住 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未来科技城南区华能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实验
楼A楼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与新能源及能源清洁高效转化有关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
服务及相关产品销售;工程承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股权结构: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持有中国华能集团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
公司 90%股份。
    公司与中国华能集团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与华能集团未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3、履约能力分析:中国华能集团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是中国华能

集团公司控股 90%的子公司,为国有控股公司,信用状况优质,支付能力有保障。

    三、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中标北京市科委“燃料电池汽车用氢能供应链关键
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该项目将氢能生产、储运、加注关键技术进行研究并示
范,建立燃料电池汽车用氢能供应链体系,推进北京市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化进程,
实现氢能供应链持续的商业化运营,为京津冀地区氢能供应体系布局规划提供技
术支持,并为 2022 年冬奥会的燃料电池车辆的示范运营提供支撑服务。

    氢能和燃料电池技术是世界能源转型和动力转型的重大战略方向。发展燃料
电池汽车已成为全球汽车与能源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突破口。燃料电池汽车具有
环保性能佳、转化效率高、加注时间短、续航里程长等优势,是未来汽车工业可
持续化发展的重要方向,是应对全球能源短缺和环境污染的重要战略举措。我国
具备一定的燃料电池汽车研发基础。在国家科研计划和示范项目的持续支持下,
国内已初步掌握关键材料、部件及动力系统的部分关键技术,基本建立了具有自
主知识产权的车用燃料电池动力技术平台,累计开发数百辆燃料电池汽车,结合
奥运、世博、亚运会、大运会、UNDP 等示范项目,开展了一定规模的示范运行。
近期,广东、湖北等地纷纷成立氢能与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基金,以资本为纽带,
初步形成了产业集群,开展了一定规模的示范应用。总体来看,政策扶持产业发
展的趋势愈加明显。

    国家高度重视氢能和燃料电池汽车产业。近两年,国家相关部委密集出台政
策,大力支持燃料电池汽车发展。《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十三五”国
家科技创新规划》、《“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中国制造 2025》、
《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十三五”交通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等纷纷
将发展氢能和燃料电池技术列为重点任务,将燃料电池汽车列为重点支持领域,
并明确提出:2020 年实现 5000 辆级规模在特定地区公共服务用车领域的示范应
用,建成 100 座加氢站;2025 年实现五万辆规模的应用,建成 300 座加氢站;
2030 年实现百万辆燃料电池汽车的商业化应用,建成 1000 座加氢站。2050 年展
望。实现氢能和燃料电池的普及应用,实现氢能制取利用新探索的突破性进展。

    为使得该项目顺利实施,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
议:

    1、乙方提供河北省张家口市制氢加氢站建设,以及研制移动加氢车项目作
为甲方承担的北京市科委“燃料电池汽车用氢能供应链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项
目的依托工程。

    2、甲方将承担的北京市科委“燃料电池汽车用氢能供应链关键技术研究与示
范”项目经费预算内设备和材料免费提供给依托工程项目上使用至报废,相关的
产权和处置权仍归甲方所有,但是乙方使用该等设备期间甲方不得行使处置权
(包括转让或设置他项权利等),设备日常管理、运行维护、以及设备运行期间
的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3、乙方将依托工程项目相关设备供货与安装服务委托甲方承担,乙方建设
的制氢加氢站的相关性能指标不得低于北京市科委项目的考核指标。

       四、合作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通过本次协议的签订,对公司未来在张家口地区开展制氢加氢站建设、
移动加氢车项目研制,打造氢能产业供应链持续商业化运营示范项目,对加强公
司氢能产业链布局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2、项目建成后,本公司产业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尤其是业务范围将更加丰
富,市场竞争优势将进一步增强,对于本公司扩大市场效益,增强盈利能力具有
重要意义。

    3、本合作协议中涉及北京市科委“燃料电池汽车用氢能供应链关键技术研
究与示范”项目,暂无法预计该项目的进度,尚无法预测对公司未来各会计年度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4、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项目合作协议的签署及履行而产生重大关联交易、
同业竞争以及业务依赖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1、协议签署后对公司当期业绩暂无影响,没有重大利好,特做风险提示;

    2、协议履行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合作协议中涉及北京市科委“燃料
电池汽车用氢能供应链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暂无法预计该项目的进度,
尚无法预测对公司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及其对公司业绩的
影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的风险;

    3、合作协议签署后,后续实施工程中涉及投资金额、资金落实、优惠政策
等方面存在不确定性。项目合作协议付诸实施及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
性,合作协议的后续履行亦存在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致的风险,公司特作相关
风险提示。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2016 年 4 月 14 日本公司与梁金达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就其控制下的
80 座加油站达成合作意向。截止目前为止,相关合作事项均在洽淡中。

    2016 年 3 月 16 日本公司与中船重工(上海)新能源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
合作框架协议》,就在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生物质能等其他新能源及能源创新、
能源互联网、智能能源、智能环保等多个能源利用领域实施全面战略合作达成合
作意向。截至目前为止相关分布式能源项目均在洽谈中。
    2、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陈义和先生于 2018 年 2 月 6
日-3 月 4 日增持本公司股票共计 92,88,362 股,平均增持股价为 11.,848 元/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 486,006,284 股的 1.91%。

    未来三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未持有上市公
司限售股份,不存在解除限售计划,也不存在股份减持的计划。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合作协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4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