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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鸿控股: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2018-11-06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金鸿控股    公告编号:2018-126
债券代码:112276      债券简称:15金鸿债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重大事项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证券”)作为中油金鸿
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5 金鸿债,债
券代码:112276)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
重大影响的事项。本报告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 年修订)》、《公司债券受托管
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
及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金鸿控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5 金鸿债”债券违约进展公告》等信息披
露文件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
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
为渤海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本次公司债券的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 2018 年 11 月 2 日的《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15 金鸿债”债券违约进展公告》,发行人披露的“15 金鸿债”违
约进展情况如下:
    “(一)加速到期情况
    根据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 2018 年第


                                1
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的《关于宣布未回售部分债券有条件加
速清偿的议案》,截至 2018 年 9 月 26 日,公司的实质违约情形仍未
得到纠正,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宣布“15 金
鸿债”未选择回售登记部分的债券本金和相应利息立即到期应付,到
期日为 2018 年 9 月 27 日。
    (二)第一次持有人会议
    于 2018 年 9 月 13 日召开“15 金鸿债”2018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
人会议,会议出席并表决的债券持有人和代理人共计 22 名,代表有
表决权未偿还债券共计 6,442,990 张,占本期未偿还公司债券有表决
权总张数的 80.54%。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要求发行人确定定期沟
通机制和联系人员的议案》、《关于要求发行人就本期债券提供有效担
保的议案》、《关于要求发行人立即履行募集说明书偿债保障措施的议
案》、《关于宣布未回售部分债券有条件加速清偿的议案》、《关于就已
回售部分授权受托管理人向发行人采取法律措施并由已回售部分的
债券持有人承担全部费用的议案》、《关于授权受托管理人向发行人采
取法律措施并由债券持有人承担全部费用的议案》、《关于授权受托管
理人采取其他相关行动的议案》、《关于要求发行人公布偿债计划、资
产处置清单和设立偿债资金专户的议案》、《关于要求追加新能国际投
资有限公司及陈义和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关于要求追加发行人子
公司股权质押担保的议案》、《关于要求提高利率的议案》、《关于违约
金事项的议案》、《关于增加未回售部分债券存续期间交叉违约条款的
议案》、《关于增加发行人子公司担保的议案》、《关于债券持有人会议
通知流程修改的议案》和《关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人数修改的议案》
全部 16 项议案。
    (三)清偿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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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于 10 月 22 日召开了董事会并审议通过了《关于“15 金
鸿债”(债券代码:112276.SZ)的债务清偿方案》的议案、《关于公
司全资子公司为“15 金鸿债”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调整“15 金鸿债”质押担保标的的议案》以及《关
于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同时公告了《关于
公司全资子公司为“15 金鸿债”提供担保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全资子公司为 15 金鸿债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关于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关于“15 金鸿债”(债券代码:
112276.SZ)的债务清偿方案》。
    本公司已提议渤海证券作为受托管理人召集“15 金鸿债”2018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上述债务清偿方案及相关授权事宜拟通过
持有人会议进行审议。同意上述债务清偿方案的债券持有人可分别与
本公司签订《债务清偿协议》或《债务和解协议》,以落实本期债券
利息及本金支付的后续安排。
    公司后续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渤海证券提醒投资者注意查阅金鸿控股于 2018 年 11 月 2 日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上述公告。
    渤海证券将持续密切关注其他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对债
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将持续对金鸿控股整体经营情况、
资金的流动性状况及未来的偿债安排进行关注,并将严格按照《公司
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
人职责。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期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

                                3
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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