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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鸿控股: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未能按期归还募集资金的核查意见2019-04-13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未能按期归还募集资金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银河证券”)作为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金鸿控股”)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就金
鸿控股未能按期归还2018年3月29日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募集资金情况
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341号文《关于核准中油金鸿能
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金鸿控股向招商财富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鹰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等共计7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2,464,454股,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人民币21.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739,999,979.40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4,332,464.46元,金鸿控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1,695,667,514.94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4]第250344号),募集
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内。

    二、2018年3月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 年 3 月 29 日,金鸿控股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三次会议和第八
届监事会 2018 年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2.8 亿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2018 年 3 月 29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三、未按期归还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
要求,公司前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2.8 亿元募集资金应于 2019 年 3 月 29
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但受金融政策及宏观环境的影响,公司资金周转困难,致使公司发行的 15
金鸿债及 2016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违约,公司信用评级下调至 C,公司亦无法
于 2019 年 3 月 29 日按期向募集资金专户归还前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2.8
亿元募集资金。

    四、公司下一步归还募集资金的计划

    公司现任董事会和管理层在积极地探讨解决上述募集资金问题的方法,目前
公司拟通过处置资产、引入战略投资者等方式努力筹措相关资金,争取尽快归还
募集资金。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就公司上述未及时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2.8 亿元募集资金情况,公
司已进行了公告,银河证券保荐代表人已于 2019 年 3 月 29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员进行了电话汇报,并与公司进行了沟通,了解公司的资金情况、归还计划
及对募投项目的影响。

    目前,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应县-张家口输气管道支线
工程项目,LNG 和 CNG 加气站项目 2 个项目尚未实施完成。具体原因如下:

    应县-张家口输气管道支线工程项目涉及县区较多,场站、阀室永久性占地
指标紧张且不易调整,使得项目土地手续办理进展缓慢。

    LNG 和 CNG 加气站项目部分项目由于政府规划调整、土地权证办理、土
地征收补偿等问题没有解决,导致进展缓慢。

    由于上述影响募投项目投入的原因仍未有效解决,募投项目短期内难有实质
进展,因此,公司本次未按期向募集资金专户归还前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2.8 亿元募集资金,虽构成违规和违反按期归还承诺,但暂未对公司募投项目实
施构成实质不利影响。

    后续保荐机构将密切关注公司资金解决情况,督促公司尽快向募集资金专户
归还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保障募投项目资金安排,并及时履
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
能按期归还募集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马   锋            邢仁田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