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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盈方微: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风险提示公告2018-04-13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18-027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
                                       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司法拍卖基本情况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
     盈方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方微电子”)因与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质押回购纠纷案件,其所持 106,259,600 股公
     司股份(分别以 18,519,800 股、18,739,800 股、28,000,000 股和 41,000,000
     股各作为一个拍卖标的)已于 2018 年 3 月 14 日至 2018 年 3 月 15 日在淘宝网司
     法拍卖网络平台被公开拍卖,四个拍卖标的均以流拍结束。
           近日,公司通过查询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获悉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拟于
     2018 年 4 月 21 日 10 时至 2018 年 4 月 22 日 10 时止(延时的除外)在该院淘宝
     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3 日披
     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18-024)。
           截至本公告日,盈方微电子持有公司股份 211,692,576 股,占公司总股本
     25.92%,本次其所持公司股份拟被司法拍卖的数量为 106,259,6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13.01%。
           二、本次拟被拍卖股份情况及相关股东承诺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拟被拍卖的 106,259,600 股股份为限售流通股,系盈方
     微电子通过参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以定向转增方式取得,盈方微电子在股权分置
     改革方案及相关权益变动报告书等中作出承诺如下: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盈方微电   业绩承诺及 自盈方微电子受让的公司股份过户完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该承诺已经履行
             子、陈志成   补偿安排   实施完毕后,上市公司 2014 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除非              完毕。
                                     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
                                     2015 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的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12,500 万元;若未能实现上述任一
                                     年度的净利润承诺数,则盈方微电子应在公司以上各年度审计报
                                     告正式出具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予以补
                                     偿。同时,作为保障上述业绩承诺的措施,盈方微电子将在:1)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完毕之日起的 30 日内将 2014 年度公司净
                                     利润承诺数 5,000 万元的 30%,即 1,500 万元汇入公司指定的账
                                     户作为 2014 年度利润实现的保证金;2)盈方微电子将在 2015
                                     年 4 月 30 日前将 2015 年度公司净利润承诺数 12,500 万元的 30%,
                                     即 3,750 万元汇入公司指定账户作为 2015 年度利润实现的保证
                                     金。

                                     除承诺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首个交易日起,其所持公司股
                                     份锁定三十六个月之外,盈方微电子进一步承诺自盈方微电子受
                                                                                                       该承诺仍在承诺
                                     让的公司股份过户完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
                                                                                                   有效期内,承诺持
              盈方微电               48 个月内,盈方微电子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低于
                          股份减持                                                                     续有效且正在履
             子、陈志成              人民币 15 元/股,在公司实施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
                                                                                                   行当中,不存在违
                                     等除权除息事宜时,该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盈方微电子如有违
                                                                                                   背该承诺的情形。
                                     反上述承诺的卖出交易,其卖出股份所获得的资金将全部划入公
                                     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该承诺仍在承诺
                                                                                                   有效期内,承诺持
                                     参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及潜在股东承诺将根据
                                                                                                       续有效且正在履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盈方微电子   股份限售                                                                 行当中,不存在违
                                                                                                   背该承诺的情形。

                                     承诺自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首个交易日起,盈方微电子所持上市 该承诺已经履行
                                     公司股份锁定三十六个月。                                              完毕。

                                                                                                该承诺仍在承诺
                                     为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运作,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依据《公司法》、
                                                                                               有效期内,承诺持
                                     《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权
                           独立性                                                               续有效且正在履
                                     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保证上市公司在资产、人员、
                                                                                               行当中,不存在违
                                     财务、机构、业务方面的完整及独立。
                                                                                               背该承诺的情形。

                                     为避免与上市公司之间未来可能出现的同业竞争,信息披露义务 该承诺仍在承诺
权益变动报
                                     人承诺:“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本公司将不再投资其他与上市 有效期内,承诺持
告书中所作 盈方微电子
                          同业竞争   公司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企业,或经营其他与上市公司相同或 续有效且正在履
   承诺
                                     相似的业务,不进行其他与上市公司具有利益冲突或竞争性的行 行当中,不存在违
                                     为,以保障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背该承诺的情形。

                                     为了将来尽量规范和减少信息披露义务人和上市公司之间的关            该承诺仍在承诺
                                     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本公司 有效期内,承诺持
                          关联交易
                                     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将尽可能避免发生            续有效且正在履
                                     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 行当中,不存在违
                           公司承诺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并严格遵守国家 背该承诺的情形。
                           有关法律、法规、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章程,依法签订协议,履
                           行法定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
                           权益。如违反上述承诺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进行交易,而给上
                           市公司及其关联方造成损失,由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基于贵公司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贵公
                           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发表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湖
                           北证监局【鄂证监公司字(2016)26 号】《关注函》的要求“公
                           司应另行聘请具备较高专业能力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15 年
                业绩承诺及 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真实性进行专项核查,确定盈利金额”。请 该承诺已经履行
   盈方微电子
                补偿安排   贵公司尽快启动对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真实性专项核查,以确认     完毕。
                           最终利润数额。我司承诺:如核查后确定的业绩补偿金额大于已
                           支付的业绩补偿金额,我司将在审计报告披露后的 20 个工作日
                           内补齐差额款。如核查后确定的业绩补偿金额小于已支付的业绩
                           补偿金额,我司同意将该差额款无偿赠予贵公司。

    三、本次司法拍卖事项的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拟被拍卖的公司股份 106,259,600 股为限售流通股,
限售期为三十六个月,原定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7 年 7 月 15 日。尽管盈方微电
子所持该部分股份已限售期满,但因其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时作出最低减持价格
承诺,根据《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第 21 号—解除限售(二)》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相关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方
案中作出最低减持价格承诺的,在提交解除限售申请前五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至
少有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因此,盈方微电子目前
尚不符合申请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条件,不可委托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
请办理对其所持股份解除限售的有关手续,最终能否解除限售需以监管部门意见
为准。
    2、对于最终竞得本次被拍卖的 106,259,600 股公司股份的股东,根据《主
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4 号—证券发行、上市与流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未履行相关承诺的股东转让其限售股份
的,该承诺由受让方承接,承诺无法被承接的,应履行法定程序变更或豁免。同
时若履行法定程序变更或豁免,最终能否通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法定程序
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3、因相关行为涉嫌违法违规,公司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立案调查仍在进行过程中,公司尚未收到相关的结论性意见
   或决定。如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 条规定的欺诈发
   行或者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暂停上市。
           4、2018 年 2 月 13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志成先生因涉嫌票据诈骗罪,被
   甘肃省公安厅执行逮捕,截止本公告日,该事件仍在调查过程中。盈方微电子所
   持全部公司股份因上述事项被公安机关予以轮候冻结。
           5、截至本公告日,盈方微电子持有公司股份 211,692,576 股,占公司总股
   本 25.92%,其中累计被质押的股份数量为 211,442,176 股,占公司总股本 25.89%。
   参与盈方微电子股权质押交易的质权人包括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信达证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华融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证券”)、华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
   侨基金”)及无锡新晶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新晶达”)。此
   外,盈方微电子所持全部公司股份已因股权质押回购纠纷及其他合同纠纷多次被
   相关法院轮候冻结,其累计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数量为 211,692,576 股,占公司总
   股本 25.92%。截至本公告日,盈方微电子相关股权质押交易及涉诉事项明细情
   况详见下表 1、表 2。
                               表 1:盈方微电子股权质押交易事项明细

  质权人      股票数量(股)   质押截至日期                          交易进展

              62,320,000                      质权人要求盈方微电子对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进行提前购回,
              16,200,000                      盈方微电子尚未履行。
信达证券                       2017/12/4
              2,030,000
              6,855,000

              28,000,000       2017/9/8       质权人已按合同违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裁定支持其要
                                              求盈方微电子归还融资本金、利息及违约金等诉求,拟通过司
东方证券      41,000,000       2017/12/22     法拍卖标的股份形式实现质权。
                                              质权人已按合同违约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支持其要求盈方微电
              4,000,000        2018/3/9
                                              子归还融资本金、利息及违约金并依法实现质权等诉求。
                                              质权人已按合同违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裁定支持其要
              18,519,800       2017/10/27
华融证券                                      求盈方微电子归还融资本金、利息及违约金等诉求,拟通过司

              18,739,800       2017/12/24     法拍卖标的股份形式实现质权。

                                              质权人已按合同违约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支持质权人要求盈方
              3,384,616        2016/12/23
华侨基金                                      微电子支付回购款、预期付款违约金及标的股份处置有限受偿
              4,392,960        2017/3/20      等诉请。
                                              质权人已按合同违约诉至法院,双方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但
无锡新晶达    6,000,000        2017/8/24
                                              盈方微电子尚未履行调解协议。
                                     表 2:盈方微电子涉诉事项明细
                                                                                              司法(轮候)冻
序号           案号         案由              被告                 原告          案件状态      结股份数量
                                                                                                 (股)
       (2016)粤 03 民   借款合同   盈方微电子;陈志成;陈     深圳市通凯建                   7,634,616;
 1
       初 1585 号           纠纷     万红                        材有限公司    一审判决,已    211,692,576
       (2016)粤 03 民   借款合同   盈方微电子;陈志成;陈     深圳市通凯建   提出上诉。     16,200,000;
 2
       初 1588 号           纠纷     万红                        材有限公司                    211,692,576
       广东省高级人民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票据追索                              厦门银行股份
 3     法院 2017 粤民初              深圳分行、盈方微电子及                                    187,857,960
                           权纠纷                                 有限公司
       4号                           上海千弘贸易有限公司
                                                                                   审理
       广东省高级人民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票据追索                              厦门银行股份
 4     法院 2017 粤民初              深圳分行、盈方微电子及                                    211,692,576
                           权纠纷                                 有限公司
       14 号                         上海千弘贸易有限公司
       (2017)浙 03 民   金融借款   盈方微电子;上海盈方微       平安银行
 5                                                                                 审理                /
       初 507 号          合同纠纷   科技公司;陈志成             温州分行
       (2018)浙 0302
 6                        合同纠纷   盈方微电子;陈志成            陈洪福          审理                /
       民初 280 号
                                     上海盈方微科技有限公
       (2017)浙 01 民                                                        已判决,尚待
 7                        合同纠纷   司;盈方微电子;陈志成;     华侨基金                             /
       初 442 号                                                               执行。
                                     陈昊旻
       (2017)沪 01 执
 8                                                                                             211,692,576
       612 号             公证债权                                             执行阶段(拟
       (2017)沪 01 执     文书                                               司法拍卖)
 9                                                                                             211,692,576
       613 号
                                     盈方微电子                   东方证券
                                                                                              尚未收到法院
       (2017)沪 0101    融资融券                                             已判决,尚待   文书以确认股
 10
       民初 34328 号      债权纠纷                                             执行。         份冻结数量及
                                                                                              原因。
       (2017)沪 01 执
 11                                                                                            211,692,576
       779 号             公证债权                                             执行阶段(拟
                                     盈方微电子                   华融证券
       (2017)沪 01 执     文书                                               司法拍卖)
 12                                                                                            211,692,576
       780 号

       (2017)苏 0213    民间借贷
 13                                  盈方微电子                  无锡新晶达       已调解               /
       民初 8230 号         纠纷

                                                                厦门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2018)最高法     票据追索   盈方微电子;上海千弘贸
 14                                                             宁波银行股份     法院询问              /
       民辖终 80、81 号    权纠纷    易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深圳
                                                                    分行

       (2018)沪 0115    其他合伙                              万向信托有限
 15                                  盈方微电子;陈志成                            审理                /
       民初 1974 号       企业纠纷                                  公司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管理正常,由代行董事长方旭升先生继续主持公司相关工
作。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控股股东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敬请意向竞拍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