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盈方: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将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风险提示性公告2019-07-02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ST 盈方 公告编号:2019-052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
将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司法拍卖基本情况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将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
告》(公告 编号 :2019-046), 浙江省杭 州市中级 人民法院 (以下简 称“杭
州中院”)拟于 2019 年 07 月 15 日 10 时至 2019 年 07 月 16 日 10 时止(延时除
外)在 该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志成先生
持有的 671,261 股公司股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志成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203,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7%,本次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拟被司法拍卖的数量为 671,261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0.08%,其累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为 671,26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
二、本次拟被拍卖股份情况及相关股东承诺
陈志成先生本次拟被拍卖的 671,261 股系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
持的方式取得。截至本公告日,陈志成先生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相关权益变动
报告书中以及其他对中小股东作出的承诺如下: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自盈方微电子受让的公司股份过户完成、公司股权分置改
革方案实施完毕后,上市公司 2014 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口
径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不低于人
民币 5,000 万元,2015 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除非
盈方微电 业绩承诺及 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12,500
股改承诺 该承诺已经履行完毕。
子、陈志成 补偿安排 万元;若未能实现上述任一年度的净利润承诺数,则盈方
微电子应在公司以上各年度审计报告正式出具后的二十个
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予以补偿。同时,作为保
障上述业绩承诺的措施,盈方微电子将在:1)本次股权分
置改革实施完毕之日起的 30 日内将 2014 年度公司净利润
承诺数 5,000 万元的 30%,即 1,500 万元汇入公司指定的
账户作为 2014 年度利润实现的保证金;2)盈方微电子将
在 2015 年 4 月 30 日前将 2015 年度公司净利润承诺数
12,500 万元的 30%,即 3,750 万元汇入公司指定账户作为
2015 年度利润实现的保证金。
除承诺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首个交易日起,其所持
公司股份锁定三十六个月之外,盈方微电子进一步承诺自
盈方微电子受让的公司股份过户完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
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 48 个月内,盈方微电子通过二级市场
盈方微电
股份减持 减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低于人民币 15 元/股,在公司实施 该承诺已经履行完毕。
子、陈志成
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除息事宜时,该
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盈方微电子如有违反上述承诺的卖
出交易,其卖出股份所获得的资金将全部划入公司账户归
全体股东所有。
股份减持承 承诺自 2015 年 7 月 9 日起的未来 12 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
陈志成 该承诺已经履行完毕。
诺 票。
基于贵公司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贵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发表意见的审计
报告,根据湖北证监局【鄂证监公司字(2016)26 号】《关
注函》的要求“公司应另行聘请具备较高专业能力的会计
师事务所对公司 2015 年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真实性进行
专项核查,确定盈利金额”。请贵公司尽快启动对盈利预测
实现情况的真实性专项核查,以确认最终利润数额。盈方
其他对公司
微电子承诺:如核查后确定的业绩补偿金额大于已支付的
中小股东所
盈方微电 业绩承诺及 业绩补偿金额,我司将在审计报告披露后的 20 个工作日内
作承诺 该承诺已经履行完毕。
子、陈志成 补偿安排 补齐差额款。如核查后确定的业绩补偿金额小于已支付的
业绩补偿金额,我司同意将该差额款无偿赠予贵公司。
陈志成承诺:如核查后确定的业绩补偿金额大于已支付的
业绩补偿金额,我将督促盈方微电子在审计报告披露后的
20 个工作日内补齐差额款,如盈方微电子未在规定时间内
补齐差额款,本人将在 10 个工作日内补齐。如核查后确定
的业绩补偿金额小于已支付的业绩补偿金额,本人作为盈
方微电子的实际控制人同意盈方微电子将该差额款无偿赠
予贵公司。
注:盈方微电子系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盈方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的简称,以下同。
三、本次司法拍卖事项的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陈志成先生本次拟被拍卖的 671,261 股系其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的方式取得。2018 年 2 月 24 日,陈志成先生向公司董事会
辞去董事、董事长及其他相关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董监高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
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一)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陈志成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203,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50,750 股,本次陈志成先生拟被拍卖的股份中仍存在限制减持的情况。
2、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拟于 2019 年 8 月 5 日 10 时至 2019 年 8 月 8 日
10 时止在该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盈方微电子
技术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87,405,000 股,若上述拍卖成交完成,公司实际
控制权将发生变更,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具体情况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
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19-050)。
3、2019 年 5 月 24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
先告知书》,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案已由中国证监会调查完毕,中国证监会拟
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及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具体内容请查阅公
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
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1)。公司判断,《行政处罚及市场
禁入事先告知书》涉及的行为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
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规定和《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 条第(七)
项至第(九)项规定的情形。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正式的处罚决定后及时披
露相关信息。
4、自 2019 年 3 月 27 日开市起,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7)。2017 年度、2018 年度,公司数据中心业务收入
分别占公司营业收入的 59.46%和 92.09%,虽然公司正竭力寻求新客户,但目前
仍未签订新的合作客户。该业务的暂停运营将导致公司 2019 年度经营业绩存在大
幅下滑的可能。
5、因 2017 年度、2018 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
股票交易已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
于公司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9)。如
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公司股票将自 2019 年年度报告公告
之日起暂停上市。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公司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14.4.1 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6、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风险。
陈志成先生本次所持公司股份拟被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
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拍卖事项的进
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意向竞拍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