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7-204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九十一次会 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 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6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计算,不超过 6 个月(详见公司 2017-026 号公告)。 截至 2017 年 7 月 21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60,000 万元人 民币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 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