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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 光 城:关于为子公司厦门置业贷款1.78亿元提供担保的公告2017-11-21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7-323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厦门置业贷款 1.78 亿元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持有 100%权益的子公司阳
光城(厦门)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置业”)接受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建信信托”)提供不超过 1.78 亿元的贷款,期限 3 年,作为担保:公司子公
司厦门置业以其持有的泉州台商投资区鑫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州
鑫泉房地产”)5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担保审批情况
    2017 年 4 月 13 日和 2017 年 5 月 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
和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
在 600 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以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对全资子公司、控
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包括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公司将
依据各子公司的实际融资情况对担保对象和担保额度进行调剂,实际担保金额、种
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计划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审慎原则对
各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和管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阳光城(厦门)置业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2年6月28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四)注册地点: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春江里14号2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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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主营业务:对房地产业、酒店业的投资;对旅游产业的投资及资产管理;
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物业管理;自有商业房屋租赁;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六)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
权;
       (七)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9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67,548.23                     317,649.08
          负债总额                                 251,845.01                     301,190.20
            净资产                                  15,703.22                       16,458.88
                                    2016 年 1-12 月                   2017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2,282.11                          5,435.34
            净利润                                   5,044.15                           755.66
    以上 2016 年财务数据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所”)

审计,并出具立信中联审字【2017】D-0053 号《审计报告》。

       (八)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九)项目概况

                                 土地证面积
 土地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用途        容积率     出让年限
                                 (平方米)
              翔安新城首期开发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商业 40 年
2012XP02      区翔安大道与肖厝   113,036.07       批发零售用地(商业)、 ≤2.52
                                                                                  住宅 70 年
              南路交叉口东北侧                    科教用地(幼儿园)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合并持有 100%权益的子公司厦门置业接受建信信托提供不超过 1.78 亿元
的贷款,期限 3 年,作为担保:公司子公司厦门置业以其持有的泉州鑫泉房地产 50%
股权提供质押,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保证合同期限为自对应主合同确定的债务到期之
次日起两年。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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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局认为,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 2017 年度经营融资需要,增强厦门置业
的资金配套能力,且厦门置业系公司合并会计报告单位,公司对于下属全资子公司
和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
厦门置业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本次公司对厦门置业的担保,不会
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 1319.83 亿元,除为公司为全资及
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外,公司对外担保金额 52.48 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三)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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