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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 光 城: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逸涛万国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2018-05-22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8-103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逸涛万国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逸涛万国房地产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涛万国房地产”,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富利腾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持有其 50%股权)接受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支行(以下简称
“广州农商行华夏支行”)提供的不超过 6 亿元的贷款,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作为
担保方:公司按持股比例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公司按 50%持股比例
为逸涛万国房地产 3 亿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担保审批情况
    2018 年 4 月 12 日和 2018 年 5 月 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三十二次
会议和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担保计划的议案》,同
意在 800 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以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对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为本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公司将依据各子公司的实际融资情况对担保对象和
担保额度进行调剂,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在年度预计担保额
度计划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审慎原则对各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和管理。
    公司为子公司逸涛万国房地产2018年担保计划的额度为20亿元,本次已使用额
度3亿元后,剩余担保额度为1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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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广东逸涛万国房地产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00年07月05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四)注册地点: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北路1号;
    (五)法定代表人:黄贵;
    (六)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七)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富利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50%股权,
广东广晟资产持有29%股权,广东华建企业持有20%股权,广州鸿图建材持有1%股权;
    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八)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18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432,708.33                 1,486,345.30
负债总额                                     1,073,931.35                 1,128,461.16
净资产                                        358,776.98                    357,884.13
                                  2017 年 1-12 月                       2018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120,260.19                          0.00
净利润                                         19,064.80                       -892.84
    以上 2017 年财务数据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立
信中联审字 F[2018]D-0115 审计报告。
    (九)被担保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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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控股子公司逸涛万国房地产接受广州农商行华夏支行提供的不超过 6 亿元
的贷款,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作为担保方:公司按持股比例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即公司按 50%持股比例为逸涛万国房地产 3 亿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保证合同期限为自对应主合同确定的债务到期之
次日起两年。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局认为,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 2018 年度经营融资需要,增强逸涛万国
房地产的资金配套能力,且逸涛万国房地产系公司合并会计报告单位,公司对于下
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
控范围之内,逸涛万国房地产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本次公司按持
股比例对逸涛万国房地产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 1411.26 亿元,除为公司为全资及
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外,公司对外担保金额 83.91 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三)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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