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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 光 城:关于为子公司广州辉宏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2018-05-22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8-101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广州辉宏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 100%权益的子公司广州辉宏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辉宏房地产”)接受西部信托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西部国际信托”)提供的不超过 1.32 亿元的贷款,期限不超过 15 个月,作为
担保:公司子公司湛江市赤坎区阳光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湛江阳光
城房地产”)100%股权提供质押,湛江阳光城房地产及土地共有权人以其名下 41 亩
土地提供抵押,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担保审批情况
    2018年4月12日和2018年5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三十二次会议和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在800
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以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
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
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公司将依据各子公司的实际融资情况对担保对象和担保额度
进行调剂,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计划范
围内,公司将根据审慎原则对各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和管理。
    公司为子公司广州辉宏房地产2018年担保计划的额度为6亿元,本次已使用额度
1.32亿元后,剩余担保额度为4.6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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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广州辉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7年11月24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四)注册地点:广州市南沙区金涛四街20号三楼之二;
       (五)法人代表:张超;
       (六)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咨询服务;室内装饰设计服务;制冷、
空调设备制造;园林绿化工程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七)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腾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
权。
       (八)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18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936.00                           2,992.10
负债总额                                            944.00                              1.58
净资产                                               -8.00                           2,990.52
                                  2017 年 1-12 月                   2018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8.00                              -1.48
       (九)被担保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项目用地
    项目用地基本情况如下:
                                               土地总面积                              使用
         不动产权证号           土地位置                       土地用途   容积率
                                               (平方米)                              年限
粤(2018)湛江市不动产权第
                               湛江市赤坎区
0033610 号;粤(2018)湛江市                    27,363.40        工业       2.7        40 年
                               明月路 18 号
不动产权第 0033611 号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持有 100%权益的子公司广州辉宏房地产接受西部信托提供的不超过 1.32 亿
元的贷款,期限不超过 15 个月,作为担保:公司子公司湛江阳光城房地产 100%股权
提供质押,湛江阳光城房地产及土地共有权人以其名下 41 亩土地提供抵押,公司为
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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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局认为,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融资需要,增强广州辉宏房地产的
资金配套能力,且广州辉宏房地产系公司合并会计报告单位,公司对于下属全资子
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
内,广州辉宏房地产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本次公司对广州辉宏房
地产公司的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 1411.26 亿元,除为公司为全资及
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外,公司对外担保金额 83.91 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三)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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