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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 光 城:关于子公司竞得土地项目的公告2018-07-14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8-164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竞得土地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汕头市阳光鼎盛置业有
限公司和成都阳光城新森置业有限公司分别在梅州市和宜宾市竞拍取得土地项目,
现予公告如下:
      一、2018 年 7 月 12 日,公司持有 100%权益的子公司汕头市阳光鼎盛置业有限
公司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活动中,
以人民币 34,600 万元竞得编号 PM-B18013 地块(以下简称“梅州项目地块”)的国
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2018 年 7 月 12 日,公司持有 100%权益的子公司成都阳光城新森置业有限
公司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以人
民币 33,853.22 万元竞得宜宾市南部新区(北区)BQ11-01-02 地块(以下简称“宜宾
项目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现将上述项目地块的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技术指标
                                 土地面积   土地                            出让年限     竞得价格
    编号           土地位置                        容积     建筑     绿地
                                (平方米) 用途                              (年)      (万元)
                                                    率      密度      率
                 梅县区扶大高               居住                            商业 40 年
PM-B18013                         31,820           ≤3.0 ≤30% ≥35%                     34,600.00
                 管会三葵村                 用地                            住宅 70 年
宜宾市南部新
                 宜宾市南部新               居住                            商业 40 年、
区(北区)BQ11                    28,885           ≤1.8 ≤25% ≥35%
                 区(北区)                 用地                            居住 70 年 33,853.22
—01—02 地块
     公司竞买上述梅州项目地块、宜宾项目地块需支付的成交价款未超过 2017 年度
股东大会的授权(即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金额的
100%),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根据《成交确认书》的有关规定,分别签订上述项目地块的《国有建设
                                               1
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相关文书及合同。
    鉴于未来公司可能就部分房地产项目引入合作者,将影响公司在项目中所占权
益比例。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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