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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 光 城:关于为子公司嘉兴欣利泽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2018-11-21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8-284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嘉兴欣利泽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127.91亿元,占最近
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66.7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
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283.22亿元。上述两类担保合计总额1,411.14亿元,超过最近
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除上述两类担保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
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嘉兴欣利
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欣利泽房地产”)接受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中融国际信托”)提供的不超过3.85亿元的融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作为担保条件:嘉兴欣利泽房地产以其名下部分项目土地提供抵押,嘉兴欣利泽房
地产10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为上述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
范围内,本次担保中涉及的金融机构、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二)担保审批情况
    2018年4月1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三十二次会议及2018年5月9日公司2017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担保计划的议案》(公告编号2018-083),
同意在人民币800亿元担保额度内,对符合条件的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预计
担保额度,并依据各子公司的实际融资情况对担保对象和担保额度进行调剂,同时

                                     1
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具体事宜。
     本次担保在上述担保计划内实施。根据2018年度担保计划及已实施的调剂事项,
公司拟为子公司嘉兴欣利泽房地产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3亿元,剩余可使用的额度
为3元。本次拟从绍兴臻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计划担保额度中调剂0.85亿元额度
至嘉兴欣利泽房地产,经本次调剂后,公司拟为子公司嘉兴欣利泽房地产提供的计
划担保额度为3.85亿元。
     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亿元):
                           2018年度担保额度调剂调入方情况
                       2017年12   2018年担保计               本次调剂 含本次公
                                                    本次调入                         可用担
      公司名称         月31日资   划额度(含已               后计划担 告已使用
                                                    担保额度                         保额度
                       产负债率     调整额度)                 保额度 担保额度
嘉兴欣利泽房地产开发
                         94.42%                 3       0.85      3.85        3.85        0
有限公司


                           2018年度担保额度调剂调出方情况
                       2017年12   2018年担保计                 本次调剂   含本次公
                                                    本次调出                         可用担
      公司名称         月31日资   划额度(含已                 后计划担   告已使用
                                                    担保额度                         保额度
                       产负债率     调整额度)                   保额度   担保额度
绍兴臻阳房地产开发有
                        103.45%                17       0.85      16.15      16.85      0.15
限公司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嘉兴欣利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7年6月2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四)注册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置地大厦西楼105室;
     (五)法人代表:江河;
     (六)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设计及施工,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七)股东情况:公司持有100%权益子公司杭州鑫雅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
有其100%股权。
     (八)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
                        2017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18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87,557.57                               92,816.75
负债总额                                         82,670.15                               88,330.99
长期借款                                         30,000.00                               30,000.00
流动负债                                         52,670.15                               58,330.99
净资产                                               4,887.42                            4,485.76
                               2017 年 1-12 月                          2018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0.00                                 0.00
净利润                                                -112.58                              -401.66

    以上2017年财务数据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立信中联审字F[2018]D-0256号审

计报告。

    (九)被担保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项目用地情况
               成交价     土地证号                      出让面积
 所属公司                              土地位置                      容积率   绿地率     土地用途
             (亿元)     或宗地号                      (平方米)
嘉兴欣利泽              浙(2017)嘉开 嘉兴市常
房地产开发     5.53     不动产权第     秀街东、          27,560.20    2.2      30%       商住用地
有限公司                0046835号      洪仁路北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嘉兴欣利泽房地产接受中融国际信托提供的不超过
3.85亿元的融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作为担保条件:嘉兴欣利泽房地产以其名下
部分项目土地提供抵押,嘉兴欣利泽房地产10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为上述交易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第三十二次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董事局认为,上述担保计划是为了满足公司 2018 年度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不会
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作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
公司的控股股东,对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
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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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
    本次担保在公司 2018 年度担保计划授权范围内,嘉兴欣利泽房地产项目进展顺
利,偿债能力良好,且系公司合并会计报告单位,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具有绝对
控制权,可以控制其经营、财务风险,故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较小。且嘉兴欣利
泽房地产以其名下部分项目土地提供抵押,嘉兴欣利泽房地产 100%股权提供质押。
    综上,本次公司对嘉兴欣利泽房地产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
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127.91亿元,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66.7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
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283.22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
净资产670.09%。上述两类担保合计总额度为1,411.14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
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736.88%。除上述两类担保,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截至
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三)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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