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 光 城:关于为子公司阳光城湖南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8-11-21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8-285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阳光城湖南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127.91亿元,占最近
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66.7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
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283.22亿元。上述两类担保合计总额1,411.14亿元,超过最近
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除上述两类担保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
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阳光城集
团湖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城湖南公司”)为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创新融资
模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将其名下项目销售过程中形成的购房尾款或从其他公司
子公司处受让的购房尾款发行专项计划的形式进行融资,融资金额不超过2.3亿元,
期限不超过18个月。作为担保条件: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上
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中涉及的金融机构、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合同为
准。
(二)担保审批情况
2018年4月12日和2018年5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三十二次会议和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在800
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以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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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
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公司将依据各子公司的实际融资情况对担保对象和担保额度
进行调剂,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计划范
围内,公司将根据审慎原则对各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和管理。
本次担保在上述担保计划内实施。根据 2018 年度担保计划及已实施的调剂事项,
公司为子公司阳光城湖南公司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 3 亿元,剩余可使用的额度为 3
亿元。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2018年9月30 2018年担保计 含本次公告
本次使用 剩余可用
公司名称 日资产负债 划额度(含已调 已使用担保
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
率 整额度) 额度
阳光城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134.05% 3 2.3 2.3 0.7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阳光城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7年11月8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四)注册地点:长沙市雨花区韶山中路419号凯宾商业广场北塔2230房;
(五)法人代表:陈良良;
(六)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咨询
服务,房地产信息咨询,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屋租赁,场地租赁,自建房屋的
销售,土地管理服务,建筑装饰,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七)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
份。
(八)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2018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820,912.53
负债总额 1,100,400.00
长期借款 0
流动负债 1,100,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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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 -279,487.47
2018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0
净利润 -279,487.47
注:阳光城湖南公司于2017年11月8日成立,截至2017年底尚未开展业务,暂无审计报告。
(九)被担保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持有 100%权益的子公司阳光城湖南公司为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创新融资模
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将其名下项目销售过程中形成的购房尾款或从其他公司子
公司处受让的购房尾款发行专项计划的形式进行融资,融资金额不超过 2.3 亿元,
期限不超过 18 个月。作为担保条件: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第三十二次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董事局认为,上述担保计划是为了满足公司 2018 年度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不会
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作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
公司的控股股东,对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
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
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
本次担保在公司 2018 年度担保计划授权范围内,阳光城湖南公司偿债能力良好,
且系公司合并会计报告单位,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可以控制其
经营、财务风险,故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较小。
综上,本次公司对阳光城湖南公司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
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127.9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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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66.7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
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283.22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
净资产670.09%。上述两类担保合计总额度为1,411.14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
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736.88%。除上述两类担保,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截至
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三)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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