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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 光 城: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2019-04-03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9-087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召开第九届
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2018年11月12日召开2018年第二十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并于2018年11月28
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2018-258号、2018-272号、2018-292号公告。
    公司于2018年12月18日首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18年12月19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316)。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
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已于2019年1月5日、2019年2月
12日、2019年3月6日分别披露2019-002号、2019-036号、2019-053号回购进展公告,
现将后续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本次实施回购
股份的既定方案,具体如下:
    1、公司回购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
定的敏感期;
    2、公司回购股份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
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的规定;
    3、从首次实施回购截至目前,公司每五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最高为453.88万股
(2019年1月4日至2019年1月10日期间五个交易日),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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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10,174万股的25%,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八条关于回购股份数量和节奏的规定;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14,274,209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76,591,254.31元(不含手续费),回购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5%,最高成交价为5.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14元/股。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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