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9-088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4 月 4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4 月 3 日~4 月 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4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 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3 日下午 3:00 至 2019 年 4 月 4 日下午 3: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北外滩杨树浦路 1058 号阳光控股大厦 18 层会 议室; 3、召开方式及其他: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局召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 4、股权登记日:2019 年 3 月 28 日; 5、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出席现场会议以及通过网络投票 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 34 人,代表股份 631,577,96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5.5942%。 1 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5 人,代表股份 627,884,947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5.503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9 人,代表股份 3,693,02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912%。 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公告明列的议案进行了审议,本次会议议案1-11、13-15项均为 普通议案,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 12为特别议案,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作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630,874,1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99.8886%;反对703,7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1114%;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2,303,2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94.5893%;反对703,7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5.41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 上,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630,874,1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99.8886%;反对703,7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1114%;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2,303,2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94.5893%;反对703,7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5.41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 上,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630,874,1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99.8886%;反对703,7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1114%;弃 2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2,303,2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94.5893%;反对703,7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5.41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 上,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630,874,1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99.8886%;反对703,7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1114%;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2,303,2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94.5893%;反对703,7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5.41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 上,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630,874,1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99.8886%;反对703,7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1114%;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2,303,2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94.5893%;反对703,7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5.41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 上,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619,867,8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98.1459%;反对11,702,8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1.8530%; 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0.001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296,8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3 表决权股份9.9705%;反对11,702,8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89.9734%;弃权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0561%。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 上,表决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和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630,874,1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99.8886%;反对703,7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1114%;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2,303,2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94.5893%;反对703,7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5.41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 上,表决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630,874,1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99.8886%;反对703,7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1114%;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2,303,2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94.5893%;反对703,7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5.41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 上,表决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630,874,1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99.8886%;反对703,7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1114%;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2,303,2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94.5893%;反对703,7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4 5.41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 上,表决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630,866,8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99.8874%;反对711,0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1126%;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2,295,9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94.5331%;反对711,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5.46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 上,表决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竞买土地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630,874,1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99.8886%;反对703,7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1114%;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2,303,2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94.5893%;反对703,7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5.41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 上,表决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626,076,7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99.1290%;反对5,501,2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871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505,7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57.7055%;反对5,501,2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42.29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表决通过。 5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630,866,8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99.8874%;反对711,0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1126%;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2,295,9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94.5331%;反对711,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5.46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 上,表决通过。 (十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1)发行规模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630,866,8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99.8874%;反对711,0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1126%;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2,295,9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94.5331%;反对711,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5.46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 上,表决通过。 (2)发行方式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630,866,8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99.8874%;反对711,0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1126%;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2,295,9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94.5331%;反对711,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5.46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 上,表决通过。 (3)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630,866,8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6 99.8874%;反对711,0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1126%;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2,295,9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94.5331%;反对711,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5.46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 上,表决通过。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630,866,8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99.8874%;反对711,0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1126%;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2,295,9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94.5331%;反对711,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5.46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 上,表决通过。 (5)债券期限及品种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630,866,8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99.8874%;反对711,0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1126%;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2,295,9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94.5331%;反对711,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5.46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 上,表决通过。 (6)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630,866,8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99.8874%;反对711,0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1126%;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2,295,9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7 效表决权股份94.5331%;反对711,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5.46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 上,表决通过。 (7)还本付息方式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630,866,8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99.8874%;反对711,0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1126%;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2,295,9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94.5331%;反对711,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5.46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 上,表决通过。 (8)募集资金用途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630,866,8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99.8874%;反对711,0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1126%;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2,295,9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94.5331%;反对711,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5.46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 上,表决通过。 (9)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630,866,8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99.8874%;反对711,0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1126%;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2,295,9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94.5331%;反对711,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5.46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 8 上,表决通过。 (10)承销方式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630,866,8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99.8874%;反对711,0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1126%;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2,295,9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94.5331%;反对711,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5.46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 上,表决通过。 (11)本次债券的担保安排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630,866,8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99.8874%;反对711,0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1126%;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2,295,9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94.5331%;反对711,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5.46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 上,表决通过。 (12)偿债保障措施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630,866,8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99.8874%;反对711,0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1126%;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2,295,9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94.5331%;反对711,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5.46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 上,表决通过。 (13)上市安排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630,866,8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9 99.8874%;反对711,0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1126%;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2,295,9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94.5331%;反对711,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5.46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 上,表决通过。 (14)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630,866,8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99.8874%;反对711,0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1126%;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2,295,9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94.5331%;反对711,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5.46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 上,表决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630,866,8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99.8874%;反对711,0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1126%;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2,295,9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94.5331%;反对711,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5.46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 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齐伟、陈伟;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10 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 (二)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关于阳光城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八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