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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 光 城:关于为子公司张家口冠科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2019-04-11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9-096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张家口冠科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95.92亿元,实际
发生担保金额为140.95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61.34%。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187.33亿元,实际发生担
保金额为741.00亿元。上述两类担保合计总额度为1,383.25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
额为881.95亿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00%,对资产负
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除上述两类担保
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张家口冠科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口冠科房地产”)接受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浙商金汇信托”)提供不超过0.72亿元的融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作为担
保条件:以张家口冠科房地产名下部分项目土地提供抵押,以张家口冠科房地产100%
股权提供质押,公司对张家口冠科房地产该笔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
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中涉及的金融机构、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合同
为准。
    (二)担保审批情况
    2019 年 3 月 13 日和 2019 年 4 月 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六十次会
议和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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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公司总计划担保额度为 1,500.00 亿元,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在任
 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范围内的担保。公司将依据各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的实际融资情况在同等级标准的范围内对担保对象和担保额度进行调剂,实际担保
 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计划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审
 慎原则对各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和管理,具体详见公告 2019-068。
     本次担保在上述担保计划内实施。根据 2019 年度担保计划及已实施的调剂事项,
 公司为子公司张家口冠科房地产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 1 亿元,已使用 0 元,本次
 担保实施后,其剩余可使用的额度为 0.28 亿元。
     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亿元):
                                  2019年度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2018年12    2019年担保计                           含本次公    剩余可
                                                     实际使用 本次使用
     公司名称          月31日资    划额度(含已                           告已使用    用担保
                                                     担保金额 担保额度
                       产负债率      调整额度)                           担保额度      额度
张家口冠科房地产开发
                        100.34%                  1         0       0.72        0.72     0.28
      有限公司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张家口冠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 2017年11月17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四)法定代表人:谢琨;
     (五)注册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下花园区政府西路5号2幢9号;
     (六)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屋租赁、物业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七)股东情况:公司合并持有其68%的股权,张家口春露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
 司持有其16%股权,张家口民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16%股权。
     张家口春露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及张家口民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只享有固定
 收益,不享有权益,即公司持有张家口冠科房地产 100%权益,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
 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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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19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84,308,999.53                       120,487,248.54
负债总额                                84,597,453.70                       121,003,333.61
长期借款                                             0                                      0
流动负债                                84,597,453.70                       121,003,333.61
净资产                                     -288,454.17                        -516,085.07
                               2018 年 1-12 月                     2019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574,991.32                        -227,631.06
     以上财务数据暂未经审计。

     (九)被担保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序       所属     成交(亿   土地证号               出让面积                  绿地   土地用
                                         土地位置                  容积率
号       公司       元)     或宗地号               (平方米)                  率     途
                                                                 不低于1, 不低 二类居
1    张家口冠科    0.3015    2018-17     下花园区       16,756
                                                                   不高于2 于30% 住用地
     房地产开发                          西苑路西
                                                                 不低于1, 不低 二类居
2      有限公司    0.4698    2018-18       侧           17,402
                                                                   不高于2 于30% 住用地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张家口冠科房地产接受浙商金汇信托提供不超过0.72亿元的融
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作为担保条件:以张家口冠科房地产名下部分项目土地提
供抵押,以张家口冠科房地产10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对张家口冠科房地产该笔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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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第六十次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董事局认为,上述担保计划是为了满足公司 2019 年度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不会
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
行担保时,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有
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
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对于向非全资子
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和其他股东将按权益比例提供担保或者采取反担保等措施控
制风险,如其他股东无法按权益比例提供担保或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则将由非全资
子公司提供反担保。被担保人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生
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2019 年担保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本次担保在公司 2019 年度担保计划授权范围内,张家口冠科房地产项目进展顺
利,偿债能力良好,同时以张家口冠科房地产名下部分项目土地提供抵押,以张家
口冠科房地产 100%股权提供质押。
    综上,本次公司对以张家口冠科房地产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
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 195.92 亿
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140.95 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
产 61.3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 1,187.33 亿元,
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741.00 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322.47%。上述两类担保合计总额度 1,383.25 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881.95 亿
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383.81%。除上述两类担保,公司
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
                                     4
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六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三)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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