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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 光 城:关于为参股子公司信宜市誉辉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2019-04-11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9-097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子公司信宜市誉辉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95.92亿元,实际
发生担保金额为140.95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61.34%。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187.33亿元,实际发生担
保金额为741.00亿元。上述两类担保合计总额度为1,383.25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
额为881.95亿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00%,对资产负
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除上述两类担保
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36%权益的参股子公司信宜
市誉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宜市誉辉房地产”)接受万向信托股份公
司(以下简称“万向信托”)提供不超过1.8亿元的融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作为
担保条件:以信宜市誉辉房地产名下项目土地提供抵押,以信宜市誉辉房地产100%
股权提供质押,公司对信宜市誉辉房地产该笔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信
宜市誉辉房地产其他股东为公司提供反担保,信宜市誉辉房地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中涉及的金融机构、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合
同为准。
    (二)担保审批情况
    2019 年 3 月 13 日和 2019 年 4 月 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六十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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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和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
 2019 年公司总计划担保额度为 1,500.00 亿元,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在任
 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范围内的担保。公司将依据各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的实际融资情况在同等级标准的范围内对担保对象和担保额度进行调剂,实际担保
 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计划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审
 慎原则对各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和管理,具体详见公告 2019-068。
     本次担保在上述担保计划内实施。根据 2019 年度担保计划及已实施的调剂事项,
 公司为参股子公司信宜市誉辉房地产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 3.5 亿元,已使用 0 元,
 本次担保实施后,其剩余可使用的额度为 1.7 亿元。
     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亿元):
                                  2019年度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2018年12    2019年担保计   实际使用              含本次公    剩余可
                                                             本次使用
     公司名称          月31日资    划额度(含已   担保金额              告已使用    用担保
                                                             担保额度
                       产负债率      调整额度)                         担保额度      额度
信宜市誉辉房地产开发
                        100.31%             3.5          0        1.8         1.8      1.7
      有限公司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信宜市誉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8年8月9日
     (三)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四)法定代表人:张超
     (五)注册地点: 广东省茂名市信宜市东镇新城路165号何隆仿屋三楼301房
     (六)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与销售,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七)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威至博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福建
 欣中贵置业有限公司40%股权,欣利百腾(深圳)贸易有限公司持有福建欣中贵置业
 有限公司60%股权,福建欣中贵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福建安泰嘉健康产业有限公司90%
 股权,宁波光瑞祁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持有福建安泰嘉健康产业有限公司10%股权,
 福建安泰嘉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穿透持有其100%股权。
     信宜市誉辉房地产系本公司持有 36%权益的参股子公司,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
 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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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19 年 2 月 28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0,913.99                                 32,019.58
 负债总额                                       31,011.07                                 32,030.61
 长期借款                                            0.00                                     0.00
 流动负债                                       31,011.10                                 32,030.61
 净资产                                             -97.12                                  -11.03
                                 2018年1-12月                             2019年1-2月
 营业收入                                            0.00                                     0.00
 净利润                                             -97.12                                  -13.92
    以上财务数据暂未经审计。

     (九)被担保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所属       成交(亿        土地证号                        出让面积      容积     绿地
                                            土地位置                                        土地用途
  公司         元)          或宗地号                        (平方米)    率         率
信宜市誉辉               粤(2018)信宜市 信宜市东镇
                                                                                            居住(兼
房地产开发     2.64      不动产权第       街道塘面社           23,857       5       30%
                                                                                            容商业)
  有限公司               0010807号            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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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持有36%权益的参股子公司信宜市誉辉房地产接受万向信托提供不超过1.8
亿元的融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作为担保条件:以信宜市誉辉房地产名下项目土
地提供抵押,以信宜市誉辉房地产10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对信宜市誉辉房地产该
笔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信宜市誉辉房地产其他股东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信宜市誉辉房地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第六十次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董事局认为,上述担保计划是为了满足公司 2019 年度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不会
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联营
企业或合营企业提供担保时,被担保方的各股东同比例对其提供担保或其他股东提
供反担保,系正常履行股东义务,且被担保人为公司提供反担保。被担保人具备良
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2019
年担保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本次担保在公司 2019 年度担保计划授权范围内,信宜市誉辉房地产项目进展顺
利,偿债能力良好,同时以信宜市誉辉房地产名下项目土地提供抵押,以信宜市誉
辉房地产 100%股权提供质押,信宜市誉辉房地产其他股东为公司提供反担保,信宜
市誉辉房地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综上,本次公司对信宜市誉辉房地产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
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95.92亿
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140.95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
产61.3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187.33亿元,
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741.00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4
322.47%。上述两类担保合计总额度1,383.25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881.95亿元,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83.81%。除上述两类担保,公司不存
在其他对外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
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六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三)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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