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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 光 城:关于为子公司南宁正灿光投资提供担保的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9-108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南宁正灿光投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92.92亿元,实际
发生担保金额为140.95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61.34%。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233.53亿元,实际发生担
保金额为741.00亿元。上述两类担保合计总额度为1,426.45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
额为881.95亿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00%,对资产负
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除上述两类担保
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南宁正灿
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正灿光投资”)拟接受天津鼎晖弘健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鼎晖弘健”)提供不超过4亿元的融资,期限
不超过24个月,作为担保条件:以南宁正灿光投资51%股权提供质押,公司对南宁正
灿光投资的该笔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
保中涉及的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二)担保审批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
六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一)公司名称:南宁正灿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8年6月21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四)法定代表人:黄小达;
    (五)注册地点:南宁市邕宁区江湾路6号丽景湾示范区5号房;
    (六)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七)股东情况:公司持有 100%权益子公司阳光城集团广西有限公司持有其 51%
股权,天津鼎晖弘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 49%股权;
    南宁正灿光投资系本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天津鼎晖弘健仅享受固定回
报),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八)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19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3,452.47                            78,766.23
负债总额                                    13,452.42                            77,766.25
长期借款                                           0                             39,510.00
流动负债                                    13,452.42                            38,256.25
净资产                                           0.05                              999.97
                          2018 年 1-12 月                       2019 年 1-3 月


                                         2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0.05                      -0.08
    (九)被担保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持有 100%权益的子公司南宁正灿光投资拟接受天津鼎晖弘健提供不超过 4
亿元的融资,期限不超过 24 个月,作为担保条件:以南宁正灿光投资 51%股权提供
质押,公司对南宁正灿光投资的该笔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资金占用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
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南宁正灿光投资为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南
宁正灿光投资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开发正常,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同时以南宁正
灿光投资51%股权提供质押,故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及
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92.92亿
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140.95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
产61.3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233.53亿元,
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741.00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322.47%。上述两类担保合计总额度1,426.45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881.95亿元,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83.81%。除上述两类担保,公司不存
在其他对外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
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3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六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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