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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 光 城:关于为子公司福州利康腾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2019-07-20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9-184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福州利康腾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67.06亿元,实际
发生担保金额为136.81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59.54%。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228.54亿元,实际发生担
保金额为751.75亿元。上述两类担保合计总额度为1,395.60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
额为888.56亿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00%,对资产负
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除上述两类担保
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福州利康
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利康腾房地产”)拟接受渤海国际信托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国际信托”)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的融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作为担保条件:以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汇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福建汇泰房地产”)10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阳光房地产”)对福州利康腾房地产的该笔融资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中涉及的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
订合同为准。
    (二)担保审批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
六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福州利康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7年12月18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四)法定代表人:徐国宏;
       (五)注册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西洪路397号3号楼104室;
       (六)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销售;
       (七)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博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
权;
       (八)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19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659.22                            9,164.97
负债总额                                        12,159.38                            9,669.38
长期借款                                            0.00                                 0.00
流动负债                                        12,159.38                            9,669.38
净资产                                            -500.16                             -504.40
                              2018 年 1-12 月                       2019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500.16                              -4.24

       (九)被担保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持有 100%权益的子公司福州利康腾房地产拟接受渤海国际信托提供不超过
3,000 万元的融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作为担保条件:以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汇
泰房地产 10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阳光房地产对福州利康腾房地
产的该笔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福州利康腾房地产为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
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同时以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汇泰房地产100%股权提供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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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
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67.06亿
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136.81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
产59.5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228.54亿元,
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751.75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327.15%。上述两类担保合计总额度1,395.60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888.56亿元,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86.69%。除上述两类担保,公司不存
在其他对外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
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六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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