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 光 城:关于为子公司湛江阳光城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2019-07-20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9-185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湛江阳光城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67.06亿元,实际
发生担保金额为136.81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59.54%。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228.54亿元,实际发生担
保金额为751.75亿元。上述两类担保合计总额度为1,395.60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
额为888.56亿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00%,对资产负
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除上述两类担保
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湛江市赤
坎区阳光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湛江阳光城房地产”)拟接受西部信托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信托”)提供不超过4.2亿元的融资,期限不超过15个月,
作为担保条件:以公司全资子公司信宜市誉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
宜市誉光房地产”)和茂名市鸿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名市鸿光房地
产”)名下土地提供抵押,信宜市誉光房地产10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中山市东升光旭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市东升光旭”)对湛江阳光城房地产
的该笔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中涉及的具
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二)担保审批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
六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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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湛江市赤坎区阳光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00年7月7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四)法定代表人:张超;
(五)注册地点:湛江市赤坎区大埠村69号一层;
(六)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咨询,房地产项目投资等;
(七)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辉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
权;
(八)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19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92,89.29 62,561.77
负债总额 62,197.13 65,975.56
长期借款 4,860.00 9,807.50
流动负债 27,337.13 46,168.05
净资产 -2,907.83 -3,413.78
2018 年 1-12 月 2019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2,578.52 -532.96
以上2018年财务数据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立信中联审字F[2019]D-0230号审
计报告。
(九)被担保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成交 土地证号 出让面积 容积 绿地
所属公司 土地位置 土地用途
(亿元) 或宗地号 (平方米) 率 率
湛江市赤坎区 粤(2018)湛江 湛江市赤 城镇住宅用地、商
阳光城房地产 1.6 市不动产权证 坎区明月 27,363.4 3 35% 务金融用地、公园
开发有限公司 第0075669号 路 18 号 与绿地、街巷用地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持有 100%权益的子公司湛江阳光城房地产拟接受西部信托提供不超过 4.2
亿元的融资,期限不超过 15 个月,作为担保条件:以公司全资子公司信宜市誉光房
地产和茂名市鸿光房地产名下土地提供抵押,信宜市誉光房地产 100%股权提供质押,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山市东升光旭对湛江阳光城房地产的该笔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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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湛江阳光城房地产为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
湛江阳光城房地产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开发正常,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同时以公
司全资子公司信宜市誉光房地产和茂名市鸿光房地产名下土地提供抵押,信宜市誉
光房地产100%股权提供质押,故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
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67.06亿
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136.81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
产59.5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228.54亿元,
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751.75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327.15%。上述两类担保合计总额度1,395.60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888.56亿元,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86.69%。除上述两类担保,公司不存
在其他对外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
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六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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