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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峰水泥: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进展公告2020-01-21  

						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20-004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委托贷款概述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1 月 15 日、
   2019 年 1 月 3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 2019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公司利用自有资金通过

   委托银行向诸暨市新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诸暨城开”)提供不
   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的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为自委托银行发放贷款之日起
   12 个月,贷款年利率为 8.00%,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1 月 15 日公司刊登于《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外
   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5)。

       二、委托贷款变更情况
       1、2019 年 1 月 28 日,公司将本次委托贷款事项的委贷银行由中国建设银
   行诸暨支行变更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诸
   暨支行”),除上述变更外,关于本次委托贷款的其他事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同
   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

       2、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8 月 23 日、2019 年 9 月 1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和 2019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提供委
   托贷款变更相关主体的议案》,将委托贷款协议中相关委托人由甘肃上峰水泥股
   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浙江上峰建材有限公司,除上述变更外,关于本次委托贷款的
   其他事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8 月 24 日披露的《上峰水泥:第九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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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委托贷款进展情况
    2019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上峰建材有限公司提前收到诸暨
城开归还的委托贷款本金人民币 10 亿元及相应利息。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同时不影响公司

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于近期继续对诸暨城开通过委托银行提供
人民币 7 亿元的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为本次委托银行发放贷款之日起至贷款本息
结清之日止,贷款年利率为 8%。
    公司将会继续关注本次委托贷款事项进展,并按照相关规则要求及时披露进
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0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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