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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当代东方: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2018-01-13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作为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经审阅和查询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
议的《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此项担保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日常融资需要产生的担保事项,符合
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相关内部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关于此项担保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
供担保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_________ 陈守德 _________ 苏培科   _________ 田旺林




                                                     2018 年 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