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东方: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9-13
证券代码:000673 证券简称:当代东方 公告编号:2018-131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现场会议时间为 2018 年 9 月 12 日下午 14 时 30 分;网络投票
时间为 2018 年 9 月 11 日至 2018 年 9 月 1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9 月 12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9 月 11 日 15:00 至
2018 年 9 月 12 日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5 号世纪财富中心 1 号楼 701 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彭志宏先生
6、本次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 过 现 场 和 网 络 投 票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授 权 委 托 代 表 共 13 人 , 代 表 股 份
261,078,754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2.983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2 人,代表股份 260,955,554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2.967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123,2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15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 11 人,代表股份 123,2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15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 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123,2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156%。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通过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续期及公司继续为其提供担保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1,058,95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24%;反对 19,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6%;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9286%;反对 19,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071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郭建民 李敏敏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和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9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