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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当代东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000673            证券简称:当代东方           公告编号:2019-043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2017年3月21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
—套期会计》,2017年5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
金融工具列报》(以上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根据 2017 年财政部发布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境内外同时上市的
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
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上述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保险公司除外);2018 年 6 月 15 日,财政部发布了
《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8〕15 号)
及其解读,要求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因此,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
相应调整,即公司自 2018 年 9 月 30 日起执行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二)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
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及
2018 年发布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
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根据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和颁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金融资产分类由“四分类”改为“三分类”。企业应当根据其管理金融资
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以
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
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
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
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
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二)执行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根据财政部 2018 年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
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2、“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收款”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
    3、“固定资产”及“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
    4、“工程物资”及“在建工程”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
    5、“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6、“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及“其他应付款”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
    7、“长期应付款”及“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
    8、利润表中“管理费用”项目分拆“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明细项目
列报;
    9、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
目列报;
    1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及可比会计期间比较数据的相
应调整,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等规定进行合
理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同时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
财务状况,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能够
更加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
者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会计准则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
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八届董事会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