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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当代东方: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26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年,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监事会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
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依法运作,认真履行监事会监督职能。现将监
事会一年来工作情况及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报告如下:


    一、 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8年,公司共召开监事会会议七次,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每次会议,勤勉
尽责,对每次会议事项认真进行审议并形成决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18年3月16日,公司召开七届监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应
收款项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会计准
则相关规定,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2、2018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七届监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17年度
监事会工作报告、2017年度报告相关事项、2018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及《关
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6项议案,并形成监
事会审核意见。
    3、2018 年 6 月 22 日,公司召开七届监事会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及《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预案的议案》等 8 项非公开发行事项相关议案。
    4、2018年8月23日,公司召开七届届监事会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形成监事会审核意见。
    5、2018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七届监事会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8
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并形成监事会审核意见。
    6、2018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七届监事会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第七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决定提名由公司股东单位推荐
的刘侠先生、宋丽娜女士出任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并提交公司2018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选举。
    7、2018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八届监事会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督检查情况
    2018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法运作,认真履职。全体监事成员列席参加了报告
期内召开的全部21次董事会,及时掌握公司经营状况,了解重大事项决策及执行
情况,充分发表监事会意见和建议;全体监事成员出席了报告期内召开的2017
年度股东大会及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协助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共同对每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的合法性进行监督,对股东大会决议落实情况进行检
查和督促。报告期,监事会对公司规范运作及重大事项的意见具体如下:
    (一)关于公司依法运作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全面监督。监事会认为:2018
年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决策,决策程序及决策事项科学、
合法合规,未发现会议决定的各项决议有违法违规的情况。公司管理层依法管理、
守法经营、规范运作,认真落实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做出的各项决议,扎实做
好经营管理工作。2018年,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忠于职守、遵纪守法,
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未发生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
司利益的行为。
    (二)关于公司财务方面
    经对报告期公司财务状况检查及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的2018年
度审计报告进行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行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企业
会计制度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情况,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可信。
    (三)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方面
    2018 年下半年,由于现金流趋紧,公司未能按期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3
亿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7 日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了
《关于暂时补流资金未能按期归户的公告》。经公司积极筹措资金,2019 年 4 月
9 日,公司已将13,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经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3,000万元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监事会经审
议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法违
规,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中的13,000万元用于暂
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四)关于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价格遵循市场公允原
则,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五)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内控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认为报告真实、客观地反
映了公司内部环境、风险防范、重点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内部监督等,公司
现有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整、合理,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
求。
    (六)公司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监事会经对报告期内公司执行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进行核查、监
督,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
范围,及时登记知悉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名单及其个人信息,未发生内幕交易,
维护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2019 年度工作计划
    监事会全体成员将继续加强提升专业技能,遵循诚信原则,认真履行监事会
工作职责,依法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
会、董事会会议,监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