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东方: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全资子公司收购其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方案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9-20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调整全资子公司收购其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暨关联交易方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已于会前获
得并认真审阅了拟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全资子公
司收购其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资料,经审慎
分析后,我们就本次方案调整事宜予以事前认可。
我们认为:本次交易方案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合同法>司法解
释二》、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
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关于调整全资子
公司收购其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八届董事
会九次会议进行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全资子公司收购
其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方案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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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宪容 田旺林 苏培科
2019 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