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度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7-18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和实事求是的态度,对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收购广州市智度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进行产业链优化,降低整个业务链的运营风险
和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进而为全体股东
创造更大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遵
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
成依赖。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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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应敏 段东辉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