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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天海龙: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7-04-26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677            证券简称:恒天海龙               公告编号:2017-015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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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孙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庄旭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庄旭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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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35,080,840.51          108,471,713.89                       24.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802,573.37             2,073,090.14                      -13.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714,031.97             2,125,314.12                      -19.35%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8,993,748.78            -4,611,361.67                      -95.0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21                    0.0024                     -12.5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21                    0.0024                     -12.5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66%                    0.78%                       -0.12%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834,983,354.07          844,385,884.07                        -1.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72,335,788.56          270,533,215.19                        0.67%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潍商务规财字(2016)25 号对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年出口额低于 6500 万美元的外
                                                                         43,300.0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贸中小企业 2016 年前三季度参
                                                                                     加国际线展会给予支持。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29,430.0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84,188.60

合计                                                                     88,541.4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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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54,517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兴乐集团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法人        23.15%        200,000,000                  0 质押                 200,000,000
司

中国恒天集团有
                  国有法人              10.19%         88,050,247                  0
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约定 国有法人                  1.46%         12,630,000                  0
购回专用账户

张佑生            境内自然人             1.30%         11,189,000                  0

杨成社            境内自然人             0.60%          5,156,942                  0

重庆国际信托股
份有限公司-兴
                  国有法人               0.60%          5,151,814                  0
国 3 号集合资金
信托

赵静明            境内自然人             0.45%          3,910,301                  0

王建军            境内自然人             0.39%          3,368,100                  0

黄愉华            境内自然人             0.39%          3,336,279                  0

张平              境内自然人             0.35%          3,059,000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兴乐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000

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                                                     88,050,247 人民币普通股           88,050,24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
                                                                         12,63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630,000
购回专用账户

张佑生                                                                   11,189,000 人民币普通股           11,189,000

杨成社                                                                    5,156,942 人民币普通股            5,156,942

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兴
                                                                          5,151,814 人民币普通股            5,151,814
国 3 号集合资金信托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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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静明                                                               3,910,301 人民币普通股          3,910,301

王建军                                                               3,368,100 人民币普通股          3,368,100

黄愉华                                                               3,336,279 人民币普通股          3,336,279

张平                                                                 3,059,000 人民币普通股          3,059,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前十名股东中,公司未知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说明                           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1)张佑生先生共持有 11,189,000 股股份,其中通过融资融券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恒
                               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11,189,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3%。 (2)赵静明先生共
                               持有 3,910,301 股股份,其中通过融资融券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公司 3,910,301 股股份,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占公司总股本的 0.45%。 (3)王建军先生共持有 3,368,100 股股份,其中通过融资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融券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公司 2,368,1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27%。(4)黄愉华
                               先生共持有 3,336,279 股股份,其中通过融资融券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公司 2,765,479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32%。( 5) 张平先生共持有 3,059,000 股股份,其中通过
                               融资融券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公司 686,1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股东张佑生先生在报告期内,约定购回12,63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62%,截至报告期末,张佑生先生持有公
司股票数量为11,18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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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关于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兴乐集团有限公司之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协议相关情况说明
(1) 2016年12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兴乐集团有限公司之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合作协议相关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2),关于上述事项,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分别于 2016
年 12 月 21 日、2016 年12月29 日发《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兴乐集团有限公司的关注函》(编号:
公司部关注函【2016】第 224 号、第229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至兴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乐集
团”)予以关注。2016年12月29日、2017年1月1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兴乐集团
对《关注函》的回复。
(2)2017年3月31日,公司收到兴乐集团发来的《告知函》及《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6)京
03民初138号,裁定兴乐集团有限公司、虞文品、虞一杰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本案移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
院处理,公司于2017年4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该事项的进展(公告编号:2017-013)。
(3)2017年4月6日,公司收到兴乐集团发来的《告知函》及相关诉讼文件,《告知函》主要内容为:
“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上诉,要求撤销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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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京03民初138号《民事裁定书》,由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审理本案。
兴乐集团、虞文品、虞一杰已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交《管辖权异议上诉答辩状》,要求驳回中弘卓业集团
有限公司的上述管辖权异议上诉。”
公司于2017年4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该事项的进展,公告编号:2017-014。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关于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兴乐集
团有限公司之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合 2016 年 12 月 20 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作协议相关情况说明公告

《关于对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
东兴乐集团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之回复 2016 年 12 月 29 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函

《关于对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
东兴乐集团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之回复 2017 年 01 月 11 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函

《关于对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关注
                                      2017 年 01 月 11 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函》之回复函

关于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兴乐集团
有限公司之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合作 2017 年 04 月 01 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协议相关情况的进展公告

关于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兴乐集团
有限公司之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合作 2017 年 04 月 07 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协议相关情况的进展公告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关于所提供
                                                             信息真实性、
                                 大连尚龙投
                                                             准确性和完
                                 资控股有限
                                                             整性的承诺;
                                 公司;恒天海
                                                             关于本次重     2015 年 11 月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龙股份有限    其他承诺                                     9999-12-31   正常履行中
                                                             大资产重组     02 日
                                 公司;恒天纤
                                                             不涉及重组
                                 维集团有限
                                                             禁止期的说
                                 公司
                                                             明;关于与上
                                                             市公司不存


                                                                                                                      7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在关联关系
                                                        的承诺;关于
                                                        拟出售资产
                                                        权属情况的
                                                        承诺;关于职
                                                        工安置相关
                                                        承诺;关于提
                                                        供债务交割
                                                        支持相关事
                                                        项的承诺。承
                                                        诺详情请参
                                                        看本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2 日发布
                                                        于巨潮资讯
                                                        网的挂网公
                                                        告《恒天海龙
                                                        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关
                                                        于重大资产
                                                        出售相关承
                                                        诺事项的公
                                                        告》。公告编
                                                        号:2015-149。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
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 无。
一步的工作计划


四、对 2017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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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报告期内,公司接听中小投资者电话约
                                                                            16 个/日,为投资者解答了关于公司日
2017 年 03 月 31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常生产经营情况、控股股东诉讼进展、
                                                                            公司控股子公司博莱特的盈利情况等
                                                                            有关问题。

                                                                            报告期内通过深交所互动易为中、小投
                                                                            资者解答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诉讼进
2017 年 03 月 31 日     其他                    个人
                                                                            展、公司控股子公司博莱特的盈利情况
                                                                            等有关问题。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