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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天海龙: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3-29  

						  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恒天海龙                   公告编号:2019-013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
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新会计
准则要求,公司决定变更目前执行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25 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
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进行了修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通知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2 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
其他相关规定。
     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
外,其他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
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
会〔2018〕15 号)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将应收账款与应收票据合并为“应收票   期末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示金额 161,171,770.49 元;期初应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据及应收账款”列示                   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示金额 150,513,777.71 元。



将其他应收款与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合   期末其他应收款列示金额 6,975,744.98 元;期初其他应收款列

并为“其他应收款”列示               示金额 3,258,996.88 元。

将固定资产与固定资产清理合并为“固   期末固定资产列示金额 464,252,600.61 元;期初固定资产列示

定资产”列示                         金额 389,505,212.74 元。

将在建工程与工程物资合并为“在建工   期末在建工程列示金额 0.00 元;期初在建工程列示金额

程”列示                             48,502,110.13 元。

将应付账款与应付票据合并为“应付票   期末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列示金额 85,744,177.72 元;期初应付

据及应付账款”列示                   票据及应付账款列示金额 51,329,609.57 元。

将其他应付款与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合   期末其他应付款列示金额 29,357,668.02 元;期初其他应付款列

并为“其他应付款”列示               示金额 47,097,177.50 元。

新增研发费用报表科目,研发费用不再   本期增加研发费用 351,498.44 元,减少管理费用 351,498.44 元;
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                   上期增加研发费用 130,159.33 元,减少管理费用 130,159.33 元。

将专项应付款归并为“长期应付款”列
                                     期末长期应付款列示金额 0.00 元;期初长期应付款列示 0.00 元。
示

将财务费用中利息支出变更为“利息费   本期利息费用列示金额 5,234,360.37 元,上期利息费用列示金

用”列示,将汇兑净损失(净收益以“-” 额 3,284,175.11 元;本期汇兑净收益金额 3,812,065.06 元,上

号填列)分成“汇兑净收益”与“汇兑   期汇兑净收益金额 0.00 元;本期汇兑净损失金额 0.00 元,上期

净损失”分别列示                     汇兑净损失金额 3,699,474.97 元。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不涉
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
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特此公告。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