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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襄阳轴承: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续督导期2017年培训情况报告2018-01-27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

                       2017 年培训情况报告


    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襄阳轴承”、“公司”)2016年非
公开发行新增股份30,532,000股于2016年7月25日在深交所上市,广州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证券”、“保荐机构”)担任此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
构及主承销商,持续督导期间为2016年7月25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14年修订)》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规定
以及襄阳轴承的实际情况,广州证券认真履行保荐机构应尽的职责,对襄阳轴承
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相关后续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
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
行。
    2018年1月3日,广州证券相关人员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
指引(2014年修订)》的要求完成了对襄阳轴承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相
关人员的持续督导培训工作,特向贵所报送培训工作报告。



       一、培训的主要内容
    2018年1月3日,培训小组通过采取授课的方式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本次培训重点结合相关案例,从并购重组监管趋势、
再融资监管趋势、董监高与大股东减持注意事项、2017年证监会与交易所监管重
点等方面进行了讲解。本次培训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
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日常规范运作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二、本次培训人员情况
    广州证券襄阳轴承持续督导小组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和工作
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系统、细致的培训工作。
    培训人员:刘亚勇(保荐代表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14年修订)》的要求,参
加本次培训的对象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董事会
办公室相关人员。



    三、培训成果
    通过此次培训授课,襄阳轴承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加深了
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相关业务规则的
了解和认识,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
理人员在公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合规使用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此次
培训有助于进一步提升襄阳轴承的规范运作水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期 2017 年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刘亚勇        张宇芳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