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8 证券简称:襄阳轴承 公告编号:2018-005 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襄阳轴承”、“本公司”或“上市 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5 日、1 月 18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 示性公告》(2018-003)、《关于控股股东改制事项的进展公告》(2018-004)、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文件。2018 年 1 月 22 日, 襄阳轴承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公 司部关注函[2018]第 17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根据《关注函》的 相关要求,襄阳轴承会同三环集团改制有关各方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 就相关意见的落实情况逐条书面回复如下: 1.我部关注到,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与《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 披露的《增资扩股协议》称:“本次改制以经湖北省国资委核准的《资产评估 报告》对三环集团股东权益的评估价值 771,180.16 万元为基础,扣除改制成本 和襄轴集团 95%股权的划转价值后,确定本次改制前三环集团的股东权益为 324,023.58 万元。”请补充披露该协议所称“改制成本”的具体金额、主要构 成与计算依据。 回复: 三环集团改制以经湖北省国资委核准的《资产评估报告》对三环集团股东权 益的评估价值 771,180.16 万元为基础,扣除湖北省国资委承担的改制成本和襄 轴 集 团 95% 股 权 的 划 转 价 值 后 , 确 定 本 次 改 制 前 三 环 集 团 的 股 东 权 益 为 324,023.58 万元。三环集团改制成本,由人员安置成本、“三供一业”等企业办 社会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三个方面构成,其中绝大部分为人员安置成本。人员安 置涉及总人数 31144 人;“三供一业”涉及三环集团分布在武汉、十堰、襄阳、 1 黄石、咸宁、黄冈等不同地域职工家属区居民的供水、供电、供气、物业管理维 修改造和分离移交给地方政府的费用;历史遗留问题主要是由历史原因形成的不 应由三环集团承担但又不得不承担的债务问题,其中部分问题有待司法机关的判 决。改制成本按照中央和湖北省有关国有企业改制政策的规定测算,政策依据和 测算标准由湖北省国资委会同湖北省政府相关部门研究审核,并作为《三环集团 有限公司改制方案》的内容之一。改制成本由三环集团实行专账管理,所涉及的 相关项目实施完成后,由湖北省审计厅进行专项审计,实行“多退少补”。 已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补充披露。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称,湖北省国资委拟将三环集团所持有的襄阳 汽车轴承集团公司 95.00%的股权划转至湖北省国资委或其指定方持有。请你公 司补充披露上述股权划转的受让方是否已经明确,如已明确请相关方依据《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时履行权益变动披露义务,如暂未明确请说明股权划 转的时间安排。 回复: 根据湖北省国资委下发的《省政府国资委关于划转三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 襄阳汽车轴承集团公司 95%国有股权的通知》(鄂国资产权(2018)11 号),湖北 省国资委将三环集团所持有的襄阳汽车轴承集团公司 95.00%的股权划转至湖北 省国资委直接持有。襄轴集团的 95%股权的划转对象已在前次《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中提及,但并未明确具体对象,现明确划转对象为湖北省国资委。 本次权益变动前,湖北省国资委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控制关 系如下: 2 湖北省国资委 100% 70% 兴楚公司 30% 三环集团 95% 27.94% 襄轴集团 18.09% 襄阳轴承 本次权益变动后,湖北省国资委不再是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湖北省国资委 通过襄轴集团持有上市公司18.09%股份。上市公司的控制关系如下: 贾志宏 92.48% 99.95% 金凰珠宝 0.05% 湖北省国资委 武汉金凰 95% 99.97% 襄轴集团 三环集团 18.09% 27.94% 襄阳轴承 3 已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补充披露。 3.《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称,金凰集团为本次收购需支付的资金合计 69.98 亿元,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与自筹资金。相关银行同意为金凰集团收购三环集 团有限公司项目提供不超过 42 亿意向性融资安排。请你公司: (1)详细披露本次收购的资金来源,直至来源于相关主体的自有资金、经 营活动所获资金或银行等机构的贷款及各项资金占比,并按不同资金来源途径 分别列示资金融出方名称、金额、资金成本、期限、担保和其他重要条款,以 及后续还款计划(如尚无计划的,应制定明确的还款计划)。 (2)《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财务数据显示,金凰集团近两年的资 产负债率分别为 98.47%与 84.27%。请分析金凰集团为完成本次控制权收购而借 入资金对其负债率和偿债能力的影响,是否存在因偿债压力而影响其对你公司 控制权稳定性的情况,以及金凰集团为维持对你公司控制权稳定拟采取的措施。 回复: 一、本次收购的资金来源及后续还款计划 根据湖北省国资委、兴楚公司、金凰集团及三环集团签署的《增资扩股协议》 及湖北省国资委、兴楚公司、金凰集团、武汉鑫三环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及三环集团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金凰集团本次增资及受让三环集团股 份的首期增资款16亿元已于2018年1月16日支付至三环集团指定账户,首期股权 转让款合计12亿元已于2018年1月19日前支付至湖北省国资委及兴楚公司指定账 户,并获得了相应的收款凭证。上述首期款资金来源为金凰集团自有资金,其中 3亿元为金凰集团参与此次收购的保证金,已于2017年11月29日支付至武汉光谷 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收购协议签订后自动转为收购支付价款的一部分,24 亿元为金凰集团2018年1月收回的其他应收款,1亿元为金凰集团货币资金。 上述首期增资款及首期股权转让款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 其关联方的情形,没有通过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取得资金,亦 不存在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 4 根据协议的相关条款,在首期款付款日起一年内,金凰集团将支付剩余增资 款21.60亿元支付至三环集团指定账户,将剩余股权对价款合计20.38亿元支付至 湖北省国资委指定的账户及兴楚公司指定的账户。就该等剩余增资款及股权对价 款的安排,金凰集团已与工商银行等进行洽谈,并获其同意为金凰集团收购三环 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提供不超过42亿意向性融资安排,贷款利率将按照具体借款协 议签订时市场公允的利率予以确定。 由于上述剩余增资款及剩余股权转让款的融资计划尚未签署协议,因此后续 融资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就上述借款,金凰集团及金凰集团实际控制人贾志宏 拟以其名下资产进行担保。 1、金凰集团拟用于担保的资产 (1)股权类资产 单位:万元 序号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 2017年度总资产 2017年度净资产 武汉金凰智汇信息技 1 100.00% 7,500.00 7,503.30 7,484.50 术产业园有限公司 武汉金凰医院管理有 2 99.00% 3,000.00 3,019.86 2,995.27 限公司 武汉金凰房地产开发 3 99.00% 5,000.00 5,074.65 5,054.12 有限公司 武汉永浩瑞商贸有限 4 90.00% 2,000.00 2,000.10 2,000.07 公司 宜昌鑫绿源生物技术 5 75.00% 8,000.00 2,519.13 2,519.13 发展有限公司 武汉金凰互联网有限 6 55.00% 100.00 97.25 96.99 公司 湖北元春并购基金管 7 32.00% 1,000.00 804.36 803.46 理有限公司 湖北金弘泰融资租赁 8 30.00% 30,000.00 31,518.87 30,431.75 有限公司 湖北氢阳新能源控股 9 10.00% 7,555.5 5,003.02 4,997.02 有限公司 北京环渤海正奇企业 10 99.99% 77,560.00 77,595.96 77,595.96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北京环渤海正中企业 11 98.36% 61,000.00 61,088.25 61,088.25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5 (2)库存商品 金凰集团拟以库存商品作为担保的资产,金凰集团库存商品账面价值为158, 941.37万元,其中账面价值为61,791.06万元的库存商品已质押,剩余约9.72亿 元的库存商品可用作担保。 综上,金凰集团拟用于担保的股权类资产(以净资产口径计算)共计16.68 亿元,拟用于担保的库存商品共计9.72亿元。 2、贾志宏拟用于担保的资产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贾志宏先生除金凰集团以外控制或投资的核心企业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号 武汉金凰珠宝股份 1 92.48% 12,000.00 1,761,886.07 245,324.77 有限公司 烟台东群商贸有限 2 90.00% 1,000.00 996.49 996.49 公司 宜昌信通电缆有限 3 100.00% 60,000.00 103,631.80 56,749.04 公司 共青城珠峰二号投 4 资管理合伙企业 51.76% 19,320.00 17,332.48 17,332.48 (有限合伙) Kingold Jewelry 5 25.60% 10.00(万美元) 1,927,621.23 256,914.22 Inc. 武汉市江夏区铁投 6 小额贷款有限责任 14.91% 21,465.00 38,753.23 26,489.13 公司 湖北永泰小额贷款 7 10.00% 50,000.00 80,961.25 54,492.38 股份有限公司 共青城珠峰投资管 8 理合伙企业(有限 33.33% 30,000.00 29,456.94 29,456.91 合伙)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 君度德瑞股权投资 9 10.53% 190,000.00 - - 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银川君度尚左股权 10 管理合伙企业(有 10.53% 190,000.00 - - 限合伙) 6 注 1:Kingold Jewelry Inc.数据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其余企业数据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注 2:Kingold Jewelry Inc.在境内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武汉唯秀首饰有限公司与武汉金凰 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独家管理顾问与技术支持协议(VIE 协议),Kingold Jewelry Inc. 为武汉金凰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的境外上市实体,Kingold Jewelry Inc.将武汉金凰珠宝股 份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因此此处不再计算武汉金凰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价值; 注 3: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君度德瑞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与银川君度尚左股权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贾志宏持股价值以注册资本乘以其持股比例(即其出资额)估算。 贾志宏先生对于包括金凰集团在内的上述企业的出资,均来自其自有资金, 且该等资金的来源合法合规。 如上表所示,实际控制人贾志宏先生拟用于担保的股权净资产约19.16亿元, 金凰集团及贾志宏先生拟用于担保的资产按照账面价值计算合计约45.55亿元, 超过本次交易拟借款金额。 此外,金凰集团实际控制人贾志宏先生承诺,如金凰集团就本次交易存在后 续无法获得银行借款支付本次交易的剩余对价或无法偿还银行借款的情形,将以 其个人名义或以其名下企业的名义为金凰集团本次交易提供借款。 二、金凰集团为完成本次控制权收购而借入资金对其负债率和偿债能力的影响, 是否存在因偿债压力而影响其对你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的情况,以及金凰集团为 维持对你公司控制权稳定拟采取的措施。 (一)是否存在因偿债压力而影响其对你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的情况 截至2017年末,金凰集团资产构成主要为存货、其他应收款及长期股权投 资。其中: (1)存货主要为库存商品,主要系其采购的黄金,账面价值约158,941.37 万元。 (2)其他应收款项共82.39亿元,主要系对关联企业及其他企业的借款, 用于短期资金拆借或参与投资项目,债务人均为关联企业或信用良好的公司, 回款不存在较大风险,截至本回复出具日,上述其他应收款已收回24亿元用于 7 支付本次交易的首期款。 (3)长期股权投资的主要系对湖北元春并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环渤 海正奇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环渤海正中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湖北金弘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及湖北氢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账 面价值合计15.24亿元。 截至2017年末,金凰集团负债主要为其他应付款,金额为99.81亿元。该等 其他应付款项主要是为支持金凰集团的发展金凰集团大股东向金凰集团提供的 借款。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金凰集团完成其确定的投资业务的同时,金凰集 团大股东对金凰集团的股东借款中对应金额款项将转为其对金凰集团的增资。 同时金凰集团大股东承诺,其对金凰集团的股东借款资金均来源于股东自有资 金,且该资金的来源合法合规,且金凰集团该笔股东欠款将不影响金凰集团作 为本次收购三环集团股权的支付及履约能力。 金凰集团本次增资及受让三环集团股份的首期增资款及首期股权转让款合 计28亿元已于2018年1月19日前支付至指定账户,该等资金均为金凰集团的自有 资金。就该等剩余增资款及股权对价款的安排,金凰集团已与相关银行进行洽 谈,并获其同意为金凰集团收购三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提供不超过42亿意向性 融资安排,金凰集团拟以其名下股权资产进行担保。此外,金凰集团实际控制 人贾志宏先生承诺,如金凰集团就本次交易存在后续无法获得银行借款支付本 次交易的剩余对价或无法偿还银行借款的情形,将以其个人名义或以其名下企 业的名义为金凰集团本次交易提供借款。 综上所述,金凰集团为完成本次控制权收购而借入资金不存在因偿债压力 而影响其对襄阳轴承控制权稳定性的情形。 (二)金凰集团为维持对你公司控制权稳定拟采取的措施。 为保持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性,金凰集团承诺,其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 的未来36个月内不减持此次受让的襄阳轴承股份;如出现任何可能危及上市公 司实际控制人地位的情形,金凰集团将积极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协议受让、大宗 交易、二级市场购买上市公司股份等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采取与其 8 他股东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等方式,依法依规维持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已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第五节 权益变动资金来源”之“一、本 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补充披露。 4.金凰集团相关审计报告显示,金凰集团直接持有北京环渤海正奇企业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环渤海正中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00%股权。但 上述企业并未列示于《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主 要企业情况”之中。请你公司对未将上述企业纳入《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 原因做出解释,说明是否存在遗漏。若有,请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要求进行核查、补充。 回复: 根据金凰集团与北京环渤海创新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合伙协议》, 北京环渤海正奇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股权结构为:金凰集团作为有限合 伙人(LP)出资77,550万元,持有股权99.99%,北京环渤海创新产业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GP)出资10万元,持有股权0.01%。 根据金凰集团与北京环渤海创新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合伙协议》, 北京环渤海正中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股权结构如为:作为有限合伙人(LP) 金凰集团和贾志宏先生分别出资60,000万元和500万元,分别持有股权98.36%和 0.82%,北京环渤海创新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GP)出资500 万元,持有股权0.82%。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北京环渤海创新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1 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 5,000.00 50.00% 2 北京鸿坤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000.00 30.00% 3 北京新兴问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00.00 20.00% 合计 - 10,000.00 100.00% 北京环渤海创新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 9 金凰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贾志宏先生与北京环渤海创新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不存在关联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关于合伙企业的实际控制人的如下规定: “第二十六条 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按照合伙协议的 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执行合伙事务。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由其委派的代 表执行。 第二十七条 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 行合伙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 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根据《北京环渤海正奇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执行事务 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全体合伙人委托合伙人北京环渤海创新产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根据《北京环渤海正中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执行事务 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全体合伙人委托合伙人北京环渤海创新产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北京环渤海创新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北京环渤海正奇企业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及北京环渤海正中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决策权。综上所述, 北京环渤海创新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北京环渤海正奇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及北京环渤海正中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 北京环渤海正奇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北京环渤海正中企业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的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序 认缴金额 实缴金额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号 (万元) (万元) 北京环渤海正奇企业管 1 77,560.00 77,560.00 企业管理 理中心(有限合伙) 北京环渤海正中企业管 2 61,000.00 61,000.00 企业管理服务 理中心(有限合伙) 北京环渤海正奇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北京环渤海正中企业管理中 10 心(有限合伙)不属于金凰集团控制的企业,亦未纳入金凰集团合并报表范围,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对于“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主要企业情况”的披露 不存在遗漏。 5.请你公司及金凰集团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要求补充披露金凰 集团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所从事的业务及最近 3 年的财务状况(包括但不限 于金凰集团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下属企业的经营情况)。 回复: 贾志宏先生直接持有金凰集团99.95%的股权及武汉金凰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92.48%股权,通过武汉金凰珠宝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金凰集团0.046%的股权, 合计持有金凰集团99.996%的股权,是金凰集团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一)下属主要企业基本情况及主营业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贾志宏先生控制的除金凰集团以外的其他主要企业基 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铂金饰品的生产、加工、销 武汉金凰珠宝股份有限 2002 年 8 月 2 日 92.48% 售;黄金、白银饰品的生产、 公司 加工、批发兼零售等 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建材、 汽车配件、化工产品、煤炭、 金银制品、化妆品、木材、 烟台东群商贸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14 日 90.00% 金属材料、电子产品、工艺 品、饲料、化肥、家用电器 的批发、零售 电缆、电缆材料、稳流器、 宜昌信通电缆有限公司 2016 年 5 月 11 日 100.00% 风力发电机制造、加工、销 售、进出口业务 共青城珠峰二号投资管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项目 2017 年 6 月 6 日 51.76%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投资 KingoldJewelryInc. 2002 年 8 月 2 日 25.60% 黄金饰品的零售兼批发 注:Kingold Jewelry Inc.在境内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武汉唯秀首饰有限公司与武汉金凰珠宝 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独家管理顾问与技术支持协议(VIE协议),Kingold Jewelry Inc.为 11 武汉金凰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的境外上市实体,Kingold Jewelry Inc.将武汉金凰珠宝股份有 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二)下属主要企业财务状况 武汉金凰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46,504.96 1,594,929.33 1,761,886.07 净资产 144,105.01 209,488.16 245,324.77 资产负债率 58.41% 86.87% 86.08% 经营业绩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622,980.47 943,877.44 1,357,976.35 营业利润 15,719.39 87,237.83 47,737.11 净利润 12,401.62 65,423.92 35,836.61 注1:以上2015年财务数据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6年财务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2017年为未经审计数; 注2:Kingold Jewelry Inc.在境内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武汉唯秀首饰有限公司与武汉金凰珠 宝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独家管理顾问与技术支持协议(VIE协议),Kingold Jewelry Inc. 为武汉金凰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的境外上市实体,Kingold Jewelry Inc.将武汉金凰珠宝股份 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烟台东群商贸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996.49 922.49 净资产 996.49 922.49 资产负债率 - - 经营业绩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 - 营业利润 -3.51 -74.00 净利润 -3.51 -74.00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2 宜昌信通电缆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07,294.00 103,631.80 净资产 59,234.54 56,794.04 资产负债率 44.79% 45.24% 经营业绩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35.56 22,538.71 营业利润 -765.45 -2,493.59 净利润 -765.46 -2,485.50 注:以上2016年财务数据已经宜昌三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7年财务数据为未经审计数。 共青城珠峰二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自成立以来的主要财务数据 如下(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7,332.48 净资产 17,332.48 资产负债率 - 经营业绩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337.52 净利润 -337.52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KingoldJewelryInc.自成立以来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304,949.99 1,569,429.06 1,927,621.23 净资产 172,509.23 195,963.51 256,914.22 资产负债率 43.43% 87.51% 86.67% 经营业绩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2017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649,464.74 985,487.54 897,751.51 13 财务指标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9 月 30 日 营业利润 19,150.49 92,915.84 87,962.49 净利润 14,001.55 64,451.54 10,429.79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Friedman LLP会计事务所审计。 已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之“三、信 息披露义务人主要业务及财务状况”补充披露。 6.请你公司在增资扩股、股权转让完成后,及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 并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 订)》的要求及时履行公告披露义务。 回复: 本公司将会在三环集团改制项目获取有关部门批准并实施期间及完成后,依 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 的要求及时履行公告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