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8 证券简称:襄阳轴承 公告编号:2018-018 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6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 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下 午15:00-2018年5月16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形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襄阳市高新区邓城大道97号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 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4、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少兵 6、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232,302,430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50.543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31,559,13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50.381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743,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61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20,743,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4.513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0,0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4.351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743,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61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本次会议。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160,9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91%; 反对10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5%; 弃权3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0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79%; 反对10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100%; 弃权3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21%。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160,9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91%; 反对14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09%;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0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79%; 反对14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821%;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160,9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91%; 反对10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5%; 弃权3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0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79%; 反对10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100%; 弃权3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21%。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160,9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91%; 反对14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09%;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0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79%; 反对14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821%;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164,0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04%; 反对10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2%; 弃权3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0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328%; 反对10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951%; 弃权3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21%。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0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79%; 反对10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100%; 弃权3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0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79%; 反对10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100%; 弃权3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21%。 关联股东三环集团有限公司、襄阳汽车轴承集团公司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与三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0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328%; 反对10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951%; 弃权3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0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328%; 反对10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951%; 弃权3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21%。 关联股东三环集团有限公司、襄阳汽车轴承集团公司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160,9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91%; 反对10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5%; 弃权3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0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79%; 反对10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100%; 弃权3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21%。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琬红 韩骥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及通过的决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