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8 证券简称:襄阳轴承 公告编号:2019-035 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 2016 年 7 月 2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30,532,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为 6.64%。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9 年 7 月 25 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襄阳轴承”或“公司”)本次非公 开发行于 2015 年 12 月 16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16 年 1 月 2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 于核准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4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2,000 万股新股。本次非公开发的发行对象为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银基金财富 28 号资产管理计划、上银基金财富 29 号资产管理计划)、湖北新海天投资有限公司,上述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的 股 份 , 实 际 发 行 股 份 30,532,000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190,825,000 元,承销保荐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等发行费用共计 7,35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183,475,000 元。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于 2016 年 7 月 25 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自上市首日起 36 个月内限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等相关公告。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 年 7 月 25 日。 2、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 30,532,0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为 6.64%。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申请解除限售股份 序 持有的有限售 质押、冻结的 认购对象 账户名称 号 条件股份(股)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股) 比例(%) 上银基金财富 28 号 上银基金-浦 5,000,000 5,000,000 1.09% 0 上银基金 资产管理计划 发银行-襄阳 管理有限 上银基金财富 29 号 汽车轴承股份 1 公司 5,532,000 5,532,000 1.2% 0 资产管理计划 有限公司 小计 10,532,000 10,532,000 2.29 0 湖北新海天投 2 湖北新海天投资有限公司 20,000,000 20,000,000 4.35% 20,000,000 资有限公司 合计 30,532,000 30,532,000 6.64% 20,000,000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人,公司员工 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资产管理人管理,并全额认购资产管理人设立的上银基金财 富 28 号资产管理计划(由襄阳轴承员工持股计划——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核心人员认购)、上银基金财富 29 号资产管理计划(由襄阳轴承员工持股计 划——员工认购),该资产管理计划通过认购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持有 襄阳轴承股票。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上述资产管理计划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锁定期为 36 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至资产管理计划名下时起算(即 2016 年 7 月 24 日至 2019 年 7 月 24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时,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资产管理计划认购的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同时 解除锁定。 三、本次解除限售后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股份类型 股数 比例 (+,-) 股数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 30,532,000 6.64% -30,532,000 0 0 通股 首发后限售股 30,532,000 6.64% -30,532,000 0 0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 429,079,797 93.36% +30,532,000 459,611,797 100% 通股 三、股份总数 459,611,797 100% 459,611,797 100% 四、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所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履行情况 通过襄阳轴承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股份,从该 非公开发行时 湖北新海天投资 2016 年 07 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限售。(非公开发行股 正常履行 所作承诺 有限公司 月 22 日 票上市日为 2016 年 7 月 25 日) 通过襄阳轴承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股份,从该 非公开发行时 上银基金管理有 2016 年 07 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限售。(非公开发行股 正常履行 所作承诺 限公司 月 22 日 票上市日为 2016 年 7 月 25 日)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认为:襄阳轴承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 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持有人 严格遵守了限售期间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襄阳轴承关 于本次限售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襄 阳轴承非公开发行股份限售股解禁事项无异议。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对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 形,上市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2、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上述资产管理计划认购的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解除限售及锁定后,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 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并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整体安排和市场情况决定卖出股票 的时机和数量。 七、备查文件 1、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