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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连友谊: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2017-11-18  

						   证券代码:000679          股票简称:大连友谊       编号:2017—042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优化公司债务结
构,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公司拟以大连开发区友谊商城营业
楼、友谊商城等部分设备以售后回租的方式与大连装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
资租赁业务,金额 30,000 万元,期限五年,租赁利率 6.8%,武汉信用风险管理
有限公司为本次融资租赁事项提供担保,担保费率 1.25%。在租赁期间,公司以
回租方式继续占有并使用该部分生产设备及设施,同时按双方约定向大连装备融
资租赁有限公司支付租金和费用,租赁期满,公司以留购价格 1,000 元回购此融
资租赁资产。
    2、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 2017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融资租赁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融资租赁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大连装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 年 06 月 06 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黄浦路 537 号 12 层 04、05 单元
    法定代表人:桂冰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
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经济信息咨询(以上涉及行政许可的,
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大连装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45.420%;荣海丰集装箱有限公
司持股 26.306%;大连港投融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9.114%;大连国有资源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9.160%。
    与公司关联关系:大连装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情况
    1、租赁标的物:大连开发区友谊商城大楼、友谊商城等部分设备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交易标的归属于公司,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
利,亦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
司法措施。
    4、所在地:大连市
    5、标的原值:39,200 万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出租人(甲方):大连装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承租人(乙方):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租赁物:大连开发区友谊商城营业楼、友谊商城等部分设备
    4、租赁总金额:30,000 万元
    5、租赁方式:采取售后回租,即公司将上述租赁物出售给大连装备融资租
赁有限公司,并回租使用,租赁期内公司按约定向大连装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分
期支付租金。
    6、租赁期限及期数:期限五年;期数 20 期,自起租日计算。
    7、租赁利率:6.8%
    8、还款方式:等额本息按季支付
    9、手续费:0.8%/年
    10、保证金:1,200 万元
    11、留购价款:1,000 元
    12、租赁设备所有权属:在租赁期间内,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属于大连装备融
资租赁有限公司,公司对租赁资产只享有使用权。租赁期满,且一切条件满足、
手续办理完毕,所有权将转移给公司。
    13、提前终止:可以提前终止合同,但须满足如下条件:(1)乙方应提前十
五日书面通知甲方(2)乙方须在 15 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剩余本金、到期
未付的租金及逾期罚息、留购价款以及其他应付费用等款项。若有其他约定,甲、
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本合同提前终止的甲方收取的手续费不予退回。
    14、合同生效:自双方加盖公章之日生效。
    五、涉及该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不涉及人员安置等情况,亦不会导致公
司股权转让或高层人事变动,对公司员工及其他股东的经济利益不会产生影响。
    六、本次融资租赁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公司盘活存量固定资产、 补充流动资金;
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优化筹资结构,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求,保证公司的正常
经营及发展。
    本次融资租赁业务,不影响公司对于融资租赁相关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对
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业务
的独立性。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开展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公司拓展融资渠道,有利于
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需要。同时也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融资租赁
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融资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