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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连友谊: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5-19  

						    证券代码:000679          股票简称:大连友谊          编号:2018—015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5 月 18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18 日交易时间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17 日 15:00 至 2018 年 5 月 18 日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广场 B3 区 35-4 号公建公司会
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熊强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5 名,代表股份 109,396,57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694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1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5 人,代表股份
107,232,0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0876%。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0 人,代表股份 2,164,4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6073%。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
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108,184,07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917%;
    反对 731,29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6685%;
    弃权 48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439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 8,118,23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7.4209%;
    反对 731,29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6685%;
    弃权 48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4399%。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二)审议《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108,184,07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 98.8917%;
    反对 731,29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6685%;
    弃权 48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4399%。


                                   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 8,118,23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7.4209%;
    反对 731,29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6685%;
    弃权 48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4399%。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审议《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108,181,47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893%;
    反对 731,29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6685%;
    弃权 483,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2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 8,115,63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7.4185%;
    反对 731,29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6685%;
    弃权 483,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22%。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四)审议《2017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108,184,07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917%;
    反对 731,29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6685%;
    弃权 48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439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 8,118,23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7.4209%;
    反对 731,29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6685%;
    弃权 48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4399%。


                                   3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五)审议《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108,167,78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768%;
    反对 1,227,38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1.1220%;
    弃权 1,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 8,101,95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7.4060%;
    反对 1,227,38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1.1220%;
    弃权 1,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3%。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六)审议《关于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108,184,07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917%;
    反对 731,29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6685%;
    弃权 48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439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 8,118,23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7.4209%;
    反对 731,29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6685%;
    弃权 48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4399%。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七)审议《关于 2018 年度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4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鉴于:武信投资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
股股东,公司董事熊强先生、李剑先生、张波先生为关联董事,本次交易构成关
联交易。
    因此,武信投资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为关联股东,武信投资控股(深
圳)股份有限公司司所持股份数量为 100,000,000 股,关联股东在审议该议案时
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
    同意 8,065,78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85.8376%;
    反对 1,330,78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14.162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 7,999,95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85.1369%;
    反对 1,330,78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14.162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八)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108,184,07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917%;
    反对 731,29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6685%;
    弃权 48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439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 8,118,23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7.4209%;
    反对 731,29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6685%;
    弃权 48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4399%。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隆安(大连)律师事务所韩海鸥律师、任卉阳律师现
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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