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9 股票简称:大连友谊 编号:2018—015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5 月 18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18 日交易时间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17 日 15:00 至 2018 年 5 月 18 日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广场 B3 区 35-4 号公建公司会 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熊强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5 名,代表股份 109,396,57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694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1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5 人,代表股份 107,232,0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0876%。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0 人,代表股份 2,164,4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6073%。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 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108,184,07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917%; 反对 731,29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6685%; 弃权 48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439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 8,118,23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7.4209%; 反对 731,29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6685%; 弃权 48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4399%。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二)审议《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108,184,07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 98.8917%; 反对 731,29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6685%; 弃权 48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4399%。 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 8,118,23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7.4209%; 反对 731,29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6685%; 弃权 48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4399%。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审议《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108,181,47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893%; 反对 731,29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6685%; 弃权 483,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2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 8,115,63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7.4185%; 反对 731,29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6685%; 弃权 483,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22%。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四)审议《2017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108,184,07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917%; 反对 731,29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6685%; 弃权 48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439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 8,118,23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7.4209%; 反对 731,29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6685%; 弃权 48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4399%。 3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五)审议《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108,167,78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768%; 反对 1,227,38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1.1220%; 弃权 1,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 8,101,95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7.4060%; 反对 1,227,38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1.1220%; 弃权 1,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3%。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六)审议《关于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108,184,07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917%; 反对 731,29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6685%; 弃权 48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439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 8,118,23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7.4209%; 反对 731,29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6685%; 弃权 48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4399%。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七)审议《关于 2018 年度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4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鉴于:武信投资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 股股东,公司董事熊强先生、李剑先生、张波先生为关联董事,本次交易构成关 联交易。 因此,武信投资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为关联股东,武信投资控股(深 圳)股份有限公司司所持股份数量为 100,000,000 股,关联股东在审议该议案时 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 同意 8,065,78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85.8376%; 反对 1,330,78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14.162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 7,999,95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85.1369%; 反对 1,330,78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14.162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八)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108,184,07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917%; 反对 731,29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6685%; 弃权 48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439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 8,118,23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7.4209%; 反对 731,29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6685%; 弃权 48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4399%。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隆安(大连)律师事务所韩海鸥律师、任卉阳律师现 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18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