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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连友谊:独立董事关于武汉信用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05-19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文件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武汉信用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
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公司拟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的《关于武汉信用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发表意见如下:
       为支持公司的发展,武汉信用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为公司 4 亿元授信提供
担保,担保费率为 1.25%/年,武信投资集团将根据公司融资的实际需要签署担保协
议。
       我们对上述事项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充分的审查,听取了有关人员对上述关联交
易情况的介绍,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
       1、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顺利融资,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
       2、该项交易以市场价格及成本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
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朱新蓉、张琦、于红兰
                                                       2018 年 5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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