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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推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10-31  

						证券代码:000680              证券简称:山推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7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 年 10 月 30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6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根据财政部以财会
〔2017〕22 号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等通知要求,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管部门于 2018 年 8 月 21 日下发了《关于新金融工具、收
入准则执行时间的通知》,公司将根据通知要求,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
则。
       2018 年 6 月 1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本次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修订,将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当期和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具体情况如
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
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
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
15 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
行调整,变更内容如下: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
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
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
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
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和监管部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
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
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和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合理的变
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总资产、总负债、
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
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和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
政策进行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
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