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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视觉中国: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19-09-17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原名: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视觉中国”、“远东股份”、“上市公司”、“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重组”)于 2014 年成功实施,西南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
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视觉中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
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一)限售股份核准及发行登记情况

    2014 年 2 月 19 日,远东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的核准,取得证监许可[2014]221 号《关于核准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柴继
军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核准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廖道训等
10 名一致行动人发行 388,039,891 股股份、向黄厄文发行 60,143,474 股股份、
向谢志辉发行 7,436,115 股股份、向秦弦发行 6,528,985 股股份、向马文佳发行
2,809,042 股股份、向王广平发行 2,809,042 股股份、向张向宁发行 2,809,042
股股份、向喻建军发行 661,145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2014 年 3 月 28 日,远东股份已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远东股份在本次重组中发行股份的上市事
宜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新增股份已于 2014 年 4 月 11 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
    (二)限售股锁定期安排
    根据廖道训、吴玉瑞、吴春红、柴继军、姜海林、陈智华、袁闯、李学凌、
高玮、梁世平等 10 名一致行动人出具的承诺,廖道训等 10 名一致行动人在本次
重组中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满足下述条件:
                                    1
    (1)廖道训等 10 名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发行中所认购的远东股份的股票自上
市之日起六十个月内不进行任何转让。
    (2)若远东股份 2018 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减值测试报告等相关文件(名称
以实际出具报告名称为准)出具的日期晚于上述股份的限售期届满日,则廖道训

等 10 名一致行动人承诺,待远东股份 2018 年度的审计报告出具以及减值测试完
成后,视是否需要实行股份补偿,扣减需进行股份补偿部分。期间廖道训等 10
名一致行动人继续履行第一条的承诺义务,不转让所认购的远东股份的股票。
    (3)如果在本次重组完成后廖道训等 10 名一致行动人中存在部分人员担任
远东股份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除遵守上述股份限售的承诺
外,上述人员承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
年内,承诺不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承诺通过
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50%。

    本次发行结束后,廖道训等 10 名一致行动人如果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
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14 年 4 月,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登记上市,公司
总股本变更为 669,986,736 股。
    2015 年 6 月,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230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
发行不超过 30,590,700 股新股募集资金。2015 年 7 月,公司完成此次新股发行

及上市,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700,577,436 股。除此之外,自 2014 年非公开发行
股份完成后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公司未发生配股、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一)业绩承诺履行情况
    本次重组中,根据远东股份与廖道训等 17 名自然人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的利润补偿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利润预测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利润预测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二》,以及廖道训等 17 名自
然人出具的承诺,廖道训等 17 名自然人对上市公司的利润补偿期间为 2014 年、

2015 年、2016 年、2017 年、2018 年,标的资产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2017
年、2018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合并计算)
                                     2
分别不低于 11,487.38 万元、16,328.02 万元、22,341.27 万元、27,741.00 万
元和 32,856.00 万元。如果标的资产实际盈利数不足利润承诺数的,则按照远东
股份与廖道训等 17 名自然人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利润补偿协议》、《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利润预测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利润预

测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二》的规定进行补偿。补偿期间为 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时,如需履行补偿义务的,首先由乙方中的廖道训、吴玉瑞、吴春红和柴继军
履行补偿义务,当前述 4 名自然人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框架协议》所获得
的视觉中国股份不足以补偿时,不足部分由乙方中的其他 13 名自然人以其根据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框架协议》所获得的甲方全部股份履行补偿义务。补偿期
间为 2017 年和 2018 年时,若应履行补偿义务的,由廖道训、吴玉瑞、吴春红、
柴继军、姜海林、陈智华、袁闯、李学凌、高玮、梁世平 10 名自然人履行全部
补偿义务(十人内部按照交付日前各自所持华夏视觉股权占其合计所持华夏视觉

全部股权的比例承担补偿义务),其他 7 名自然人即黄厄文、谢志辉、秦弦、马
文佳、王广平、张向宁、喻建军不需要履行补偿义务。
    上述承诺中,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视觉(中
国 ) 文化 发 展股 份 有限 公司 盈 利预 测实 现 情况 专项 审 核报 告 》( 天职 业 字
[2015]3479-3 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华夏
视觉(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和北京汉华易美图片有限公司盈利预测实现情况
的专项审核报告》(众环专字[2016]080085 号)、《关于华夏视觉(北京)图像技
术有限公司和北京汉华易美图片有限公司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众环专字(2017)080122 号)、《关于华夏视觉(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和北
京 汉 华易 美 图片 有 限公 司盈 利 预测 实现 情 况的 专项 审 核报 告 》( 众环 专 字
(2018)080213 号)、《关于北京汉华易美图片有限公司和华夏视觉(北京)图像
技术有限公司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众环专字(2019)080219 号),
标的资产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业绩承诺均
已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标的资产实现的经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11,487.38    16,328.02   22,341.27   27,741.00    32,856.00
的净利润承诺数
                                         3
标的资产实现的经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11,605.30     18,145.89      23,758.13    30,877.39      37,195.18
净利润实际完成数
完成率                       101.03%       111.13%        106.34%      111.31%        113.21%
     (二)其他承诺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中相关股东其他重要承诺履行情况:
  承诺人                                承诺的主要内容                               履行情况
             根据廖道训等 10 名一致行动人出具的承诺,廖道训等 10 名一致行动人在本
             次交易中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满足下述条件:(1)廖道训等 10 名一
             致行动人在本次发行中所认购的远东股份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六十个月内
             不进行任何转让。(2)若远东股份 2018 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减值测试报告
             等相关文件(名称以实际出具报告名称为准)出具的日期晚于上述股份的限
廖道训、吴   售期届满日,则廖道训等 10 名一致行动人承诺,待远东股份 2018 年度的审
玉瑞、吴春   计报告出具以及减值测试完成后,视是否需要实行股份补偿,扣减需进行股
红、柴继军、 份补偿部分。期间廖道训等 10 名一致行动人继续履行第一条的承诺义务,     按承诺履行,
姜海林、陈   不转让所认购的远东股份的股票。(3)廖道训等 10 名一致行动人中存在部    不存在违反
智华、袁闯、 分人员担任远东股份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除遵守上述     承诺的情况。
李学凌、高   股份限售的承诺外,上述人员承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
玮、梁世平   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承诺不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
             的十二个月内,承诺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其所
             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50%。本次交易前,廖道训等 10 名一致行动人持有标的
             公司 82.35%股权;交易完成后,廖道训等 10 名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
             司 57.92%股权。如果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
             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1.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廖道训、吴玉瑞、吴春红、柴继军、姜海林、
             陈智华、袁闯、李学凌、高玮、梁世平(以下简称“廖道训等 10 名一致行
             动人”)针对同业竞争事项,做出如下承诺:(1)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
             他子公司、分公司、合营或联营公司及其他任何类型企业(以下统称为“相
             关企业”)目前均未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生产经营业
廖道训、吴   务或活动。(2)本人及相关企业将来亦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
玉瑞、吴春   及其子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上市公司
红、柴继军、 及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任何生产经营业务或活动,且不再对具有     正在履行,目
姜海林、陈   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企业进行投资。(3)本人将对      前没有违反
智华、袁闯、 自身及相关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约束,如果将来本人及相关企业     承诺的行为。
李学凌、高   的产品或业务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产品或业务出现相同或类似的情况,
玮、梁世平   本人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解决:①上市公司认为必要时,承诺人及相关企业
             将减持直至全部转让所持有的有关资产和业务;②上市公司认为必要时,可
             以通过适当方式优先收购承诺人及相关企业持有的有关资产和业务;③本人
             及相关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因同业竞争产生利益冲突时,则无条件将
             相关利益让与上市公司;④无条件接受上市公司提出的可消除竞争的其他措
             施。(4)如本人或相关企业违反本承诺函,应负责赔偿上市公司及其子公


                                               4
             司因同业竞争行为而导致的损失,并且本人及相关企业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
             子公司竞争业务所产生的全部收益均归上市公司所有。2.关于减少和规范关
             联交易的承诺:廖道训等 10 名一致行动人针对规范关联交易事项,做出如
             下承诺:(1)尽量避免或减少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所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分公司、合营或联营公司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2)
             不利用实际控制和股东地位及影响谋求上市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
             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3)不利用实际控制和股东地位及影响谋求与上市
             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4)将以市场公允价格与上市公司进行交易,
             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5)就实际控制人、控股
             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与公司之间将来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将督促公司履行
             合法决策程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
             求及时详细进行信息披露;对于正常商业项目合作均严格按照市场经济原
             则,采用公开招标或者市场定价等方式。
             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为了保护中小股东利益,作为本次交易完成后
             的实际控制人(廖道训、吴玉瑞、吴春红、柴继军、姜海林、陈智华、袁闯、
             李学凌、高玮、梁世平,简称“廖道训等 10 名一致行动人”或“实际控制
             人”)针对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事项,做出如下承诺:保证做到远东股份人
             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资产独立完整、业务独立,具体如下:1.
             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①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专职在上市公司任职、并在上市公司领取薪酬,不会在承诺人及其关联方兼
             任除董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继续保持上市公司人员的独立性;②上市公司
             具有完整的独立的劳动、人事管理体系,该等体系独立于承诺人;③承诺人
             及其关联方推荐出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
廖道训、吴   进行,承诺人及其关联方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已做出的人事任
玉瑞、吴春   免决定。2.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①上市公司具有完整的经营性资产;
红、柴继军、 ②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3.       正在履行,目
姜海林、陈   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①上市公司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独       前没有违反
智华、袁闯、 立、完整的组织机构;②上市公司与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在办公机构和     承诺的行为。
李学凌、高   生产经营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4.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①上市公司拥有独
玮、梁世平   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以及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在经营业务方面具有独立运作;②除通过行使合法的股东权利外,不干预上
             市公司的经营业务活动;③依据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的原则并采取合法方式
             减少或消除承诺人及其关联方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存在的
             关联交易,其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公平合理及市场化原则确定,确保上市公司
             及其他股东利益不受到损害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5.保证公司财务独立
             ①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
             制度;②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一个银行
             账户;③上市公司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干预上市公司
             的资金使用;④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⑤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
             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和领取报酬。
廖道训、吴   针对标的资产评估假设不能实现时的承诺:针对本次交易中评估机构对标的     华盖创意、汉
玉瑞、吴春   资产所作的针对性评估假设,廖道训等 10 名一致行动人(廖道训、吴玉瑞、 华易美分别
红、柴继军、 吴春红、柴继军、姜海林、陈智华、袁闯、李学凌、高玮、梁世平)已作出     通过其全资
姜海林、陈   承诺:华盖创意、汉华易美的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到期后如未能继续取得,或     子公司取得

                                               5
       智华、袁闯、 与 Getty 的采购合同在 2018 年到期后无法完成续签工作,廖道训等 10 名一   《高新技术
       李学凌、高   致行动人将聘请专业机构就上述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进行测算,并就因上      企业证书》,
       玮、梁世平   述事项带来的损失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与 Getty 的采
                                                                                            购合同已续
                                                                                            签,目前没有
                                                                                            违反承诺的
                                                                                            行为。
                    本人与“华泰柏瑞-视觉中国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的其他委托人均为
                    视觉中国的实际控制人,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等有关
       吴春红、廖   法规和视觉中国章程的规定,在视觉中国的实际控制人履行重大权益变动信      正在履行,目
       道训、柴继   息披露、要约收购等法定义务时,视觉中国的实际控制人与“华泰柏瑞-视       前没有违反
       军           觉中国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为一致行动人,视觉中国实际控制人直接      承诺的行为。
                    持有的视觉中国股票数量与“华泰柏瑞-视觉中国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
                    划”持有的视觉中国股票数量将合并计算。
                    “华泰柏瑞-视觉中国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的委托人廖道训、吴春红、
       陈智华、高   柴继军均为视觉中国的实际控制人,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
       玮、姜海林、 三条等有关法规和视觉中国章程的规定,在视觉中国的实际控制人履行重大      正在履行,目
       李学凌、梁   权益变动信息披露、要约收购等法定义务时,视觉中国的实际控制人与“华      前没有违反
       世平、吴玉   泰柏瑞-视觉中国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为一致行动人,视觉中国实际       承诺的行为。
       瑞、袁闯     控制人直接持有的视觉中国股票数量与“华泰柏瑞-视觉中国特定多客户资
                    产管理计划”持有的视觉中国股票数量将合并计算。
                    本人将遵守短线交易、内幕交易和高管持股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的义
       吴春红、廖   务,减持视觉中国股份时,不利用减持操纵股价。本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 正在履行,目
       道训、柴继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      前没有违反
       军           关规定履行因权益变动产生的信息披露义务。如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        承诺的行为。
                    化,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为准。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9 年 9 月 18 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 388,039,89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5.3886%;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350,718,29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613%。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本次解除限售股      本次实际可上
序   限售股份持     持有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质押或冻结的
                                                           份数占公司总股       市流通数量
号   有人名称         数(股)         股份数(股)                                              股份数量(股)
                                                             本的比例             (股)
1      吴春红        97,912,627         97,912,627            13.9760%          97,912,627           51,270,000
2      廖道训        89,161,290         89,161,290            12.7268%          89,161,290           50,500,000
3      吴玉瑞        89,161,290         89,161,290            12.7268%          89,161,290           56,550,000
4    柴继军(注)    49,762,128         49,762,128            7.1030%           12,440,532                  -
5      姜海林        30,610,125         30,610,125            4.3693%           30,610,125           29,000,000
6      陈智华        14,830,762         14,830,762            2.1169%           14,830,762                  -
7      袁闯           6,956,868         6,956,868             0.9930%           6,956,868                   -

                                                       6
8     李学凌           6,115,710          6,115,710            0.8730%           6,115,710               -
9      高玮            3,057,855          3,057,855            0.4365%           3,057,855               -
10    梁世平            471,236            471,236             0.0673%            471,236                -
     合计          388,039,891            388,039,891         55.3886%          350,718,295      187,32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中,柴继军同时担任公司董事、副总裁。本次解除
      限售后,柴继军所持股份转让将按照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股票变动规
      定执行,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
      数的 25%。柴继军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9,762,128 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49,762,128 股,其中 37,321,596 股股份将变为高管锁定股,12,440,532 股股份
      实际可上市流通。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处于质押状态的共计 187,320,000 股,该部分股份待解
      除质押后方可实际上市流通。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其他限制。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股东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后,上市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股份类型                                        本次变动数                 后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
                              390,118,163        55.69%     -350,718,295      39,399,868      5.62%
      流通股
      其中:境内一般法
                                   2,074,522      0.30%                  -     2,074,522      0.30%
      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          388,039,891        55.39%     -388,039,891               -             -
      高管股份                         3,750         0.00   +37,321,596       37,325,346      5.33%
      有限售条件的流
                              390,118,163        55.69%     -350,718,295      39,399,868      5.62%
      通股合计
      二、无限售条件的
                              310,459,273        44.31%     +350,718,295     661,177,568     94.38%
      流通股
      其中:人民币普通
                              310,459,273        44.31%     +350,718,295     661,177,568     94.38%
      股
      无限售条件的流
                              310,459,273        44.31%     +350,718,295     661,177,568     94.38%
      通股合计
      三、股份总数            700,577,436       100.00%                  -   700,577,436    100.00%
            六、其他事项
            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情况,不存在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情况,不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
      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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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西南证券核查意见
    经核查,西南证券认为,视觉中国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限售股份上市流
通事项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西

南证券对视觉中国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8
   (本页无正文,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的签章页)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9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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