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东方电子:监事会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18-01-23  

						证券代码 000682              证券简称   东方电子           公告编号   2018007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审核意见
                             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 年 10 月 24 日,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于次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
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示情况
     公司除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公告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以外,还于 2017
年 11 月 10 日通过公司网站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具体如下:
     (1)公示内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17 年 11 月 10 日至 2017 年 11 月 19 日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网站公示
     (4)反馈方式:以设立反馈联系电话的方式进行反馈,并对相关反馈进行记
录
     (5)公示结果:公示期间,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
      2、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
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

                                        1
相关文件和凭证。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
示情况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人员具备《公司法》、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1 月 22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