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东方电子:独立董事提议/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2019-04-20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议/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的有关要求,作为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对公司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于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关于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
    1、公司预计 2019 年度与关联方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活
动,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
利益;
    2、我们注意到了公司与关联方烟台东方瑞创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烟台海
华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东方英达康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烟台国网中电
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关于采购商品的关联交易 2018 年度的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
金额发生较大差异;与关联方烟台海华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接受劳务的关
联交易 2018 年度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发生较大差异,经了解为上述关联方
2018 年年初预计的项目在后期未能实施所致。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




     江秀臣                  房立棠                          曲之萍


                                                       2019 年 4 月 19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