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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山公用: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2019-02-27  

						股票简称:中山公用                              股票代码:000685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摘要




                   发行人: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兴中道 18 号财兴大厦北座


                             主承销商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分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分销商




   惠州市江北东江三路55号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和三、四层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
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
资决定的依据。
     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引用的简称和相关用语与募集
说明书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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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提示

     一、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897 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在中国
境内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20 亿元(含 20 亿元)的公司债
券,分期发行,本期债券规模为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

     二、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交易
申请,并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
(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目前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双边挂牌的上
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
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
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
择在上市前将本期债券回售予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
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外的其它交易场所上市。

     三、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中的机
构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与合格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
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
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与合格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
效。

     四、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 AA+;本期债券上
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 1,265,153.75 万元(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合并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数);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
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117,442.27 万元(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
一年利息的 1.5 倍;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为 26.32%(合
并口径),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27.25%,均不高于 70%。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
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本期债券发行及挂牌上市安排参见发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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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受国家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货币政策、国际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
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基于对当前国内经济政策环境的分析,未来市场
利率存在下降的可能。由于本期公司债券采用固定利率且期限相对较长,在本
期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如果未来市场利率发生变化,可能会使投资者实际投资
收益水平产生不确定性。

     六、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本期公司债
券虽具有良好的资质及信誉,但由于债券交易活跃程度受宏观经济环境和投资
者意愿等不同因素影响,无法保证债券持有人随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本期债
券,从而承受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七、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中诚信证评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
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说明本期债券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
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但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发行
人所处的宏观环境、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环境以及发行人本身的生产经营存在
着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按
期支付本息,从而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一定的影响。

     八、在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间,中诚信证评将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
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跟踪评级期间,中诚信证评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外部经营
环境的变化、影响发行人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件、发行人履行债务的情况
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以动态的反映发行人的信用状况。上述跟踪评
级报告出具后,发行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监
管部门指定的其他媒体予以公告。

     九、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
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
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
束力。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
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
做出的决议和主张。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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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作同意并接受发行人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其约
束。

     十、质押式回购安排

     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根据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质押式回购资格准入标准及标准券折扣系数取值业务指引
(2017 年修订版)》,本期债券不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若后续
政策调整,质押式回购交易安排视情况变化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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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声     明........................................................................................................................... 1
重大事项提示............................................................................................................... 2
目     录........................................................................................................................... 5
释     义........................................................................................................................... 7
第一节         发行概况 .................................................................................................... 10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10

       二、本期发行的批准及核准情况 .................................................................................... 10

       三、本期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 11

       四、本期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安排 .................................................................................... 15

       五、本期发行有关机构 ................................................................................................... 16

       六、发行人与本期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 18

       七、认购人承诺 .............................................................................................................. 18

第二节         公司的资信状况 ........................................................................................ 20
       一、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及资信评级机构 ............................................................. 20

       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主要事项 ............................................................................ 20

       三、公司资信情况........................................................................................................... 22

第三节         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 25
       一、偿债计划 .................................................................................................................. 25

       二、偿债保障措施........................................................................................................... 26

       三、发行人违约责任 ....................................................................................................... 28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0
       一、发行人概况 .............................................................................................................. 30

       二、公司设立情况........................................................................................................... 30

       三、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35

       四、公司权益投资情况 ................................................................................................... 36

       五、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43

       六、发行人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 45

       七、发行人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 ................................................................................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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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信息披露工作安排及投资者关系管理 .................................................................... 66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 69

     十、发行人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或服务 ........................................................................ 74

     十一、发行人所处行业现状 ........................................................................................... 77

     十二、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 111

     十三、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 .................................................................................. 119

     十四、发行人的经营情况 ............................................................................................. 120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 .......................................................................................... 132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 132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会计资料 .............................................................................. 132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 140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 141

第六节      募集资金运用 .......................................................................................... 144
     一、本期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数额 .......................................................................... 144

     二、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 .................................................................................. 144

     三、本期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 146

     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 .............................................................................. 147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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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一般术语
 发行人、中山公用、本公
                               指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司、公司
 控股股东、中汇集团            指   中山中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佛山兴华                      指   佛山市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用科技                      指   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用集团                      指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
 公用水务                      指   中山公用水务有限公司
 中山污水                      指   中山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泰安公司                      指   中山市泰安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沙溪公司                      指   中山市沙溪中心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中港客运                      指   中港客运联营有限公司
 南朗公司                      指   中山市南朗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中裕市场物业                  指   中山中裕市场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中俊物业                      指   中山市中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公用市场管理                  指   中山公用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东凤公司                      指   中山公用东凤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天乙能源                      指   中山市天乙能源有限公司
 公用环保                      指   中山公用环保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公用国际                      指   中山公用环保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公用工程                      指   中山公用工程有限公司
 黄圃污水                      指   中山公用黄圃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南头供水                      指   中山市南头供水有限公司
 阜沙供水                      指   中山市阜沙供水有限公司
 民众供水                      指   中山市民众供水有限公司
 沙朗供水                      指   中山市西区沙朗供水有限公司
 中源给排水                    指   中山中源给排水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珍家山污水                    指   中山市珍家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中通投资                      指   中通(中山)投资有限公司
 宁夏中通                      指   宁夏中通建投环保产业基金(有限合伙)
 中通环境                      指   中通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中通京西                      指   中通京西水务有限公司
 中通京南                      指   中通京南水务有限公司
 中通京潞                      指   中通京潞水务有限公司
 名城环境科技                  指   中山市名城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海广东天然气                指   中海广东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济宁水务                      指   济宁中山公用水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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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中山银达                      指   中山银达融资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中法供水                      指   中山中法供水有限公司
 大丰自来水                    指   中山市大丰自来水有限公司
 南镇供水                      指   中山市南镇供水有限公司
 稔益供水                      指   中山市稔益供水有限公司
 新涌口供水                    指   中山市新涌口供水有限公司
 公用小额贷                    指   中山市公用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珠海广发信德环保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珠海广发信德                  指
                                    伙)
 深圳前海广发信德              指   深圳前海广发信德中山公用并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山广发信德                  指   中山广发信德公用环保夹层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天创环境                      指   杭州天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南部供水                      指   中山市南部供水股份有限公司
 岐江河环境                    指   中山岐江河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民东废物处理                  指   中山市民东有机废物处理有限公司
 中山港口岸                    指   中山市中山港口岸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岐江集团                      指   中山市岐江集团有限公司
 古镇水厂                      指   中山市古镇自来水厂
 三乡水务                      指   中山市三乡水务有限公司
 东凤水厂                      指   中山市东凤自来水厂
 复星集团                      指   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
 本次债券、本次公司债
                               指   元(含20亿元),首期债券已于2018年5月完成发
 券
                                    行,发行规模为10亿元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
 本期债券、本期公司债
                               指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为不
 券
                                    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
                                    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本次发行                      指
                                    (含10亿元)公司债券的行为
                                    公司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中山公用事业集团
 募集说明书                    指   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公司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中山公用事业集团
 募集说明书摘要                指   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元                            指   人民币元
 董事会                        指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股东大会                      指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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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登记结算机构、登记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主承销商、广发证券            指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人、安信证券          指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
 分销商                        指
                                    司
                                    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分销商
 承销团                        指
                                    组成的承销团
 律师事务所                    指   广东君厚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                  指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诚信证评、资信评级机构      指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指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协议》              指
                                    受托管理协议》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最近三年及一期、报告期        指   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1-9月
 我国、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
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本募集说明书中涉及债券发行日期及计息日期等均指本期债券
首期发行的相关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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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发行概况

     本募集说明书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
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3 号——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实际情况编
写,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本公司基本情况和本期发行的详细资料。

     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是根据本募集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发行的。除本
公司董事会、主承销商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
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英文名称:Zhongshan Public Utilities Group Co., Ltd.
 法定代表人                何锐驹
 股票代码                  000685
 股票简称                  中山公用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注册地址                  广东省中山市兴中道 18 号财兴大厦北座
 办公地址                  广东省中山市兴中道 18 号财兴大厦北座
 邮政编码                  528403
 电话号码                  0760-88380008
 传真号码                  0760-88380011
 互联网网址                http://www.zpug.net
 电子信箱                  zpug@zpug.net


二、本期发行的批准及核准情况

     2017 年 1 月 20 日,本公司召开 2017 年第 1 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债券发
行及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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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 5 月 18 日,本公司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上述议
案,审议并做出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及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
《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 20 亿元(含 20 亿元)的公司债
券。

     2017 年 9 月 5 日,本公司召开 2017 年第 12 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公司债券分期发行及发行期限的议案》、《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具体发行条款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董事会授权经营
管理层处理有关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017 年 10 月 24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897 号文核准,本公司
获准发行不超过 20 亿元(含 20 亿元)的公司债券。

     2019 年 1 月 7 日,本公司召开 2019 年第 1 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相关具体条款的议
案》。

三、本期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一)债券名称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二)发行规模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发行。

    (四)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
售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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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协
商确定。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期公司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即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
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
日起不另计利息。

    (七)起息日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9 年 3 月 5 日。

    (八)付息、兑付方式

     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
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九)付息日

     2020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3 月 5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0 年至 2022 年
每年的 3 月 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
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十)兑付日

     2024 年 3 月 5 日为本期债券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的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若债
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2 年 3 月 5 日(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
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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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本期债券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的
第 3 年末决定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
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
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选
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十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
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
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应在回售申报日,即为
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5 个交
易日内,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
撤销,相应的本期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则
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
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
深交所和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十三)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
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十四)主承销商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五)分销商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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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六)受托管理人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七)债券形式

     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
管账户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
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十八)发行方式

     发行方式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十九)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并拥有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法
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本期债券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
股东优先配售。

    (二十)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并由承销团成员
按照承销团协议规定的比例承担各自的承销责任。

    (二十一)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以及补充
流动资金。其中 8.5 亿元拟用于偿还银行借款,优化公司负债结构,1.5 亿元
拟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还款范围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七
节募集资金运用”之“二、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之“(一)募集资金
用途”。

    (二十二)拟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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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三)上市安排

     本期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
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十四)债券担保情况

     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二十五)募集资金专户银行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指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二十六)质押式回购安排

     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根据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质押式回购资格准入标准及标准券折扣系数取值业务指引
(2017 年修订版)》,本期债券不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若后续
政策调整,质押式回购交易安排视情况变化作相应调整。

      四、本期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本期公司债券上市前的重要日期安排如下:

         发行公告刊登日                       2019 年 2 月 27 日
             发行首日                         2019 年 3 月 1 日
          预计发行期限               2019 年 3 月 1 日至 2019 年 3 月 5 日


    (二)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公司将在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向深交所提出上市申请,办理有关
上市手续,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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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本期发行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中山市兴中道 18 号财兴大厦北座
     法定代表人:何锐驹
     联系人:李春辉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兴中道 18 号财兴大厦北座
     电话:86-760-88380008
     传真:86-760-88380011
     邮政编码:528403

    (二)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项目主办人:刘建、李尤佳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 号大都会广场 19 楼
     电话:020-87550265
     传真:020-87554163
     邮政编码:510555

    (三)分销商、受托管理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项目负责人:杜柏锟、褚鹏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12 层
     电话:010-83321300
     传真:010-83321155
     邮政编码:518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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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分销商: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惠州市江北东江三路 55 号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和三、四
层
     法定代表人:徐刚
     项目负责人:王晶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 1088 号平安财富大厦 20 层
     电话:021-51759919
     传真:021-51782321
     邮政编码:200122

     (五)律师事务所:广东君厚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陈默
     住所:广州天河路 101 号兴业银行大厦 14 楼
     电话: 86-20-85608818
     传真: 86-20-38988393
     签字律师:郑海珠、卢润姿

     (六)会计师事务所: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蒋洪峰
     住所:广州市东风东路 555 号粤海集团大厦 10 楼
     电话:020-36108457
     传真:020-83800977
     经办会计师:王韶华、刘远帅、陈昭

     (七)资信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青浦区新业路 599 号 1 幢 968 室
     法定代表人:闫衍
     联系人:李龙泉、刘衍青
     联系地址:上海青浦区新业路 599 号 1 幢 968 室
     电话:021-51019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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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021-51019030
     邮政编码:200011

    (八)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

     发行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以后续公告为准。

    (九)本期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
     负责人:王建军
     联系电话:0755-88668888
     传真:0755-88666000

    (十)公司证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4 楼
     法定代表人:周宁
     联系电话:0755-21899999
     传真:0755-21899000

       六、发行人与本期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公司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10.33%。
其中包括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用国际(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广发证券境外
上市外资股(H 股)股份 100,904,000 股,占广发证券总股本的 1.32%。
     2017 年 5 月 10 日至今,发行人总经理刘雪涛女士任广发证券董事会董
事。
     除以上情况外,发行人与本期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
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及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七、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
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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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
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
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
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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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公司的资信状况

      一、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及资信评级机构

     根据中诚信证评出具的《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中诚信证评评定中山公
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评定“中山
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
期)”信用等级为 AA+。

      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主要事项

     中诚信证评对公司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的评级结果为 AA+,该级别反映了
本期债券的信用质量很高,信用风险很低。

    (一)评级观点

     中诚信证评评定“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级别为 AA+,该级别反映了本期债券安全
性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小,违约风险很低。

     中诚信证评评定发行主体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该级别反映了受评主体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
济环境的影响较小,违约风险很低。中诚信证评肯定了公司环保水务板块区域
垄断优势明显、公司投资收益水平较高、稳定的获现能力和盈利能力等正面因
素对公司业务发展及信用水平具有的良好支撑作用。同时,中诚信证评也关注
到盈利状况易受资本市场景气度影响、客运业务或受到港珠澳大桥和广深港高
铁的冲击等因素可能对其经营及整体信用状况造成的影响。

    (二)正面和关注

     1、正面

     (1)环保水务板块区域垄断优势明显。公司目前是中山市最大的供水主体
和城区唯一的污水处理企业。同时,子公司天乙能源拥有特许经营垃圾焚烧处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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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发电和垃圾渗滤液处理资质,且为中山市三大垃圾综合处理组团基地之一。
公司的环保水务板块业务在中山市具有明显的垄断优势。

     (2)公司的投资收益水平较高。公司是广发证券的第三大股东,广发证券
的盈利对公司的投资收益和盈利水平形成有效支撑。近三年,公司的投资收益
分别为 14.13 亿元、9.58 亿元和 10.13 亿元。
     2、关注

     (1)盈利状况易受资本市场景气度影响。因广发证券投资收益在公司利润
中占比较大,证券行业日趋激烈的竞争以及资本市场的波动,可能给公司利润
造成较大影响。

     (2)客运业务或受到港珠澳大桥通车和广深港高铁投入运营的冲击。公司
的客运业务主要往返于中山和香港之间,随着港珠澳大桥通车和广深港高铁投
入运营使用,公司的客运业务或受到冲击。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中诚信证评评级制度相关规
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中诚信证评
将在本次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次债券发
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次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
素,以对本次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
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证评将于本次债券发行主体及担保主体(如
有)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此外,自本次评级
报告出具之日起,中诚信证评将密切关注与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以及
本次债券有关的信息,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次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发行主
体应及时通知中诚信证评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证评将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
动不定期跟踪评级,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中诚信证评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根据监管要求或约
定在中诚信证评网站(www.ccxr.com.cn)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且交易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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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公告披露时间不得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
间。

     如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中诚信证
评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券信用级别或公告信用
级别暂时失效。

    (四)其他重要事项

    发行人最近五年及一期共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 2 期,主体评级情况如下:

  债务融资工具简称及代码        发行时主体评级                      评级机构
   14 中山债、112212.SZ              AA+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18 中山 01、112712.SZ             AA+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发行人最近五年内在境内发行其他债券、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了资信评级,
且主体评级结果与本期主体评级结果无差异。


       三、公司资信情况

    (一)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使用情况

     本公司资信情况良好,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一直保持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并
持续获得各银行较高的贷款授信额度,间接债务融资能力较强。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公司共获得银行授信总额度(含流动银行贷款)为 69 亿元,使用授信
额度 10 亿元,剩余授信额度为 59 亿元,报告期内共偿还银行贷款 25.68 亿元
(置换 16.5 亿银行贷款)。

    (二)与主要客户往来情况

     公司在最近三年及一期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均遵守合同约定,未
出现过重大违约现象。

    (三)最近五年一期债券的发行及偿还情况

     最近五年及一期发行人发行或偿还的债券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证券类别        发行规模      发行期限         票面利率
                                                  (亿元)        (年)       (发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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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2212.SZ         14 中山债       公司债             8.00           3            5.75%
   112712.SZ        18 中山 01       公司债            10.00           5            5.30%

     最近五年及一期,发行人发行的债券或债务融资工具均按时偿付本息。14
中山债已于2017年7月3日完成本金和利息兑付。

    (四)本期发行后累计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比例

     本期债券计划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以10亿元的发
行规模计算,本公司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为30亿元,占公司截至2018年9月30日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净资产的比例为23.71%,未超过本公司2018年9月30日净资产
的40%。

    (五)公司合并报表口径下的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8.09.30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资产负债率(%)                        26.32             22.77            23.60         21.43
 流动比率(%)                           0.97              0.76             0.79            2.11
 速动比率(%)                           0.90              0.72             0.76            2.03

           项目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5.72              4.36             3.90            4.76
 存货周转率(次)                        8.65             11.13            11.10         11.49
 总资产周转率(次)                      0.11              0.10             0.10            0.1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6.32              9.15             8.72         17.37
 (%)
 利息保障倍数(倍)                     10.79             15.09            10.96         18.14
 贷款偿还率(%)                         100                100             100             100
 利息偿付率(%)                         100                100             100             100

注:2018 年 1-9 月数据为年化财务指标。

未经特别说明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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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6)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总资产平均余额

(7)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

(8)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折旧摊销)/利息支出

(9)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10)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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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本期公司债券发行后,公司将根据债务结构情况加强公司的资产负债管
理、流动性管理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
准备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一、偿债计划

    (一)本息偿付安排

     1、本期公司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9 年 3 月 5 日。

     2、本期公司债券的利息自起息日起在存续期内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
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2020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3 月 5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
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不另计息);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
日为 2020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3 月 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
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3、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2024 年 3 月 5 日为本期债券本金及最后一期
利息的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
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
兑付日为 2022 年 3 月 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其后的第
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4、本期债券利息的支付和本金的偿付通过债券登记托管机构和有关机构办
理,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发布的本
息偿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5、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
资者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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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偿债资金来源

     本期债券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发行人日常经营所产生的现金流。公司按
合并口径 2015 年、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 1-9 月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149,677.64 万元、146,260.17 万元、161,399.89 万元和 136,340.86 万元;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149,365.95 万元、96,267.75 万元、
106,693.12 万元和 57,921.82 万元。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充裕,近三年及一期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22,392.82 万元、43,183.27 万元、56,399.59 和
37,516.97 万元。

     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本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水平有望进一步提升,
经营性现金流也将保持较为充裕的水平,从而为偿还本期债券本息提供保障。


      二、偿债保障措施
     为了充分、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公司将采取一系列具体、有效的
措施来保障债券投资者到期兑付本金及利息的合法权益。

    (一)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公司将严格依照董事会决议及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金投向,确保专款专
用。同时,公司将制定专门的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关业务部门对资金使
用情况将进行严格检查,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保证募集资金的投入、运用、稽
核等方面顺畅运作。

    (二)聘请受托管理人

     公司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引入了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聘任安信证券
担任本期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并订立了《受托管理协议》。在债券存续期
间内,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对公司的相关情况进行监督,并在债
券本息无法按时偿付时,代表债券持有人,采取一切必要及可行的措施,保护
债券持有人的正当利益。

     公司将严格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
责,定期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报送公司承诺履行情况,并在公司可能出现债券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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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时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便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及时根据《受托管理协
议》采取其他必要的措施。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九节 债券受托
管理人”的内容。

    (三)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
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
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有关《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具体内容,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八节债券
持有人会议”。

    (四)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公司将指定专人负责协调本期债券的偿付工作,并通过公司其他相关部门
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期债券本息的兑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
付,保证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在本期公司债券利息和本金偿付日之前的三十个
交易日内,公司将专门成立偿付工作小组,负责利息和本金的偿付及与之相关
的工作。

    (五)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
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
险。

    (六)发行人承诺

     根据发行人 2017 年 1 月 20 日董事会决议,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后,在出现
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况时,公司将
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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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暂缓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三、发行人违约责任

    (一)违约事件

     本次债券项下的违约事件如下:
     1、在本期债券到期、加速清偿或回购(若适用)时,发行人未能偿付到期
应付本金;

     2、发行人未能偿付本期债券的到期利息;

     3、发行人在其资产、财产或股份上设定抵押或质押权利以致对发行人对本
期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实质的重大的不利影响,或出售其重大资产以致对
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实质的重大的不利影响;

     4、发行人不履行或违反《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任何承诺且将实质的重大
影响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义务,且经受托管理人书面通知,或经单独
或合并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通知,该违约
持续 30 天仍未得到纠正;

     5、在债券存续期间内,发行人发生解散、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停业、
清算、丧失清偿能力、被法院指定接管人或已开始相关的诉讼程序;

     6、其他对本期债券的按期兑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二)违约责任

     如果上述违约事件发生且一直持续 30 日仍未得到纠正,受托管理人可根据
经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 50%以上(不含 50%)的债券持有人
和/或代理人同意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宣布所
有未偿还的本期债券本金和相应利息,立即到期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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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宣布加速清偿后,如果发行人在不违反适用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采取了下
述救济措施之一,受托管理人可根据经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本金总
额 50%以上(不含 50%)的债券持有人和/或代理人同意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
决议,以书面通知发行人豁免其违约行为,并取消加速清偿的决定。

     1、向受托管理人提供保证金,且保证金数额足以支付以下各项金额的总
和:(1)受托管理人及其代理人的合理赔偿、费用和开支;(2)所有迟付的
利息;(3)所有到期应付的本金;(4)适用法律允许范围内就延迟支付的债
券本金计算的复利;

     2、相关的违约事件已得到救济或被豁免;

     3、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的其他措施。

     如果发生违约事件且一直持续 30 个连续交易日仍未解除,受托管理人可根
据经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 50%以上(不含 50%)的债券持有
人和/或代理人同意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依法采取任何可行的法律救济
方式回收未偿还的本期债券本金和利息。

    (三)争议解决机制

     本次债券履约所发生的一切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
协商解决不成,应交由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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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中山公用

  英文名称                 Zhongshan Public Utilities Group Co., Ltd.

  英文简称                 ZPUG

  股票代码                 000685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               何锐驹

  成立日期                 1992 年 12 月 26 日

  股票上市日期             1997 年 1 月 23 日

  注册资本                 1,475,111,351.00 元

  住所                     广东省中山市兴中道 18 号财兴大厦北座

  邮政编码                 528403

  电话号码                 0760-88380008

  传真号码                 0760-88380011

  公司网址                 http://www.zpug.net

  电子信箱                 zpug@zpug.net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李春辉 0760-88380008
  及其联系方式
  所属行业                 环保水务、市场运营、工程建筑、港口客运

                           公用事业的投资及管理,市场的经营及管理,投资及投资策
  经营范围
                           划,咨询和管理等业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20001935372689



      二、公司设立情况

    (一)公司设立情况及重大变更事项

     1、公司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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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于 1992 年经广东省企业股份制试点联审小组、广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委
员会“粤股审[1992]81 号”文批准设立,原名“佛山市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采取定向募集方式设立,发起人是佛山市兴华商业集团公司。

     1992 年 12 月 26 日,佛山兴华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并领取了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19353726-8。
     2、公司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6]416号、[1996]417号文核准,
1997年1月14日公司采用“上网定价”方式发行1,6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1.00 元,每股发行价6.74元,并于1997年1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
牌交易,证券简称“佛山兴华”,证券代码“000685”。该次A股发行后公司的股本
共计60,000,000股,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一、非流通股                               44,000,000                       73.33
 国有股                                     23,360,000                       38.93
 境内法人股                                 11,840,000                       19.73
 内部职工股                                  8,800,000                       14.67
 二、流通股                                 16,000,000                       26.67
 流通 A 股                                  16,000,000                       26.67
             总计                           60,000,000                     100.00

     3、公司上市以来的股权变化

     1997 年 7 月 2 日公司实施 1996 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以 1996 年末总股本
6,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 1.5 股红股,派 1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个人股东实际每 10 股派 0.95 元现金),分红前总股本为 6,000 万
股,分红派息后总股本增至 6,900 万股。该次送股完成后公司的股本共计
69,000,000 股,股本结构如下: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类型                 持股数量(股)
                                                                  (%)
 一、非流通股                               50,600,000                    73.33
 国有股                                     26,864,000                     38.93
 境内法人股                                 13,616,000                     19.73
 内部职工股                                 10,120,000                     14.67
 二、流通股                                 18,400,000                     26.67
 流通 A 股                                  18,400,000                     26.67


                                     31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总计                               69,000,000                     100.00

     1998 年 5 月 20 日公司实施 1997 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以 1997 年末总股本
6,9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 1 股红股、派 1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个人股东实际每 10 股送 1 股红股并派 0.7 元现金),分红前总股本
为 6,900 万股,分红派息后总股本增至 7,590 万股。该次送股完成后公司的股
本共计 75,900,000 股,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一、非流通股                                  55,660,000                       73.33
 国有股                                        29,550,400                       38.93
 境内法人股                                    14,977,600                       19.73
 内部职工股                                    11,132,000                       14.67
 二、流通股                                    20,240,000                       26.67
 流通 A 股                                     20,240,000                       26.67
             总计                              75,900,000                      100.00


     2000年1月18日,公司1,113.2万股内部职工股上市流通。该次公司内部职
工股上市流通后,公司的股本共计75,900,000股,股本结构如下: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类型                 持股数量(股)
                                                                       (%)
 一、非流通股                                   44,528,000                     58.67
 国有股                                         29,550,400                      38.93
 境内法人股                                     14,977,600                      19.73
 二、流通股                                     31,372,000                      41.33
 流通 A 股                                      31,372,000                      41.33
             总计                               75,900,000                     100.00


     2000年4月17日公司实施1999年度公积金转股方案,以1999年末总股本
7,59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方案实施后总股本增至13,662
万股。该次公积金转股完成后公司的股本共计136,620,000股,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一、非流通股                               80,150,400                          58.67
 国有股                                     53,190,700                          38.93
 境内法人股                                 26,959,700                          19.73
 二、流通股                                 56,469,600                          41.33
 流通 A 股                                  56,469,600                          41.33
             总计                          136,620,000                         100.00




                                      32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经 200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2 年 5 月 29 日公司实施 2001 年度分
红派息及公积金转股方案,以 2001 年末总股本 13,662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按每 10 股送红股 0.5 股并派发现金红利 0.3 元(含税);同时按 10:6 的比
例转增股本。扣税后,社会公众股中的个人股东实际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4 元。本次分红前总股本为 13,662 万股,分红派息后总股本增至 22,542.3
万股。该次送股及公积金转股完成后公司的股本共计 225,423,000 股,股本结
构如下:

          股份类型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一、非流通股                              132,248,160                          58.67
 国有股                                     87,764,688                          38.93
 境内法人股                                 44,483,472                          19.73
 二、流通股                                 93,174,840                          41.33
 流通 A 股                                  93,174,840                          41.33
             总计                          225,423,000                         100.00

     2008 年,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7 年 12 月 24 日“国资产
权[2007]1556 号文”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8 年 4 月 24 日“证监许可
[2008]584 号文”批准,公用科技吸收合并公用集团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公用科技新增发行 438,457,067 股 A 股,同时注销公用集团于吸收合
并基准日持有的 64,892,978 股 A 股,相应的国有股东变更为中汇集团。公用科
技换股吸收合并公用集团暨新增股份收购供水资产后,公司总股本由
225,423,000 股变更 598,987,089 股,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446,185,083                               74.49
 国有法人股                           372,118,313                               62.12
 境内法人股                            73,916,488                               12.34
 其他境内自然人股                           150,282                              0.03
 二、流通股                           152,802,006                               25.51
 流通 A 股                            152,802,006                               25.51
             总计                    598,987,089                               100.00

     经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2 年 5 月 29 日公司实施 2011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98,987,08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 3
股股份,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本次分红前总股本为



                                      33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598,987,089 股,分红派息后总股本增至 778,683,215 股。该次送股完成后公
司的股本共计 778,683,215 股,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124,054,352                           15.93
 国有法人股                          120,375,426                           15.46
 境内法人股                            3,562,909                            0.46
 其他境内自然人股                         116,017                           0.01
 二、流通股                          654,628,863                           84.07
 流通 A 股                           654,628,863                           84.07
             总计                    778,683,215                          100.00

     经公开征集受让方,中汇集团于 2014 年 8 月 11 日与复星集团签署了《股
权转让协议》,将持有的中山公用 101,228,818 股股份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
复星集团。2014 年 11 月 10 日,公司收到中汇集团《关于中汇集团协议转让中
山公用 13%股份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函》,国务院国资委作出《关于中山
中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协议转让所持部分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4】1047 号),同意了该次股份转让。2014
年 11 月 25 日,公司收到中汇集团《关于股权过户完成的函》,中汇集团转让
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事宜已于 2014 年 11 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完成证券过户登记手续。该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224,856,536                           28.88
 国有法人股                          120,375,426                           15.45
 境内法人股                          104,168,524                           13.38
 其他境内自然人股                         312,586                           0.04
 二、流通股                          553,826,679                           71.12
 流通 A 股                           553,826,679                           71.12
             总计                    778,683,215                          100.00
     经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5 年 7 月 7 日公司实施 2014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78,683,21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 8
股股份,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含税)。本次分红前总股本为
778,683,215 股,分红派息后总股本增至 1,401,629,787 股。该次送股完成后
公司的股本共计 1,401,629,787 股,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34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一、限售流通股                             404,741,765                            28.88
 二、流通股                                 996,888,022                            71.12
           总计                           1,401,629,787                           100.00
     经 2015 年 2 月 27 日公司 2015 年第 2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5 年
10 月 14 日中国证监会批文核准(证监许可【2015】2262 号),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实施了非公开发行股份。该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新增股份数
73,481,564 股,发行价格 12.02 元/股,该次增发股份于 2015 年 12 月 7 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该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1,401,629,787 股;该次发
行完成后,发行人总股本为 1,475,111,351 股,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477,660,674                            32.38
 二、流通股                                 997,450,677                            67.62
           总计                           1,475,111,351                           100.00

     4、最近三年及一期内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

    (二)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

      三、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中山中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70,774.73      47.98%
  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8,221.19      12.35%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2,751.11       1.87%
  中山市古镇自来水厂                       境内非国有法人              1,260.35       0.85%
  中山市三乡水务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179.79       0.80%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866.16       0.59%
  广西铁路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831.95       0.56%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                  其他
                                                                         803.86       0.54%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山市东凤自来水厂                       境内非国有法人                799.88       0.54%
  张克强                                     境内自然人                  675.94       0.46%
                               合计                                   98,164.96      6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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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四、公司权益投资情况

           (一)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

             1、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情况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直接、间接控股公司
       共 21 家,基本情况如下所示:

序    公司全称       注册地    注册资                   经营范围               主营业务       持股比例
号                             本(万
                                 元)
1    中山公用水      中山市   588,71.73   饮用水供水;承接自来水管道安装       公用事业     中山公用:
     务有限公司                           工程、计算机网络安装工程;机电                       100%
                                          设备、仪器仪表的安装及维修;水
                                          表检测;水质检测;江河水供应
                                          (不含饮用水)
2    中山市污水      中山市     17,000    工业、生活污水处理;其他环境污       公用事业     中山公用:
     处理有限公                           染监测;对外污水处理技术服务                        100%
     司
3    中山市泰安      中山市     3,200     泰安市场经营管理、物业管理、商       市场经营     中山公用:
     市场经营管                           业营业用房出租、办公楼出租、农       管理             51%
     理有限公司                           贸市场营销策划;广告设计、市场
                                          内停车管理;销售;农产品
4    中山市沙溪      中山市      500      沙溪中心市场经营管理、物业管         市场经营     中山公用:
     中心市场经                           理、商业营业用房出租、农贸市场       管理             51%
     营管理有限                           营销策划、市场内停车管理
     公司
5    中港客运联      中山市    1,965 万   经营珠江三角洲各市所属客运口岸       旅客运输     中山公用:
     营有限公司                  美元     至香港、澳门航线旅客水路运输业                        60%
                                          务(凭港澳航线船舶营运证经
                                          营)。为船舶提供码头;为旅客提
                                          供候船和上下船舶设施和服务;生
                                          活品供应、船员接送及提供垃圾接
                                          收、压舱水(含残油、污水收集)
                                          处理等船舶港口服务(凭港口经营
                                          许可证经营);车辆停放服务;从
                                          事船舶的批发、进出口业务(不涉
                                          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
                                          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
                                          办理);中山市至深圳市高速客船
                                          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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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6    中山市南朗         中山市     1,000     物业管理、物业租赁、农贸市场营    市场经营     中山公用:
                                             销策划、广告设计、市场内停车场
     市场管理有                                                                管理             51%
                                             管理;销售:农产品
     限公司
7    中山中裕市         中山市     7,000     市场物业管理,商业营业用房出      市场经营     中山公用:
     场物业发展                              租,广告设计,市场内停车服务      管理            100%
     有限公司
8    中山市中俊         中山市       50      物业管理(凭资质证经营);隶属    服务业       中山公用:
     物业管理有                              市场管理范围内停车服务                             51%
     限公司
9    中山公用市         中山市      500      物业管理,物业租赁,农贸市场及    市场经营     中山公用:
     场管理有限                              批发市场的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策    管理           100%
     公司                                    划,设计、制作、发布各类广告业
                                             务,市场内停车服务;批发、零
                                             售:食用农产品
10   中山公用东         中山市    5,195.88   物业管理,自有物业租赁,商业营    市场经营     中山公用:
     凤物业发展                              业用房出租                        管理             97%
     有限公司
11   中山市天乙         中山市   34,993.97   供电营业;污水处理;环保产业投    垃圾处       中山公用:
     能源有限公                              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    理、发电       100%
     司                                      集;货运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
12   中山公用环         中山市     30,000    环保产业投资及投资管理。          环保产业     中山公用:
     保产业投资                                                                投资           100%
     有限公司
13   公用国际           香港旺                                                 股权投资     中山公用:
                                  1,000 万   国际贸易、技术合作、证券投资及
     (香港)投           角                                                                  100%
                                    港元     其它项目投资。
     资有限公司
14   中山公用工          中山      4,500     承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管道工程    市政工程     中山公用:
                                             、消防设施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
     程有限公司                                                                施工           100%
                                             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房屋建筑
                                             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承装
                                             压力管道工程;非开挖管道铺设、
                                             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
                                             电脑应用工程开发;加工、制作、
                                             销售:自来水钢管、金属配件、金
                                             属结构件;工程咨询服务
15   中山公用黄         中山市     7,890     工业、生活污水处理,其他污染监    公用事业     中山公用:
     圃污水处理                              测                                            90%;中山公
     有限公司                                                                              用工程:10%
16   中山市南头         中山市     6,000     自来水供应;承接给排水工程;销    公用事业     公用水务:
     供水有限公                              售:水暖器材                                       90%
     司
17   中山市阜沙         中山市      300      生产、供应自来水;承接水电安装    公用事业     公用水务:
     供水有限公                              工程;钢管加工                                     51%
     司



                                                     37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18   中山市民众      中山市     1,535    饮用水供水;承接给排水安装工         公用事业     公用水务:
     水务有限公                          程;工业、生活污水处理;其他环                        55%
     司                                  境污染监测;对外污水处理技术服
                                         务
19   中山市西区      中山市      127     自来水供应;自来水设备安装、维       公用事业     公用水务:
     沙朗供水有                          修;销售水暖器材、供水设备                            55%
     限公司
20   中山中源给      中山市       50     承接:给排水工程设计与咨询(不       公用事业     公用水务:
     排水工程设                          含土木建筑工程)、工业自动化安                      100%
     计有限公司                          装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机电设
                                         备、节能环保设备安装工程、计算
                                         机网络安装工程;智能安防系统及
                                         计算机网络技术的设计、维护与咨
                                         询;电子设备维护与咨询
21   中山市珍家      中山市     12,000   工业、生活污水处理;其他环境污       公用事业     中山污水:
     山污水处理                          染监测                                              100%
     有限公司
22   中通(中        中山市     1,000    环保产业投资;企业管理信息咨         股权投资     中山公用:
     山)投资有                          询、投资办实业                                      100%
     限公司
23   宁夏中通建      银川市     10,000   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               股权投资     公用环保:
     投环保产业                                                                           98.33%;中通
     基金(有限                                                                           投资:1.67%
     合伙)
24   中通环境治      北京市     20,000   水污染治理;水务产业设施设计;       环保产业     宁夏中通:
     理有限公司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投资             92%
                                         技术转让;企业管理;产品设计;
                                         软件开发;零售机械设备、电气设
                                         备、实验室专用设备、化工产品
                                         (不含危险化学品)、仪器仪表;
                                         建筑物清洁服务;货物进出口、技
                                         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城市生活
                                         垃圾清扫、收集;建设工程项目管
                                         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
                                         分包;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城市
                                         园林绿化;物业管理;人才中介服
                                         务
25   中通京西水      北京市     1,200    水污染治理                           公用事业     中通环境:
     务有限公司                                                                              100%
26   中通京南水      北京市     5,000    水污染治理                           公用事业     中通环境:
     务有限公司                                                                              100%
27   中通京潞水      北京市     5,000    水污染治理                           公用事业     中通环境:
     务有限公司                                                                               100%



                                                 38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28   广东名城环      中山市     7,000     环境卫生管理;城乡生活垃圾经营    公用事业     中山公用:
     境科技股份                           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                   63.67%
     有限公司                             厕所、化粪池等环卫设施工程的设
                                          计、施工;卫生管道的安装、维
                                          修、排污;环卫设施设备租赁;环
                                          卫专业化咨询、设计、施工;研制
                                          环卫设施及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物业管理、物业租赁、物业清洁服
                                          务;环境治理业;大气污染治理、
                                          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危险
                                          废物收集、贮存、处置、处理;河
                                          道打捞;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污水
                                          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污水污泥的处
                                          理和处置,及净化后的再利用活
                                          动;流动公厕等环卫设施设备租
                                          赁、代管理服务;环保产品设计开
                                          发、销售;环保资源投资、研发;
                                          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维护;
                                          货运经营;销售:电动车、电动车
                                          配件、汽车配件;劳保用品;以下
                                          项目分支机构经营:环卫设备加
                                          工、生产、制造、销售;一类机动
                                          车维修(大中型货车维修、大中型
                                          客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
29   中山市龙城      中山市      500      环境工程相关项目的管理服务;环    环境工程     名城环境科
     环境工程有                           境卫生管理;销售:环卫设备、环                 技:100%
     限公司                               卫专用车辆、环保设施;环保产品
                                          及其它环保产品的技术开发
30   中山市名城      中山市     2,000     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    公用事业     名城环境科
     名德环保有                           置                                               技:65%
     限公司
31   东安县名城      湖南省    3,433.53   城乡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    公用事业     名城环境科
     洁美环境科                           运输、处置服务;厕所、化粪池等                   技:51%
     技有限公司                           环卫设施工程的设计、施工;卫生
                                          管道的安装、维修、排污;环卫设
                                          施设备租赁;环卫专业化咨询、设
                                          计、施工;河道垃圾打捞;环卫设
                                          备设施租赁、销售及代管理服务;
                                          小区环境卫生及物业管理;“牛皮
                                          癣”清理;园林绿化工程及养护;
                                          固体废物治理(危险废物除外)


            2、主要子公司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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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度及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主要子公司财务数据如下
       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公司名称               总资产       总负债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1        中山公用水务有限公司        281,586.56   140,279.67   141,306.89    83,025.99     10,588.79
 2       中山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54,303.48     21,993.05    32,310.43     8,967.71      1,060.67
 3        中港客运联营有限公司        40,322.68      5,760.84    34,561.84    25,594.26      7,619.15


            3、重大增减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2015 年 5 月,公司投资 30,000 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中山公用环保产业投资
       有限公司,并与广发证券全资子公司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合作设立
       深圳前海广发信德中山公用并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7 月,公司以 16,776 万元收购中山市天乙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
       权,进军固废处理领域。该公司拥有特许经营垃圾焚烧处理发电和垃圾渗滤液
       处理资质,为中山市三大垃圾综合处理组团基地之一,属广东省重点工程项
       目、中山市重点民生工程项目。

           2015 年 7 月,公司在香港投资设立公用国际(香港)投资有限公司,计划
       投资总额 22 亿港币,经营范围包括国际贸易、技术合作、证券投资及其它项目
       投资。

           2016 年 1 月,公司下属公司中山市中港旅行社有限公司注销,不再纳入合
       并范围。

           2016 年 2 月,公司以 7,708.72 万元收购中山公用工程有限公司 100%股
       权。公用工程是中汇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公用工程拥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
       包壹级等多项资质。公司致力于强化环保水务为核心主业,收购公用工程 100%
       股权可健全环保水务产业链结构,同时能够规避与大股东的关联交易风险,提
       升对外投资拓展的能力,有利于推进公司的整体战略。

           2016 年 8 月,公司投资设立了中山公用黄圃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自设立之
       日起纳入合并范围。该项目十分符合公司的“环保+水务”的发展战略,有利于
       发挥公司资本、运营和工程建设的优势;同时,该项目是公司参与的第一个市

                                                   40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场化 PPP 项目,也是中山市第一个镇区污水 PPP 项目,有利于公司的对外拓
     展,有利于解决中山市“污水一盘棋”,具有明显的示范效应。

         2017 年 11 月,公司下属公司中山公用商贸有限公司注销,自注销之日起不
     再纳入合并范围内。

         2018 年 7 月,公司拟现金收购广东名城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5.50%股
     权,名城环境科技是中汇集团的控股子公司。2018 年 9 月 20 日,公司与中汇
     集团完成 63.67%股权的交割,名城环境科技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及各方将
     持续推进名城环境科技剩余股权的交割事宜。

         (二)其他有重要影响的参股公司

           1、参股情况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公司主要参股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序       公司全称        注册地     注册资                     经营范围                          参股比例
号                                  本(万
                                      元)
1     广发证券股份有       广州     762,108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          中山公用:
      限公司                                   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          9.01%;公
                                               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证            用国际:
                                               券投资基金托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              1.32%
                                               务;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
2     中海广东天然气      中山      50,047.7   投资天然气管道管网建设、天然气输送与销售          中山公用:
      有限责任公司                                                                                   25%
3     济宁中山公用水      济宁       20,000    城市自来水制造、输配、销售及中水回用业务          中山公用:
      务有限公司                               (凭许可证经营);污水处理(分公司经                  49%
                                               营);对供水、污水处理和中水回用设施的投
                                               资、建设和管理;集贸市场投资、建设和管理
                                               运营
4     中山银达融资担      中山      26,000     为企业及个人提供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          中山公用:
      保投资有限公司                           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等            43.83%
                                               融资性担保;兼营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业
                                               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
                                               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5     中山中法供水有      中山      1,064.4    生产和销售饮用水给中山公用水务有限公司            公用水务:
      限公司                        万美元                                                         33.89%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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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中山市大丰自来      中山      1,196.36   生产和销售饮用水给中山公用水务有限公司              公用水务:
      水有限公司                    万美元                                                           33.89%
7     中山市南镇供水      中山        500      生产、供应自来水;自来水设备安装、维修;            公用水务:
      有限公司                                 江河水供应(不含饮用水)                              49.00%
8     中山市稔益供水      中山        550      自来水生产、供应;承接自来水管道安装工              公用水务:
      有限公司                                 程;销售:水暖器材及配件                              49.00%
9     中山市新涌口供      中山        410      自来水生产、供应;承接自来水管道安装工              公用水务:
      水有限公司                               程;销售:水暖器材及配件                             49.00%
10    中山市公用小额      中山      20,000     小额贷款公司(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办理中小            公用水务:
      贷款有限责任公                           微企业融资、理财等咨询业务)                        82.5%;中
      司                                                                                             港客运:
                                                                                                       5%
11    珠海广发信德环      珠海      57,740     环保产业投资,股权投资及法律允许的其他投            公用环保:
      保产业投资基金                           资活动,与股权投资相关的投资顾问、投资管              10.39%
      合伙企业(有限                           理,及对未上市企业股权投资或债权投资、及
      合伙)                                   已挂牌或上市公司的定向增发等投资及法律允
                                               许的其他投资活动,与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相
                                               关的财务顾问服务
12    深圳前海广发信      深圳       1,000     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            公用环保:
      德中山公用并购                           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             40.00%
      基金管理有限公                           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 );受托资产
      司                                       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保险资
                                               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股权投资、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13    中山广发信德公      中山      35,000     环保产业投资、股权投资与法律允许的其他投            公用环保:
      用环保夹层投资                           资业务;与投资活动相关的投资顾问、投资管              39.89%
      企业(有限合                             理、财务顾问服务
      伙)
14    杭州天创环境科      杭州       6,550     生产及销售:环保处理设备及材料,水处理专            公用环保:
      技股份有限公司                           用膜,水处理专用膜组件,水处理专用膜装                7.17%
                                               备,给排水设备及配套产品,净水设备及零配
                                               件,清洗消毒设备;批发、零售:第Ⅱ、Ⅲ类医
                                               疗器械;服务:环境治理工程、给水净化工
                                               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净水及污
                                               水处理工程、医用中央供水及污水系统工程、
                                               环保工程的设计和施工,污水处理技术、污水
                                               资源化技术、水资源管理技术、医用中央供水
                                               及污水处理技术、医疗器械及其零配件的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水务
                                               项目的项目投资及运营管理;货物及技术进出
                                               口


          2. 其他有重要影响的参股公司 2017 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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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公司名称      总资产          总负债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广发证券
 1      股份有限   35,690,463.82   26,827,905.63   8,485,420.25   2,157,564.85 859,539.91
          公司


       3.重大增减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2015 年,公司投资公用国际 710,000,000.00 元,其中用于购买广发 H 股
的金额为 464,384,591.67 元。

       2016 年,公司投资公用国际 777,000,000.00 元,投资额主要用于购买广
发证券 H 股。


       五、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中汇集团持有公司 707,747,250 股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的 47.98%,是公司控股股东。

       中汇集团成立于 2007 年 8 月 24 日,是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金 17.68 亿
元人民币。

       中汇集团是中山市委、市政府为保持中山市公用事业产业的资源优势,实
现公用事业产业优质资产证券化,对原中山公用事业集团实施重大资产重组、
整体上市而组建的国有独资企业集团。中汇集团作为中山市城市公用事业产业
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者,业务涵盖城镇供水、污水处理、农贸市场经营、
环卫环保、旅游酒店、污泥处置、水上高速客运、金融投资等领域。

       目前,中汇集团全资拥有中山温泉有限公司、中山市民东有机废物处理有
限公司、中山岐江旅游有限公司、中山中汇客运港建设有限公司、中山岐江河
环境治理有限公司等企业,控股广东名城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参股
广东中山鱼珠木材产业有限公司、小榄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温泉高尔
夫球会等企业,代管中山影视城有限公司、中山富华酒店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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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中汇集团 100%的股权,是公司的实际
控制人。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

    (二)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股权关系

     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股权关系如下图所
示:




    (三)实际控制人对其他企业的主要投资情况

     实际控制人中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其他主要对外投资
具体如下:

     1、中山兴中集团有限公司

     中山兴中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1月9日,法定代表人梁悦恒,注册资
本为人民币133,868万元,注册地址为中山市石岐区悦来南路5号。主营业务为
投资兴办实业;物业租赁;对委托经营的企业进行管理。

     2、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6月28日,法定代表人高少初,
注册资本为291,718.7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中山市东区起湾道竹苑广场三楼
19-25轴。主营业务为市属公路、桥梁等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融资建设、收
费、维护、经营管理,以及交通基础设施相关配套产业的物业开发、经营;开
展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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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中山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山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3月24日,法定代表人陶仕飞,注
册资本为202,470.43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中山市东区兴政路1号中环广场2座7
楼。主营业务为资产重组、项目投资、项目融资、房地产开发经营、房产租
赁、转让、物业维护、物业管理、车辆停放管理服务。

    (四)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根据公司股东向发行人备案的股权质押情
况,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权未进行质押。

    六、发行人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为适应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
制定了《公司章程》。公司设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
机构。公司股东大会可以授权董事会行使股东大会的部分职权。公司设立了董
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股东大会及其运行情况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
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
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5)审
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
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
议;(10)修改本章程;(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12)审
议批准本章程规定的担保事项;(13)审议批准本章程规定的重大交易事项;
(14)审议批准本章程规定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15)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
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6)审议批准变更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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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金用途事项;(17)审议股权激励计划;(18)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股东大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召开,对董事
会报告、监事会报告、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发行本次公司债券等重
大事项做出了有效决议。

    (二)董事会及其运行情况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一
名,副董事长一名。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
告工作;(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
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
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案;(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
形式的方案;(8)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经股东大会审议的范围外,决定公司对外投
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交易事
项;(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
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11)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2)制订
本章程的修改方案;(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14)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
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15)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
理的工作;(16)制订公司股权激励计划;(17)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召开,保障了董
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严格行使职权、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
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和有效执行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决策程序和规范
公司管理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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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监事及其运行情况

     公司设监事会。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一人。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
出书面审核意见;(2)检查公司财务;(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
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
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
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7)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
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
承担。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召开。监事会依
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严格行使职权、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对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公司运作发挥了应有的监督和制衡作用。

    (四)管理层及其运行情况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总监和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及纪委书记视
同高级管理人员,其管理按党组织的有关规定执行。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
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
的具体规章;(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投资总监
及人力资源总监;(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
管理人员;(8)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
聘;(9)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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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总经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严格行使职
权、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公司运作发挥了
应有的作用。

    (五)公司组织结构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的组织结构如图所示:




    (六)发行人合法合规经营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及受处罚的情况,发行人的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涉嫌重大违纪违法,不存在重大行政处罚行为。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重要子公司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没有被列为环境保护领域、安全生产领域、
食品药品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没有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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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独立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健
全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具备一定的
独立性。

     1、资产独立

     目前,公司已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经营资质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
产经营有关的土地、房产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公司各项资产权属清晰、完
整,公司对该等资产享有独立完整的法人财产权,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2、人员独立

     公司人员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分开,公司总经理
等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报酬。公司建立了较完备的人事管理和员工福利薪
酬制度。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均按照《公司法》及其他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存在股东超越公司董
事会做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

     3、财务独立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独立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财务
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并制定了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开设
了独立的银行账号,依法单独在税务部门办理相关税务登记,依法独立纳税,
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主要关联方混合纳税的情形。

     4、机构独立

     公司自设立以来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的要求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
结构,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均独立运行,还设有营运管理部、人力资源
部、财务部、投资部、技术研发中心、安全办等内部管理部门,各职能部门在
公司管理层的领导下依照部门规章制度独立运作,不存在与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混合运作的情况,具备完全的独立性、完整性。

     5、业务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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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经营体系,具有独立、自主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资
产、人员、机构等,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不存在其它需要依赖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

    (八)发行人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或者为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
用,或者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九)发行人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相继制定并通过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
会议事规则》、《证券投资管理办法》、《财务结账管理办法》、《财务审批管理办
法》、《采购管理办法》、《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及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分红管理制度》、《定薪与调薪管理办法》、《绩
效管理办法》、《劳动合同管理办法》、《考勤与休假管理办法》等;并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了多次
修订和完善,建立了符合上市公司要求的、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
表提供合理的保证,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
度有效实施,保证了公司财务收支和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化。


      七、发行人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
披露》等相关规定,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的关联方情况如下:

     1、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中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中山市国资委通过中汇集团持有公司 47.98%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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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以上股东
         股东名称              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关联关系
         中汇集团                 707,747,250               47.98%         控股股东
         复星集团                 182,211,872               12.35%        第二大股东


     3、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详见本节之“八、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部分。

     4、发行人的合营和联营企业

     发行人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详见本节之“四、公司权益投资情况”之
“(二)其他有重要影响的参股公司”部分。

     5、其他关联方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的其他关联方情况如下:
   序号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公司独立董事李萍在该公
                                                                      91310101568093764U
            普通合伙)                  司担任合伙人
     2      上海复星创富投资管理       公司副董事长苏斌在该公
            股份有限公司               司担任董事、总经理;公
                                                                      913101156607363201
                                       司董事、副总经理何清在
                                       该公司担任执行总经理
     3      中山市岐江集团有限公       同一控制人控制企业
                                                                      91442000725457243N
            司
     4      中山市民东有机废物处       同一控制人控制企业
                                                                      9144200056084579XF
            理有限公司
     5      中山市中山港口岸经济       同一控制人控制企业
                                                                      91442000282094913B
            发展有限公司
     6      中山岐江河环境治理有       同一控制人控制企业
                                                                      91442000572438796A
            限公司
     7      中山市南部供水股份有       同一控制人控制企业
                                                                      91442000MA4UU3DX6A
            限公司
     8      中山温泉有限公司           同一控制人控制企业             91442000618124136R


    (二)主要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主要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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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发生额             2016 年发生额           2015 年发生额
                    关联交易内容                    占同类                    占同类                   占同类                  占同类
   关联方                                           交易金                    交易金                   交易金                  交易金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定价方式                     额的比                    额的比                   额的比                  额的比
                                                      例                        例                       例                      例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中法供水       采购自来水/市场价格    7,323.02      21.82      9,302.83       14.36       9,125.08     18.99      9,556.20     15.74
 大丰自来水      采购自来水/市场价格    6,979.10      20.80      8,872.33       13.69       8,328.73     17.34      9,971.43     16.43
  南镇供水       采购自来水/市场价格    1,246.59       3.71      1,772.62        2.74       1,562.37      3.25      1,614.77      2.66
  稔益供水       采购自来水/市场价格     364.73        1.09       504.34         0.78        476.84       0.99       466.60       0.77
 新涌口供水      采购自来水/市场价格     569.91        1.70       768.36         1.19        672.22           1.4    547.26           0.9
  中汇集团        利息支出/市场价格             -            -            -            -      21.59       0.17        70.21-            -
  中汇集团         管理费/市场价格        16.65       0.73            82.61      3.57         73.76             -     34.49             -
  南部供水         管理费/市场价格        21.51       0.94                -            -           -            -          -            -
民东废物处理     污泥处理费/市场价格     943.27      11.29       1,028.23              -     798.32      13.67        16.02       0.16
名城环境科技      保洁服务/市场价格             -            -    106.31         4.59         76.20             -          -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中汇集团        销售商品/市场价格             -            -            -            -      21.16             -      37.3       1.58
 大丰自来水       销售商品/市场价格             -            -            -            -       5.63             -          -            -
  中法供水        销售商品/市场价格             -            -         0.20      0.04          4.52             -          -
 新涌口供水       销售商品/市场价格             -            -        32.57      5.94              -            -          -
  稔益供水        销售商品/市场价格             -            -        12.14      2.22          1.13             -          -
名城环境科技      销售商品/市场价格             -            -         0.87      0.16              -            -          -
  中法供水       收取管理费/市场价格      56.61       2.48            11.55      0.50          6.74       2.91        69.71      37.24
 大丰自来水      收取管理费/市场价格      69.99       3.06            35.88      1.55         23.27      10.07        72.19      38.56
 新涌口供水      收取管理费/市场价格            -            -            -            -           -            -     22.64       12.1
  南镇供水       收取管理费/市场价格      16.25       0.71            20.64      0.89         16.88           7.3     22.64       12.1
  南镇供水       收取检测费/市场价格         4.99     6.05             9.46      6.54          8.53       0.99         8.59       0.12
 新涌口供水      收取检测费/市场价格         5.61     6.80            13.08      9.05          8.83       1.02        11.01       0.16
  稔益供水       收取检测费/市场价格         6.66     8.08            12.11      8.38         12.11           1.4      11.9       0.17
民东废物处理     收取检测费/市场价格            -            -            -            -       0.71       0.08         5.44       0.08
 新涌口供水       收取利息/市场价格       44.76       5.15            59.84      8.05         62.93       6.72         62.4       5.62
  稔益供水        收取利息/市场价格       80.22       9.23        139.31        18.75         184.4      19.69       182.85      16.46
  南镇供水        收取利息/市场价格          5.22     0.60             6.98      0.94          7.34       0.78         7.28       0.66
 岐江河环境           工程施工         1,386.28       7.07                -            -           -            -          -            -


                   (2)关联租赁情况



                                                                 52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5 年公司租赁情况表
                                                                               单位:万元
出租方名     承租方名      租赁资           租赁期限          租赁     租赁收益     租赁收益对
    称           称        产情况                             收益     确定依据       公司影响
                                            出租情况
中山公用    中汇集团        房产        2015.7.1-2017.6.30    146.46   市场价格       不重大
中山公用    岐江河环境      房产        2015.7.1-2016.6.30     15.64   市场价格       不重大
                                            承租情况
中汇集团    中山公用        市场       2013.1.1-2022.12.31     77.00   市场价格       不重大


                                    2016 年公司租赁情况表
                                                                               单位:万元
出租方名     承租方名      租赁资           租赁期限          租赁     租赁收益     租赁收益对
    称           称        产情况                             收益     确定依据       公司影响
                                            出租情况
中山公用    中汇集团        房产        2015.7.1-2017.6.30    145.35   市场价格       不重大
中山公用    岐江河环境      房产        2015.7.1-2016.6.30     15.67   市场价格       不重大
中山公用    中山港口岸      房产       2016.1.1-2016.12.31    278.03   市场价格       不重大
                                            承租情况
中汇集团    中山公用        市场       2013.1.1-2022.12.31     80.85   市场价格       不重大


                                    2017 年公司租赁情况表
                                                                               单位:万元
出租方名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           租赁期限          租赁     租赁收益     租赁收益对
    称                     产情况                             收益     确定依据       公司影响
                                            出租情况
中山公用    中汇集团        房产        2017.6.1-2019.5.31    113.96   市场价格       不重大
中山公用    岐江河环境      房产        2016.7.1-2017.6.30      8.20   市场价格       不重大
中山公用    中山港口岸      房产        2017.1.1-2017.12.31   248.89   市场价格       不重大
                                            承租情况
中汇集团    中山公用        市场        2013.1.1-2022.12.31    80.85   市场价格       不重大
名城环境    中山公用        房产        2013.5.1-2018.4.30      8.00   市场价格       不重大
科技


                                 2018 年 1-9 月公司租赁情况表
                                                                               单位:万元
出租方名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            租赁期限          租赁    租赁收益确   租赁收益对
    称                     产情况                              收益      定依据       公司影响
                                            出租情况
中山公用    中汇集团        房产        2017.6.1-2019.5.31     35.66    市场价格       不重大
中山公用    南部供水        房产        2017.7.1-2019.6.30     12.72    市场价格       不重大


                                               53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中山公用    中山港口岸      房产   2018.1.1-2018.12.31   57.74    市场价格        不重大
                                       承租情况
中汇集团    中山公用        市场   2013.1.1-2022.12.31   15.16    市场价格        不重大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担保情况

       1)公司为合并范围以外关联方及非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不存在为合并范围以外关联方及非关联方
  提供担保的情况。

       2)关联方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债务担保情况

       2012 年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公司控股股东中山中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
  全额无条件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担保到期日为 2019 年 10 月 29
  日。

       除上述关联方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以外,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不存在关
  联方为公司及参、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债务担保情况。

       3)发行人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债务担保情况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不存在为参、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债务担保
  情况。

       (2)资产收购和转让
       1)公司收购中山公用工程有限公司 100%股权
       2016 年 1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 2016 年第 3 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收购中山公用工程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公司以约 7,708.72 万
  元收购公用工程 100%股权。
       2016 年 2 月 2 日,公司收到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中标通知书》,公
  司通过网络竞价方式以 77,087,201.00 元中标获得公用工程 100%股权,根据
  《中标通知书》的要求,公司在 3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项目交易合同,并
  办理相关手续。股权工商变更已经完成,公用工程正式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公司收购广东名城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5.50%股权

                                         54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8 年 7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 2018 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现金收购广东名城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5.5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拟以 23,606.2917 万元收购名城环境 95.5%的股权。
      2018 年 9 月 2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
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与中汇集团按照《股权转让合同》的约定完成了付
款及股权交割。并已完成第一期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即公司已持有名城环境科
技 63.67%的股权,名城环境科技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3)关联方往来款项

      —关联应收款项                                                                            单位:万元

                     2018.9.30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项     目       账面余     坏账准       账面余        坏账准        账面余       坏账准     账面余     坏账准
                   额          备          额              备          额           备         额         备
 应收账款:
 新涌口供水         3.48            -        4.82               -        7.07            -      5.08           -
 南镇供水          20.19            -        1.79               -           1.7          -          -          -
 大丰自来水         3.47            -        3.08               -        3.23            -      0.56           -
 中法供水           3.31            -        1.82               -        2.16            -      1.81           -
 中汇集团          30.47            -             -             -        2.12            -     42.36           -
 南部供水          19.63            -             -             -             -          -          -          -
 岐江河环境      9570.49            -   24,430.49               -   25,322.28            -      7.82           -
 名城环境科技           -           -        0.78               -             -          -          -          -
 民东废物处理     181.74            -             -             -             -          -      1.83           -
 应收账款合计    9880.48                24,442.78               -   25,338.56            -     86.11           -
 应收股利:
 济宁水务               -           -     490.00                -    1,225.94            -          -          -
 大丰自来水      2952.45            -             -             -             -          -          -          -
 银达担保投资           -           -             -             -     395.00             -          -          -
 应收股利合计    2952.45            -     490.00                -    1620.94             -          -          -
 其他应收款:
 银达担保投资           -           -        3.60               -             -          -          -          -
 新涌口供水         5.21            -             -             -             -          -          -          -
 稔益供水           9.17            -      37.48                -             -          -     42.24           -
 南镇供水               -           -             -             -             -          -      1.44           -
 中山港口岸       109.74            -      74.50                -     102.01             -    127.76           -
 南部供水               -           -        1.82               -             -          -          -          -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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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岐江河环境          49.3        -           49.30            -         85.30               -          -          -
 民东废物处理      37.25         -               -            -              -              -          -          -
 其他应收款合
                  173.42         -           166.7            -        187.31               -    171.44           -
 计
 一年内到期的
 非流动资产:
 公用小额贷             -        -               -            -              -              -   4,435.11          -
 一年内到期的
 非流动资产合           -        -               -            -              -              -   4,435.11          -
 计
 长期应收款:
 稔益供水        1,809.02        -      2412.01               -       2,412.01              -   3,015.00          -
 新涌口供水      1,029.00        -      1,029.00              -       1,029.00              -   1,029.00          -
 南镇供水         120.00         -          120.00            -        120.00               -    120.00           -
 长期应收款合
                 2,958.02        -      3561.01               -       3,561.01              -   4,164.00          -
 计


—关联应付款项                                                                                    单位:万元

 项     目                                                        期末余额
                            2018.9.30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应付账款:
 新涌口供水                     218.75                     55.52                   43.28                     45.79
 中法供水                      2,503.39               2,432.44                   2,457.10                  2,513.55
 南镇供水                       109.64                    164.16                  143.58                    150.44
 大丰自来水                    2,211.66               2,390.19                   2,316.97                  1,576.19
 稔益供水                        44.44                     41.88                   31.38                     66.37
 民东废物处理                    82.99                     83.52                   66.29                     47.79
 应付账款合计                  5170.87                5,167.71                   5,058.61                  4,400.13
 其他应付款:
 中汇集团                        60.64                1,452.00                   1,457.90                  2,232.15
 其他应付款合计                  60.64                1,452.00                   1,457.90                  2,232.15
 预收账款:
 南镇供水                        57.72                     27.42                        -                    11.97
 中汇集团                               -                   3.08                        -                         -
 岐江河环境                             -                         -                98.07                          -
 预收账款合计                    57.72                     13.97                   98.07                     11.97
 应付股利:
 岐江集团                               -                         -                     -                   325.01
 中汇集团                      5,971.00               6,400.00                   6,400.00                  6,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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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付股利合计                  5,971.00    6,400.00    6,400.00            6,725.01


    (三)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定价机制
     1、公司《公司章程》关于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
     公司在《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关联交易的事项如下:
     “第三十九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
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十四)审议批准本章程规定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第四十三条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
外)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除应当提交
董事会外,还应当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交易
标的进行评估或审计,并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四十四条 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交易标的,可以不进
行审计或者评估。
     第七十九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五)本章程规定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第八十一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
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
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时,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中,
应当对此特别注明,关联股东依本章程在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须进行
回避,不得对所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参与表决,其所代表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
表决总数。
     如有特殊情况关联股东无法回避时,公司在征得监管部门的同意后,可以
按照正常程序进行表决,并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作出详细说明。
    第九十九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
义务:
    ……(九)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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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零一条 公司董事负有维护公司资金安全的法定义务。公司董事协
助、纵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侵占公司资产时,董事会视其情
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以处分和对负有严重责任的董事提请股东大会予以罢
免。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八)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经股东大会审议的范围外,决定公司对外投
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交易事
项;……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
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
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第一百二十三条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
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
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
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应将该事项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百三十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有维护公司资金安全的法定义务。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侵占公司资产
时,董事会视其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以处分。
     第一百四十四条 公司监事负有维护公司资金安全的法定义务。公司监事没
有履行职责或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侵占公司资产
时,监事会视其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以处分和对负有严重责任的监事提请
股东大会予以罢免。
     第一百四十九条 监事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若给公司造成损
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关于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
     公司在《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关于关联交易的事项如下:
     “第二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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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经股东大会审议的范围外,决定公司对外投
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交易事
项。
       第十四条 关于委托出席的限制
     委托和受托出席董事会会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代为出席;
关联董事也不得接受非关联董事的委托;”
     第二十一条 回避表决
     出现下述情形的,董事应当对有关提案回避表决:
     ……(三)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因董事与会议提案所涉及的企业有
关联关系而须回避的其他情形。
     在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有关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
席即可举行,形成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
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不得对有关提案进行表决,而应当将该事项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第二十二条 授权事项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经股东大会审议的范围外,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
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交易事项。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
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
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3、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关于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
     公司在《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关于关联交易的事项如下: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
行使职权。
     ……(二)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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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条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当充
分披露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二)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第三十七条 股东与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决,其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拟审议事项的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如有特殊情况关联股东无法回避时,公司在征得监管部门的同意后,可以
按照正常程序进行表决,并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作出详细说明。
     第四十八条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
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
票。
     第五十条 ……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第五十七条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经股东大会审议的范围外,决定公司对外投
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交易事
项。”
     4、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关于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
     公司在《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详细规定了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具体如
下:

     (1)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第六条 关联交易指在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转移资源或
义务的事项,不论是否收取价款,即按照实质高于形式的原则确定。
     第七条 公司关联交易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
     (一)购买或销售商品、原材料、能源;
     (二)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三)提供或接受劳务;
     (四)对外投资;
     (五)租赁;
     (六)提供财务资助(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
     (七)提供担保;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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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 )签订许可协议;
     (十一)赠与或受赠资产;
     (十二)债权或债务重组;
     (十三)非货币性交易;
     (十四)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十五)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义务转移的事项。
     第八条     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
公开、公允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2)关联交易的决策与管理
     “第九条 公司证券法务部门应当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制定公司关联人的名单,并及时予以更新,确保
关联人名单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在发生交易活动时,
经办部门以及财务部门相关责任人应当仔细查阅关联人名单,审慎判断是否构
成关联交易。如果构成关联交易,应当根据公司的决策权限及时履行报批义
务。对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存在疑问的,经办部门以及财务部门相关责任人应在
交易前及时咨询证券法务部门。
     第十条 关联交易决策权限
     (一)股东大会: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与
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交易在连续 12 个月内达成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拟与关
联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高于 30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
对值 5%以上的,此关联交易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但公司为关
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
3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
交易,应当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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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评估或审计(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交易标的,可以不进行评
估或审计),然后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绝对值 0.5%至 5%(含 0.5%)之间的,由公司董事会做出决议批准。
     (三)董事长: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超过 500 万元且低于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的,由公司董事长批准。
     (四)总经理: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不高于 500 万元(含
500 万元)且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的,由公司总经理批
准。
     (五)独立董事: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
事做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
据。
     第十一条     董事会应对决策权限内的关联交易,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
序,应当依据相关规定请独立董事发表对关联交易的意见。
     (一)如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某一事项与某董事有关联关系,该关联董事应
在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向公司董事会书面披露其关联关系的性质和程度;
     (二)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有关联交易时,会议主持人应当明确宣布有关联
关系的董事,并解释和说明该董事与关联交易事项的关联关系;
     (三)会议主持人宣布的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该关联交易事项,也不得
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亦不应当计入表决该事项时的有效董事人
数。由非关联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表决,该种情况下,董事会会议
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
的,公司应当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前款所称关联董事包括下列董事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
     1、交易对方;
     2、在交易对方任职,或在能直接或间接控制该交易对方的法人或其他组
织、该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任职;
     3、拥有交易对方的直接或间接控制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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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交易对方或者其直接或间接控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具体范围参
见本制度第一条第二款第 4 项的规定);
     5、交易对方或者其直接或间接控制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
密切的家庭成员(具体范围参见本制度第一条第二款第 4 项的规定);
     6、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公司认定的因其他原因使其独立的商业判断
可能受到影响的人士。
     (四)关联事项形成决议,必须由非关联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关联董事未
就关联事项按上述程序进行关联信息披露或回避表决的,股东大会、董事会有
权撤消有关该关联事项的一切决议。
     董事会在讨论关联交易决策时,由总经理班子向董事会汇报该关联交易的
情况或提交关于关联交易的情况报告;董事会在审议公司关联交易时,与会的
非关联董事必须充分发表意见,做到集体决策和科学决策。
     第十二条 股东大会应对决策权限内的关联交易,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
序,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以独立第三方身份发表对关联交易的意见。
     (一)如股东大会审议的某一事项与某股东有关联关系,该关联股东应当
在股东大会会议前向公司股东披露其关联关系的性质和程度;
     (二)股东大会在审议有关关联交易时,会议主持人应明确宣布有关联关
系的股东,并解释和说明该股东与关联交易事项的关联关系;
     (三)会议主持人应宣布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该股东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数
不应当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由非关联股东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表
决。
     前款所称关联股东包括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股东:
     1、交易对方;
     2、拥有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权的;
     3、被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
     4、与交易对方受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
     5、在交易对方任职,或在能直接或间接控制该交易对方的法人单位或者该
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单位任职的(适用于股东为自然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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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因与交易对方或者其关联人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其他
协议而使其表决权受到限制或影响的;
     7、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自
然人。
     (四)关联事项形成决议,必须由非关联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数过
半数通过。
     关联股东未就关联事项按上述程序进行关联信息披露或回避表决的,该关
联事项的决议无效。
     第十三条 公司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应当做到:
     (一)详细了解交易标的的真实状况,包括交易标的运营现状、盈利能
力、是否存在抵押、冻结等权利瑕疵和诉讼、仲裁等法律纠纷;
     (二)详细了解交易对方的诚信纪录、资信状况、履约能力等情况,审慎
选择交易对手方;
     (三)根据充分的定价依据确定交易价格;
     (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以及公司认为有必要
时,聘请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审计或评估。
     公司不应对所涉交易标的状况不清、交易价格未确定、交易对方情况不明
朗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决定。
     第十四条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关联
交易,应当及时披露。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提供借款。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 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及时披露。
     第十五条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涉及“提供财务资助”、 “委托理财”等
事项时,应当以发生额作为计算标准,并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十二个月内
累计计算,经累计计算达到审议或披露标准的,适用相关的规定。已按照相关
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以下关联交易,应当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适
用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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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
     (二)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交易。
     上述同一关联人包括与该关联人同受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
的其他关联人。
     第十六条 对于首次发生的下列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应当与关联人订立书面
协议并及时披露,根据协议涉及的交易金额分别提交权力机构审议;协议没有
具体交易金额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二)销售产品、商品;
     (三)提供或接受劳务;
     (四)委托或受托销售。
     已经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正在执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如果执行过程中主要条款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按要求披
露相关协议的实际履行情况,并说明是否符合协议的规定;如果协议在执行过
程中主要条款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协议期满需要续签的,公司应当将新修订或者
续签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根据协议涉及的交易金额分别提交权力机构审议;
协议没有具体交易金额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当每三年重新
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
     第十七条 公司与关联人达成以下关联交易时,可以免予按照本制度规定履
行相关义务:
     (一)一方以现金方式认购另一方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或企业债
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或者其他衍生品种;
     (二)一方作为承销团成员承销另一方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或企业
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或者其他衍生品种;
     (三)一方依据另一方股东大会决议领取股息、红利或报酬;
     (四)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况。
     因公开招标、公开拍卖等行为导致公司与关联人的关联交易时,公司可以
向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履行相关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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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条 财务部门应建立关联交易档案和台账,每月与关联人核对关联交
易账目,及时、正确填报关联交易会计报表,并于每半年期期末交由财务总监
和董事长审批并签字确认。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关注公司是否存在被关联人
占用资金等侵占公司利益的问题。公司独立董事、监事至少应当每季度查阅一
次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了解公司是否存在被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
他资源的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提请公司董事会采取相应措施。
     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关联交易的披露、审议、表决、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公
司监事会有权对关联交易价格、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其他事项的公允性发表
专项意见,并将该等情况向股东大会专项报告或通过在监事会年度工作报告中
专门说明的方式向股东大会报告。
     第二十条 因关联人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而给公司造成损
失或可能造成损失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及时采取诉讼、财产保全等保护性措施
避免或减少损失,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 关联交易的变更、终止与解除亦应当履行本制度规定的程
序。”

      八、信息披露工作安排及投资者关系管理

    (一)信息披露机制

     为加强公司的信息管理,确保对外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及时
性,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相关的信息披露制度和工作细则,委任了相关负责人和
部门,公司具备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条件。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披露要求,组织公司债存
续期间各类财务报表及与公司经营相关的所有重大信息的披露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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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信息披露工作安排

     在本期公司债发行过程及存续期间,发行人将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
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的相关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披露各类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可能影响公司债本息兑
付的重大事项。

     1、公司债券发行前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在公司债发行日前 2 个交易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如
下文件:

     (1)《募集说明书》

     (2)《募集说明书摘要》

     (3)《发行公告》

     (4)《路演公告》(如有)

     (5)《评级报告》

     2、公司债存续期内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在公司债存续期间,向市场公开披露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债券价
格的重大事项,包括:

     (1)发行人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

     (2)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3)发行人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4)发行人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5)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
二十;

     (6)发行人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7)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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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发行人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9)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10)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11)发行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12)发行人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13)发行人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14)发行人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15)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
重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的;

     (16)发行人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17)本期债券可能被暂停或者终止提供交易或转让服务的;

     (18)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3、公司债存续期内定期信息披露

     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应当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财务报
表。发行人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4 个月内和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
结束之日起 2 个月内,分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并披露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和
本年半年度财务报表。

     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和资信评级机构至少于每年 6 月 30 日前披露上一年
度的债券信用跟踪评级报告。

     在跟踪评级报告出具之日后 3 个交易日内,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在其
网站(http://www.ccxr.com.cn/)公告的同时,发行人应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公告,且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不晚于在
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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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公司债兑付披露

     发行人将在公司债本息兑付日前 5 个交易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公
布本金兑付和付息事项。

     如有关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发生变化,发行人将依据其变化对于信息披露作
出调整。

    (三)发行人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制度安排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业务主管,具体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
管理工作,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加强与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沟通和交
流。公司公司自上市以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
规定切实履行了投资者关系方面的责任,及时保障了公司与投资者的信息沟
通,定期报告准时披露,较好维护了公司与监管部门、媒体、投资者的关系。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表所示:

    姓名          现任职务     性别            任职期间             直接 直接
                                                                    持股 持股
                                                                    数量 比例
                    董事长                 2017 年 4 月至今
  何锐驹                        男                                    0       0
                  党委书记                 2018 年 10 月至今
    苏斌          副董事长      男         2015 年 2 月至今           0       0
  陆奕燎             董事       男         2015 年 9 月至今           0       0
                董事、总经理               2016 年 11 月至今
  刘雪涛                        女                                    0       0
                 党委副书记                2018 年 10 月至今
    何清      董事、副总经理    男         2015 年 2 月至今           0       0
  温振明             董事       男         2017 年 5 月至今           0       0
    张燎          独立董事      男         2018 年 3 月至今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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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琪          独立董事         男           2015 年 9 月至今            0        0
    李萍          独立董事         男           2015 年 2 月至今            0        0
    曹晖         监事会主席        女           2018 年 3 月至今            0        0
  张文忠             监事          男           2018 年 3 月至今            0        0
  陶兴荣             监事          男          2015 年 02 月至今            0        0
              党委副书记、纪
  陈镇华                           男          2018 年 10 月至今            0        0
                  委书记
  冯凯权          副总经理         男          2016 年 03 月至今            0        0
                  副总经理                     2017 年 11 月至今
  徐化群                           男                                       0        0
                  财务总监                     2012 年 11 月至今
  秦玲玲        人力资源总监       女           2017 年 6 月至今            0        0
  陈晓鸿          投资总监         男           2017 年 7 月至今            0        0
  李春辉         董事会秘书        男           2018 年 6 月至今            0        0
    注:2018 年 3 月 21 日,中汇集团部分高管和公司部分董事、高管等 12 人通过“广州
证券鲲鹏中山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集合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159,76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详见 2018 年 3 月 22 日的《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控股股东部分高管及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管通过集合资管计划完成增持公司
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8)。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董事会成员

     何锐驹:大学本科学历,助理会计师。曾任中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总经理,中山温泉高尔夫球会副董事长,中山市岐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
经理,中山中汇客运港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山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董
事,广东中山鱼珠木材产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中山小榄村镇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现任中山中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中
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苏斌:金融学硕士。曾任名力中国成长基金联席董事、投资总监及合伙
人。历任上海复星创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总裁。现任上海复星高科技(集
团)有限公司总裁高级助理,复星能源环境及智能装备集团总裁,中山公用事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南京钢
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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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奕燎:经济学(经济管理)在职研究生,法学学士。曾任中山市国资委
副调研员,中山市岐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中山中盈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长、总经理,中山中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中山富汇优利创业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投委会成员。现任中山中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
副总经理,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山中汇客运港建设有限公
司董事长,中山市民东有机废物处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山岐江河环境治理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山市南部供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中山鱼珠木材
产业有限公司董事,中山温泉高尔夫球会董事,中山广电视讯有限责任公司董
事,中山久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投委会成员。
     温振明:研究生,管理学硕士,助理经济师。曾任中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现任中山中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岐江河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山市岐江集团有限公司总
经理、执行董事,中山中汇客运港建设有限公司董事,中山市南部供水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中山温泉有限公司董事,中山岐江旅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
名城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中山旅游产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山温泉高尔夫球会董事。
     刘雪涛: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水务事业部总经理,中山市供水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山市污水处理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山中法供水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山市大丰自来水有限公
司董事长,中山市天乙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中山公用事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港客运联营有限公司董事长、
董事,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海广东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
济宁中山公用水务有限公司董事。
     何清:管理学硕士,经济师。曾任绥芬河中环水务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
长,中环保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投资与资本运营部总经理,上海复星创富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现任上海复星能源环境及智能装备集团执行总经理,中
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周琪:工学博士,从事水环境污染治理理论与技术的研究与应用。曾任重
庆建筑大学城建系助教,重庆建筑大学城建系讲师,同济大学环境工程学院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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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后/副教授,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化工系和香港理工大学土木与结构工程学系
访问学者,国务院第六届学科评议组成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现任同济大
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环境科学与工程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工
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环境工程分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监事,中山
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
     李萍:高层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中国注册会计师,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专业标准委员会委员。
现任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大中华集团有限公司
(00141.HK)独立董事。
     张燎:工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非职业会员),中国注册咨询工程
师,中国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律师职业资格。曾任四川省建筑设计院助理工程
师,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高级信贷经理。现任上海济邦投资咨询有限公
司董事长,兰州城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同济大学金融硕士兼职导师,四川大学商学院客座教授,
财政部《PPP 模式操作指南》主要起草专家,财政部 PPP 培训专家,国家发改
委《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法》立法专家组核心专家,财政部 PPP 专家
库专家,国家发改委 PPP 专家库专家,住建部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专家指
导委员会专家,对外承包工程商会 PPP 专业服务联盟召集人,中国招标投标协
会特许经营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西南交通大学 TOD 中心专家委员会专家,
宁波市人民政府咨询委员会委员,南宁市人民政府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2、监事成员

     曹晖:管理学硕士,高级政工师、一级劳动关系协调师。曾任中海广东天
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职工监事、营运管理部总监、安全办主任,中港客运联营有
限公司董事。现任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党
总支(代理)书记、工会主席。
     张文忠:大学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中山中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监督部副经理,中山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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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现任中山中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金融部经
理,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陶兴荣:法学硕士,具有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审计师资格证书。曾任
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上海复星创富投资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法务经理、高级法务经理、法务总监、法务总经理。现任上海复星高
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业部联席总经理,上海复星创富投资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风控部总经理,南京中生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辽宁德尔汽车部件股
份有限公司监事,上海丰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监事。

     3、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陈镇华:中共党员,审计师、经济师、会计师。曾任中山市纪委驻市国资
委纪检组组长(副处级)、市国资委党委委员,中山市纪委(监察局)派驻第
一纪检监察组组长(副处级),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副处级),第二纪检监察
室副主任(正科级),中山市东凤镇党委委员(挂职),第一行政监察组副主任科
员,驻市财政局、国资委行政监察组副主任科员,驻市财政局、国资委行政监察
组科员,中山市审计局科员、办事员。现任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
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冯凯权: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山市供水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山
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水务事业部副总经理。现任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山公用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中山市天乙能
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济宁中山公用水务有限公司董事。
     徐化群:中国注册会计师,讲师。曾任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物业开发事业部总经理,中山公用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山市供
水有限公司监事,中山公用工程有限公司监事,中山银达融资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中山中裕市场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经理,中山公用东凤物业发展有
限公司董事。现任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中山
公用环保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公用国际(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中港客运联营有限公司董事,济宁中山公用水务有限公司董事,中山
银达融资担保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深圳前海广发信德中山公用并购基金管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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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有限公司董事,中山市公用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海广东天然气
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陈晓鸿: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会计师。曾任中
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助理、党委办公室主任,广东中山鱼
珠木材产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
监。
     秦玲玲: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经济师、染整工程师。曾
任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市场管理事业部副总经
理兼综合管理部部长,中海广东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山公用
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
     李春辉:工商管理硕士,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曾任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办公室文秘、证券事务代表,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
代表、证券部经理,中山尚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融部副总经理。现任中山公
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十、发行人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或服务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

     1、环保水务

     公司已经形成了以城市供水和污水处理为主,涵盖水质监测、工程设计、
施工安装、信息技术、水处理技术研发等领域的水务运营管理模式。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公司拥有 6 家全资水厂、4 家控股水厂、3 家参股水厂和 2 家合
作经营水厂;拥有 3 家全资污水厂、托管运营 2 家污水处理厂。设计日供水能
力达 206 万 m,设计日污水处理能力达 39 万 m;供水管道长度达 8,600 公
里,覆盖面积超 2,000 平方公里。公司供水总量约占中山市的 80%,污水处理
总量约占中山市的 35%。公司旗下的中山市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项目——中
山市天乙能源有限公司拥有特许经营垃圾焚烧处理发电和垃圾渗滤液处理资
质,为中山市三大垃圾综合处理组团基地之一,属广东省重点工程项目、中山
市重点民生工程项目。

     2、市场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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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拥有 31 个市场、托管 2 个市场。公司市场租赁占地面积 43 万平方
米,建筑面积 27 万平方米,遍布中山市的 18 个镇区,鲜活产品批发业务约占
全市总量的 80%,果蔬批发业务占全市总量的 60%,农产品零售业务约占全市总
量 18%。

     旗下市场的业务模式由租赁为主向提供农产品物流及配套服务转型。旗下
的农贸市场推行 ISO9001 和 ISO14001 标准管理体系,建立了农贸市场信息化管
理网络以及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从而实施全过程、精细化的管
理。公司以“升级改造”为手段,结合市场实际情况,对市场的行业科学调
整、合理改造,改善提升市场的环境水平,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确保了出租率
及坪效值,收入呈现逐年稳步增长的态势。同时,公司还肩负民生使命,在配
合属地政府“创文”、“创卫”、“创食安”等工作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和
影响力,取得了良好社会口碑和效益。

     3、工程建筑

     公司旗下的中山公用工程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涵盖市政、建筑、装修装饰、
消防、机电、城市及道路照明、燃气管道安装改造等业务,拥有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等多项资质,已通过 ISO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GB/T50430-2007 工程建设
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ISO14001-2004 环境管理体系、GB/T28001-2011 职业
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在佛山、江门、广州设立了分公司。公用工程承接
的中山市中心城区雨污分流建设工程,主干管道及市政管道合计约 254 公里,
污水提升泵站 10 座,工程造价约 9.54 亿元。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公司在
建项目有 22 个,涉及金额 34,265 万元。

     4、港口客运

     公司拥有中港客运联营有限公司 60%的股权,中港客运原有 5 艘船,其中 1
艘于 2017 年报废,截至 2018 年 9 月末,剩余 4 艘,另外公司租赁 1 艘以满足
市场需要。公司经营客运服务业务的收入来源主要为客票,近三年一期的收入
分别为 1.94 亿元、2.17 亿元、2.45 亿元和 2.06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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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环保环卫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环保+水务”核心业务的综合竞争实力,深化公司“成
         为全国领先的综合环境服务提供商”的战略布局,公司于 2018 年 8 月现金收购
         中汇集团持有的广东名城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5.50%股权,向中汇集团支付
         的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23,606.29 万元,该收购为同一控制下合并。2018 年
         1-9 月,公司环保环卫收入 1.24 亿元。

                名城环境科技承担中心城区 854.50 万平方米道路清扫保洁任务,承担南区
         和五桂山办事处道路保洁业务;承担中心城区 24 个垃圾转运站、840 间垃圾屋
         及 1,000 多个垃圾收集点的日常垃圾收集清运任务,日清运垃圾约 680 吨;承
         担横栏镇日产 270 吨垃圾收集清运工作;从事全市生活污泥运输,污泥日均运
         输约 205 吨,即全市镇区污水厂的污泥运输到中山市民东有机废物处理厂集中
         处理;开展中心城区、开发区、坦洲、南朗镇的“牛皮癣”清理工作;从事城
         市粪便清运及移动公厕租赁业务,日清运粪便约 50 吨;2017 年,名城环境科
         技在原有业务中山市中心组团填埋场、北部组团填埋场、深圳老虎坑垃圾卫生
         填埋场三个垃圾填埋之外,新增了南部组团填埋场、中山市神湾镇生活垃圾填
         埋场两个垃圾处理厂的运营项目,并临时接管中山市老虎坑垃圾渗滤液处理
         厂;2017 年,名城环境科技通过投标取得了中山市医疗废物焚烧处理厂特许经
         营权项目,项目包括 600 个医疗机构垃圾的集中收集、运送和处置业务,医疗
         废弃物日均处置量约 10 吨/天。

                (二)发行人主要产品

                2018 年 1-9 月,公司因合并广东名城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中
         新增“环保环卫业务”。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

供水                  51,800.96   37.76   64,789.08         40.14   62,618.09     42.81       63,348.71      42.32

污水、废液处
                       6,843.61    4.99   10,677.50          6.62    9,750.07      6.67        9,819.02       6.56
理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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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租赁业            12,624.57    9.20     16,148.36        10.01    16,132.26    11.03     14,523.54      9.70

物业管理               2,139.31    1.56      2,315.29         1.43     1,976.32     1.35      1,649.79      1.10

客运服务              20,575.35   15.00     24,549.67        15.21    21,709.17    14.84     19,419.74     12.97

垃圾处理及发
                       5,384.66    3.93      6,927.75         4.29     5,398.83     3.69      2,683.79      1.79
电收入
工程安装收入          19,566.69   14.26     30,167.17        18.69    22,524.36    15.40     33,438.87     22.34

环保环卫              12,375.68    9.02             -            -            -        -             -         -

其他                    304.68     0.22       548.08          0.34     1,336.96     0.91      2,364.06      1.58

  小       计        131,615.53   95.95    156,122.90        96.73   141,446.06    96.71    147,247.53     98.38

  其他业务             5,554.63    4.05      5,277.00         3.27     4,814.12     3.29      2,430.11      1.62

  合       计        137,170.16   100.00   161,399.89    100.00      146,260.17   100.00    149,677.64    100.00




                 十一、发行人所处行业现状

                (一)水务行业

                水务行业是指由原水、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及水资源回收利用等
         形成的产业链。总体可以分为供水和污水处理两个子行业。具体来说,原水企
         业从水源、江河、湖泊或地下储水层中取水,供应给自来水厂,自来水厂对原
         水进行处理,使其达到规定的标准,然后通过管网输配给各类用户(居民、工
         商业等),用户使用之后形成的生产和生活污水则通过污水收集管网进入污水
         处理厂,污水经过处理后重新排放至水源区或直接排入管网重新输送至用户
         (即中水回用)。
                水资源是一切生命的源泉,是人类生活和生产活动中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
         和战略性经济资源,因此水务行业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发展,逐步成为社
         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水务行业产业链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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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行业主管部门及政策环境

     (1)水务行业主管部门
     我国水务行业的主管部门是国家水利部,其职责为管理水资源的利用、处
理和分配。在水务企业经营过程中,直接主管部门为当地水务局,此外,还涉
及的主要监管部门包括:中央及地方发改委、中央及地方财政部门、中央及地
方环保局、中央及地方建设部门、地方物价局、地方市政管理部门、地方卫生
局、地方安全监察机构等。
     (2)水务行业政策环境
     水务行业过去以来企业的效益一直不高,浪费较为严重,机制、体制也较
为落后。《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是我国城市公用事业关于价格管理的第一
个规章,为推进城市供水价格改革提供了法律法规依据。
     2002 年 12 月《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及 2004 年 3 月
《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水务市场开始对
内外资开放,走市场化改革的道路。
     2008 年初《水量分配暂行办法》(下称《办法》)作为国家水权制度中一项
起支架作用的重要制度由水利部正式公布。这项重要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颁布
实施,标志着我国初始水权分配制度已经基本建立。目前我国在水资源管理上
已经全面实施了取水许可制度,基本上实现了在取用水环节对社会用水的管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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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加强水量分配制度的贯彻落实,对用水总量实行管理,并为取用水管理提
供总量控制的依据。
     2008 年 6 月《水污染防治法》有以下 8 个方面的新突破:饮用水安全保障
成首要任务、总量控制制度适用范围扩大、“区域限批”制度法制化、强化地
方政府责任、构建全面防治水污染机制、建立水环境信息统一发布制度、加大
违法成本、增加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置。
     2011 年《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中,阐明“十二五“期间,为实
现国家环境保护目标,要积极实施各项环境保护工程,其中,优先实施 8 项环
境保护重点工程,开展一批环境基础调查与试点示范。
     2013 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明确了节能环
保产业产值年均增速在 15%以上,到 2015 年,总产值达到 4.5 万亿元,成为国
民经济新的支柱产业。《意见》指出,需要发挥政府带动作用,引领社会资金
投入节能环保工程建设,以地方政府和企业投入为主,中央财政适当支持,加
快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地下工程建设,推进建筑中水利用和城镇污水
再生利用,到 2015 年,所有设市城市和县城具备污水集中处理能力和生活垃圾
无害化处理能力,城镇污水处理规模达到 2 亿立方米/日以上。
     住房城乡建设部于 2014 年初出台《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
格制度的指导意见》,部署全面实行城镇居民阶梯水价制度。指导意见明确
2015 年底前,设市城市原则上要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因此,水价上涨
将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从长期来看,水价将呈现阶段性保持稳定但逐步上
涨的趋势。
     2015 年 5 月,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等六部委出台《基础设施和公用事
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提出在能源、交通、水利、环保、市政等基础设施和
公共事业建设运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保护特许经营者合法权益,保
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2015 年 10 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
要求全面实行居民用水用电用气阶梯价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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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 年 2 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
意见》,支持培育以经营中水业务为主的水务公司,合理形成中水回用价格,
鼓励按市场化方式经营中水。
     2016 年 3 月,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
五年规划纲要》。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全民节水行动计划。坚
持以水定产、以水定城,对水资源短缺地区实行更严格的产业准入、取用水定
额控制。加快农业、工业、城镇节水改造,扎实推进农业综合水价改革,开展
节水综合改造示范。用水总量控制在 6,700 亿立方米以内。
     2017 年 2 月,国务院发布《全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 年)》。加强水
资源保障能力建设。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水,统一调配本地与外地、
地表与地下水资源。合理安排改造现有水源地,科学规划新建和调整水源地,
蓄引提调结合、大中小微并举,建立健全流域与区域相结合、城市与农村相统
筹、开发利用与节约保护相协调的水资源供应体系。


     2、行业概况
     (1)供水市场概况

     ○1 我国水资源贫乏、南北水资源不平衡
     水资源总量指降水形成的地表和地下产水总量。其中地下水和地表水量有
所重复,需扣除后加总计算。我国的水资源总量常年值为 27,711 亿立方米,各
年的数据随降雨量的变化而变化,但是整体保持稳定,约占全球水资源总量的
7%,居世界第 6 位。但由于我国人口约占世界人口总量的 22%,人均水资源远
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因此我国被列为世界人均水资源贫乏国家之一。从地区来
看,水资源总量的 81%集中分布于长江及以南地区,其中 40%以上又集中在西南
五省区。总的来说,我国北方属于资源型缺水地区,而南方地区水资源虽然比
较丰富,但由于水体污染,水质型缺水问题也相当严重。
     我国的水资源分布具体情况如下图所示: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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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国家水利部

     ○2 供水量与用水量基本保持平衡且稳定增长
     从我国供水用水市场情况来看,2006-2015 年间我国用水总量总体呈现增
长趋势,供水总量方面则与用水总量增长相当。截至 2015 年,全国用水总量达
到 6,183.45 亿立方米。人均用水量由 2006 年 442 立方米/人,增长至 2015 年
445 立方米/人,与用水总量增长率大体保持一致。下图为我国供水用水及人均
用水量情况: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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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2015年我国供水情况
 6300                                                                                             460
                                                                   455    456
                                                           454
 6200                                                                                             455
                                                450                               447
 6100                                   448                                               445
                               446                                                                450
 6000
             442       442                                                                        445
 5900
                                                                                                  440
 5800

 5700                                                                                             435

 5600                                                                                             430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供水总量(亿立方米)         用水总量(亿立方米)          人均用水量(立方米/人)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3 城镇供水能力持续增长
     从城镇供水能力方面来看,2002 年以来我国各级政府利用土地财政和贷款
积极推进城市建设,加速了城市化进程,加之供水行业投资政策推动,至 2013
年,城市供水管网长度较 2002 年长度翻番,由 2002 年的 312,605.00 公里增长
至 2013 年 646,413.40 公里,复合增长率为 6.83%。供水服务覆盖范围大幅提
升。城市供水管道长度及增长情况如下图所示:

                             2006年-2015年城市供水管道长度及增长率
 800000                                                                                             16%
 700000                                                                                             14%
 600000                                                                                             12%
 500000                                                                                             10%
 400000                                                                                             8%
 300000                                                                                             6%
 200000                                                                                             4%
 100000                                                                                             2%
        0                                                                                           0%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供水管道长度(公里,左轴)            增长率(右轴)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供水行业内企业利润率近年来稳步提升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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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公用行业市场化政策的推出,供水行业的扩张
速度较快,行业规模不断扩大。行业内出现一定程度的整合,2006 年至 2015
年,水务行业内企业资产规模不断上升,截至 2015 年底,行业资产总计
10,691.94 亿元,同时,收入总体保持稳步上升态势,2015 年的行业主营收入
已经达到 1,909.23 亿元。随着水务行业内企业整体规模的提升以及国家对水务
企业政策的支持,水务行业企业利润总额近年来也有所提升,截至 2015 年底,
水务行业整体利润总额为 187.69 亿元,利润率为 9.83%。未来,在行业整合及
环保相关政策推动下,预计收入与利润将会持续增长。

   年份     资产总计(亿元)    主营业务收入(亿元)   利润总额(亿元)    利润率(%)

 2006 年         3596.52             670.38              24.24              3.62%


 2007 年         3849.09             746.40              30.89              4.14%


 2008 年         4394.16             880.76              27.07              3.07%


 2009 年         4962.00             966.33              25.35              2.62%


 2010 年         5539.15             1143.09             60.25              5.27%


 2011 年         5648.83             1167.23             72.03              6.17%


 2012 年         6484.49             1309.78             72.55              5.54%


 2013 年         7520.36             1503.17             104.13             6.93%


 2014 年         8717.14             1713.53             151.22             8.83%


 2015 年        10691.94             1909.23             187.69             9.83%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注:1998 年至 2006 年,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全部国有及年主营业务收入达
到 500 万元及以上的非国有工业法人企业;从 2007 年开始,按照国家统计局的
规定,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 500 万元及以上的工业
法人企业;2011 年经国务院批准,纳入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的工业企业起点
标准从年主营业务收入 500 万元提高到 2000 万元。


     (2)污水处理市场概况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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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污染主要是由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排放和其他污染造成的。从我国目前
淡水质量上来看,由于过去对环境资源的污染浪费等问题,加之许多地方还习
惯性的将经济发展置于环境保护之上,根据国家水利局的统计,我国 2015 年全
年Ⅰ类水河长占评价河长的 8.1%,Ⅱ类水河长占 44.3%,Ⅲ类水河长占
21.8%,Ⅳ类水河长占 9.9%,Ⅴ类水河长占 4.2%,劣Ⅴ类水河长占 11.7%,污
染状况较为严重。
     污水排放方面,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排放量由 2006 年的 514.48 亿吨增长
至 2015 年的 735.32 亿吨,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4.05%。
     近年来,水处理行业在政府推动下实现了规模的快速增长,污水处理能力
快速提高,2006 年至 2015 年间,我国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从 9,734 万立方米/
日增长至 16,065 万立方米/日,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5.72%。
     数据显示,截至 2016 年底,全国入库水务行业 PPP 项目共计 11,260
个,投资额 13.5 万亿元。其中,环保类项目 2,334 个,占全部入库项目总数
的 20.7%。多位专家指出,随着水十条部分指标考核临近,2017 年水环境治
理投资将达到峰值,水环境 PPP 万亿市场空间将释放。
     十二五我国重点流域管理的思路是分区管理、总量减排、风险防范,在此
基础上,十三五规划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水环境控制单元为空间管控
载体,着力设计四大战略任务,即治污减排、生态保护、风险控制和制度建
设,最终将水十条从路线图变为施工图,实现水十条确定的水环境质量改善
任务与目标。十三五期间,针对流域水环境的突出问题,将推行分类施策,按
照重要河流、重要湖库、重大调水工程沿线、近岸海域、城市黑臭水体等五大
重点治理方向,实行有限目标的综合治理。
     2017 年水处理的重点领域主要是黑臭水体治理。根据水十条的要求,
2017 年底前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要基本消除黑臭水体。环保
部数据显示,目前全国 224 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共排查确认黑臭水体 2,082
个。其中,34.9%已完成整治,28.4%正在整治,22.8%正在开展项目前期相关工
作,其他正在研究制定整治方案。住建部黑臭水体治理专家则表示,水环境治
理最根本的是黑臭在水里,根源在岸上,核心在管网未来建设的难点在城市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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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方面。有预测显示,”十三五”期间,城市内河黑臭水体治理中仅截污管网
需求逾 1,700 亿元。

     3、行业的发展趋势

     (1)投资主体趋于多元化
     我国水务行业的制度改革经历了由国有独资到多元投资主体共同建设的过
程。驱动此轮改革主要有两大动机,一是吸引资金,因为水务行业属于资金密
集型行业,其发展所需大量的资金需求仅靠政府难以得到满足;二是通过引入
多元化资本可以提升水务企业的运营效率,增强水务企业的服务。在此背景
下,2002《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首次允许外资进入中国供排水领域,进
一步放宽外商投资股权限制;2002 年《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
见》中指出“建立水业特许经营制度,允许国外资本、民间资本进入水业”,
之后外国资本和民营资本向水务市场涉足的步伐和力度明显加大。
     (2)行业整合力度加大
     我国水务行业集中度较低,行业内企业众多且规模较小,区域垄断特征也
较为明显。我国水务市场开放以后,各类投资主体纷纷投身水务市场。在过去
几年,我国水务市场基本处于“跑马圈地”的过程,外资水务巨头、国企、民
企抢夺水务项目、抢占市场分额,市场集中度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未来,在
水务行业市场化发展的趋势下,市场竞争将使得原有的区域垄断特征弱化,随
着水价上涨的预期,各类外资、民资及大型水务企业收购兼并规模小的水务企
业的需求将会持续增加,国内水务行业整合的力度会进一步加大。
     (3)水价上涨将是长期趋势
     我国水价主要由资源水价(即水资源费)、工程水价(即制水供水费
用)、环境水价(即污水处理费)三部分组成。从全球范围来看,我国的综合
水价为世界平均水价的 16%,而电价作为水务行业内企业的重要成本,我国的
工业与民用电价分别为全球平均水平的 82%与 40%。因此,低水价和较高的成本
加上行业管制较多造成供水行业内企业经营业绩及效率低下。
     我国城镇居民用水长期被看作是公益性物品,在这种传统观念的影响下,
水价长期偏低,不能反映水的商品属性,更不能反映水资源的稀缺性,直接影
响到供水服务,甚至影响到供水质量。随着国家对水资源稀缺性认识以及水务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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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市场化程度的提高,通过提高水价等措施来合理分配和使用水资源已成为
趋势,水价调整的整体目标是建立有利于促进节水用水、合理配置水资源和提
高水效率为核心的水价形成机制,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009 年 7 月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城市供水价格管理
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对调整供水价格进行了规范;2010 年 11 月国务院
批复的《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明确将运用市场机制优化配置水资源,通知积
极推进水价改革。2011 年 11 月环保部公布《“十二五”全国环境保护法规和
环境经济政策建设规划》明确提出将制定限制类和淘汰类高耗水企业的惩罚性
水价。
     住房城乡建设部于 2014 年初出台《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
格制度的指导意见》,部署全面实行城镇居民阶梯水价制度。指导意见明确
2015 年底前,设市城市原则上要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从长期来看,水
价将呈现阶段性保持稳定但逐步上涨的趋势。

     4、水务行业特性

     水务行业具有比较显著的经济特性,这些经济特性主要源自水的自然属
性、资源属性、社会属性、环境属性等各个方面,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自然垄断性
     水务行业有很强的自然垄断性质,其成因一方面是由于政策壁垒阻止其他
企业进入造成的;另一方面也是因为这一行业具有规模经济的特点。自来水水
厂和供排水系统等固定网络系统的建设,首先最重要的目的就是要满足城市的
发展要求;通常认为对这种系统进行重复建设是不符合经济效率原则的,因而
只有一家或数量很少的企业进行经营。城市规划体系的约束、不可能无限扩大
规模的自身特点,使得一个给水企业或污水处理厂的服务也限制在一定的区域
范围之内;从而形成了很强的区域性垄断。
     (2)行业是资本高度密集的行业
     自来水厂、供排水管网、污水处理厂是水务行业产业链中最关键的环节,
也都是重要的市政基础设施。基础设施最重要的特点就是投资建设需要强有力
的资金支持,水务行业因此成为资本高度密集的行业。水务行业的自来水管网
和排水管网系统等固定资产具有很长的生命周期,水处理设施的使用年限至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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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年,输配水管线管网的年限一般都是 50 年、100 年甚至更长。因此水务资产
专用性很强,其固定资产投资一旦形成,就很难被用于其他用途,残值较低,
这就形成了巨额的沉没成本。
     (3)不可替代性
     水务行业给消费用户提供的产品(自来水)和服务(污水处理)缺少替代
性。一方面因为水属于稀缺性资源,水的资源功能在经济上相对而言是不可替
代的;另一方面,这种产品(自来水)和服务(污水处理)是工业生产和居民
生活的必需品,消费用户(包括企业和居民)的需求价格弹性较低。这两种因
素使得水务企业不用担心替代产品或服务的竞争,从而能够在边际成本以上定
价而不会导致利润的减少,收益也会相对稳定。
     (4)一定程度上的“公益性”
     水务行业中除了能够进行计量的那部分产品和服务之外,常常具有使用的
“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特征,水务行业提供的产品因而具有一定的公
共属性,从基础设施建设的目的出发,供排水设施的建设和经营必须同时兼顾
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后者则直接包含了公众利益。其次,从公共健康和人道
主义的角度出发,政府必须保证低收人人群也能够享受到安全和洁净的饮用水
及污水处理服务。

     5、行业区域性、季节性和周期性特征

     (1)区域性
     从行业体制方面来看,由于水务行业的市场化改革时间较短,目前市场化
程度仍较低,区域性较为明显,国内大多数水务企业均为区域性公司。从供给
方面来看,供水行业需要从江河湖泊等直接取水,因此水源尤其是优质水源的
区域性分布对水务行业企业分布有一定影响。此外,由于我国属于农业大国,
2012 年农业用水总量已达到全国用水总量的 63.2%,因此农业大省的供水量也
较多。
     (2)季节性
     水务行业具备一定的季节性特征,夏季降雨量较其他季节多,同时由于夏
季炎热等因素城市居民用水量也相应增多,因此供水量以及污水处理量均在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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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达到全年高峰,从而造成水务行业企业的收入水平以及盈利水平的季节性变
动。
     (3)周期性
     我国供水行业整体周期性取决于宏观运行的周期。由于对水资源的需求属
于刚性需求,因此短期经济波动对于水务行业整体需求影响较小。从供给方面
来看,水务行业一般采用政府特许经营模式,严格控制重复投资建设。因此,
水务行业整体投资经营回报较为稳定,受经济波动影响较小。

     6、行业的经营模式

     (1)运营及收费模式
     从水务行业的整个产业链布局来看,主要包括原水供应、自来水供应、污
水处理等环节。
     原水供应的运营模式通常是通过建设水库等蓄水设施将天然的水资源储存
起来,通过管网将其输送到自来水厂,同时收取相应费用,原水行业企业在此
过程中需要按规定向政府缴纳水资源费。
     自来水供应的运营模式是将水直接供给终端用户并直接向用户收取水费,
其中,收取的水费定价由政府统一调控。
     污水处理的运营模式则是通过将用户排放的污水以及雨水等通过统一进行
处理后,排放回原水河流或者通过再次进入管网进行回用,在此过程中,终端
用户缴纳的污水处理费是由自来水供应企业向用户代收后上缴政府,然后政府
与污水处理企业按照企业的污水处理量与处理标准并根据政府核定的污水处理
单价标准返还给污水处理厂。
     水务行业运营模式具体情况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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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商业模式
     我国的水务行业目前采取的商业模式是特许经营权模式,特许经营模式的
主要特点是政府通过“授予特许经营权”或“出租协议”等方式将供排水设施
的运营权出包给企业,由企业负责其经营管理,政府承担价格与服务质量的监
管责任。其中,特许经营中又分竞争性的和专营式的。竞争性的特许经营权需
要由市场化手段取得,而且有经营年限的限制;专营式的特许经营权通常由政
府直接授予,而且没有约定的经营年限限制。竞争性的特许经营模式又分三
种:委托运营、BOT&TOT、整体特许经营。委托运营是指相关水务项目产权还在
业主(通常是政府)手中,而委托专业的运营商负责项目的日常运营管理,运
营商按服务收取相关的管理费用;BOT&TOT 模式是指水务企业通过建造或收购
取得相关水务项目的产权,并在特许经营期内负责运营该项目,并赚取合理利
润;而整体特许经营是指水务企业取得水务项目及相关上下游产业如管网等的
产权,在特许经营期限内运营。不同模式的经营期限不同,委托运营模式的特
许经营期限一般在 5 至 8 年,而 BOT&TOT 和整体特许经营模式的经营期限较
长,在 15 至 30 年不等。

     7、行业的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1)自来水生产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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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来水生产技术主要可分为预处理、常规处理和深度处理。预处理技术主
要应用于对有机物污染比较严重的水源,常规处理技术是自来水生产的主要技
术,主要为去除水源水中的悬浮物、胶体物和病原微生物等,该工艺包括混
凝、沉淀、澄清、过滤、消毒等环节。深度处理技术主要工艺包括:生物预处
理、臭氧生物活性碳处理等,通过深度处理技术可以进一步提高自来水的出厂
水质,但是制水成本也较高。
     (2)污水处理技术
     污水处理技术即是采用各种技术与手段将污水中所含的污染物分离、去
除、回收利用或将其转化为无害物质,使得污水得到净化。污水处理按照其作
用可分为物理法、生物法和化学法三种。物理法主要是利用物理作用分离污水
中的非溶解性物质,在处理过程中不改变化学性质。常用的有重力分离、离心
分离、反渗透、气浮等。物理法处理构筑物较简单、经济,用于村镇水体容量
大、自净能力强、污水处理程度要求不高的情况。生物法主要是利用微生物的
新陈代谢功能,将污水中呈溶解或胶体状态的有机物分解氧化为稳定的无机物
质,使污水得到净化。常用的有活性污泥法和生物膜法。生物法处理程度比物
理法要高。化学法是利用化学反应作用来处理或回收污水的溶解物质或胶体物
质的方法,多用于工业废水。常用的有混凝法、中和法、氧化还原法、离子交
换法等。化学处理法处理效果好、费用高,多用作生化处理后的出水,作进一
步的处理,提高出水水质。
     污水处理按照处理程度来分可分为一级处理、二级处理和三级处理。一级
处理主要是去除污水中呈悬浮状态的固体物质,常用物理法。一级处理后的废
水仍不宜排放,还须进行二级处理。二级处理的主要任务是大幅度去除污水中
呈胶体和溶解状态的有机物。一般经过二级处理的污水就可以达到排放标准,
常用生物膜处理法。三级处理的目的是进一步去除某种特殊的污染物质,如除
氟、除磷等,属于深度处理,常用化学法。
     (3)信息化技术
     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供水行业的信息化技术发展和应用较为
迅速,主要包括远程控制技术、数据采集于监视控制系统(SCADA),可以实现
远程监控管网流量、压力和主要生产运行参数。同时能够实现在线远程监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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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进、出水水质。新技术的应用极大的提高了水务行业经营管理水平,使水务
行业进入了系统化、标准化、自动化的的发展轨道。

     8、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国家产业政策大力支持
     水务行业是与城市发展和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基础产业。随着国民经济的
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均十分重视其建设和发展,
并且从政策上和资金上给予扶持。中共中央、国务院以及国家发改委的历次文
件当中,多次提出要加大城乡的公共事业建设力度,加快建立完善的城镇供水
设施;完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机制,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城市供水领域;建
立保障城市饮用水安全的有效机制,提高水资源利用率,推进建设资源节约型
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供水行业定价改革启动
     我国现行的城市供水价格采取政府定价模式。制定城市供水价格应遵循补
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保证供水企业合理的盈利水
平。政府定价模式确保了公司可获得稳定的净资产收益率,但这种模式以单一
调控净资产收益率为核心,因而也存在着水价不能反映市场环境、影响公司效
益、制约行业技术升级改造的缺陷。
     2011 年 1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文件指出:
积极推进水价改革。工业和服务业用水要逐步实行超额累进加价制度,拉开高
耗水行业与其他行业的水价差价;合理调整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稳步推行
阶梯式水价制度。
     2013 年 1 月《关于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水资源费
征收标准制定原则,规范了水资源费标准分类,确定了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调整
目标,要求各地在 2015 年底(“十二五”末)以前,地表水、地下水水资源费
平均征收标准原则上应调整到《通知》建议的水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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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 年 12 月《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
见》,其中明确提出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并提高水资源利用效
率。
     随着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重要决定的落地,水价改革势在必行。

     ○信息技术快速发展推动供水行业管理水平提高
     日前,信息技术在我国快速发展,其在我国供水行业的应用已有一定基
础,北京、上海、深圳等地的供水信息化建设已初具成效。通过供水行业的信
息化建设,加强供水行业信息资源整合,提高开发利用管理水平,建立健全统
一、协调的信息化标准规范,开发推广信息化关键技术和产品,促进供水行业信
息资源共享,推动全行业管理水平提高,给供水行业的快速发展带来机遇。
     (2)不利因素

     ○市场分割的限制
     由于我国长期以来,供水企业主要采取各城市政府直接建设、经营、管理
的模式,以及水务的自然地域性,使得水务行业企业受到地域限制,市场分割
现象严重,跨地区开拓市场存在一定难度,制约了我国供水行业的市场化竞争
程度和发展速度。

     ○2 水价制度约束行业内企业积极性
     由于供水行业属于公用事业,政府一方面必须保证低收人人群也能够享受
到安全和洁净的饮用水及污水处理服务,另一方面必须保护行业内不会过度重
复投资导致效率资源的浪费,因此水务行业往往受到政府法律法规的约束较
大。
     我国水价是由政府价格部门确定的,并由自来水公司直接向用户征收费
用,政府的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都隐含在自来水公司的水价之中。2000 年以
来,我国自来水价格每年平均增长 5%左右,污水处理费平均增长在 9%左右,增
长较为缓慢,而水务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速达到 21%,因此水价制度一定
程度上限制了水务行业内企业的积极性,造成行业内资源利用效率低下。

     9、进入行业的主要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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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市场化进程的推进,目前水务行业的政策逐步放开,倡导水务行业引
入市场机制,但是由于水务行业本身具有公益性、地域性及资金需求量大等特
点,进入水务行业仍存在以下障碍:
     (1)政策壁垒
     由于供水行业的公益性特征,使供水行业的发展受到来自政策体系的多重
制约。目前政府普遍采取区域内特许经营的方式对进入水务行业的企业进行管
理和限制,各地政府对供水行业企业的投资主体、设立标准、建设规划、设施
标准、运行规则、收费标准、安全标准、环保标准等各个方面均进行严格的资
质审查和监管。因此,供水行业的新进入者面临较高的政策壁垒。
     (2)地域壁垒
     水务行业属于自然垄断行业,具有较强的地域性。由于政府不允许地区供
排水设施形成较大的过剩产能。供水企业在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时,需要根据地
方经济发展情况、区域建设规划并结合地域特征和供求分布,统一设计和建
设。因此,各地供水企业均经过长期、因地制宜的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形成
了一定区域内的垄断优势,使供水行业的新进入者面临较高的地域壁垒。
     (3)资金壁垒
     水务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项目前期与后续投资额均很巨大,对于普
通企业而言,供水行业的资金壁垒较高。同时,由于水务行业属于市政公用行
业,企业产品、服务等的定价均受到政策管制,造成该类投资的投资回收期较
长,同时,由于水价的限制,供水行业的利润水平较低,行业投资收益相对微
薄。因此,水务行业的新进入者面临较高的资金壁垒。

     10、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关联性及影响

     供水行业处于整个产业链中游位置,上游主要是化工行业和电力行业,下
游行业则主要是自来水的终端消费者,供水行业企业通过源头取水后,进入净
水环节,净水一般需要化工行业生产的消毒剂、混凝剂、酸碱试剂等产品,分
别用于杀灭原水里的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标准要求、在原水净化过程中加
入能够加速水中胶体微粒凝聚成大颗粒从而起到澄清原水作用、测试水的酸碱
度使其达到中性。同时,由于供水企业的生产规模一般比较大,供水行业使用
的机器设备耗电量也相应比较高,需要上游电力企业连续、大量的电力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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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厂水在经检验符合卫生标准后,通过遍布在服务辖区的管网运输送至企业、
居民等用户;生产出来的自来水经用户使用后通过污水管道排放并输送到污水
处理企业;经处理的污水有两种去向,一是排入自然水体,完成一次水资源利
用循环,二是作为再生水实现水资源二次利用。
     从上游的情况来看,供水行业对水质要求较高,因此对上游产品质量有较
高要求,另外,供水行业生产规模较大,需要的用电机器设备也较多,因此供
水行业对上游电力企业的依赖程度较高。从供水行业的成本来看,用水行业的
主要生产成本为制水原材料以及动力电成本,因此在原材料价格或电价大幅波
动的情况下,供水行业内企业的经济效益会受到一定影响。
     从下游的情况来看,由于供水行业属于公用事业,目前水价由政府部门制
定,因此供水行业的企业仅会受到下游行业对水需求的变动的影响。

    (二)市场经营管理行业

     公司的市场经营管理业务主要包括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经营、管
理及服务。农贸市场及农产品批发市场,均是指由市场开办者提供固定营业位
置(包括档位、摊位、卡位、店铺、营业房)和相应设施,提供物业服务,实
施经营管理,并有多个经营者进场独立从事农产品零售、批发的固定场所。农
贸市场与农产品批发市场区别在于,农贸市场属于零售业务,下游为农产品终
端消费者,农产品批发市场属于批发业务,下游则多为各类零售商或批发商。
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均隶属于农产品交易市场,为农产品流通体系的一
种形式。

     1、农产品流通体系产业链概况

     我国农产品流通体系中,经由批发市场流通模式约占农产品交易总额的
70%,经由物流配送中心直至零售端或农贸市场的模式约占比 30%,农产品流通
市场产业链具体情况如下图所示,其中,红色虚线部分为公司涉及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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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图中,各个产业链部分的参与者的具体情况为:
     (1)农产品生产

     ○1 农产品生产组织
     主要包括种植企业、养殖企业、捕捞企业、名优食材经营企业、乡镇种植/
养殖合作社等等,这些企业或通过土地流转,生产资料使用权购买和集中,建
立企业自营的生产基地,实施规模生产、规模养殖或规模捕捞,或通过定点采
购,合同采购或“公司加农户”等合作模式,控制生产端。也有部分加工生产
企业,如屠宰场、肉联厂等,对生产源没有采用特别的控制手段,此类企业受
生产供给变化影响较大。在流通方面,此类企业的产品流通方式呈现多样化,
有通过产地批发市场完成销售,有直接运往销地批发市场越过产地批发环节完
成销售,也有通过自建分销/代理体系,自营连锁店、品牌店或直接供货给超
市、农贸市场等零售流通越过批发环节完成销售。将销售直接做到零售领域的
生产企业比较少,多是名优产品、品牌产品生产企业。

     ○个体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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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包括进城农户、散养户、渔户等,这类农户通常距离城镇不远,直接
将自家生产的蔬菜运往集贸市场、农贸市场进行销售,是产销一体化但产业化
程度较低的个体。
     (2)农产品流通体系

     ○农产品批发市场
     主要包括产地批发市场、销地批发市场和集散地农产品批发市场,产地农
产品批发市场是建在靠近农产品产地的、以一种或多种农产品为交易对象的批
发市场。销地农产品批发市场是建在城市近郊甚至市区、以多种农产品为交易
对象的批发市场。集散地农产品批发市场是建在农产品产地和销地之间的便于
农产品集散的地方、以一种或多种农产品为交易对象的批发市场。
     批发市场上的商户或企业一般分为专业批发商、中间商和代理商,这类商
户或企业通常涉及的流通链条较短,专注于产地批发、销地批发、从基础生产
到初步加工等某一流通环节为主,包括集贸市场商户、批发市场商户、自营食
杂批发门店、各级市场供货商、屠宰场肉联厂猪牛羊采购代理等等。此类商户
或企业通常不涉及生产端和零售端投资,主要通过采购和批发赚取差价为盈利
手段。

     ○2 农贸市场以及各类零售商农贸市场
     农贸市场以及各类零售商农贸市场是指经营农产品为主的固定场所。农贸
市场上的商户一般为个体小商贩,此类商贩租用农贸市场档位,从事农产品的
零售,部分从进城农户转型而来,脱离生产专注于零售环节。目前,农贸市场
商贩仍是我国城镇居民消费农产品的主要渠道。
     各类零售商企业如超市、小区便利店、品牌连锁店、网络配送平台等等,
对农产品货源的获取方式不拘一格,既有通过批发市场定期采购并自行完成初
加工和配送,也有直接通过批发商、中间商购买,也有直接向生产企业采购,
也会存在将自有商铺租给农产品商户的情况。此类企业也有对产品的生产端进
行投资和控制的情况,但通常仅局限在一两类产品上,其余产品均通过采购获
取。

     ○3 农产品物流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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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产品物流是指通过农产品产后加工、包装、储存、运输和配送等物流环
节,做到农产品保值增值,最终送到消费者手中的活动。储藏和流通是整个农
产品流通产业的重要环节,在我国的农产品流通体系中,专业从事农产品贮藏
和运输的企业,虽然对交易的介入较少,却是整个流通体系不可或缺的关键角
色。

     ○其他相关服务企业
     此类企业包括农产品检测、资金借贷、广告宣传、外贸服务、技术推广和
咨询等等,为满足从事农产品生产和交易的企业和个体的各类需求推出相应的
产品和服务,有助于推动农产品流通产业的发展。
     (3)农产品消费市场
     农产品消费终端主要是企业饭堂、餐饮企业以及个人等。

     2、行业主管部门及政策环境

     (1)主管部门
     农产品交易市场属于商品交易市场中的专业市场类别,工商、质监、物
价、税务等部门均对市场进行监管。从中山市本地市场经营的情况来看,中山
市工商局负责市场和商户的审批,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和监督管理
负责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审批以及市场的监督管理,同时,各个市场的新办验收
均需要消防局审批。
     (2)政策环境
     农产品的流通关系着基本民生需求,农村城镇化和消费商品化继续加快的
趋势给从事农产品流通业务的综合市场租赁行业带来了很好的发展机会。
     近年来国家鼓励各地积极完善农贸市场的功能,提高市场的档次,逐步形
成以全国骨干批发市场为核心,以连锁超市等其他流通方式为补充,以现代物
流服务体系为依托的现代化的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扶持和鼓励一些具有品牌
优势的农贸市场进行产业资源整合,支持他们跨省区经营、开办农贸市场;支
持有条件、有资质的龙头市场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全面拓展和扩大我国农贸市
场的发展、辐射空间。与此同时,农贸市场在更新发展中也遇到了诸如市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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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地位、投资管理、市场购并等问题的困扰。一些地方存在农产品批发市场缺
乏合理规划布局、低水平重复建设严重、不合理竞争等问题。
     2002 年,原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和农业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国
家工商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的若干意见》对我国农
产品流通设施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确定我国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的目
标。
     2002 年中山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第三产业发展的若干意
见》,将现代物流业列为中山市发展第三产业的两大龙头行业之一,明确要以
现代物流业为龙头带动生产服务业的发展,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建设和
市场基础设施改造升级的步伐,全面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硬件设施和软件管
理向现代化迈进,更好的保证中山市及周边地区人民的“菜篮子”供应。
     2004 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商品流通工作的通知》中指出,农村
商品流通工作的重点是努力搞好搞活农产品流通,大力培育农村消费品市场,
规范发展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积极引导农民进入市场。
     2008 年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若干意见》提出建立健
全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大市场、大流通。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双百
市场”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等工程,落实农产品批发市场用地按工
业用地对待的政策。
     2010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
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提出:健全农产品市场体系,支持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
建设和升级改造,落实农产品批发市场用地等扶持政策,发展农产品大市场大
流通。
     2010 年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提
出加强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打造现代化农产品流通链条、推行农产品品
牌化和包装化,规定了农贸市场改造升级的建设标准,提出了一系列对农产品
流通市场支持的方案。
     2013 年《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明
确提出重点支持重要农产品集散地、优势农产品产地市场建设,培育具有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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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影响力的农产品价格形成和交易中心。加快推进以城市标准化菜市场、生鲜
超市、城乡集贸市场为主体的农产品零售市场建设。
     2013 年 3 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流通体制改
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提出,要依托交通枢
纽、生产基地、中心城市和大型商品集散地,构建全国骨干流通网络,建设一
批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商贸中心、专业市场以及全国性和区域性配送中心,要统
筹农产品集散地、销地、产地批发市场建设,构建农产品产销一体化流通链
条,积极推广农超对接、农批对接、农校对接以及农产品展销中心、直销店等
产销衔接方式。
     《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 年)》指出:在第三产业发展方面:
在中心城区外围交通方便且有用地条件的地区,根据市场需求,适时建设若干
汽车、建材、农产品等大型专业商贸中心。要“继续壮大现代流通业,提高商
贸服务业发展水平,加快发展中介服务业和金融服务业,构建适应新型工业化
要求的生产服务平台”。可以预见,在中山市政府的鼓励和支持下,中山市的
各类商品交易贸易市场会实现较大发展。
     《中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则提出,要加快农业现代
化进程。进一步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扶持力度,鼓励发展水产、蔬菜、花
卉、畜牧、农业生态旅游和农产品加工六大主导产业效益农业、生态农业,培
育优势产品。加快发展服务业。继续壮大现代流通业,提高商贸服务业发展水
平,加快发展中介服务业和金融服务业,构建适应新型工业化要求的生产服务
平台。

     3、行业概况

     从目前来看,对我国农产品需求主要驱动因素如下:
     (1)我国人口持续增长,城镇化率逐年提升
     农产品是人民生活的基本需求,因此人口的增长直接关系着农产品的需求
情况。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5 年年末全国总人口为 137,462 万人;其
中,城镇常住人口为 77,116 万人,占总人口比重为 56.1%,比上年末提高 1.33
个百分点。近年,中国的城镇化率逐年提升,2006-2015 年中国人口及城镇化
率情况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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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2015年我国总人口及城镇化率情况
 138000                                                                                       60%
 137000
 136000                                                                                       50%
 135000                                                                                       40%
 134000
 133000                                                                                       30%
 132000
 131000                                                                                       20%
 130000                                                                                       10%
 129000
 128000                                                                                       0%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年末总人口(万人)          城镇化率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2)基本农产品消费额持续增长
     人口与城镇化率提升的同时,基本农产品消费也与之相互印证,根据国家
统计局的数据,近年蔬菜、水果、水产品、肉禽、蛋、粮食、油、调味料等农
产品的成交额,呈现稳定的增长势头。具体情况如下图所示:

                     2008年-2015年我国农产品市场成交额
 4000
 3500
 3000
 2500
 2000
 1500
 1000
  500
    0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粮油市场成交额             肉禽蛋市场成交额               水产品市场成交额
        蔬菜市场成交额             干鲜果品市场成交额             棉麻土畜、烟叶市场成交额
        其他农产品市场成交额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3)中山市常住人口持续增长
     从中山市当地情况来看,根据广东省统计局数据,2006 年至 2015 年,中
山市常住人口从 254.86 万人增长至 320.96 万人,复合增长率为 2.6%,其中,
城镇常住人口由 2006 年的 214.69 万人增长至 2015 年的 282.83 万人,复合增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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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率为 3.11%,占中山市常住人口比重由 84.24%增加至 88.12%。2006-2015 年
中山市常住人口及城镇化情况如下图所示:

                    中山市常住人口及城镇人口情况(万)
 350

 300

 250

 200

 150

 100

  50

   0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常住人口    城镇常住人口


       数据来源:广东省统计局

       4、行业发展趋势

       (1)农产品消费发展趋势
       农产品消费动向方面,除消费总量保持增长趋势外,消费的具体形态也呈
现多种变化特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食品安全问题日益受消费者重视
       农产品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其安全性既是目前中国消费者最关心的问题
之一,也受到了从中国进口农产品的国家和地区高度关注。如何维护消费者的
健康,建立与国际接轨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重新树立国内消费者对中国农产
品的信心,维护中国农产品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是目前中国农产品生产和流
通行业乃至整个食品行业面临的最大挑战。

       ○2 消费取向日渐多样性和营养性
       农产品是城镇居民的食物或食物的原材料。从现代营养学的观点来看,食
物必须合理配合,才能保证营养平衡,这一理念也日益深入到城镇居民的消费
文化当中。现在,城镇居民对于农产品的消费,越来越讲究搭配、天然和营
养。消费者对农产品的认识水平也在提高。由于不同的需求偏好和地理环境特
点,各地居民农产品消费种类本来存在一定差异,农产品本身自然存在跨区域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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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多样性,但消费者对搭配和营养的重视,更进一步推动了农产品消费品种从
单一化、类同化向多样化、营养化转变。

     ○3 农产品消费渠道趋于多元化
     城镇居民的收入水平和家居环境日渐改善,同时,城镇居民的生活节奏也
在加快。干净、带有包装的农产品,因为可以直接烹调或直接放入冰箱储存,
在农产品交易中所占比例逐步提高。农产品生产方向,也随之从追求数量增长
满足社会需求量,逐步向高产与优质并重转变,产品也由提供毛坯菜、果、水
产向具有更高附加值的产品形式转变。除此之外,消费者对消费环境的洁净、
整齐的要求也在提升。脏、乱、差、污水横流、噪音吵杂、货品摆放随意、价
格标识不清晰等诸多问题存在的旧农贸市场消费环境,使部分消费者难以忍
受。农产品消费渠道的多元化趋势,将在未来数年当中持续,逐步地改变我国
农产品消费渠道的格局。

     ○餐饮、饭堂等机构采购需求增加
     近年来,城镇居民外出就餐增加,餐饮消费呈现增长趋势。另外,国内职
场中午回家做饭的员工比例越来越少,中午在公司饭堂解决每天一到两次用餐
的员工比例越来越高。并且,随着中国城镇化进程的推动,各个城镇都在扩张
和发展,许多城镇开辟了产业开发区,但许多开发区的餐饮配套滞后,无法满
足入驻企业员工用餐需求,企业往往需要通过自办或外包的形式建设员工饭堂
满足员工每日一到两餐的就餐需要。再者,由于越来越多的人无法回家置备午
饭,学校需要扩大饭堂供应,解决这些人就学儿女的用餐需要。
     企业、机构、学校等饭堂的食材需求,均会提升农贸市场及农产品批发市
场的交易量。
     (2)农产品交易市场发展趋势

     ○1 产业链逐渐延伸
     随着我国农产品流通体系的发展,中间流通领域向前到种植业、养殖业和
捕捞业生产领域,向后到终端零售领域的产业链影响力在增强。部分农产品流
通由单纯的农产品运输、集散扩展为流通加工、包装、储存、运输、配送。而
且农产品流通中将采用更先进的销售管理和信息管理技术手段,可以更好地调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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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农产品按照市场情况生产,并通过终端消费情况控制流通库存,降低农产业
发展成本,减少产品损耗,缩短流通时间,提高农产品质量,获取更多利润。
农产品流通对产业链前后端介入的增强将成为农产品流通的发展方向。

     ○2 产业标准逐步规范化
     农产品流通产业的发展逐步标准化、规范化,农产品在采摘、收获、屠宰
或捕捞后基于一定标准进行处理,形成规范、统一的产品流通样式,使之便于
在批发、零售过程中运输、储藏和检验。在流通体系当中,批发市场和交易中
心越来越成为标准化、规范化的关键执行场所,许多大型的批发市场和交易中
心,都设置了配送中心,而且兼具加工、包装和质检功能。

     ○3 流通发展呈现集约化
     农产品生产的季节性、年度和地区差异性较明显,生产单位分散也是农产
品产业的基本特征之一。但农产品的消费需求具有普遍性,消费量大且连续不
间断,而且一些农产品为鲜活商品,具有易腐性,体积较大,价值偏低,单位
容量产品运输费用高的特点。而且,城镇居民随着工作和生活方式的改变,家
里的冰箱容量在增大,农产品消费频率逐渐降低,单次采购量逐渐增大,对产
品可贮藏性要求提升。农产品产销及运输的困难性与复杂性,使得资本聚集,
配送能力发达的大型流通竞争优势越发明显。农产品流通集约化趋势日益显
著,规模大的农产品流通在经营品牌、信息管理、货源组织和服务客户等方面
具有优势。

     ○基础设施日益完善
     农产品流通设施作为国民经济稳定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受到政府高
度重视。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是关乎老百姓生存、生活的公共基础设施,具有
公益性和社会效益强的特点,因此完善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提高农产品流通
效率和质量保障水平已成为流通产业重要任务之一。
     随着我国农产品现代物流的发展,一批立足于优势产销区的大型批发市场
和专业市场将形成,多种模式的农产品冷链体系与产、贮、运、销配套服务体
系将逐步建成,农产品产地预选分级、加工配送、冷藏冷冻、冷链运输、包装
仓储、电子结算、检验检测和安全监控等设施建设也不断地发展。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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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通效率不断提高
     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布局的统筹规划考量因素越来越多,不断加强和完善
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立高效的覆盖城乡的农产品流通网络是流通产业的发
展方向。一些创新型的农产品流通管理运营手段不断出现,尤其是信息技术和
现代交易方式的使用,如农产品电子商务、订单模式的发展,使农产品生产与
消费衔接更为紧密,使农产品流通效率进一步提升。此外,传统模式的改进也
在不断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如农产品批发市场和超市联合,完成采购到配送
的对接模式,推动超市建立更加高效的采购、加工、配送和销售体系,减少了
农产品损耗,降低了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

     5、行业经营模式

     (1)农产品交易市场的收入来源
     农产品交易市场的收入来源包括:
     停车费:通过对货车进出市场进行控制(如发放停车卡等),对进出场车
辆收取停车费;
     市场管理费:对在场内进行交易的商户收取市场管理费;
     场地租金:对使用固定铺面和档位经营的商户收取场地租金;
     交易佣金:按照市场内商户的交易额按比例收取交易佣金。其中对于车位
交易的商户,在车辆进场称重时,按照载重或按照车载货物时价的比例来收取
交易佣金;
     短驳费:对场内货物的转运以及装卸服务收取短驳费。
     (2)农产品交易市场经营模式
     目前农产品交易市场的经营模式主要包括只租不售、只售不租以及租售结
合的形式。农产品交易市场的经营管理者按照其战略规划、项目定位、招商策
略以及资金安排等具体情况确定经营模式。由于农产品交易市场属特定商品交
易市场,特定商品交易市场以商品品种的众多以及价格低廉为主要吸引力。而
农产品商户存在数量众多,但自身资金实力不足的特点,因此,农产品交易市
场期初为吸引商户入驻,通常采用只租不售的经营模式,保证商户较低的初期
入驻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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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经营管理者面向市场公开招商,将其商铺租赁或销售给农产品经销
商、贸易商或个人商贩。大量农产品商家入驻以后,市场中会形成多品种、多
样化的农产品集聚,多样化品种以及竞争导致的低廉价格将吸引大量的消费者
前来采购,随着市场上消费者流量的增多,更多的优质商家则会纷纷入驻市场
商铺,从而形成“农产品品种多样化、优质化、价格低廉——市场吸引力提
高,消费者增加——商铺租赁需求上升——优质商户入驻——农产品品种更加
多样化、优质化”的良性循环,推动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在农产品交易市场有一定的交易量基础之后,市场经营管理者可采取佣金
收费模式,是从农产品交易量或交易金额为标的,按照一定的比率来收取佣
金,充分分享市场繁荣。

     6、进入行业的主要障碍

     (1)区位优势
     由于农产品为生活必需品,且不易保存,需要频繁进行采购,且一般选择
较为便利的市场,因此农产品交易市场在选址上往往具有较高要求,需要考虑
周边居住人民的便利性,同时又要考虑到其面积规模,保证提供的农产品的多
样性。新出现的市场不仅需要在地理位置上更具优势,且其需要具有短时间内
聚集大量商户以及稳定的消费群体,才能形成成本、规模等方面的优势。
     (2)交通、物流及当地产业状况
     农产品交易市场一般交易额较大,大量的交易需要便利的交通、发达的物
流以及较强的产业基础作为支持,这些都与市场的地理位置、当地经济发展状
况、政府的政策导向等紧密相关。因此,新出现的市场不仅需要考虑到便于居
民采购等因素,还要综合考虑当地的交通、物流及当地产业状况。
     (3)管理经验
     现代农产品交易市场功能逐渐完善,交易方式日益多样化,因此对市场服
务的信息化、网络化以及品牌化要求不断提高。新进入的市场需要其管理团队
对农产品行业各方面具有较为深刻的理解,管理团队中不仅需要专业人才及技
术人才,还需要在熟悉本地市场情况的基础上,在长期实践经营中不断积累和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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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市政工程建设

     1、行业概况及规模

     我国的市政设施是指在城市区、镇(乡)规划建设范围内设置、基于政府责
任和义务为居民提供有偿或无偿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设备
等。城市生活配套的各种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都属于市政工程范畴,如常见的城
市道路、桥梁、地铁,也包括与生活紧密相关的各种管线、雨水、城市绿化等
的建设。
     1978 年我国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固定资产投资 12 亿元,占全国全社会固定
资产投资总额的 1.8%,此时县城市政公用设施固定资产投资极低(国家从 2000
年之后才开始统计该项数据)。2015 年全国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总
额达到 1.62 万亿元,其中道路桥梁、轨道交通、园林绿化投资分别占城市市政
公用设施固定资产投资的 45.8%、22.9%和 9.8%,占同期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
额的 2.88%,该比例自 2001 年以来一直保持在 4%-9%,相比改革开放初期大大
提高。我国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在 2000 年之后开始突破 2000 亿
元,并进入快速增长期,尤其在 2009 年国家四万亿投资之下,投资额实现两连
跳,迅速从 2008 年的 9000 亿元突破到 2009 年的 1.2 万亿,再到 2010 年的
1.6 万亿。历经 10 年的投资高速增长,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大体完成,2012 年之
后投资开始进入稳定增长通道,近几年的投资额基本稳定在 2 万亿左右。

     2、行业竞争格局

     我国建筑业市场竞争完全,市场规模庞大,但市场准入门槛不高,企业数
量众多水平却参差不齐,尤其是在建筑业低端市场和普通小型项目领域,建筑
供给能力超出需求,且当前招投标中通常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的办法,导
致建筑业企业利润率空间进一步压缩,这种非理性竞争现象将会长期存在,从
而造成行业利润率难以提高。为了适应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优秀建筑承包商
纷纷向工程施工上游的投资领域发展,如以 EPC、BT 等方式为业主提供建设工
程项目的投资和施工服务。承揽 EPC、BT 项目需要具备建筑业相关资质。施工
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三个序列,各个序列有不同的
专业类别和级别,建筑企业须先行获取较低资质并经过一定时间后,方可累进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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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更高级资质。EPC、BT 类业务模式是建筑施工产业链的延伸,盈利水平远
高于单纯的施工业务,但同时该模式对资金、管理水平的要求较高。
     总的来看,市政工程建设行业竞争十分充分,且具有一定程度的地域特
征。

     3、行业壁垒

     我国对建筑业务施工领域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只有持资质的服务商才有
资格承揽业务,且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不同等级资质对企业资产、人
员资格和职称、企业研发和管理水平、企业过往工程业绩、可承揽的项目规模
作出明确规定,服务商不得越资质承揽业务。施工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
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三个序列,各个序列有不同的专业类别和级别。按照相关
规定,服务商取得不同等级的资质需要在经营时间、注册资本、项目经验、人
员数量等方面符合相关要求,新入行者需要经过一定时间积累才能获得较高等
级的资质。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对工程实施施工总承包或者对主
体工程实施施工承包。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
可以将非主体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或者劳务分包资
质的企业。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
程或者建设单位按照规定发包的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工程
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
业。取得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分
包的劳务作业。
     我国与市政业务有关的工程资质包括: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机
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
承包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专业承
包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等。
     具体到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其资质级别和承包工程范围如下表
所示:

   资质级别                             承包工程范围
     壹级         可承担各类别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
                  管理业务


                                     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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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贰级        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各类城市道路;单跨45米以下的城市桥梁;
                  (2)15万吨/日以下的供水工程;10万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
                  工程;25万吨/日以下的给水泵站、15万吨/日以下的污水泵
                  站、雨水泵站;各类给排水及中水管道工程;
                  (3)中压以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150万平方米以下
                  热力工程和各类热力管道工程;
                  (4)各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5)断面25平方米以下隧道工程和地下交通工程
                  (6)各类城市广场、地面停车场硬质铺装;
                  (7)单项合同额40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叁级        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城市道路工程(不含快速路);单跨25米以下的城市桥
                  梁工程;
                  (2)8万吨/日以下的给水厂;6万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
                  程;10万吨/日以下的给水泵站、10万吨/日以下的污水泵站、
                  雨水泵站,直径1米以下供水管道;直径1.5米以下污水及中水
                  管道;
                  (3)2公斤/平方厘米以下中压、低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
                  热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下热力工程,直径0.2米以下热力管道;
                  (4)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5)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地下交通工程(不包括轨道交
                  通工程);
                  (6)5000平方米以下城市广场、地面停车场硬质铺装;
                  (7)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情况如下表所示:
   资质级别                             承包工程范围
     特级         可承担各类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壹级         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
                  建筑工程的施工:
                  (1)40层及以下、各类跨度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24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3)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贰级        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
                  建筑工程的施工:
                  (1)28层及以下,单跨跨度36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12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叁级        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
                  建筑工程的施工:
                  (1)14层及以下、单跨跨度24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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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高度7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3)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情况如下表所示:

   资质级别                             承包工程范围
     壹级         可承担各类建筑室内、室外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
                  外)的施工
       贰级       可承担单位工程造价1200万元及以下建筑室内、室外装修装饰
                  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的施工
       叁级       可承担单位工程造价60万元及以下建筑室内、室外装修装饰工
                  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的施工

    (四)港口客运

     1、行业概况及规模

     港口客运,归属于交通运输业中的水上运输行业。水上运输行业是国家战
略性基础产业,分海运和河运两种;按运输货种可分为干散货运输、集装箱运
输、油轮运输、客滚运输、客轮运输等,因其运能大、占地少、能耗小、污染
轻、成本低、环保节能等优势,在综合运输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旅客运输行业的需求结构也在发生变化,
主要标志为生产性旅行比重下降,消费性、旅游和娱乐性旅行比重上升,对快
捷、直达和舒适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路、民航的技术经济特性更能适应人
们的出行需求,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公路、航空的崛起是近年来客运综合运输
体系结构演变的主要特征。从经济性看,随着人们收入提高,票价占人们收入
的比重越来越低,与其他运输方式相比,常规水运的价格竞争力大大降低,而
其劣势(速度慢、发船密度低)显得越来越突出,从而导致水上客运在综合运
输体系中的地位呈现下降趋势。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近年来,我国水上客
运旅客量一直维持在 60-80 亿人公里水平,占旅客运输总量的比重在 0.25%左
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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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0                                                                      0.30%

       80
                                                                               0.25%
       70

       60                                                                      0.20%

       50
                                                                               0.15%
       40

       30                                                                      0.10%

       20
                                                                               0.05%
       10

         0                                                                     0.00%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全国水运旅客周转量(亿人公里)       占旅客运输总量的比重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2、竞争格局及行业壁垒

     珠三角河网密布,粤港澳水路相连,是全国水运资源条件最优越的区域之
一,珠江是世界上流量最大的江之一,珠江在广东省境内水流平稳,江面宽且
水深,适合高速船航行。粤港澳水上高速客运业务云集了目前世界上最先进的
高速客船、最密集的航线网络、最方便快捷的航班服务,年客运量超过 3000 万
人次,为繁荣粤港澳区域经济作出了卓越的贡献。珠三角的水路运输航线中,
最为繁忙的是以香港为中心向珠三角地区辐射的水路旅客运输,现今共有 17
家客运公司经营粤港水路客运,其中广东省 13 家,香港 4 家,经营航线达 27
条。具体包括:粤港市区航线 9 条,分别为珠海、中山、莲花山、南沙、顺
德、江门、斗门、高明、鹤山至香港市区;机场航线 8 条,分别为珠海、中
山、东莞、蛇口、福永、南沙、澳门外港、澳门氹仔至香港国际机场海天码
头;粤澳航线 4 条,分别为珠海湾仔、蛇口、福永、江门至澳门外港和氹仔;
港澳航线 5 条,分别为港澳码头、中国客运码头、屯门客运码头至澳门外港、
氹仔。
     根据 2001 年颁布的《国内船舶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经营船舶运输的
企业和个人都需要取得相应的经营资质,并在核定的经营资质范围内从事国内
船舶运输经营活动。因此,港口客运行业通常具有较为明显的区域性竞争特
征。从更为细分的粤港水路客运情况来看,大陆地区往返香港的单条航线通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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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仅有一家航运公司在维持运营,具有较强的垄断性特征,因此除了开辟未有涉
 足的新航线外,不同客运公司对既有市场竞争格局的影响相对较小。

       十二、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一)水务行业竞争分析

      1、市场竞争状况

      水务行业属于公用事业,由于其初始投资额巨大,且受制于管网布局半径
 限制,导致其进入行业门槛相对较高,区域垄断性特征明显。过去水务行业一
 直处于政府主导的非市场化经营状态,即是“政府建设、政府管理、政府运
 营”,较低的市场化程度制约了行业的发展,随着 2002 年建设部颁布《关于加
 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此后水务行业市场化机制逐步引入,国
 外资本与民营资本向水务市场涉足的步伐和力度明显加大,目前在中国水务市
 场上,已经形成了外资水务巨头、投资型公司、改制后的国有企业以及民营资
 本四种力量竞争的局面。

主体类型    典型企业举例        项目覆盖区域             市场情况
外资水务    威立雅水务集        北京、天津、   外资水务企业在项目的布局上倾
企业        团                  上海、昆明、   向选择经济发达地区或具有较大
                                兰州等大中型   改善空间的地区,但由于外资水
                                城市           务受到外资投资国内公用设施的
            苏伊士环境集        珠江三角洲的   限制,控股供水项目并不多
            团                  中山市,还有
                                天津、上海、
                                江苏省等沿海
                                发达省市
投资型水    首创股份            北京、湖南、   投资型水务企业是伴随着水务市
务企业                          安徽、山东、   场化改革而发展起来的新型水务
                                江苏、湖南、   企业。在投资拉动型的水务产业
                                湖北等省市     发展阶段依靠投融资能力和财务
            北控水务            北京、广东、   管理能力,利用其对国内水务市
                                浙江、山东,   场的把握和政府资源,成为水务
                                安徽,江苏,   市场上活跃的资本力量。其投资
                                四川、海南、   特点为融资力量强,投资手段
                                贵州、广西等   多,通过收购兼并、BOT、合资等
                                省市           手段迅速占领市场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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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水务投资        山东、浙江、
            有限公司            江苏、上海、
                                新疆等省市
改制后的    重庆水务            重庆市         改制后的国有企业依赖政府背
国有企业                                       景、水务资产规模和地利的优
            深圳水务            江西、江苏、   势,在管理体制上引进符合市场
                                河南、广东、   竞争的机制,改革重组,逐步发
                                安徽、浙江、   展成为国内水务行业的优势企
                                山东等省市     业,并开始积极突破地域限制、
                                               对外购并扩张
民营企业    桑德集团            北京、湖南、   民营企业具有强烈的市场意识、
                                湖北、陕西、   先进的管理体制和激励制度以及
                                云南、海南等   灵活的市场手段,因此在水务市
                                省市           场竞争中处于主动的地位。但民
            金信安水务集        深圳、广东、   营企业大多缺乏资金,或者无法
            团                  山东等地省市   在公司背景方面与国有企业抗
                                               衡,因而他们大多选择中小城镇
                                               的水务项目

      2、公司的经营优势

      (1)资源优势
      中山市域水资源十分丰富,主要为地表水,河流纵横交错,截至 2016 年
 末,中山市水库蓄水总量 4,519 万立方米。全市监测评价河长 213.6 公里,其
 中达标河长 174.6 公里,超标河长 39 公里;全市共监测 13 个水库,水质全部
 优良。主要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 100%。近年来,中山市经济迅速发展,
 2016 年,中山市实现生产总值(GDP)3,202.78 亿元,同比增长 7.8%;按中
 山市给水专项规划,2020 年全市供水规模将达到 402 万立方米/天。供水需求
 的扩增保证了存续公司供水规模的发展潜力。此外经济的发展与水环境污染也
 存在一定的正比例关系,经济发展的速度越快,相应带来的水环境污染就越严
 重。
      (2)垄断优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
 程的意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城市供水条例》等,中
 山市人民政府对中山水务行业实施特许经营制度,授予中山公用中山市供水特
 许经营权,即授予中山公用在中山市行政区域(除小榄镇、黄圃镇和坦洲镇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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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享有独家提供供水服务和供水设施的建设及专营权利,特许经营期限为 30
年;此外,中山市人民政府委托公司对中山市区、沙溪镇、火炬开发区区域的
城市污水进行处理,期限均已签到 2037 年。在中山市城区污水处理的协议当
中,约定在中山市区域内,如果公司的污水处理能力能够满足要求,公司将成
为唯一提供污水处理服务的服务商。
     (3)管理优势
     公司作为上市公司,建立了现代化企业管理模式;以产权为纽带,完善企
业法人治理结构;以 ISO 质量管理理念为指导,优化管理、业务及流程;积极
推行全面预算管理、目标经营管理、绩效考核、内部审计,不断加强过程控制
与持续改善;强化企业运营管理,提升管理水平,依法治企、科学管理,齐心
协力,追求卓越。
     (4)技术优势
     公司始终坚持以技术为第一生产力,不断推动企业创新与进步;公司拥有
全国一流的水质检测中心;健全的源水水质预警监测体系和水源保护联动机
制,有力保障城市供水安全性;强化供水管网运营管理,提高管网管理水平和
效率;建立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即 GIS);建立管网水力模型,实时掌握管网
运营状况,分析管网系统结构运行功能及存在问题;
     3、行业地位
     中山公用在水处理量、资产总规模等硬指标上,均处于国内水务企业前
列,中山市供水有限公司、中山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分别获得了国际权威机构
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 ISO9001(2000 版)、环境管理体系 ISO14001(2004 版)
的认证。

    (二)市场经营管理业务竞争分析

     1、市场竞争状况

     (1)农贸市场竞争状况
     农贸市场即平时俗称的菜市场,其往往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主要为解决
周边居住的消费者每日基本生活需求。从中山市的情况来看,中山市的农贸市
场众多,其一般分布在居民居住较为密集的地区,其竞争对手一般为经营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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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的超市、以及一些零散个体农产品商贩等,由于农产品超市一般是经过包装
以及净化处理的农产品,其较农贸市场上的农产品更为干净,更为新鲜,价格
也高于农贸市场上的农产品价格,因此农产品超市一般面向于对食品具有较高
要求的消费者。从交易量上来看,农产品超市以及个体商贩目前交易量占比较
小,对农贸市场的影响较弱。
     (2)农产品批发市场竞争状况
     中山周边市场,珠三角地区已经出现一批像深圳农产品、东莞樟木头等资
本实力雄厚、辐射全国的专业农产品批发市场。中山范围内共有较大型农产品
批发市场七家,主要有西区沙朗果菜批发市场、石岐区光明水产批发市场、小
榄镇文田果菜批发市场、南区金涛果菜物流中心、东升镇东升三鸟批发市场、
沙溪镇东港昌水产批发市场,邻近区域还有珠海市上冲果蔬批发市场、珠海和
平物流中心、江门白沙江南蔬菜批发市场、新会水果食品批发市场。
     从市场经营品种来看,小榄镇文田果菜批发市场、南区金涛果菜物流中
心、东升镇三鸟批发市场均有经营蔬菜、水果品种,与现在公司的沙朗果菜批
发市场以及未来拟建的中山现代农产品交易中心存在一定的竞争态势。珠海、
江门农产品批发市场由于离中山市距离较远,目前影响较弱,但随着珠中江一
体化发展,将在一定程度上与公司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形成业务竞争关系。

     2、经营优势

     (1)规模优势
     公司目前在中山市拥有 33 个市场,凭借高素质的市场管理团队和管理经
验,公司可以利用规模优势进行行业资源整合。对市场资产统一规划、统一建
设、统一管理,增强公司资本运营能力。市场经营管理业务将采取统一的财务
管理模式,统一制定年度各市场的收入目标,费用开支严格按照既定的预算进
行,促进市场租赁业务的规范化运作,降低经营管理成本,提高盈利能力。
     (2)区域优势
     公司在中山本地经营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多年,与当地从事农产品
批发、零售的商户建立了较为稳固的合作关系,形成了稳定的客户资源。公司
与本地农产品采购需求较大的商超、企业、学校等来往密切,这些机构客户资
源从潜在客户转为实际客户具有较强的可转换性。另一方面,公司农产品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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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植于各区镇,长期为当地居民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积累了非常丰富的客
户资源。公司在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业务开展过程中,多次与当地政
府接洽协商,与当地政府配合度高。
     (3)品牌优势
     公司是上市公司,具有较高知名度和社会认可度。同时,由于公司要遵守
资本市场规则,履行信息披露责任,这些都有助于公司公信力的提升。另外,
在业务方面,公司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多年来服务于中山市民,公司的
服务形象深入人心,因此公司经营的业务也将具有一定的消费认可度。这些都
构成了公司的品牌优势,使公司具备一定的品牌竞争能力。
     (4)土地成本优势
     公司开展农贸市场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运营较早,在经营过程中获得了
一些土地的使用权。随着中山经济的发展和区域经济的提升,这些土地使用权
的市场价值也得到了较大的提升,因此,公司比外来竞争者获得了相对的土地
成本优势。土地成本高也成为了外来竞争者开办中山当地农产品流通市场的主
要门槛之一。

     3、行业地位

     目前公司的各个市场主要分布在中山市 18 个镇区。公司市场租赁占地面积
43 万平方米,建筑面积 27 万平方米。公司市场租赁业务中,经营 31 个市场,
托管 2 个市场,市场主要从事农产品的批发,鲜活产品批发业务约占中山市场
份额的 80%,果蔬批发业务占 60%,农产品零售占 18%。

    (三)市政工程建设

     1、市场竞争情况

     国家对于工程项目承包上设有资质要求,唯有具备一定资质证书的企业才
能承包工程项目。从市场竞争的角度来看,公司在中山市辖区范围内的市政工
程建设领域具有极强的竞争力和拿单能力。

     2、经营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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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旗下的中山公用工程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涵盖市政、建筑、装修装饰、
消防、机电、城市及道路照明、燃气管道安装改造等业务,拥有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等多项资质,可参与建设工程项目范围较广,且已通过 ISO9001-2008 质量管理
体系、GB/T50430-2007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ISO14001-2004 环境
管理体系、GB/T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在佛山、江门、广
州设立了分公司。在收购中山公用工程公司的控股权后,公司在大型项目具备
了土建施工能力,在招投标资格上基本不受限制,补齐了上市公司参与工程建
设项目的“短板”,可以与公司在水务行业的相关业务形成互补,为客户提供
包括土建施工在内的更为全面的市政工程整体解决方案。
     此外,在国家推出基础设施行业投融资 PPP 模式政策的大背景下,水务行
业在未来几年将向 PPP 模式方向发展,上市公司面临巨大的商业机会。公司在
拥有相关工程建设资质后,可以更好地介入大型 PPP 项目,为公司打开未来发
展空间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港口客运

     1、行业概况

     由于中山市地处高速公路网十分发达的珠三角地区,前往绝大部分的目的
地都可以经由高速公路或城际铁路抵达,并且存在较明显的时间优势。当前中
山港主要的水运客运需求为往返中山和香港的人群,由于往返中山与香港的水
运客运时间优势明显,整体客源需求量十分稳定。
     从目前的市场格局来看,参与中山港水运客运运营的仅有中山公用持有
60%股权的中港客运一家航运公司,处于绝对垄断的地位,且客源相对稳定。但
随着未来深中通道以及邻近中山的珠港澳大桥的开通,高速公路网络的形成有
可能对港口客运市场带来较大的影响。

     2、经营优势

     1985 年 2 月 9 日,中港客运联营有限公司正式开业,同日中山--香港客运
航线开通首航。中港客运作为运营中山至香港航线超过 30 年的老牌航运公司,
拥有“中山”、“逸仙湖”、“翠亨湖”、“岐江”、“兴中”等五艘具现代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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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设备的豪华高速双体客轮,总客位 1,761 个。自 1985 年至 2013 年,已安全
优质运送旅客 2488 万人次,过去十年里,除了 2009 年和 2010 年时或由于金融
危机的影响外,中港客运的年客运量一直维持在 120 万人次左右的水平,客源
十分稳定,在该条航线上拥有极好的口碑和客户粘性。此外,为方便旅客购
票,中港客运在中山市各镇、区设有 60 多个客票电脑销售网点,并设有 4 条客
车联运线免费为旅客服务,中山港口岸还特设华侨、外籍人士签证业务,进一
步提升了港口客运的竞争力。

                                中港客运客运量(万人)
      140

      120

      100

       80

       60

       40

       20

         0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数据来源:中港客运官网
     考虑到中深大桥和港珠澳大桥建成通车,将对中山原有的香港市区航线和
机场航线形成较明显的冲击,中山市政府目前正大力推进客运港东移项目,新
的客运港设立在与蛇口隔江相望的马鞍岛,按市政府规划,客运港建成后,陆
路交通配套特别是快速公路的通达也将及时跟上。港口的东移最大限度地缩短
了中山港往返香港市区和香港机场的航程,将极大地提高了航行的便利性,同
时也使中山开通往返澳门氹仔码头、深圳机场码头的航线提供了可能。作为目
前中山港最主要的客运服务提供商,未来中港客运发展将面临机遇与挑战并存
的局面。

    (五)公司核心竞争力

     1、资深的行业经验及完备的水务产业链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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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拥有区域供水、污水处理、垃圾焚烧处理发电特许经营权;旗下企业
在市政公用事业领域积累了近 60 年的运营管理经验;现已形成涵盖原水、制
水、管输、二次供水、水质检测、中水回用、污水处理、供水服务在内的横向
业务链,以及水务投资、技术设计、工程施工、运营维护在内的纵向服务链。

     2、优良的资产质量及“金融促环保”的发展模式

     公司秉持“产业经营+资本运营”双轮驱动的发展战略,水务、市场等自营
业务稳定的现金流,以及作为广发证券第三大股东获取的持续、强劲的投资回
报,使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较低,净利润复合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位居
行业前列,成为公司投资发展环保水务这一重资产业务的有力支撑。“以金融
促环保”的发展模式,是撬动公司产业规模扩张、结构调整和模式升级的有力
杠杆。

     3、战略协同的投融资体系

     公司成立公用环保、公用国际,并与广发信德合作设立了环保并购基金,
通过与合作机构的信息、资源共享,形成了战略协同的投融资体系,为项目获
取、论证、实施提供了有力支持,也是公司实现战略目标的重要依托。

     4、可复制、输出的运营管控模式
     公司水务板块拥有稳定、专业的水务运营管理人才梯队和通过国家实验室
(CNAS)认可,具备水质、污水、污泥、净水剂4类271项检测能力的水质检测
中心;构筑起以“智慧水务”为代表的信息化管理平台,通过对水务分、子公
司的大数据采集、分析,为生产、输配、工程、投资、设备管理等各环节提供
高效、精准的决策支持。人才团队、管理体系、专业技术、信息平台的有机联
动,形成了可复制、输出的运营管控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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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

     公司将围绕一个转变,坚持双轮驱动、打造三大板块、提升四项能力,实
施五大工程”,实现行业领先、国内一流的综合环境服务提供商的发展目标,
简称“12345”发展战略。
     围绕一个转变:从非相关多元化发展向“归核化、生态化”转变;
     坚持双轮驱动:坚持产业经营和资本运作双轮驱动的发展模式;
     打造三大板块:大环保、大投资、辅助业务;
     提升四项能力:提升项目获取、资本输出、模式复制、异地管控四大能
力;
     实施五大工程:优化提升战略管理、组织管控、财务管理、人才发展、技
术创新,为战略目标实现提供保障。

    (二)公司的经营计划

     1、前期披露的发展战略和 2017 年经营计划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董事会制定的战略目标,根据年初制定的年度经营计
划实施开展。2017 年,公司以“成为全国领先的综合环境服务提供商”为发展
目标,在资本运营、产业拓展、提升运营和技术能力等方面均取得显著进展,
业务范围涵盖供水、污水处理、固废处理、水环境治理和股权投资、市场运
营、港口客运等领域。2017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6.14 亿元,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0.24 亿元,剔除广发证券投资收益后
净利润 1.78 亿元;总资产达到 158.43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公司净资
产 120.29 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22.77%,净资产收益率为 9.15%。
     2、2018 年度经营计划
     (1)加强战略分解落实。2018 年公司围绕三年(2018-2020 年)
“12345”战略规划目标转型升级,聚焦“大环保、大投资、辅助业务”三大战
略布局,强化目标分解,加强执行落实与执行效果的考核,确保公司战略落地
生效。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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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加大对外投资力度。2018 年公司将加大对外投资的力度,充分发挥
地方性资源优势,通过积极参与竞争水环境综合治理、危废处置、垃圾中转、
环卫、污泥处理、餐厨处理等项目,实现业务链的扩张延伸。同时,在异地项
目和股权投资方面取得新的突破,如并购优质的污水、供水、固废、危废处理
项目;积极参与价值被严重低估的已上市同业公司股权收购或拟上市的优质企
业 PE 投资,同时多渠道盘活公司金融资产。
     (3)强化人才支撑体系。精简优化人员及组织架构,做精做强集团总部;
加强大环保及金融投资等战略性人才供给,打造总部人才高地;加强人才的培
养发展和后备梯队建设;积极探索与业务匹配的激励淘汰机制建设,加强绩效
考核手段和结果运用,着力构建短、中、长期相结合的激励体系。
     (4)以创新技术推动发展。一是通过建立技术中心平台或院士工作站,为
公司的发展提供技术的支撑保障。二是在智慧水务、智慧市场等信息化建设的
基础上,充分利用互联网+、物联网,与现有业务相结合,建成大数据资料库,
发掘潜在的利润增长点。三是逐步实现和推广生产系统的全自控,降低企业自
营成本。四是投资管理、存量业务往市场化模式方向发展,释放企业内部活
力。

十四、发行人的经营情况

    (一)发行人经营模式

     1、水务业务

     (1)供水特许经营权模式

     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供水特许经营权的批复》(中府办复
[2007]164 号),中山市政府同意授予公司供水特许经营权,2007 年 10 月 18
日中山市建设局与公司下属子公司公用水务签订城市供水特许经营协议书,期
限为 30 年,生效日期自协议签订日期起。在此期间内,公司依据适用法律独家
向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用户供水,合法经营并取得合理回报。实施方案的主要
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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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广东省中山市除黄圃镇、小榄镇、坦洲镇之外的其他
中山市行政区域。

      特许经营范围:市政府授予公用水务在上述区域内享有独家提供设计、建
设、运营、维护供水工程、向用水户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的权利。

      特许经营期限:从特许经营权协议生效之日开始的 30 年,即是 2007 年 10
月 18 日至 2037 年 10 月 18 日。

      特许经营权期限的延长:特许经营期满前一年,公用水务可按照相关规定
向中山市建设局申请延长特许权期限,并报经中山市政府批准后,延长特许经
营期限。

      特许经营权期限内公司应履行的主要义务为:依据建设规划要求负责供水
工程项目的设计、技术服务、采购、建造、运营和维护,同时负责建设工程项
目的所有费用及所有必要的融资安排,承担供水工程前期工作和永久性市政设
施建设和其他工作的费用。保障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水厂的运行、供水管网的
正常维护。保障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用户的每天 24 小时连续供水服务。建立、
健全水质监测、原水水质监测制度,保证城市供水水质符合中国国家标准和其
他相关标准,保障饮用水安全,加强对饮用水水源、水厂供水和用水点的水质
监测,对取水、制水、供水实施全过程的技术及管理工作。

      收费:供水的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按照中山市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向服
务范围内的用水户收取费用。建设局负责对公用水务的实际经营成本进行审
核,当净资产收益率偏离政府设定范围时,即启动水价调整机制。

      (2)污水处理长期服务协议模式

      公司通过与政府部门签订长期服务合同的形式进行污水处理业务,具体情
况如下表所示:
   序
           长期服务协议                                具体情况
   号
                               中山市建设局与中山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于 2007 年 10 月 18 日
  1
        污水处理授权许可       签署《中山市城区污水处理服务合同》,中山市建设局委托中
                               山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对中山市的城市污水进行处理,合同服




                                           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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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务的有效区域为现中山市城区的行政管辖区域内,合同期限自
                               2007 年 10 月 18 日起至 2037 年 10 月 18 日止。
                               因中山市建设局组建为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留原建设
                               局的职责,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中山市污水处理有限公
  2
           污水处理授权许可    司于 2011 年 9 月 20 日签署《中山市城区污水处理服务合同》
                               补充协议,对原合同条款进行了调整。服务期限仍然按照原合
                               同执行。
                               中山市沙溪镇建设管理所与中山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 30 日签署《中山市沙溪镇生活污水处理服务合同》,中
  3                            山市沙溪镇建设管理所委托中山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对中山市
           污水处理授权许可
                               沙溪镇城市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由沙溪镇财政所按时向污水公
                               司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用。合同期限自 2011 年 12 月 30 日至
                               2037 年 10 月 18 日。
                               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中山市珍家山
                               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11 月 1 日签署《中山火炬高技术
                               产业开发区生活污水处理服务合同》,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
  4    3
           污水处理授权许可    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中山市珍家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对
                               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西片区、濠头片区城市生活污水进
                               行有效处理。合同期限自 2012 年 11 月 1 日至 2037 年 10 月 31
                               日。

      (3)垃圾处理及发电业务

      目前天乙能源现有垃圾焚烧处理规模为 970 吨/日,与政府签订了特许权协
议,期限为 2007 年 4 月 9 日至 2029 年 4 月 8 日。主要服务中山市的小榄、东
升、古镇、东凤、南头、黄圃、阜沙、三角等八个镇区的垃圾处理。公司垃圾
焚烧产生的电力除天乙能源自身生产用电外,全部用于对外供电。

      (4)生产模式

      ①供水生产模式

      公司下属各个生产单位按照生产工艺进行生产,均实行 24 小时连续生产制
度。供水公司设有专门的水质检测中心,实时对原水及出厂水进行安全检测,
保障水质。公司设有中心调度室,通过供水调度系统对管网测压点和下属水厂
运行情况进行全天监控,并根据不同时段的用水需求适时进行生产调度。

      ②污水处理生产模式

      公司的下属污水处理单位对排入公司的污水按照工艺进行处理,实行 24 小
时连续生产制。污水处理厂设有水质监测中心,负责水质监测,保障水质达到
处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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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模式

     ①供水采购模式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物资管理制度和仓库管理制度,制定了《采购管理制
度》、《招标管理办法》、《供方评审及管理制度》、《定点采购管理办
法》。所有设备以及生产原材料、辅助生产材料和工程材料均按照公司的采购
制度进行采购。公司的采购主要有公开招投标、货比三家等采购方式。

     ②污水处理采购模式

     公司污水处理采购模式与供水采购模式相同,由公司水务部进行管理,按
照供水采购模式中的采购制度进行采购。

     (6)销售模式

     ①供水销售模式

     公司供水的销售模式主要由直接供水模式和趸售模式。直接供水模式是指
公司将自来水输送至愿意接受自来水公司供水服务的用户,并且在用户端以水
表计量实际售水量从而直接从用户端收取水费。趸售模式是指公司将自来水输
送至各个乡镇供水公司,由其向用户转供水,其中趸售给各个乡镇供水公司的
水量以各个乡镇供水公司的总水表计量,并以趸售用水价格向各个乡镇供水公
司收取水费,乡镇供水公司按终端用户的类型,按照物价部门制定的价格(居
居民生活用水、工业用水、行政事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特种用水等)向终
端用户收取水费。

     水费的收缴方面,公司主要通过现金和银行托收两种方式收取水费,目前
公司拥有 20 个营业点,并与市内 10 家联网银行签订代缴协议,近年来水费回
收率保持较高的水平,2016 年为 99.93%,保证了公司经营现金流的稳定回流。
对拖欠的用户,公司一般发催收单或打电话通知,一定时限内仍未缴交时采取
拆表处理,直至通过法律诉讼方式解决,因此基本能够全部收回客户所欠水
费。

     ②污水处理销售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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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污水处理的销售模式执行“按量返利”模式,即建设局每月对公司的污水
处理量进行核定并由公司将核定的处理量报经财政局后,财政局将污水处理费
拨付至公司,保证公司的合理盈利。

     2、市场经营管理业务

     公司的市场经营以租赁形式为主向提供农产品物流及配套服务转型。公司
一般年初与商户签订租赁协议,协议内约定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期限以及续租
方式等,租赁期限主要为 1 年,租金支付一般为每月 25 号以前。公司签订市场
租赁协议的同时一般会与商户签订市场管理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对租赁区域进
行管理,并收取市场设施管理费,协议的期限与市场租赁协议相同,当市场管
理协议期限与市场租赁协议期限不一致时,以市场租赁协议约定的期限为准。

     3、工程建筑

     公司的工程建筑业务模式主要有公开招投标、PPP 以及 BOT、BT 或与其他
公司联营合作。公用工程拥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建筑工程施工总
承包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等多项资质,公司承接项目涉及道
路照明、供水管网、燃气管道安装改造等业务,并在在佛山、江门、广州设立
了分公司。

     4、港口客运

     中港客运原有 5 艘船,其中 1 艘于 2017 年报废,截至 2018 年 9 月末,剩
余 4 艘,另外公司租赁 1 艘以满足市场需要。中港客运拥有航线 3 条,分别为
中山-香港、中山-香港机场、中山-深圳。2017 年,三条航线客运收入占客运总
收入分别为 72.80%、25.61%、1.59%。客运服务业的收入来源主要为客票。

     5、环保环卫

     公司的环保环卫业务主要通过名城环境科技展开,名城环境科技垃圾处理
业务项目分为特许经营权项目和政府委托采购项目两种。特许经营权项目中,
政府与名城环境科技签署特许经营协议,运营方式为 BOT(建设-经营-转
让)或 DBFOT(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移交),在协议约定的特许经营期限
内,名城环境科技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和经营,在特许经营期满时,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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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有偿或无偿移交至政府。政府委托采购项目中,名城环境科技受政府委托提
    供道路保洁、垃圾运输与填埋等服务。

        (二)公司采购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期间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金额(万元)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2018 年 1-     1     中山中法供水有限公司                 7,323.02                   11.77%
9月
               2     中山市大丰自来水有限公司             6,979.10                   11.22%
               3     广东省西河流域管理局                 3,752.13                    6.03%
               4     新港石油有限公司                     2,717.12                    4.37%
               5     中山市水利局(水务局)               2,509.82                    4.03%
                                   合计                  23,281.19                   37.42%
2017 年度      1     中山中法供水有限公司                 9,302.83                   12.12%
               2     中山市大丰自来水有限公司             8,872.33                   11.56%
               3     广东省西河流域管理局                 4,780.17                    6.23%
               4     中山市水利局(水务局)               3,525.43                    4.59%
               5     新港石油有限公司                     3,399.34                    4.43%
                                   合计                  29,880.10                   38.93%
2016 年度      1     中山中法供水有限公司                 9,125.08                   13.41%
               2     中山市大丰自来水有限公司             8,328.73                   12.24%
               3     广东省西河流域管理局                 4,552.07                    6.69%
               4     中山市水利局(水务局)               3,503.14                    5.15%
               5     新港石油有限公司                     2,559.80                    3,76%
                                   合计                  28,068.82                   41.24%
2015 年度      1     中山市大丰自来水有限公司             9,971.43                   19.77%
               2     中山中法供水有限公司                 9,556.20                   18.94%
               3     广东省西河流域管理局                 3,064.86                    6.08%
               4     新港石油有限公司                     2,823.78                    5.60%
               5     中山市南镇供水有限公司               1,728.01                    3.43%
                                   合计                  27,144.28                   53.82%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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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司生产情况

     1、水务业务

     (1)工艺流程图

     ①供水业务




     ②污水处理业务




     ①供水的产能、销售及管网漏损率情况
     (2)水务业务的生产、销售情况



                                     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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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的供水量主要由自产水和外购水构成。其中,2018 年 1-9 月、2017 年
    度、2016 年度、2015 年度,公司自产水量分别为 34,433、45,236、44,036、
    44,790 万立方米。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个水厂合
    计年供水能力为 75,190 万立方米(合并报表范围内日供水能力 206 万立方米,
    年化后得出)。
   期间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项目           产能       产量           产能        产量          产能           产量        产能            产量
供水量(万
                  55,620    34,433          74,825      45,236           76,128      44,036      76,468            44,790
  立方米)
产能利用率           61.91%                    60.46%                       57.84%                      58.57%

          数据来源:公司提供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供水量和销售量基本保持稳定,其中,直供与趸售的
    比例分别约为 70%、30%,在报告期内基本保持稳定。公司也积极整合区域内
    的其他供水公司,持续升级改造管网,供水效率不断提高,报告期内公司的管
    网漏损率逐步降低,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公司管网漏损率为 12.06%。

                  指标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供水量(万立方米)                      34,433           45,236             44,036                  44,790
      销售量(万立方米)                      30,282           39,564             38,231                  38,887
          管网漏损率(%)                      12.06             12.54              13.18                  13.18

          数据来源:公司提供;


           ②污水处理的生产、销售情况
          注:上述供水量是指公司外购与自产水量之和。



           污水生产方面,报告期内公司污水处理产能利用率保持稳定,具体如下表
    所示:
           期间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项目          产能       产量       产能       产量        产能        产量        产能        产量
      污水处理
     量(万立方          11,070     7,519     13,870      11,493    13,908        10,309      10,950       9,847
         米)
     产能利用率             67.91%                  82.86%                 74.12%                89.93%

          数据来源:公司提供

           污水处理销售方面,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污水处理量及收入保持稳定,具
    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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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标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实际完成量(万立方米)                    7,519              11,493           10,309          9,847
       结算量(万立方米)                    7,519              11,493           10,309          9,847
    污水处理收入(万元)                  6,843.61        10,677.50            9,750.07       9,819.02
    数据来源:公司提供
     ③垃圾处理及发电业务的生产、销售情况
     2015 年 7-12 月、2016 年、2017 年及 2018 年 1-9 月,公司垃圾处理量为
145,615 吨、272,274 吨、317,235 吨以及 233,176 吨,同期生产电量为 4,665.55
万千瓦时、9,649.16 万千瓦时、11,850.13 万千瓦时以及 8,342.58 万千瓦时。公
司垃圾焚烧产生的电力除天乙能源自身生产用电外,全部用于对外供电,同期
的售电量一般约为生产电量的 75-85%。具体如下表所示:

            指标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7-12 月

 垃圾焚烧量(吨)                         233,176         317,235              272,274           145,615

 生产电量(千瓦时)                  83,425,816       118,501,250           96,491,582        46,655,450

 销售电量(千瓦时)                  70,870,800        99,994,400           76,958,200        35,552,000

 平均销售电价(元/千瓦
                                             0.55               0.55               0.55                0.55
 时)

    数据来源:公司提供

     2、市场经营管理业务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市场租赁业务收入逐年增长,具体情况如下表所
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12,624.57               16,148.36              16,132.26          14,523.54
       营业成本                4,626.40              6,064.08               5,347.39            5,449.18
        毛利率                 63.35%                 62.45%                 66.85%             62.48%
       营业利润                7,998.17             10,084.28              10,784.87            9,074.36

    数据来源:公司提供、公司年报




                                               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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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工程建筑业务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公司主要的在建项目数量为 22 个,总金额为
34,265 万元。2017 年度、2016 年度、2015 年度,公司竣工项目数量分别为
207、679、和 182 个,金额分别为 15,702.00、4,290.74 和 1,959.20 万元。具体
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状态        项目           2018.9.30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数量                       22                     7                 9                  7
 在建项目
                  金额              34,265.00              4068.06          17,064.40            5,356.77

  项目状态        项目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数量                    186                  207                  679              182
 竣工项目
                  金额               6,772.86             15,702.00          4,290.74            1,959.20

      数据来源:公司提供
      截至 2018 年 9 月末,公司主要在建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金        预计     完工
                     项目名称                             业务模式
 号                                                                           额          工期     进度
        东鄱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施工总                公开投标承接        11,925        380        80
  1
        承包
  2     黄圃镇雨污分流一期工程                          公开投标承接         8,788        800       50
  3     中山市长江路改造工程给水管道迁改                年度中标承接         4,170        940       85
        中山市黄圃镇智能制造装备项目标段                公开投标承接         3,674        260       80
  4
        填土工程
        二环快速路东段工程第一标段给水管                年度中标承接         2,742        560       18
  5
        道迁改工程
        省道 S111 中山段(洪奇沥大桥-中山               年度中标承接         1,580        730       12
  6     港大桥段)给水管改造工程-DN800 给
        水管
  7     中炬高新商业楼装修项目                          公开投标承接          880         180       10
        中山市板芙镇滨江东路(聚丰至尚美                公开投标承接          709         350       90
  8
        居)道路及排水工程
      数据来源:公司提供

      4、港口客运业务

      中中港客运原有 5 艘船,其中 1 艘于 2017 年报废,截至 2018 年 9 月末,
剩余 4 艘,另外公司租赁 1 艘以满足市场需要;公司运营航线 3 条,分别为中
山-香港、中山-香港机场、中山-深圳。2015 年至 2018 年 9 月,公司每艘船的


                                                  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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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客运数分别为 338 个、338 个、330 个和 291 个。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客运
业务中山-香港航线开通班轮次数为 24 班次/天,2015 年以来,公司提价为 185
元/班次;中山-香港机场开通班轮次数为 7 班次/天,票价一直稳定为 290 元/班
次。2017 年 8 月以来,中山-深圳开通班轮次数为 8 班次/天,票价为 120 元/班
次。2018 年 1-9 月、2017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公司总航次分别为
9,677 次、9,965 次、8,520 次和 8,244 次;同期的实际客运量为 112.33 万人次、
129.94 万人次、116 万人次和 121 万人次,相对稳定。2017 年,中山-香港、中
山-香港机场、中山-深圳三条航线的收入比为 45.69:16.07:1;2018 年 1-9 月,三
条航线的收入比为 12.88:4.93:1。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8 年 1-3 月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船只(艘)                             5             5              5             5

          航线(条)                             3             3              2             2

    客运数平均(人/船)                       291          330             338          338

    可载客量(万人次)                        276          309             278          278

       客运量(万人次)                    112.33       129.94             116          121

       年总航次(航次)                     9,677        9,965            8,520       8,244

    数据来源:公司提供

     5、环保环卫业务

     名城环境科技主要从事向政府城市管理部门、物业管理公司、商场、小
区、企业等机构提供道路保洁、垃圾收运、垃圾处置、污泥运输等综合环境服
务。目前主要的收入来源为道路保洁服务和垃圾收运服务。2015 年至 2018 年 9
月,名城环境科技营业收入分别为 1.42 亿元、1.36 亿元、1.47 亿元和 1.24 亿
元。

    (四)公司销售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向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期间    序号      客户名称                            金额(万元)      占当期销售总额比例
            1       中山市财政局                               6,883.09                  5.02%
            2       中山火炬开发区自来水公司                   5,284.45                  3.85%


                                              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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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3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山供电局    4,202.23                 3.06%
  年 1-     4    中山市沙溪自来水公司              3,249.17                 2.37%
  9月       5    中山市大涌自来水有限公司          1,594.91                 1.16%
                               合计               21,213.85               15.46%
  2017      1    中山市财政局                      9,499.62                 5.89%
  年度      2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山供电局    5,270.45                 3.27%
            3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自来水有限公司    3,539.24                 2.19%
            4    中山市沙溪镇自来水公司            2,248.53                 1.39%
            5    中山市财政局黄圃分局              2,117.87                 1.31%
                               合计               22,675.71               14.05%
  2016      1    中山市财政局                      9,196.18                 6.29%
  年度      2    中山火炬开发区自来水公司          7,340.01                 5.02%
            3    中山市沙溪自来水公司              4,267.31                 2.92%
            4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山供电局    4,249.28                 2.91%
            5    中山市大涌自来水有限公司          2,239.90                 1.53%
                               合计               27,292.67               18.66%
  2015      1    中山市财政局                      9,202.50                 7.48%
  年度      2    中山火炬开发区自来水公司          7,351.38                 5.98%
            3    中山市沙溪自来水公司              4,291.01                 3.49%
            4    中山市大涌自来水有限公司          2,169.16                 1.76%
            5    中山市南朗供水有限公司            1,662.40                 1.35%
                               合计               24,676.45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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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

     本节披露或引用的财务会计信息,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经广东正中珠江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公司的财务报表。本节的财
务会计数据及有关的分析说明反映了公司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经
审计的财务报表及附注以及 2018 年 1-9 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主要内容。
     2016 年 2 月,公司以 7,708.72 万元收购中山公用工程有限公司 100%股
权。公用工程是中汇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由于收购方和被收购方同受中汇集团
控制,本次收购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正中珠江出具的 2016 年审计报告
(广会审字[2017]G16041360019 号)已对本次合并进行了追溯调整,相应调整
了 2015 年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的财务数据,本募
集说明书中引用的 2015 年度财务数据为调整后财务数据。
     2018 年 8 月,公司收购了广东名城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该次收购属同
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发行人已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2018 年 1-9 月财务报
表。发行人尚未对 2015 年、2016 年、2017 年的财务报表进行重述。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5 年度、2016 年
度、2017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广会审字
[2016]G15041520015 号、广会审字[2017]G16041360019 号和广会审字
[2018]G17036080015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18 年 1-9 月财务报
表未经审计。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会计资料

    (一)合并财务报表

     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8
年 9 月 30 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以及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 1-9 月的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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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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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18.9.30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13,319.74        93,818.23          67,243.47       159,679.8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2.30                   -                  -                -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账款             26,995.98        34,947.88          39,019.03        35,940.68
            预付款项               3,323.20         1,517.39           1,781.61         1,644.32
            应收股利                        -        490.00            1,620.94                  -
          其他应收款               6,157.75         4,954.62           3,657.68         5,399.52
              存货               17,963.83        10,713.06            9,250.44         8,484.6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4,435.11
         其他流动资产            68,785.31        45,901.61          75,055.53        19,110.19
 流动资产合计                   236,548.11       192,342.79         197,628.70       234,694.31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19,149.99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400.00         1,400.00           1,400.00         1,400.00
          长期应收款               3,459.79         4,062.78           4,062.78         4,164.00
         长期股权投资          1,071,011.51     1,035,263.89        970,646.62       846,211.19
         投资性房地产            75,488.84        63,174.04          65,787.50        67,882.50
            固定资产            163,118.01       166,788.32         158,918.03       162,345.11
            在建工程             47,889.84        33,369.76          16,685.31        13,195.89
            无形资产             73,462.81        74,662.58          83,435.94        72,243.50
         长期待摊费用              3,130.88         2,956.14           3,084.79         1,446.69
        递延所得税资产             4,788.64         5,131.29           3,555.42         3,644.60
        其他非流动资产           17,652.51          5,151.85            705.40           774.67
 非流动资产合计                1,480,552.82     1,391,960.64       1,308,281.78     1,173,308.15
 资产总计                      1,717,100.93     1,584,303.43       1,505,910.49     1,408,002.4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00,000.00       130,000.00          65,000.00                   -
            应付账款             47,440.82        42,900.93          41,079.79        40,403.48
            预收款项             45,025.29        35,249.44          21,717.02          9,865.68
         应付职工薪酬            11,494.93        12,433.34          10,422.60          9,472.16
            应交税费               4,202.27         4,839.36           4,337.54         5,897.00
            应付利息               7,001.36         1,132.63           3,236.94         3,236.94
            应付股利               6,727.59         7,042.06           6,937.95       13,439.15
          其他应付款             20,935.51        17,683.61          16,324.78        26,510.2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79,866.67          2,500.00
         其他流动负债               425.21           391.34                     -                -
 流动负债合计                   243,252.98       251,672.71         248,923.28       111,324.67
            长期借款                        -                -                  -       8,100.00
            应付债券            199,568.94        99,999.50          99,833.33       179,233.33


                                        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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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应付款                       749.95             503.53              503.53               503.53
          专项应付款                             -                  -            3,749.24                       -
            递延收益                      7,670.22           7,463.62            1,827.23             1,971.85
        递延所得税负债                     705.08            1,085.44             591.67               604.91
 非流动负债合计                         208,694.20      109,052.10          106,505.01             190,413.62
 负债合计                               451,947.18      360,724.81          355,428.29             301,738.2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47,511.14      147,511.14          147,511.14             147,511.14
          资本公积金                    196,619.10      206,077.38          206,036.61             214,358.88
         其它综合收益                    90,060.25       82,242.82              89,626.54           89,666.29
            专项储备                       921.71             714.74              591.02               431.75
          盈余公积金                     73,214.00       73,214.00              64,953.02           56,879.66
          未分配利润                    724,871.51      693,189.01          624,304.81             580,411.2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233,197.71      1,202,949.08        1,133,023.14            1,089,258.94
         少数股东权益                    31,956.04       20,629.54              17,459.06           17,005.23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65,153.75      1,223,578.63        1,150,482.20            1,106,264.1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717,100.93      1,584,303.43        1,505,910.49            1,408,002.46


                                           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37,170.16       161,399.89        146,260.17         149,677.64
            其中:营业收入                     136,340.86       161,399.89        146,260.17         149,677.64
                     利息收入                        781.50                 -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47.80                 -                 -                 -
 二、营业总成本                                121,723.01       147,991.95        137,496.51         133,481.43
            其中:营业成本                       93,420.52      111,124.56         98,452.38          97,049.93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28.42                 -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1,345.62        2,140.31          2,600.24           2,842.13
                  销售费用                        4,620.66        6,082.57          5,949.55           6,282.52
                  管理费用                       12,483.91       15,631.16         16,439.28          15,927.92
                  财务费用                        9,613.63        9,628.56         13,855.91          11,315.04
                资产减值损失                         210.24       3,384.78            199.15              63.88
                 投资净收益                      50,528.55      101,304.31         95,807.95         141,270.5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49,033.13       98,659.17         91,217.01         135,848.99
                资产处置收益                          -8.74                 -                 -                 -
                  其他收益                        1,492.01                  -                 -                 -
 三、营业利润                                    67,460.04      116,803.10        104,571.62         157,466.72
            加:营业外收入                           149.18         327.79          3,966.01           3,562.60
            减:营业外支出                           593.69       1,180.68          2,092.73           1,073.08
 四、利润总额                                    67,015.53      115,950.21        106,444.90         159,956.24



                                                134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减:所得税                         6,037.90          5,882.51         6,473.15          7,027.62
 五、净利润                                     60,977.63         110,067.70        99,971.75        152,928.6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7,921.82         106,693.12        96,267.75        149,365.95
              少数股东损益                        3,055.81          3,374.58         3,703.99          3,562.67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4,097.62          -7,383.73           -39.74         13,725.32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14,097.62          -7,383.73           -39.74         13,725.32
                    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                -                   -               -
                  合收益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14,097.62          -7,383.73           -39.74         13,725.32
                     益
 七、综合收益总额                               75,075.24         102,683.97        99,932.00        166,653.9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72,019.44          99,309.40        96,228.01        163,091.26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3,055.81          3,374.58         3,703.99          3,562.67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39            0.72             0.65              1.06
          (二)稀释每股收益                            0.39            0.72             0.65              1.06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65,095.65           181,481.61       154,273.87           147,335.52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728.42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2,579.23            1,378.18          1,065.22              389.8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2,684.53           43,005,03         39,905.69           30,134.1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1,087.82           225,864.83       195,244.78           177,859.5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72,550.81           85,605.69         75,172.19           75,681.99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15,050.50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0.77                   -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7,189.11           24,150.94         23,103.95           22,166.39

         支付的各项税费                     13,113.57           14,595.61         14,736.82           13,136.5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5,666.09           45,113.00         39,048.55           44,481.7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3,570.85           169,465.24       152,061.51           155,466.7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516.97           56,399.59         43,183.27           22,392.8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35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29,361.17   340,270.00   177,302.99     688,7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4,126.80    37,428.83    68,295.96      24,889.7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0.01      657.62        583.58           8.74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63,487.97   378,356.46   246,182.52     713,598.5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42,500.82    32,083.24    26,891.52      11,570.98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260,643.88   315,888.79   329,675.60     674,199.04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15,737.53     1,240.87      3,634.60      8,061.69
            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96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18,891.20   349,212.90   360,201.73     693,831.7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5,403.23    29,143.56   -114,019.20     19,766.8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796.93             -             -     86,105.83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
                                     796.93             -             -       330.75
            到的现金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100,000.00   130,000.00   115,000.00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99,500.00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1.65      361.91        555.61       5,003.57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0,358.58   130,361.91   115,555.61      91,109.4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30,000.00   145,000.50    60,600.00       1,273.50

 分配股利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37,521.59    44,140.58    67,584.22      40,314.58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
                                     235.02       256.11       9,984.06      5,174.09
            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47.74       549.15       8,942.34      5,083.0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8,269.33   189,690.23   137,126.55      46,671.1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089.24   -59,328.32    -21,570.95     44,438.3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232.87       -118.48      -829.51        -184.42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4,435.86    26,096.34    -93,236.39     86,413.50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7,241.97    66,443.47   159,679.86      73,266.3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1,677.83    92,539.82    66,443.47     159,679.86




                                      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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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8
年 9 月 30 日的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以及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 1-9 月的母公司利润表、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如下: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9.30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1,986.35            25,374.97        47,307.66       109,753.7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2.30                     -                 -                -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账款                  60.50                  7.71          118.92            48.95

            预付款项                  12.38                12.38            32.32              4.15

            应收股利                       -              490.00          1,620.94         4,278.58

        其他应收款               144,151.23           126,855.83       131,992.48       118,006.70

       其他流动资产               19,863.00            25,944.03        50,069.05                  -

 流动资产合计                    216,075.76           178,684.94       231,141.36       232,092.11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21,917.30            19,267.30        18,467.30                  -

       长期股权投资            1,226,252.61          1,205,857.01     1,114,634.58     1,011,951.13

       投资性房地产               51,489.54            38,736.22        40,400.29        41,344.95

            固定资产               4,568.84              4,625.24         4,825.29         5,031.66

            在建工程              13,015.93            12,001.41          2,102.10          441.56

            无形资产               5,645.56              5,797.73         6,012.52         6,240.22

       长期待摊费用                  168.87               128.12           107.10           156.75

      递延所得税资产                 212.75               201.44              4.10          745.52

      其他非流动资产                  15.80                34.89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1,323,287.20          1,286,649.36     1,186,553.28     1,065,911.80

 资产总计                      1,539,362.96          1,465,334.30     1,417,694.64     1,298,003.9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00,000.00           130,000.00        65,000.00                  -

            应付账款               5,723.07              1,672.89         1,928.54         1,522.05



                                               137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预收款项                1,091.84               1,889.94               1,749.71            840.90

       应付职工薪酬                 2,183.73               2,027.39               1,660.01           1,191.29

            应交税费                  201.57                342.97                 282.63            1,257.63

            应付利息                        -              1,132.63               3,236.94           3,236.94

            应付股利                        -               642.06                 537.95             379.79

        其他应付款                110,553.53            104,763.68               97,272.67         69,600.5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79,866.67                       -

 流动负债合计                     219,753.73            242,471.56           251,535.12            78,029.11

 非流动负债:

            应付债券              199,568.94             99,999.50               99,833.33        179,233.33

      递延所得税负债                  201.64                201.64                 403.25             604.91

 非流动负债合计                   199,770.58            100,201.14           100,236.59           179,838.24

 负债合计                         419,524.31            342,672.70           351,771.71           257,867.3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47,511.14            147,511.14           147,511.14           147,511.14

        资本公积金                383,178.69            390,927.48           390,887.72           392,735.03

       其它综合收益                78,798.19             83,334.22               79,742.84         88,589.46

        盈余公积金                 69,630.03             69,630.03               61,369.06         53,295.69

        未分配利润                440,720.60            431,258.74           386,412.18           358,005.24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19,838.64          1,122,661.60        1,065,922.93          1,040,136.5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539,362.96          1,465,334.30        1,417,694.64          1,298,003.90



                                        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7,669.72       9,097.71       9,102.52       7,608.09

                 减:营业成本                          1,837.76       2,416.71       2,196.47       1,913.63

                营业税金及附加                           203.84        532.04         628.00         717.82

                   销售费用                                   -              -               -               -

                   管理费用                            3,353.19       3,615.34       4,017.72       3,497.10

                   财务费用                            5,541.61       4,864.88       5,997.89       3,825.84




                                                 138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资产减值损失                           45.24         36.41          10.42           0.53

                  投资净收益                      40,906.81       84,514.66      85,671.21     139,733.6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39,900.94       82,418.24      77,918.79     130,995.41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08              -               -               -

 二、营业利润                                     37,595.96       82,147.01      81,923.24     137,386.77

                加:营业外收入                          32.10         63.84         117.00         693.53

                减:营业外支出                           2.18          0.04         774.24           0.17

 三、利润总额                                     37,625.88       82,210.80      81,266.01     138,080.13

                  减:所得税                           -11.31       -398.96         532.35         903.69

 四、净利润                                       37,637.19       82,609.76      80,733.65     137,176.44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939.62      3,591.38      -8,846.62      12,701.34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              -               -               -
                        益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939.62      3,591.38      -8,846.62      12,701.34

 六、综合收益总额                                 38,576.81       86,201.14      71,887.03     149,877.78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7,415.32            9.939.81          9,482.96        8,413.8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747.29        21,615.08            50,938.86       33,034.9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162.61        31,554.89            60,421.82       41,448.7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83.03              283.39             91.54            24.7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840.98            1,697.88          1,703.23        1,965.44
          支付的各项税费                     676.93              953.92           2,031.06        1,188.7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7,962.87            2,351.04         43,361.54        4,009.3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0,663.81            5,286.24         47,187.37        7,188.1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501.20        26,268.65            13,234.44       34,260.5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95,773.18       200,000.00            60,000.00      617,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9,013.54        30,531.99            66,058.05       20,610.0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0.15               0.03               0.35            0.06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4,786.87       230,532.01           126,058.40      637,610.07



                                              139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12,623.51
                                                     11,328.14       4,142.84      5,838.14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04,748.73    209,157.91     206,758.09    651,107.76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9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7,380.13    220,486.05     210,900.93    656,945.9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406.73     10,045.96      -84,842.53   -19,335.8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85,775.08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00,000.00    130,000.00     115,000.00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99,5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1.65       361.91          555.61       824.2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9,561.65    130,361.91     115,555.61     86,599.27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30,000.00    145,000.50      5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36,843.09     43,884.48      57,193.59     34,213.55
               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2.74             -               -      104.3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6,855.84    188,884.98     107,193.59     34,317.9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705.81    -58,523.07       8,362.02     52,281.3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6,611.35    -22,208.45      -63,246.07    67,206.0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4,299.20     46,507.66     109,753.72     42,547.6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0,910.55     24,299.20      46,507.66    109,753.72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一)2015 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名称                                       变化原因
          中山市天乙能源有限公司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中山公用环保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新设立一级子公司
       公用国际(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新设立一级子公司
       中山市青葱有机复合肥有限公司                               注销

    (二)2016 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名称                                       变化原因
           中山公用工程有限公司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中山市中港旅行社有限公司                                 注销
       中山公用黄圃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新设立一级子公司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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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2017 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名称                                               变化原因
            中山公用商贸有限公司                                          注销

    (四)2018 年 1-9 月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名称                                               变化原因
         中通(中山)投资有限公司                                   新设立一级子公司
       广东名城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一)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8.9.30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资产负债率(%)                         26.32             22.77            23.60            21.43
 流动比率                                   0.97            0.76              0.79            2.11
 速动比率                                   0.90            0.72              0.76            2.03

            项目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5.72            4.36              3.90            4.76
 存货周转率(次)                           8.65           11.13            11.10            11.49
 总资产周转率(次)                         0.11            0.10              0.10            0.1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6.32            9.15              8.72           17.37
 (%)
 利息保障倍数(倍)                      10.79             15.09            10.96            18.14

注:2018 年 1-9 月数据为年化财务指标。

    (二)母公司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8.09.30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资产负债率(%)                   27.25                  23.39             24.81             19.87
 流动比率                            0.98                  0.74              0.92              2.97
 速动比率                            0.98                  0.74              0.92              2.97
          项目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
                                  299.83                143.69             108.45           209.86
 (次)


                                                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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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货周转率(次)                   -                 -               -                 -
 总资产周转率(次)             0.01               0.01            0.01             0.01

注:2018 年 1-9 月数据为年化财务指标。

未经特别说明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6)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总资产平均余额

    (三)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合并口径)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8.74      466.84      1,194.16       -574.6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
 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
                                        1,651.11    3,870.55      3,326.82      3,098.29
 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
 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
                                         130.20       206.13        254.67       252.53
 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
 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                631.24            -         -6.73      1,541.43
 净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
 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
 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
 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
                                          13.73            -        597.92             -
 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
 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营业外收
                                         -477.45     -919.63        675.86        -34.08
 支净额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
                                        1,382.76    2,545.14      1,826.77      5,281.51
 的损益项目
 小计                                   3,322.85     6169.03      6,612.17      9,565.00


                                           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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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非经常性损益相应的所
                                 672.90      1,542.25      1,653.04      2,005.89
 得税
 减:少数股东损益影响数          341.44       362.68         294.14         -7.65
 非经常性损益影响的净利润       2,308.51     4,264.10      4,664.99      7,566.76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57,921.82   106,693.12     96,267.75   149,365.95
 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
                               55,613.31   102,429.02     91,602.76   141,799.19
 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




                                   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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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期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数额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
未来资金需求状况,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
许可[2017]1897 号文核准,本公司获准发行不超过 20 亿元(含 20 亿元)的公
司债券。

       本期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


       二、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

       1、拟偿还银行借款情况

       公司拟将本期募集资金 8.5 亿元全部用于偿还银行借款,优化公司负债结
构。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期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范
围如下:

 序号      借款银行            借款日期   借款金额(亿元)     期限        借款利率
   1       农业银行            2018/3/1           2           12 个月       4.785%
   2       兴业银行        2018/4/18              2           12 个月        4.35%
   3       中信银行        2018/4/25             0.5          11 个月       4.872%
   4       兴业银行        2018/5/25              2           12 个月        4.35%
   5       工商银行        2018/5/25             0.5          12 个月       4.875%
   6       工商银行        2018/5/24             0.3          12 个月       4.875%
   7       工商银行        2018/5/16             0.2          12 个月       4.875%
   8       兴业银行            2018/6/5           1           12 个月        4.35%
 合计                                            8.5


       因本期债券的发行时间尚有一定不确定性,待本期债券发行完毕,募集资
金到账后,公司将本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尽可能节省公司利息费用的
原则,对具体偿还计划进行调整,灵活安排偿还公司债务的具体事宜。

       2、拟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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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公司母公司账面货币资金 69,986.35 万元(包含
用于理财的募集资金 18,000.00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20,618.00 万元(包含用于理财的募集资金 18,000.00 万元),如剔除尚未使
用募集资金,公司母公司账面货币资金为 49,368.35 万元。

     一方面,为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公司需要保留一定规模的货币资金。另
一方面,公司 2015 年完成了对中山市天乙能源有限公司的收购,开始进入垃圾
处理及发电行业,根据“十三五”规划,到 2020 年底,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
处理设施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 50%以上,即焚烧处理能力达到 52 万吨/
日以上,预计新增垃圾焚烧处理能力约 21.33 万吨/日,占新增无害化处理能力
的 62.7%;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投资估算约 1,924 亿元,其
中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投资约 1,360 亿元。随着垃圾处理及发电相关业务规模
扩大,2016 年,公司完成对中山市天乙能源有限公司的设备大修工程,主要生
产指标较大修前增长 20%以上。2017 年,公司启动天乙能源三期扩建项目前期
工作,随着项目的完成,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将进一步增加。

     此外,当前,中国的环保行业迎来了新时代。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明确了实
现“两个一百年”阶段目标中对生态文明的要求:到 2020 年,坚决打好污染防
治攻坚战;到 2035 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到本世纪
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2017 年的政府工作
报告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生态环保也被反复提及,2018 年更是强调环保
政策落地实施效果,环保任务被层层分解到各级政府,在政府主导推进,社会
资本助力,各类创新模式的推动下,环保行业有望继续保持景气度。公司 2016
年收购中山公用工程有限公司,2016 年 7 月,公司与公用工程组成的联合体成
功中标总投资 2.6 亿元的黄圃镇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 PPP 项目。公司未来也将
继续围绕环保水务行业对相关项目进行筛选。随着环保工程类业务规模的扩
大,也需要投入较多的流动资金。

     因此公司拟将本期募集资金 1.5 亿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
未来在垃圾处理及环保水务业务的运营和拓展需要。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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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期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以 2018 年 9 月 30 日公司合并口径财务数据为基准,在不考虑发行费用的
前提下,假设本期债券全部发行完成后 10 亿元,其中 8.5 亿元用于偿还金融机
构借款,1.5 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8 年 9 月 30 日(合并报表口径)
             项目                                                       变动比率
                                   发行前             发行后
          流动资产                   236,548.11         251,548.11        6.34%
         非流动资产                1,480,552.82       1,480,552.82        0.00%
          资产合计                 1,717,100.93       1,732,100.93        0.87%
        流动负债合计                 243,252.98         158,252.98       -34.94%
       非流动负债合计                208,694.20         308,694.20       47.92%
       其中:应付债券                199,568.94         299,568.94       50.11%
          负债合计                   451,947.18         466,947.18        3.32%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65,153.75       1,265,153.75        0.00%
         资产负债率                     26.32%             26.96%           -
          流动比率                          0.97               1.59         -
          速动比率                          0.90               1.48         -


     (一)对公司资产负债水平的影响


    本期 10 亿元公司债券发行后,补充流动资金使流动资产增加了 1.5 亿元;
偿还金融机构借款使流动负债减少 8.5 亿元。本期发行后公司资产负债水平的
优化,有利于保障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此外,公司合并口径的资产负债率将
由发行前的 26.32%小幅上升至发行后的 26.96%。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仍处于合理
水平,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


     (二)对公司短期偿债能力的影响


    公司合并口径的流动比率将由发行前的 0.97 提高至发行后的 1.59,速动比
率由发行前的 0.90 提高至发行后的 1.48。本期 10 亿元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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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有较为明显的改善,流动资产对于流动负债的覆
盖能力得到改善,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得到增强。


     (三)锁定发行人中长期融资成本


    本期发行固定利率的公司债券,有利于发行人锁定公司的财务成本,避免
由于贷款利率上升带来的财务风险。同时,将使公司获得长期稳定的经营资
金,减轻短期偿债压力,使公司获得持续稳定的发展。


       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
     发行人将对债券募集资金进行严格的使用管理,加强业务规划和内部管
理,努力提高整体经济效益水平,严格控制成本支出。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将
严格按照本募集说明书承诺的资金安排使用,实行专款专用。


     (一)发债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承诺的投向和资金安排使用募集资金,债券
存续期间,发行人不得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指定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发行人将定期对募集资金的使用状况进行核查监督,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
出资人和发行人的利益。

     (二)发债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发行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相关政
策法规和公司有关的管理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公司内建立了规范、
高效、有序的财务管理体系,制定并完善了一系列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组织
规范。

     通过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严格的规范流程,发行人将确保债券募集资金
按照证监会核准的用途使用,降低偿付风险,保证本次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
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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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发行人与受托管理人签订的《受托管理协议》,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
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将定期在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中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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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本募集说明书的备查文件如下: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最近一期财务报告或会计
报表;

     (二)主承销商出具的核查意见;

     (三)法律意见书;

     (四)资信评级报告;

     (五)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七)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本公司、主承销商处或深交所互联网
网址(www.szse.cn)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和摘要及上述备查文件。

     投资者若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
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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