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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山公用: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质押合同的公告2019-09-28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19-082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质押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事项概述

    2019 年 9 月 23 日,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2019

年第 12 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兰溪桑德水务有限公司股权及收益权质押的议
案》,为顺利完成项目股权依法移交,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中山公用环保产业投资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用环投”)在完成股权变更登记后,将其持有的兰溪桑德水务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及兰溪桑德水务有限公司以其与兰溪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签订的《兰溪市城
镇污水一体化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规定依法享有的特许经营权的收益权(污水处理费)一

并质押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金华分行”),期限至 2027
年 8 月 30 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9 年 9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兰溪桑德水务有限公司股
权及收益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9)。

    2019 年 9 月 27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公用环投与浙商银行金华分行签署《权利质押合
同》(合同编号:(338004)浙商银权质字(2019)第 00013 号),公司将其持有的兰溪
桑德 100%股权,以及兰溪桑德以其与兰溪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签订的《兰溪市城镇污水一
体化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规定依法享有的特许经营权的收益权(污水处理费)一并质押给
浙商银行。

    二、协议各方基本情况

    (一)出质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山公用环保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1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345354875G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注册地:中山市东区兴中道18号主楼5-6层601室

    5、法定代表人:徐化群

    6、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5年5月15日

    8、经营范围:环保产业投资及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活动)

    9、与公司的关系:公用环投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质权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03MA28EXDT4N

    3、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

    4、注册地: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宾虹东路358号嘉福商务大厦2号楼1、2、10楼

    5、法定代表人:周镔

    6、成立日期:2016年12月19日

    7、经营范围:许可该机构部经营中国银行业务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凭有效金融许可证经营)。
(凡涉及后置审批项目的,凭相关许可证经营,浙江省后置审批目录详见浙江省人民政府
官网。)

    8、公司与债权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兰溪桑德水务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1337041879W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地: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兰江街道西山路367号

    5、法定代表人:布克巴依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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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注册资本:9,750万元

    7、成立日期:2015 年 5 年 8 日
    8、经营范围:城镇污水处理及城镇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

    9、股权结构:中山公用环保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10、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用环投持有兰溪桑德100%股权,兰溪桑德为

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四、协议主要内容

    1、质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2、出质人:中山公用环保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3、质押标的:兰溪桑德水务有限公司 100%股权。
    4、质押担保的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质押权利处置费、过户费等质权人实现债
权的一切费用。
    5、质押期间:至 2027 年 8 月 30 日
    6、合同生效条件: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次质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质押是公司收购兰溪桑德100%股权后为了持续满足其融资及有效解决项目

建设资金需求,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符合经营发展实际需要。公司对兰溪桑德的资信情况
进行了查证,认为其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项目建设顺利完工,如期开始商业运
营后具有相应的偿债能力,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本次股权质押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

利益,相关决策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的行为,不会
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19 年第 12 次临时董事会议决议;

    2、权利质押合同(合同编号:(338004)浙商银权质字(2019)第 0001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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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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