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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北证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03-30  

						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18-016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 2017 年 12 月 25 日发布的《关

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及其解读文件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

行相应调整,增加相关报表项目并调整前期列报。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

    2017 年 12 月 25 日

    (二)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 2017 年 12 月 2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及其解读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起开始按照文

件要求增加相关报表项目并调整前期列报。

    (三)变更内容

    1.资产负债表新增如下报表项目

    (1)新增“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

别的非流动资产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处置组中的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的

期末账面价值。该项目根据在资产类科目新设置的“持有待售资产”科目的期末

余额,减去“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2)新增“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处置组中与划分为

持有待售类别的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的期末账面价值。该项目根据在负债类科目


                                   1
新设置的“持有待售负债”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利润表新增如下报表项目

    (1)新增“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反映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

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时确认的处置

利得或损失,以及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

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

得或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也包括在本项目内。该项目根据

在损益类科目新设置的“资产处置损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处置损失,

以“-”号填列。

    (2)新增“其他收益”行项目,反映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等。该项目

根据在损益类科目新设置的“其他收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3)新增“(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和“(二)终止经营净利润”行项目,

分别反映净利润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净利润和与终止经营相关的净利润;如为净

亏损,以“-”号填列。上述两个项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

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相关规定分别列报。

    3.利润表调整以下报表项目内容

    (1)“营业外收入”行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营业利润以外的收益,主要包

括债务重组利得、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盘盈利得、捐赠利得等。该

项目根据“营业外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2)“营业外支出”行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营业利润以外的支出,主要包

括债务重组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亏损失、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

损失等。该项目根据“营业外支出”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四)变更影响

    对于利润表新增的“持续经营净利润”行项目和“终止经营净利润”行项目,

公司按照《通知》要求进行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上年金额 1,362,089,505.60

元,本年金额 702,702,988.60 元。终止经营净利润上年和本年均无金额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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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利润表新增的“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当期及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通

知》进行调整。资产处置收益本年列示金额-55,420.43 元,调增资产处置收益

上年金额 365,930.18 元,调减上年营业外收入金额 375,501.62 元,调减上年营

业外支出金额 9,571.44 元。

    对于利润表新增的“其他收益”行项目,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

法处理,无需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本期列示金额 359,000.00 元。
    二、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进行了审议,公司董

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政策的规定,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1.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

求,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进行了审议,公司监

事会认为:

    1.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变更后

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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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4.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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