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证券: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2018-03-30
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18-015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概述
(1)本次交易方: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公
司”)与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华基金”)。
(2)本次交易标的:银华基金租赁东北证券交易席位、东北证券代销银华
基金金融产品。
2.交易各方关联关系
(1)银华基金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18.90%的股份,公司董事长
李福春先生任银华基金董事。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根据《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于2018
年3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关联交易
及预计2018年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长李福春先生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
易将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以及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银华基金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18.90%的股份,公司董事长李福春
先生任银华基金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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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基金成立于 2001 年 5 月 28 日,注册资本 222,200,000 元。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银华基金总资产 2,991,911,140.09 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
2,187,218,329.38 元;2017 年,实现营业收入 1,657,601,549.59 元,营业利润
537,189,690.84 元,净利润 400,915,952.29 元。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席位租赁费用及代销金融产品收入参照行业惯例执行,采用市场定价原则。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业务运营所产生,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
并将为公司带来合理的收益;
2.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允的,交易的确定符合相关程序,交易定价符合市
场定价的原则,交易过程透明,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
关联方之间是互利双赢的平等互惠关系,不会对公司造成任何风险,也不存在损
害公司权益的情形;
3.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
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金额
2017年,公司通过向银华基金出租交易席位取得租赁收入7,004,999.44元,
代理销售金融产品取得劳务收入43,802.58元。
2018年,公司拟继续向银华基金出租交易席位,产生的交易佣金金额尚无法
预计,席位租赁费用以实际发生数计算;代销金融产品取得的收入以实际发生数
计算。
六、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上述关联交易相关资料,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已经公司管理层充分论证和谨慎决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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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提交给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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