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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北证券:2013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7年度)2018-06-22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股票代码:000686

债券简称:13 东北 01、13 东北 02             债券代码:112194、112195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2013 年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7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
                        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4 室)




                           二〇一八年六月



                                     1
                              声       明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编
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
“公司”或“发行人”)对外公布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
业意见。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对报告中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
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
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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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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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目       录

声 明............................................................................................................................ 2

第一章          本次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 4

第二章          发行人 2017 年度经营和财务情况 ........................................................... 7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18

第四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 19

第五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20

第六章          内外部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 ............................................................ 21

第七章          本次债券利息的偿付情况 ........................................................................ 22

第八章          本次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 23

第九章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变动情况 ........................................ 24

第十章          其他事项 .................................................................................................... 25




                                                                3
               第一章 本次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2013 年 8 月 15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078 号文核准,公司获
准发行票面总额不超过 19 亿元人民币公司债券。


    二、 债券名称

   本期债券的名称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公司债券”。


    三、 债券简称及代码

   本期债券简称分别为“13 东北 01”、“13 东北 02”,证券代码分别为“112194”、
“112195”。


    四、 发行主体

   “13 东北 01”、“13 东北 02”的发行主体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五、 本次债券的主要条款

   1、发行规模: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为 19 亿元。

   2、债券期限与规模: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 5 年期,附第 3 年
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规模为 18.30 亿元(以
下简称“3+2 年期品种”);品种二为 5 年期,发行规模为 0.70 亿元(以下简称
“5 年期品种”)。

   3、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3+2 年期品种”利率 6.00%,“5 年期品
种”利率 6.10%;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4、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 3+2 年期品种存
续期的第 3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 3+2 年期
品种存续期内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4
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 3+2 年期品种的票面利率以及上调
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期债券 3+2 年期品种后续期限票
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5、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 3+2 年期品种的
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 3+2 年期品种存续期
内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 3+2 年期品种的全部或部分按面值
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 3+2 年期品种存续期内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
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公司第一次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 3+2 年期品种的票面利率及上调幅
度的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
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
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
期债券 3+2 年期品种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 3+2 年期品种的票面利
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
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 3+2 年期品种,若债
券持有人在第 3 年末行使回售权,所回售债券的票面面值加第 3 年的利息在投资
者回售支付日 2016 年 11 月 12 日一起支付。

   7、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8、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3 年 11 月 12 日。

   9、付息日:本期债券 3+2 年期品种的付息日为 2014 年至 2018 年每年的 11
月 12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自 2014 年至
2016 年每年的 11 月 12 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
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本期债券 5 年期品种的付息日为 2014 年至
2018 年每年的 11 月 12 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
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0、兑付日:本期债券 3+2 年期品种的兑付日为 2018 年 11 月 12 日,若投

                                    5
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6 年 11 月 12 日,前述日
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本期债券 5 年期品种的兑付日为 2018 年 11 月 12 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1、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条款。

    12、信用级别及信用评级机构: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东北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分析报告》,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债券信用等级为 AA。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4 月出具的《东
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4 月出具
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跟踪评级分析报告》,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债券信用等级为 AA+。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6 月出具的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6 年跟踪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债券信用等级为 AA+。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6 月出具的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7 年跟踪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5 月出具的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8 年跟踪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13、债券受托管理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6
   第二章 发行人 2017 年度经营和财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1、公司中文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英文名称:Northeast Securities Co., Ltd.
3、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4、设立日期:1992 年 7 月 17 日
5、注册资本:234,045.2915 万元
6、实缴资本:234,045.2915 万元
7、住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8、邮编:130119
9、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徐冰
   电话:0431-85096806
   传真:0431-85096816
10、所属行业: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属于
    J67 资本市场服务行业。
11、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
    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
    销;代销金融产品业务。
1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000664275090B
13、股票上市情况: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股票代码:000686
14、信息披露报刊名称: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15、互联网网址:www.nesc.cn

                                  7
   16、电子信箱:000686@nesc.cn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由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六陆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州六陆”)定向回购股份暨以新增股份换股吸收
合并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北有限”)而设立。东北有限的前身
为吉林省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林证券”)。经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同
意成立吉林省证券公司的批复》(银复[1988]237 号)批准,1988 年 8 月 24 日吉
林省证券公司正式成立,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

   1997 年 10 月 13 日,经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吉林省证券公司增资改制有关问
题的批复》(银复[1997]396 号)批准,吉林省证券公司增资改制并更名为“吉
林省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1.2 亿元。

   1999 年 9 月 15 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吉林省证券有限公司和吉林信托投
资公司证券部合并重组事宜的批复》(证监机构字[1999]102 号)批准,吉林省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吉林省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合并重组,在此基础上增资扩股组
建新的证券公司。

   2000 年 6 月 23 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吉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更名及
增资扩股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0]132 号)批准,吉林证券更名为“东北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吸收新股东入股,注册资本增至 1,010,222,500 元。

   2003 年 12 月 5 日,受中国证监会指定,东北有限托管原新华证券有限公司
的客户业务及所属证券营业部;2004 年 4 月 22 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东北有
限在长春、北京、大连、太原、江阴、上海、深圳等大中城市新设 23 家证券营
业部和 1 家证券服务部。

   2007 年 7 月 23 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六陆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回购股份暨以新增股份换股吸收合并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17 号)核准,锦州六陆与东北有限于 2007 年 8 月
20 日完成吸收合并,并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六陆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更名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地址迁至吉林省长春市,公

                                    8
司经营范围变更为证券业务;2007 年 8 月 27 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复牌,
股票代码不变,股票简称变更为“东北证券”。2007 年 8 月 31 日,东北证券在
吉林省工商局办理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股本变更为 581,193,135 股。

   2009 年 6 月 26 日,东北证券实施完毕 2008 年度利润分配(每 10 股送 1 股
派 3 元现金);2009 年 8 月 13 日,公司办理完毕工商登记变更手续,股本变更
为 639,312,448 股。

   2012 年 8 月 22 日,东北证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 10 名特定投资者发
行了 339,270,568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12 年 9 月 3 日,新增股份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2012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股本
变更为 978,583,016 股。

   2014 年 4 月 16 日,东北证券实施完毕 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10 股,公司股份总数增加至 1,957,166,032 股。

   2016 年 4 月 14 日,公司以向原股东配售的方式发行 383,286,883 股人民币普
通股(A 股)。新增股份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2016 年 4
月 21 日,公司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注册资本变更为 2,340,452,915 元。


   二、发行人 2017 年度经营情况

    (一)公司 2017 年经营情况概述

   2017 年,行业经纪业务佣金收入持续下滑,经纪业务增长乏力;自营业务保
持增长态势,收入占比明显提升,但业绩分化明显;受去杠杆、去通道影响,资
产管理业务规模收缩;IPO 发行速度加快,再融资增速放缓,债券发行规模收缩
明显,融资市场结构发生调整;新三板挂牌企业增速放缓,做市业务呈收缩态势;
以两融和股票质押业务为代表的资本中介业务成为盈利亮点;私募基金子公司业
务整体处于停滞状态;资本市场国际化进入加速阶段,境外业务成为中资券商新
的盈利点。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统计,2017 年行业实现营业收入 3,113.28 亿元,同比下
降 5.08%;实现净利润 1,129.95 亿元,同比下降 8.47%。截至 2017 年末,行业


                                     9
总资产 6.14 万亿元,同比增长 6.00%;行业净资产 1.85 万亿元,同比增长 12.5%。
行业整体资产规模稳中有升,资本实力持续增强。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599.39 亿元,比上年下降 20.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156.71 亿元,比上年增长 0.54%;2017 年
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9.26 亿元,比上年增长 9.9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6.67 亿元,比上年下降 49.28%。公司资产规模相对稳定,但整体盈
利水平同比有较大幅度下降。

     (二)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证券经纪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证券投资业务、资产管理
业务、信用交易业务几项业务。2017 年,证券经纪业务收入同比下降 21.67%,
营业利润率同比下降 13.60 个百分点;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同比下降 52.72%,营业
利润率同比下降 30.82 个百分点;证券投资业务收入同比下降 49.10%,营业利润
率同比下降 4.99 个百分点;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同比下降 50.68%,营业利润率同
比下降 26.71 个百分点;信用交易业务收入同比增加 5.70%,营业利润率同比增
长 2.21 个百分点。
                                                                                            单位:元
                                                                  营业收入比   营业支出比   营业利润
                                                         营业利
  业务类别          营业收入          营业支出                    上年同期增   上年同期增   率比上年
                                                          润率
                                                                     减           减        同期增减
证券经纪业务     873,214,083.64     509,774,341.89       41.62%    -21.67%       2.12%       -13.60%
投资银行业务     326,442,041.93     321,319,251.70       1.57%     -52.72%      -31.16%      -30.82%
证券投资业务     443,368,338.55     86,098,474.25        80.58%    -49.10%      -31.52%      -4.99%
资产管理业务     208,280,591.40     146,360,279.06       29.73%    -50.68%      -20.43%      -26.71%
信用交易业务     1,014,234,106.61   26,166,931.45        97.42%     5.70%       -43.12%      2.21%

   注:证券经纪业务收入含基金分仓收入和代理销售金融产品收入;信用交易业务营业支出未包含公司
融入资金成本。

    1.大零售业务板块

    (1)经纪业务

    2017 年,A 股市场主要指数虽小幅上涨,但根据交易所公开统计数据显示,
沪深两市股票基金总成交金额为 122.27 万亿元,较 2016 年下降 11.74%;同时受
券商线上通道业务加速推进、线下营业网点不断扩张等诸多因素影响,经纪业务
                                                    10
净佣金率持续下滑;经纪业务竞争日趋激烈,收入贡献明显下滑。

   2017 年,公司积极推动经纪业务战略规划实施和转型升级,通过开展战略规
划设计、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架构调整、管理流程再造等工作,全方位提升经纪
业务核心竞争力。公司通过优化网点布局和建设,形成布局全面、重点突出的营
销网络覆盖体系,促进客户基数增长,力争实现规模优势;通过建立以机构客户
和产品销售为特色的客户服务体系,坚持以客户需求为中心,致力于打造“机构
服务引领+产品销售推动”的特色经营策略;通过建立以提供增值服务为主要内容
的投顾团队,推动经纪业务向财富管理型转变;通过提升 IT 技术对经纪业务的
服务和引领能力,充分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等技术手段,提升客户服务能力和服
务效率。公司经纪业务盈利模式不断拓展,收入结构得到进一步改善。

   2017 年,公司实现 AB 股基金交易量 20,664 亿元,市场份额与去年基本持
平,市场份额排名比上年提升;衍生品经纪业务在严把风控的前提下,稳步提升
客户数及交易量,取得了较好发展。截至 2017 年末,公司累计开通期权账户数
量全市场占比 4.476%,累计客户数市场排名第 9 位,2017 年成交量市场份额占
比 1.485%,全市场排名第 15 位;持续稳健开展期货中间介绍业务,实现了客户
数量和资产权益的稳步提升;积极开展柜台市场业务,2017 年在机构间私募产
品报价与服务系统发行 3 期无挂钩标的的固定收益类收益凭证产品,发行规模
19.50 亿元,承做非公开发行公司债项目 1 个,累计为融资方实现融资金额 4 亿
元;私募业务有序开展,规模同比大幅增长。

   2017 年,公司集中资源优势,探索建立机构客户服务体系,坚持以客户为中
心,通过提供专业、丰富、实用的产品服务方案,加强为机构客户提供全方位综
合服务,切实满足机构客户个性化需求;进一步巩固加强与银行、信托、基金公
司等外部金融机构的合作和服务力度,并不断完善内部机构业务合作机制,推动
多单机构合作项目成功落地;继续推进经纪业务向财富管理等综合金融服务转
型,通过积极建设财富 500、财富 50 俱乐部,深入挖掘高净值客户个性化、多
样化的资产配置需求,提供增值化服务,以服务模式的转变和服务内容的丰富推
动收入来源和业务结构的改变;持续加大金融产品销售业务拓展,致力于打造精
品化金融产品超市,金融产品销售规模增长迅速。


                                   11
   港股通业务方面,公司于 2014 年首批获得了开展沪港通下港股通业务的权
限,并于 2016 年 11 月获得开展深港通下港股通业务的权限。2017 年,公司港
股通业务不断推进,开通业务权限的客户数量、目标客户转化率及总成交额都大
幅增长,公司港股通成交市场份额排名提升至第 33 位。

   互联网金融方面,2017 年,公司通过与互联网企业合作,持续扩大客户规模;
进一步优化“融 e 通”移动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推出“融 e 通”APP3.0 版本,对理
财商城、社区等板块进行了性能与体验的提升,以满足不断变化的客户需求。同
时,公司密切关注金融科技发展,积极探索人工智能在行业内的应用,推出“智
能 Dora”服务品牌,包含智能股票机器人、智能投资工具、智能客服、智能资讯
等多项服务功能,以金融科技创新为客户提供多元化的服务,从而向“智能化、
社交化、数据化”方面迈进。

   (2)信用交易业务

   ① 融资融券业务

   截至 2017 年末,沪深两市融资融券余额 10,262.64 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9.26%。
其中,融资余额 10,217.58 亿元,占比 99.56%;融券余额 45.06 亿元,占比 0.44%。

   2017 年,公司融资融券业务以加速推进有效户转化、提升市场份额为战略目
标,通过持续深化差异化服务、广泛利用互联网技术提高业务线上化服务水平、
提升交易便捷性和客户体验等措施,推进业务稳步发展。截至 2017 年末,公司
融资融券余额 84.98 亿元,同比增长 9.55%,其中融券余额为 0.477 亿元,同比
增长 62.80%。

   ②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2017 年,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市场规模持续增长。根据沪深交易所统计
数据,截至 2017 年末,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市场待回购余额为 16,249.79
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26.56%。

   2017 年,在做好风险防范的基础上,公司坚持积极进取策略开展股票质押式
回购交易业务。截至 2017 年末,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待回购余额为
183.83 亿元,其中以自有资金作为融出方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待回购初
                                     12
始交易金额 72.51 亿元,同比增长 9.34%。

   ③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

   2017 年,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已全部购回。

   ④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行权融资业务与限制性股票融资业务

   公司已获得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行权融资业务与限制性股票融资业务资格,
2017 年暂未开展相关业务。

   2.大投行业务板块

   (1)投资银行业务

   公司投资银行业务主要包括股权融资、债务融资、并购与财务顾问、股转业
务等。2017 年,IPO 业务加速发行,融资规模较快增长,但审核通过率降至历
史低点;再融资审核收紧,发行周期变长,可转债融资规模有所增加;债券业务
发行规模大幅缩减,债券发行成本攀升,发行难度加大;并购业务从严审核,并
购重组市场遇冷;股转挂牌业务规模减小,新三板市场低迷,做市指数跌破千点。
2017 年,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坚持多元化均衡发展,实现营业收入 3.26 亿元,同
比减少 52.72%。

   ① 股票承销业务

   2017 年,行业完成 IPO 项目 438 家,募集金额 2,301.09 亿元,同比增长 53.81%;
完成增发项目 540 家,募集金额 1.27 万亿元,同比减少 24.90%;完成配股项目
7 家,融资金额 162.96 亿元,同比减少 45.41%。

   公司努力把握市场机会,共完成股权融资项目 5 家。其中,完成 IPO 项目 2
家,完成增发项目 2 家,完成配股项目 1 家。2017 年,公司股票承销总家数排
名并列第 42 位,IPO 承销家数排名并列第 35 位。

   ② 债券承销业务

   2017 年,债券业务发行规模大幅缩减。行业共发行公司债 1,200 只,同比减
少 1,058 只,融资金额 1.10 万亿元,同比减少 60.26%;发行企业债 382 只,同


                                     13
比减少 116 只,融资金额 3,730.95 亿元,同比减少 37.04%。公司完成债券项目
10 个,融资金额为 74.60 亿元,其中公司债 8 只,融资金额 55.60 亿元;企业债
1 只,融资金额 15 亿元;其他债券 1 只,融资金额 4 亿元。

   ③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业务

   a.挂牌业务

   2017 年,新三板市场挂牌企业增速放缓,全年新增挂牌企业 2,147 家,同比
下降 57.35%;累计挂牌企业 11,630 家,同比增长 14.44%。公司坚持将股转业务
作为战略重点,2017 年新增挂牌企业 57 家,行业排名第 13 位;累计挂牌企业
344 家,行业排名第 8 位。

   b.做市业务

   2017 年,新三板市场做市业务处于收缩态势,做市企业数量由年初 1,654 家
累计下降至年末 1,343 家,做市指数从年初 1,112 点下降至年末 994 点。公司新
增做市企业 73 家,退出做市 39 家,累计做市交易 151 家,行业排名第 14 位,
较 2016 年排名大幅提升;做市交易金额市场占有率为 3.60%,较 2016 年大幅增
长。

   2017 年,公司股转业务稳步发展,已经建立推荐挂牌、融资、并购重组、做
市、信披督导等全业务链服务体系。

   ④ 并购与财务顾问业务

   2017 年,沪深两市共发生并购交易 8,387 次, 交易金额 3.49 万亿元,同比增
长 8.61%。公司完成并购及财务顾问项目 22 个。其中,资产重组项目 1 个,财
务顾问项目 4 个,新三板财务顾问项目 16 个,境外并购项目 1 个。2017 年,公
司积极开展资产重组、新三板兼并收购、财务顾问等创新业务,实现了并购业务
的多元化发展。

   (2)私募基金业务

   2017 年,在券商私募基金行业“严监管”的大环境下,东北证券紧密跟踪监管
政策导向,积极推进私募基金整改工作,将全资子公司东证融通投资管理有限公

                                    14
司整改为私募基金子公司,整改方案获得首批通过。结合私募整改工作,东证融
通按照私募基金业务体系的要求,不断强化内部治理及规范化建设,补强前中后
台团队,逐步确定专业化投资方向,储备投资项目,为东证融通由直投业务平台
向私募基金业务平台转型打下坚实的基础。

   截至 2017 年末,东证融通及下设 SPV 存续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8 只,实
缴规模人民币 16.67 亿元,对外投资余额人民币 7.70 亿元。

   3.投资与销售交易业务板块

   (1)权益类投资业务

   2017 年,公司权益类证券自营业务秉承多元化投资理念,加大投研力度,围
绕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资金供给、政策变化等因素定期进行投资分析,谨慎操作,
在风险可控的范围内,努力调结构,抓机遇,以追求绝对收益为目标,开展投资
工作,全年实现正收益。

   (2)固定收益类投资业务

   2017 年,债券市场流动性趋紧,市场价格呈现震荡下跌格局。公司不断加强
市场研究与判断能力,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合理控制投资规模,持续降低投资杠
杆,加强信用风险防范,利用利率衍生品工具有效对冲市场持续下跌风险,提高
投资盈利能力。同时,公司积极推动做市业务、销售交易等业务发展,不断优化
和完善风险管理能力,持续提升公司的市场活跃度和影响力。

   (3)股票期权投资业务

   2017 年,公司期权自营业务抓住市场机会,逐步扩大期权投资规模,较好地
发挥了期权的风险管理功能,与现货、期货结合,形成了成熟的低风险策略体系。

   (4)另类投资业务

   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东证融达开展另类投资业务,主要开展股权投资与商品
期货 CTA 投资。其中,股权投资关注重点行业及战略新兴产业的股权投资机会,
开展中长期投资,获取溢价收益。2017 年,东证融达严守合规经营理念,有效
把控市场风险,投资运作整体保持稳定。

                                   15
   (5)研究咨询业务

   2017 年,公司研究咨询业务不断扩充研究和销售团队规模,致力于塑造研究
品牌,提升行业影响力。外部市场拓展方面,进一步打造成为机构客户的研究服
务平台,为机构投资者提供研究服务,基本实现公募基金、保险资管、证券公司
资管、自营和私募基金等机构客户的研究服务全覆盖,并有力把握保险资金放开、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持续增加以及私募蓬勃发展的机会,不断扩大服务对象;内
部服务方面,进一步打造成为公司业务的智力支持平台和项目协作平台,建立制
度化模式和流程,为公司决策、各业务条线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研究支持,构建“研
究咨询+”的业务协同体系和协同产品线,促进公司与机构客户建立战略合作。

   2017 年,公司共完成研究报告 3,346 篇,分析师路演 5,300 余次,电话会议
197 次,公司调研 840 余次,举办 11 次行业专题策略会。在新财富专业评选中,
公司被评为最具潜力研究机构第三名,建筑与工程、交通运输仓储、计算机、中
小市值研究、新三板研究等项目排名进入前十名,公司研究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均
有提升,研究收入同比也大幅增长。

   4.资产管理业务

   (1)东证融汇资产管理业务

   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东证融汇经营证券资产管理业务。2017 年,东证融汇顺
应“强监管、降杠杆、防风险”的监管形势,积极拓展主动管理型业务,深入开发
银行端合作渠道,业务规模保持稳定,有效发挥了公司财富管理综合平台作用。

   截至 2017 年末,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总规模为 883.59 亿元,其中:
集合资产管理业务规模 194.17 亿元;定向资产管理业务规模 668.26 亿元;专项
资产管理业务规模 21.16 亿元。截至 2017 年末东证融汇主动管理业务规模 232.08
亿元。2017 年,东证融汇受到投资者和同业的认可,获得 2016 年度中国银行间
债券市场“资产管理机构进步奖”;由东证融汇管理的融智 1 号、融达 10 号在中
国证券报金牛理财举办的 2016 年度“金牛理财产品”评选中被评为“2016 年度金
牛券商集合资管计划”。

   (2)基金业务

                                    16
   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东方基金、参股子公司银华基金开展基金管理业务。

   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统计,截至 2017 年末,公募基金资产管理规模合计 11.60
万亿元,较上年增长 26.64%。2017 年,东方基金新增产品 5 只,募集规模 18.32
亿元;截至 2017 年末,东方基金存续产品 44 只,存续规模 201.45 亿元,排名
第 70 位。银华基金新增产品 23 只,募集规模 94.30 亿元;截至 2017 年末,银
华基金存续产品 90 只,存续规模 2,060.44 亿元,排名第 14 位。

三、发行人 2017 年度财务情况

   2017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增减率(%)
资产总额                      59,938,845,413.66     75,157,013,442.75       -20.25%
负债总额                      43,133,174,721.05     58,556,496,258.84       -26.3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        15,670,782,678.46     15,587,205,426.76         0.54%
所有者权益                    16,805,670,692.61     16,600,517,183.91         1.24%
总股本                         2,340,452,915.00      2,340,452,915.00         0.00%


                                  合并利润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增减率(%)
 营业收入                      4,926,111,998.63      4,481,994,658.63         9.91%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1,650,568,226.47      2,455,891,777.14        -32.79%
 投资收益                      1,556,422,958.74      2,138,396,891.10        -27.22%
 营业利润                        754,908,198.84      1,599,765,768.96        -52.81%
 利润总额                        780,572,570.66      1,652,896,632.49        -52.78%
 净利润                          702,702,988.60      1,362,089,505.60        -48.41%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增减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00,970,534.71   -16,228,726,898.38       127.7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7,105,626.25     1,634,269,558.00        -83.6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539,672,125.69   13,368,978,123.13       -186.32%




                                        17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本次公司债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078 号文《关于核准东北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 15 日向社会
公开发行 19 亿元公司债券,3+2 年期品种票面利率为 6.00%,5 年期品种票面利
率为 6.10%。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0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
用人民币 19,350,0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80,650,000.00 元。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
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3]第 114078 号《关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公司债券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验资报告》及信会师报字[2013]第 114079 号
《关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公司债券发行募集资金净额验资报告》。


   二、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报
告期内,发行人按照《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3 年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约定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募集资金已全
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18
              第四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作为发行人“13 东北 01”、“13 东北 02”公司债券的受托
管理人,已建立对发行人的定期跟踪机制,在存续期内严格监督发行人对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并将在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向市场公告债券
上一年度的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7 年 6 月 23 日,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出具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6 年度)》。

   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一条、第十七条的规定,申
万宏源承销保荐对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可能影响发行人资信状况的重大事项进行
监测。2017 年度,发行人发生的重大事项包括:(1)2016 年度,东北证券通过
发行短期融资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收益凭证、次级债等方式融资,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债务余额 92.18 亿元,超过上年末净资产
的 60%;(2)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东北证券主体长期信用状况及东北证券发
行的“15 东北债”进行了跟踪评级,并出具报告,上调东北证券主体长期信用
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上调东北证券发行的“15 东北债”债项信
用等级为 AAA。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就上述事项分别于 2017 年 1 月 9 日、6 月 14
日出具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此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7 年 3 月 17 日公告的“关于发布实施《深圳
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指引(试行)》有关事项的通知”,为加
强公司债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切实保护投资人权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分别于
2017 年 5 月、2017 年 11 月、2018 年 5 月对“13 东北 01”、“13 东北 02”公司
债券进行了风险排查。




                                     19
            第五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17 年度,发行人未发生须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人
会议。




                                 20
    第六章 内外部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
本次公司债券无增信措施。




                           21
              第七章 本次债券利息的偿付情况
    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
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 3+2 年期品种的付息日为 2014 年至 2018 年每年的
11 月 12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自 2014 年
至 2016 年每年的 11 月 12 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
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本期债券 5 年期品种的付息日为 2014 年
至 2018 年每年的 11 月 12 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
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根据发行人 2016 年 9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13 东北 01”票面利率不调整
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在本期债券 3+2 年期品种的第 3
年末,发行人选择不上调存续期本期债券 3+2 年期品种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
3+2 年期品种后 2 年(2016 年 11 月 12 日至 2018 年 11 月 11 日)票面利率仍维
持 6.00%不变。

    2016 年 9 月 26 日、9 月 27 日和 9 月 28 日,东北证券连续三个工作日每日
披露了有关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3 东北 01”票面利率不调整和投资者回售
实施办法的提示性公告。东北证券于 2016 年 11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13 东北
01”公司债券回售结果的公告》,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提供的数据,“13 东北 01”公司债券的回售数量为 0 张,回售金额为 0 元(不
含利息),剩余托管数量为 18,300,000 张。

    本次债券第四次付息日为 2017 年 11 月 13 日,发行人已于 2017 年 11 月 13
日支付完毕 2016 年 11 月 12 日至 2017 年 11 月 11 日期间的利息,其中“13 东
北 01”的利息为 6.00 元(含税)/张;“13 东北 02”的利息为 6.10 元(含税)/张。




                                     22
              第八章 本次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发行人聘请了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评级”)对本次发行
 的资信情况进行评级。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2013 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分析报告》,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债券信用
 等级为 AA。

    根据联合评级于 2014 年 4 月出具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公司债
 券跟踪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根据联合评级于 2015 年 4 月 28 日出具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跟踪
 评级分析报告》,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根据联合评级于 2016 年 6 月 23 日出具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6 年跟踪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根据联合评级于 2017 年 6 月 7 日出具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7 年跟踪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29 日出具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 2018 年跟踪评级报告》,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债券信用等
 级为 AAA。

    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信用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联合信用将在本期债券存
 续期内,在每年发行人年报公告后的 2 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期
 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跟踪评级结果将在联合信用评级网站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布并同时报送东北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监管部门、交易机构等。




                                   23
第九章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变动情况
 2017 年,发行人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的专人未发生变动。




                               24
                        第十章 其他事项

   一、发行人的对外担保情况
   2017 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供 8 亿元净
资本担保承诺,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二、资产受限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东北证券持有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主要为日常经营中风险准备金、保证金、质押式回购及买断式回购交易所涉金融
资产等。具体如下:
    1、受限制的货币资金:
    ①公司基本户中冻结 6,000.00 元,为办理 ETC 时的保证金额。
    ②根据 2017 年 11 月 8 日出具的(2015)吉民提字第 126 号吉林省高级人民
法院民事裁定书的裁定,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愿以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春
分行的银行账户 61010153400000032 存款 4,400,000.00 元作为保全申请提供担
保,公司期末银行存款中该笔资金处于冻结状态。
    ③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一般风险准备银行存款专户 207,205,489.35
元。
    ④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渤海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持仓保证金
7,549,059.57 元。
    2、变现受限制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项目          限售条件或变现方面的其他重大       期末余额(元)
                                 限制
交易性债券-企业债           质押式回购交易              1,363,539,728.28
                       合计                             1,363,539,728.28
    3、存在限售期限及有承诺条件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项目          限售条件或变现方面的其他重大          期末余额
                                 限制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公司为发起人,承诺不提前赎回       1,095,818,147.53
    集合理财
    融出证券                   证券已融出                 47,700,472.21
                       合计                             1,143,518,619.74

                                    25
   除上述情况外,东北证券不存在其他资产抵押、质押、被查封、冻结、必须
具备一定条件才能变现、无法变现、无法用于抵偿债务的情况和其他权利受限制
的情况和安排,也不存在其他具有可对抗第三人的优先偿付负债情况。

   三、发行人涉及的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一)2017 年发生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吉林敦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吉林昊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第三人)合同纠纷案
   2017 年 4 月 25 日,吉林敦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敦化农
商行”)以吉林昊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昊融集团”)、东北证券为被告、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为第三人提起诉讼,要求昊融集团支付特定股权
收益权回购款本金及溢价款共 3.25175 亿元,逾期罚息 2,190 万元,东北证券对
解质押 800 万股吉恩镍业股票、1,500 万股东海证券股权未办理质押登记、未办
理西乌珠穆沁旗昊融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99%的股权质押的行为在 3.4215 亿
元范围内承担优先偿付责任。东北证券于 2018 年 1 月 5 日收到一审判决:1.被
告昊融集团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立即给付原告敦化农商行回购本金 3
亿元、回购溢价款 2,317.5 万元、违约金 2,190 万元以及 2017 年 3 月 21 日以后
的回购溢价款和违约金(2017 年 3 月 21 日以后的回购溢价款和违约金的具体计
算标准:1.回购溢价款:以 3 亿元为本金,按年收益率 7.95%计算,从 2017 年 3
月 21 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2.违约金:以 3 亿元为本金,按每日万分之五计
算,从 2017 年 3 月 21 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2.如被告昊融集团未履行本判
决主文第一项确定的给付义务,原告敦化农商行可对被告昊融集团提供的质押编
号为 ZYD131182(吉恩镍业 4,300 万股流通股)项下股票行使质权;3.如被告昊
融集团未履行本判决主文第一项确定的给付义务,被告东北证券应在原告敦化农
商行不能实现债权的范围内,以 4,800 万元为限,对原告敦化农商行承担赔偿责
任;4.被告昊融集团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立即给付原告敦化农商行律师
代理费用 30 万元;5.驳回原告敦化农商行其他诉讼请求。东北证券不服一审判
决,已提出上诉。
   (二)截至 2017 年末,公司以前年度发生的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的进展情

                                    26
况
     1.“12 福星门”私募债合同纠纷仲裁案
     重庆市福星门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星门业”或发行人)于 2012
年 11 月 30 日发行“12 福星门”私募债 2.5 亿元,期限为 3 年,票面利率为年
10%,每年付息一次(付息日为当年 11 月 30 日)、到期一次还本结息。重庆欧
枫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枫公司”)以其所有的房地产和森林资源提供抵
押,福星门业法定代表人曾果及其配偶洪谊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作为“12
福星门”私募债的承销商,自行认购并一直持有 1.15 亿元债券份额。2015 年 11
月 25 日,发行人明确表示无法按时偿还本息。
     2016 年 3 月 7 日,公司向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向法院
提出财产保全申请。2016 年 6 月 21 日,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受理财产保全
申请,并查封被申请人福星门业、欧枫公司、曾果、洪谊的相关资产。
     2016 年 10 月 14 日,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做出仲裁裁决:1.福星门
业偿还公司本金 11,500 万元及利息,自 2014 年 11 月 30 日起按 10%年利率计算
至实际偿还时止;逾期偿还的,加倍计算逾期利息;2.福星门业承担律师费及差
旅费 30 万元;3.公司享有处置抵押资产所得中 46%份额的优先受偿权;4.担保人
曾果、洪谊对前述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5.仲裁费用 935,164 元,仲裁员开支
20,779.40 元,由福星门业支付至公司。欧枫公司、曾果、洪谊就本项费用与福
星门业承担连带责任。2016 年 11 月中旬,公司向重庆市五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已进入执行阶段。
     2017 年 9 月欧枫公司和福星门业先后申请重整,重庆市五中院均裁定受理其
重整申请。目前法院已依法中止对欧枫公司和福星门业的执行,继续对曾果、洪
谊强制执行。
     2.“13 福星门”私募债违约仲裁事项
     重庆市福星门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星门业”或发行人)于 2013
年 8 月 8 日发行“13 福星门”私募债,期限为 3 年,票面利率为年 9.5%,每年
付息一次(付息日为当年 8 月 8 日)、到期一次还本结息,债券持有人在债券存
续期第 2 年付息日享有回售选择权。重庆市圣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
杰酒店”)、重庆星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圳公司”)、重庆欧枫投


                                    27
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枫公司”)以其所有的资产提供抵押、福星门业法定
代表人曾果及其配偶洪谊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东北证券作为“13 福星门”私募债的承销商,同时担任受托管理人,并代“东
北证券-兴业银行-东北证券融汇一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 1 亿元债券份额。
   2015 年 8 月 8 日,发行人明确表示无法按时偿还本息。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决
议,授权受托管理人东北证券以自身名义代全体债券持有人提起仲裁并办理其它
相关事项。
   2015 年 11 月 24 日,东北证券向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向
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2015 年 12 月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受理财产保全申
请,并查封被申请人福星门业、圣杰酒店、星圳公司、欧枫公司、曾果、洪谊的
相关资产。
   2016 年 5 月 30 日,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做出[2016]D156 号裁决书,
裁定:1.10 日内向公司支付本金 25,000 万元及利息(年利率 9.5%,自 2014 年 8
月 8 日计至裁决指定的偿还日);逾期偿还的,加倍计算逾期利息;2.福星门业
向公司赔偿公证费 3,000 元、保全费 5,000 元、律师费 5,510,000 元;3.公司在前
述债务范围内就抵押资产有优先受偿权;4.曾果、洪谊对前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5.福星门业承担仲裁费 1,935,334 元以及仲裁员实际开支 7,968 元,抵押人及担保
人承担连带责任。
   2016 年 6 月,东北证券已向重庆市五中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已对部分抵押资
产进行评估,评估价格为 10,721.94 万元。
   2017 年,欧枫公司、福星门业、星圳公司先后申请重整,重庆市五中院均裁
定受理其重整申请。目前,法院已依法中止对福星门业名下的资产、欧枫公司名
下的“13 福星门”抵押财产林权、星圳公司名下的房产执行。其余已评估资产
正在申请法院拍卖,未评估完资产正在继续评估。
   3.沈阳东宇药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东北证券于以前年度为沈阳东宇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宇药业”)在
华夏银行沈阳中山广场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并已承担了
保证责任,向华夏银行支付了担保款 4,500 万元。东宇药业及其关联公司沈阳东
宇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沈阳东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签订偿债协议并办理具


                                    28
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后东宇药业及其关联公司未按期履行偿债义
务,东北证券向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截至年报披露日,东北证
券已执行回 1,455.40 万元,东宇药业尚欠付东北证券 3,044.60 万元。东宇药业以
房产抵偿欠付东北证券款项,东北证券已将其从应收款项转入抵债资产,计提抵
债资产减值准备 8,497,670.00 元。
   目前东北证券申请续查封执行担保人沈阳东宇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所有的位
于沈阳市和平区南大街 2 号东宇大厦 11 层房产,轮候查封执行担保人沈阳东宇
大厦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东宇大厦 14-18 层房产。截至年报披露日前述资产仍处
于查封状态,其中东宇大厦 11 层公司为第一顺位查封,评估价值 7,155,895.00
元,东北证券于 2014 年度根据抵债资产账面价值与东宇大厦 11 层评估价值的差
额计提减值准备 6,600,831.18 元。

   四、公司其他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的付息兑付情况

    2017 年度,东北证券发行的其他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均按照合同或相关约
定按期足额付息兑付,未发生违约情况。


   五、相关当事人
   2017 年度,本次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及资信评级机构未发生变化。
   (以下无正文)




                                    29
(本页无正文,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7 年度)》之盖章页)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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