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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讯方舟: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28  

						          证券代码:000687        证券简称:华讯方舟        公告编号:2019-057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财政
部分别于 2019 年 5 月 9 日、5 月 16 日发布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
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
司按照该文件的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对公司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
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二)变更日期

     财务报表格式调整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公司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执行财务报表格式调
整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 6 月 10 日施行,《企
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自 6 月 17 日施行。

    (三)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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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
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
(财会〔2019〕9 号)。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
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
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1、根据财会〔2019〕6 号有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1)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
账款”二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
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将增加 “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债
权投资”、“交易性金融负债”,减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项目”、“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项目。
     (2)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填列)”; 利润表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失
以“-”号填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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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 与
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
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
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
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2、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
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影响的报表项目如下:

    ①调减 2018 年末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1,179,317,938.01 元,调增 2018 年末
应收票据 12,167,495.00 元,调增 2018 年末应收账款 1,167,150,443.01 元;②调
减 2018 年末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797,856,227.58 元,调增 2018 年末应付票据
599,900,000.00 元,调增 2018 年末应付账款 197,956,227.58 元;

    ②调整资产减值损失上年同期数由-4,094,024.86 元变更为 4,094,024.86 元。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
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说明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相关会计
准则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该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各项财务指标不存在重大影响,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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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公司监
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