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讯: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房产将被变卖的提示性公告2022-01-27
证券代码:000687 证券简称:*ST 华讯 公告编号:2022-018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房产将被变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2021
年 12 月 29 日、2022 年 1 月 8 日、2022 年 1 月 22 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子公司房产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
告》(公告编号:2021-147)、《关于子公司房产司法拍卖流拍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1-164)、《关于子公司房产将被第二次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
号:2022-002)、《关于子公司房产第二次司法拍卖流拍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9)。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 10 时至 2021 年 12 月
28 日 10 时、2022 年 1 月 20 日 10 时至 2022 年 1 月 21 日 10 时在成都市郫都区
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子公司成都华讯天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
都天谷”)房产进行了第一次拍卖和第二次拍卖,根据上述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
页面显示,两次拍卖结果均为流拍。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收到成都天谷发来的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2021)
川 0117 执 2490 号《变卖公告》(以下简称“变卖公告”),根据上述变卖公告,
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将对成都天谷房产进行公开变卖,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2021)川 0117 执 2490 号《变卖公告》房产变卖
情况
1、变卖标的:成都市郫都区红光街道望丛北路一段 266 号土地使用权、2
栋 1-6 层科研用房、 栋 1-14 层 1 号科研用房、地下室-1 层车库及土地上附着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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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号:2017122824D00001、2019081224F00068、
510124003001GB00008F00020001、510124003001GB00008F00010001;建筑面积:
16772.75m、8375.39m、25071.89m、5953.05m;房屋结构:框架-剪力墙;规
划用途:科研用房(非生产性工业用房)、机动车库;地类用途:工业用地;土地
使用权性质:出让;土地使用权期限:2066 年 2 月 28 日;
2、网络平台: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户名:成都
市郫都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
址:https://auction.jd.com/courtProductList.html?vendorId=641835)
3、变卖时间:2022 年 2 月 6 日 10 时起 60 日内;标的物的变卖期为 60 天,
如竞买人在变卖期内任意时刻出价时起即启动 24 小时竞价程序(延时除外)。
24 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 5 分钟内
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 5 分钟。竞买人交齐预缴款后,无需另行缴纳
保证金,以预缴款冲抵保证金。
4、起拍价:1.033032 亿元,预缴款:1.033032 亿元(含保证金:650 万元),
增价幅度:300 万元(及其整倍数)。
二、对公司的影响
(1)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变卖尚未开始,上述变卖能否成交存在不确定性;
如本次变卖成交后,成都天谷将失去标的房产所有权,变卖款将可偿还相应的债
务;
(2)公司子公司成都天谷被变卖房产包括公司子公司国蓉科技租赁用于生
产经营的场地,上述房产被变卖将导致子公司国蓉科技主要办公地点及生产场所
被变卖。根据《变卖公告》,国蓉科技可在变卖成交后 1 年内办理腾退,因此暂
不会对国蓉科技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3)公司子公司成都天谷被变卖房产已于 2019 年 7 月对公司控股股东华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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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讯科技”)对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
下简称“渤海银行”)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同时为了控制担保风险,华讯科技向公
司就本次担保提供了反担保,担保财产为华讯科技对公司的其他应收款 3 亿元。
华讯科技对渤海银行债务(本金 1,380 万美金)已于 2020 年 1 月逾期,根
据 2020 年 8 月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20)粤
03 民初 3328 号,渤海银行对华讯科技、成都天谷等提起诉讼,诉讼标的金额约
1.01 亿元。根据 2021 年 4 月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
圳中院”)(2020)粤 03 民初 3328 号《民事判决书》,深圳中院一审判决渤海
银行有权以诉讼债权为限,对成都天谷抵押房产享有抵押权,并就该抵押物拍卖、
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成都天谷承担抵押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华讯方舟科技有
限公司追偿。根据 2021 年 6 月公司收到据《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通
知书》(2021)粤 03 执 5048 号、《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报告财产令》(2021)
粤 03 执 5048 号,上述案件已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另外,根据公司收到华讯科技
发来《协议书》,华讯科技、华讯方舟科技(湖北)有限公司、深圳市很发通电
子有限公司、成都天谷等与渤海银行就(2020)粤 03 民初 3328 号民事判决书下
的债务偿还方案达成一致签署《协议书》,该《协议书》将在后续执行程序中作
为履行依据之一,各方参照《协议书》履行生效民事判决。根据《协议书》,①
华讯方舟科技(湖北)有限公司、深圳市很发通电子有限公司将配合渤海银行优
先处置其在该案下抵押的房产,处置后不足清偿部分由不包括成都天谷的其他当
事方华讯科技、华讯方舟科技(湖北)有限公司、深圳市很发通电子有限公司、
吴光胜、项俊晖、冯军正以其他财产予以补足,在此期间渤海银行保留对成都天
谷抵押物处置权利;②渤海银行同意,在各方严格遵守协议约定的情况下,其在
2021 年 11 月 30 日前不处置成都天谷提供的抵押物,不向成都天谷主张实现抵
押权。但是,若直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债务方各方仍未清偿完毕在(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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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 03 民初 3328 号民事判决书项下的全部款项,则债务方各方同意配合渤海银行
处置成都天谷提供的抵押物,处置所得价款优先用于偿还渤海银行的贷款;③若
任何一方未按协议约定配合渤海银行处置华讯方舟科技(湖北)有限公司、深圳
市很发通电子有限公司提供的抵押物,则渤海银行有权申请处置债务方各方全部
可供执行财产,用于清偿在(2020)粤 03 民初 3328 号民事判决书项下的全部款
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19 年 7 月 11 日公告《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2019-041)、《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2)、2019 年 7 月 25 日公告《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46)、2020 年 2 月 27 日公告《关于为关联方提
供担保贷款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2020 年 8 月 28 日公告《关
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0)、2021 年 4 月 20 日公告《关于公
司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2021 年 6 月 4 日公告
《关于公司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目前,华讯方舟科技(湖北)有限公司、深圳市很发通电子有限公司已被渤
海银行申请强执,其中深圳市很发通电子有限公司抵押房产已被法院裁定拍卖、
变卖,目前因无人竞买已两次流拍。另外,如本次公告的成都天谷房产变卖最终
成交,渤海银行诉讼债权将依据变卖结果获得相应清偿,公司及成都天谷将根据
公司、成都天谷、华讯科技签署的《反担保协议》,要求华讯科技履行《反担保
协议》,要求华讯科技在成都天谷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履行担保责
任后七个工作日内向成都天谷偿还履行担保义务支出的全部款项,如华讯科技不
能在上述期限清偿,华讯科技需以其提供反担保的对公司应收账款(主要为财务
资助款)进行清偿。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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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
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已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披露《2021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2-012),
根据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计,公司 2021 年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公司 2021 年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另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中的无法表示意
见所涉及事项影响消除情况尚待年审会计师审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2022 年修订)》9.3.11 规定,如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出现“2021 年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人民币”或者“2021 年
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2021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
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
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2021)川 0117 执 2490 号《变卖公告》
特此公告。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