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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ST朝华:2009年半年度报告2009-08-24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半年度报告

    1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半年度报告

    股票代码:000688

    股票简称:S*ST朝华

    披露日期:2009年8月25日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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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 3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4

    第三节 股本变动及主要股东持股情况………………………5

    第四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6

    第五节 董事会报告……………………………………………7

    第六节 重要事项………………………………………………9

    第七节 财务报告………………………………………………13

    第八节 备查文件………………………………………………41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半年度报告

    3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9年半年度报告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均出席了本次董事会,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公司法定代表人史建华先生,财务总监王效梅女士、会计机构负责人雷雪松先生声明:保证2009年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半年度报告

    4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法定中文名称: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Zarva Technology(Group)CO.,LTD

    二、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朝华集团

    股票代码:000688

    三、公司注册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江东群沱子街31号

    邮政编码:408003

    公司办公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人和汪家桥新村119号天宇大酒店六楼

    邮政编码:401121

    四、公司法定代表人:史建华

    五、公司董事会秘书:熊为民

    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方燕

    联系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汪家桥新村119号天宇大酒店六楼603室

    联系电话:(023)67316603

    联系传真:(023)67316603

    电子信箱:weimingxiong1999@hotmail.com

    fangyan0105@163.com

    六、公司选定的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指定互联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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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流动资产

    5,785,180.32

    7,778,545.74

    -25.63%

    流动负债

    186,470,444.14

    185,662,554.51

    0.44%

    总资产

    7,835,354.11

    10,032,805.75

    -21.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178,635,090.03

    -175,629,748.76

    -1.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0.513

    -0.504

    -1.79%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0.513

    -0.504

    -1.79%

    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0

    营业总收入

    0.00

    0.00

    营业利润

    -3,005,341.27

    -12,434,075.59

    75.83%

    利润总额

    -3,005,341.27

    -12,454,075.59

    75.87%

    净利润

    -3,005,341.27

    -12,454,075.59

    75.8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3,005,341.27

    -6,036,214.35

    50.21%

    基本每股收益

    -0.0086

    -0.0358

    75.98%

    稀释每股收益

    -0.0086

    -0.0358

    75.98%

    净资产收益率%

    0.00

    0.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11,485.31

    -7,393,716.11

    61.9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0081

    -0.0212

    61.79%

    本报告期扣除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涉及金额共计0元。

    全面摊薄和加权平均计算的2009年1-6月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如下:(单位:元)

    每股收益

    项目

    报告期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005,341.27

    -0.0086

    -0.008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005,341.27

    -0.0086

    -0.0086

    第三节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动。

    二、2007年12月,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新集团”)通过协议转让、司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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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裁定方式共获得本公司10,000万股社会法人股股权,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8.72%,已对本公司构成实际控制,刘建民先生则通过建新集团成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但截止本报告期期末,该股份的过户手续尚未办理完毕。

    三、公司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表(截止2009年6月30日在册)。

    单位:股

    股东总数

    46,289户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末持股数

    持股比例

    股份

    类别

    质押冻结

    股东性质

    四川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74,469,979

    21.386

    未流通

    74,469,979

    境内法人股

    深圳市正东大实业有限公司

    30,442,400

    8.743

    未流通

    30,440,000

    境内法人股

    浙江天声科技有限公司

    21,880,000

    6.284

    未流通

    5,200,000

    境内法人股

    重庆市涪陵金昌经贸公司

    17,521,920

    5.032

    未流通

    17,520,000

    境内法人股

    上海可欣贸易有限公司

    5,000,000

    1.436

    未流通

    0

    境内法人股

    张春丽

    1,190,195

    0.342

    已流通

    未知

    社会公众股

    郑惠华

    1,099,900

    0.316

    已流通

    未知

    社会公众股

    吴维佳

    926,608

    0.266

    已流通

    未知

    社会公众股

    谢定平

    900,000

    0.258

    已流通

    未知

    社会公众股

    孙兆艳

    812,000

    0.233

    已流通

    未知

    社会公众股

    前十名流通股东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份种类

    张春丽

    1,190,195

    A

    郑惠华

    1,099,900

    A

    吴维佳

    926,608

    A

    谢定平

    900,000

    A

    孙兆艳

    812,000

    A

    何建华

    700,000

    A

    刘会萍

    696,669

    A

    李才雄

    691,800

    A

    许 勇

    684,700

    A

    孙国宝

    605,500

    A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前10名股东中,四川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涪陵金昌经贸公司的控股股东。未知前10名流通股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第四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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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无董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的情形。

    二、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情形。

    第五节 董事会报告

    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简要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由于建新集团承诺注入的资产尚在执行中,未实施完毕,公司无主营业务,截止2009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7,835,354.11元,负债总额186,470,444.14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78,635,090.03元,主营业务收入0元,营业利润-3,005,341.27元,净利润-3,005,341.27元。公司拟通过实施资产重组,恢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并实现恢复上市的目标。

    (二)报告期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分析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增减

    主营业务收入

    0.00

    0.00

    -

    营业利润

    -3,005,341.27

    -12,434,075.59

    75.83%

    净利润

    -3,005,341.27

    -12,454,075.59

    75.8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328,952.57

    106,809.77

    -2280.47%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增减

    总资产

    7,835,354.11

    10,032,805.75

    -21.90%

    股东权益

    -178,635,090.03

    -175,629,748.76

    -1.71%

    说明:本报告期净利润与本公司《2009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该公告于2009年4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网上)所预测的净利润相比减少了亏损,系预测时考虑了启动股改所需支付的相关费用,而报告期内,股改尚未启动故未支付该笔费用所致。

    二、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公司主营业务范围

    报告期内,由于公司实施的资产重组尚未完成,相关资产未注入公司,故报告期内公司无主营业务。

    2、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主营业务,也无主营业务收入,故公司未对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等财务状况作出详细分析。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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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公司面临的主要问题及风险。

    (1)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面临不确定性问题。报告期内,建新集团承诺注入的优质资产尚未注入,公司无主营业务,也无主营业务收入,其持续经营能力仍面临不确定性。

    (2)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能否获得通过的风险。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故公司能否顺利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尚具不确定性。

    (3)公司实施股改能否获得通过的风险。公司潜在控股股东建新集团(持有本公司非流通股10,0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28.72%,占非流通股股份的66.97%)已向公司出具《授权委托书》,书面委托本公司董事会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截止报告期期末,公司尚未完成股权分置改革。本次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能够顺利实施尚需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批准。

    (4)公司恢复上市申请能否获得深圳交易所核准的风险。因公司2004 年、2005 年、2006年连续三年亏损,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07 年5 月23 日起被实施暂停上市。2008 年4 月25 日公司公布了《2007 年年度报告》,经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公司实现盈利,故按照有关规定,公司在2008 年5 月5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递交了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及材料,深圳证券交易所已于2008 年5 月7 日正式受理本公司关于恢复股票上市的申请,并要求公司补充提交恢复上市申请的相关资料,若公司恢复上市申请最终未能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核准,公司的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4、下半年的业务发展计划。

    (1)为消除公司所面临的风险,下半年公司将继续推进重组进程,努力实现优质资产注入和公司基本面的根本改善,恢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

    (2)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下半年公司仍将继续督促相关各方,尽早就股改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并履行相关股改程序。

    (3)完善恢复上市材料,力争早日恢复上市。公司在2008年5月5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递交了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及材料,深圳证券交易所已于2008年5月7日正式受理本公司关于恢复股票上市的申请,并要求公司补充提交恢复上市申请的相关资料,目前公司正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补充提交申请恢复上市的资料。为保障公司股票能够顺利恢复上市,公司将通过实施重大资产重组、股改等事项,以解决公司所存在的问题和所面临的风险,并完善恢复上市材料,力争公司早日恢复上市。

    (4)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公司内控体系,确保公司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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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法、规范化运作。

    三、报告期内投资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募集资金,也没有以前募集资金使用延续到本报告期的情况;

    2、报告期内没有非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五、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公司2008年度审计报告被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意见中所涉及的事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已在2008年年度报告中作了具体说明(详见2009年2月27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由于报告期内,建新集团承诺注入的优良资产尚在执行中未实施完毕,公司仍未恢复其持续经营能力,故公司2008年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事项仍未得予解决。

    六、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净利润发生大幅度变动的情况说明。

    业绩预告情况

    亏损

    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

    累计净利润的预计数(万元)

    约-400—-550

    -1333.09

    约减亏69.99—58.7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约-0.0115—-0.0158

    -0.0383

    约减亏69.97—57.75

    业绩预告的说明

    由于目前公司无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为管理费用支出,且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无法确定是否能在2009年9月30日以前完成,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2009年1-9月业绩仍将出现亏损,具体数据将在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说明:该预测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公司治理结构情况

    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公司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并规范公司各项运作。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中国证监会【2008】27 号文以及重庆证监局【2008】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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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2 号文的有关要求,公司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的部分条款作了修订;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2008年报相关工作的要求,公司制订了《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独立董事年报工作程序》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年报工作程序。

    公司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规范化运作的要求,不断完善和健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以保障公司的健康发展。

    二、公司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未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2、中期不进行利润和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报告期内,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成都名谷实业有限公司诉西昌锌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朝华实业有限公司、本公司、重庆华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四川诚信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康定富强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该诉讼公告公司于2009年4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网上)。

    案件事由:2005年4月19日,西昌锌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昌锌业”)因急需周转资金,通过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成都分行与成都名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谷实业”)签定《委托贷款合同》,西昌锌业通过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向名谷实业借款9300万,借款期限从2005年4月19日起至2006年10月18日止,重庆朝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华祥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四川诚信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康定富强有限责任公司以及本公司分别出质对该笔贷款本息等相关费用向名谷实业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根据2005年4月20日,本公司与名谷实业就上述事项签订《房地产抵押合同》,为保障名谷实业在主合同项下享有的债权得以实现,公司以其有权处分的成都市青羊区上池正街65号综合楼房地产为债务人履行主合同向名谷实业作抵押担保,其抵押房地产的价值为1,500万元,合同抵押担保范围为名谷实业主债权1,500万元,占主债权的16.12%,及由此产生的附债权,同日,双方在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办理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

    2009年4月,因借款纠纷,名谷实业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公司对西昌锌业拖欠名谷实业公司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判决名谷实业对处置位于成都市青羊区上池正街65号综合楼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作为上述担保债权的抵押物成都市青羊区上池正街65号综合楼已于2007年10月被司法处置,处置后公司履行了对名谷实业公司相应的抵押担保责任,故重整过程中未列报上述债务,且经查询破产重整相关材料并电话咨询当时的公司破产管理人,公司确认破产重整期间,名谷实业公司也未对该笔债权予以申报。若本公司被判令对西昌锌业的该笔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依据公司执行的破产重整程序,名谷实业公司还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向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三中院)提出申请,经重庆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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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中院裁定确认属于法定可以行使权利的债权人资格及扣除(破产重整前)债权人已实现的债权后剩余的本金作为确认债权金额后,方可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公司将承担已实现债权后剩余本金10%的清偿责任。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原告名谷实业起诉主体不适格,不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为由,驳回了名谷实业的起诉。截止本报告期期末,公司尚不能判断名谷实业是否会就该事项重新起诉,若法院判令本公司对该笔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将减少公司净资产,但不会对公司正在进行的重组工作造成实质性影响。

    四、重大资产收购、出售及重组事项

    1、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收购、出售事项;

    2、 报告期以前发生延至本报告期的破产重整事项。

    2007年11月6日,债权人杨芳向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2007年11月16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准予申请人的重整申请 (该公告于2007年11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网上);2007年11月20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本公司破产清算组为公司管理人(该进程公告于2007年11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网上);2007 年12月21日公司破产重整程序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重整计划草案》;2007年12月22日,公司管理人向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书面申请批准重整计划;2007 年12 月24 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终止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该进程公告于2007年12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网上);2008年3月24日,公司管理人向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关于朝华科技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重整计划的有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管理人监督本公司执行了重整计划所规定的各项内容,请法院对本公司重整计划执行予以终结;2008年3月31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向管理人出具的回函,根据《破产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管理人的监督职责自管理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监督报告之日起终止,根据重整计划,对按重整计划已获得清偿的债权人的剩余债权部分,债权人不得向本公司主张权利;同时,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二条规定,本公司在2007年度已对原账面所有未申报债权按账面债权本金的10%作为预计偿债户,剩余90%的债权本金及全部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迟延履行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债权按重整计划全部转入了重庆市涪陵区好江贸易有限公司,相关债务已全部解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报告期内,重组方建新集团正按照《重整计划草案》的承诺执行在公司重整成功完成后注入优良资产的工作,截止报告期期末,资产注入工作尚未执行完毕。

    五、重大关联交易情况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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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购销货的关联交易;

    2、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资产、股权转让的关联交易;

    3、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债权、债务往来 (单位:元)

    上市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

    关联方名称

    发生额

    余额

    发生额

    余额

    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157,136,000.00

    甘肃建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2,700,000.00

    7,700,000.00

    合计

    2,700,000.00

    164,836,000.00

    注: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系重组方建新集团代垫重整费用、偿债资金、代付中介机构费用及借款给本公司等形成的往来。

    六、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托管、承包其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托管、承包本公司资产情况。

    (二)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担保情况及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重大担保情况。

    (三)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七、未有公司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含5%)的股东的承诺事项。

    八、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九、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会[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会[2005]120号)、《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报告期内对外担保、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认真的检查和落实,对公司进行了必要的检查和问询后,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延续至本报告期的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行为。我们希望公司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坚决杜绝违规担保的发生,同时完善资金管理规定,严格资金管理及审批流程,避免资金占用情况的发生。

    十、股改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正与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沟通,确定启动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工作,截止本报告期期末,尚未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公司董事会将在职责范围内继续推进股改相关工作,争取在2009年下半年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工作。

    十一、公司受到的处罚情况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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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违反证券法律、法规,公司于2005年11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立案调查通知书([2005]证监立通字C-003号),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事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决定对本公司立案调查,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尚未收到调查结果通知。

    十二、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未有证券投资的情况,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也未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和其他拟上市公司的股权。

    十三、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没有发生有选择性地、私下、提前向特定对象单独披露、透露或泄露重大信息的情形,保证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性。报告期内,公司无实地调研、采访等活动的情况。

    第七节 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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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

    一、本公司简介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原名为重庆朝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10月23日,重庆朝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更名为现名称,同年12月28日在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公司前身涪陵建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是1988年10月经原四川省涪陵地区行署[涪署函(1988)151号]批准由涪陵建筑陶瓷厂改制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12月,原国家体改委[体改生(1993)244号]批准涪陵建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规范化的股份制企业试点。1996年12月1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发审字(1996)383号]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万股(含内部职工股200万股)。1997年1月20日,公司社会公众股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6)383号]批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1997年8月8日,公司第3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提议并经1997年度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用资本公积金按10:5的比例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共计转增35,765,322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107,295,967股。1998年4月,公司199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1997年末总股本107,295,96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10:2比例配股(其中中科创业放弃法人股配股4,531,063股),配股方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上字(1998)114号]批准实施,股本增至124,224,097.00元,其中法人股61,355,317.00元,社会公众股62,868,780.00元。1999年5月5日,公司第4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决议并经199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以1998年末总股本124,224,0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4股转增2股,共计增加股本74,534,458股,送转后总股本增至198,758,555股,其中法人股98,168,507股,社会公众股100,590,048股。2000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的2000年度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0年度增资配股方案:以1999年末总股本198,758,555股为基数,按10:3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共计增加股本30,177,014股(四川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都龙威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正东大实业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金昌经贸公司承诺全部放弃本次应配29,450,552股并不予转让),配股方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0)243号]批准于2001年2月27日实施完毕,配股后总股本增至228,935,569股,其中法人股98,168,507股,社会公众股130,767,062股。2001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的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0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即以总股本228,935,56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3.473股、公积金转增1.737股),2001年6月7日实施完毕,至此公司总股本增至348,210,999股,其中法人股149,314,299股,社会公众股198,896,700股。

    原第一大股东深圳中科创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创业)1999年12月7日、18日分别与深圳市正东大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正东大)、四川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立信)、成都龙威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龙威)签订《涪陵建筑陶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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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瓷股份有限公司部份法人股股权转让协议》,中科创业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36,248,507股分别转让给深圳正东大2,000万股、四川立信400万股、成都龙威12,248,507股。2001年6月28日,深圳正东大与浙江天声信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52,322,400股中的21,880,000股转让给浙江天声信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2001年7月25日,成都龙威与四川立信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8,629,979股法人股全部转让给四川立信。2002年8月,为了激励和约束本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四川立信与上海可欣贸易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将其持有的本公司500万股法人股转让给上海可欣贸易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后,四川立信为第1大股东,持有公司21.39%的股份。

    公司目前经营范围是:电子计算机及网络服务器、微晶玻璃板材、节能灯及电子镇流器的制造、销售;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软件开发销售;数码电子产品研发、制造和销售;电子商务及网络应用服务;数字广播电视服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的进口业务及相关技术服务;轻工业品的出口业务;以下经营范围中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获得审批后方可经营:水力发供电、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48,210,999.00元,注册地址为重庆涪陵江东群沱子路31号。

    2005年5月20日,赵晓轮与张良宾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张良宾将其持有的四川立信投资公司70%的股权转让给赵晓轮,股权转让完成后,赵晓轮间接持有公司7,446.9979万股,占总股本的21.38%。

    2007 年12 月18 日,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新集团)与浙江天声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浙江天声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所持公司2,188万股非流通社会法人股中的1,668 万股以人民币1元之对价转让给建新集团,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79%。协议约定,股权转让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如果由于建新集团对本公司重组失败(包括退市、破产清算、股权分置改革无法实施或建新集团退出等情形),则股权转让协议终止;对于所转让股份的过户,协议约定在该等股份解除质押、查封后由双方共同负责完成;协议规定,自协议生效后,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阶段可能产生的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的义务由建新集团承担。

    四川立信向光大银行成都彩虹桥支行借款和为第三方向债权银行借款以其所持公司股份提供了股份质押担保,该等借款到期不能偿债,经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及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冻结了其所持有的公司非流通社会法人股74,469,979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21.39%)及红股、配股。2007年12月17日,在法院主持下,光大银行成都彩虹桥支行和四川立信、建新集团、重庆麦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上海和贝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债务代偿和解协议书》及《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由建新集团、重庆麦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上海和贝实业有限公司(以下合称“受让人”)为四川立信代为偿付所欠光大银行成都彩虹桥支行1600万的债务后,四川立信将其所持公司74,469,979股社会法人股中的70,469,979股作价1,515.00万元分别转让给上述受让人,上述代偿款1,600.00万元作为受让方支付给四川立信的股权转让款。其中3,536万股转让给建新集团,500万股转让给重庆市麦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00万股转让给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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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20,109,979股转让给上海和贝实业有限公司,本次代偿债务总额为8,600.00万元,剩余的7,000.00万元有条件清偿。

    此外,以《债务代偿和解协议书》为基础,建新集团和四川立信于2007年12月17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建新集团以85.00万元受让四川立信剩余持有的本公司400万股股份,鉴于该股份质押给浦发银行,且仍处于冻结状态,该等股权转让协议尚需在获得有关质权人和冻结法院的认可后生效。

    2007年12月26日,四川省九寨沟县人民法院(2007)九法执字第054号《民事裁定书》,确认了上述受让人向光大银行成都彩虹桥支行代为偿付债务1,600.00万元取得四川立信持有的70,469,979股本公司股权,并裁定“附条件”清偿剩余的7,000.00万元。2007年12月30日,建新集团与重庆麦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上海和贝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有条件清偿的7,000.00万元债务,在条件成熟时由建新集团、重庆麦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上海和贝实业有限公司分别承担18,799,711.00元、9,926,500.00元、9,400,000.00元、31,873,789.00元。

    重庆市涪陵金昌经贸公司和深圳正东大以各自持有公司的1752万股和3044万股为第三方向工行重庆涪陵分行枳城支行借款提供质押担保,该等借款到期不能偿债。2007年12月10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08)渝三中公执字第1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拍卖上述股权。2007年12月28日,建新集团收到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8)渝三中公执字第14-1 号,确认建新集团以人民币719.40万元成交价成功竞买上述4,796万股股权。

    截止2008年12月31日,建新集团通过上述协议转让及司法裁定等方式合计取得本公司非流通社会法人股10,000万股(不含尚未解冻的四川立信所剩余400万股),占股本总额的28.72%,建新集团已对本公司构成实际控制。

    2008年7月3日,公司潜在控股股东建新集团(持有本公司非流通股10,000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8.72%,占非流通股股份的66.97%)已向本公司出具《授权委托书》,书面委托公司董事会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公司董事会正与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沟通,商定聘请股改保荐机构,确定股改方案等相关工作,以尽快启动股权分置改革。截止2009年6月30日,公司正选择股改保荐机构,但尚未聘请股改保荐机构。公司未来一定时间是否能披露股改方案存在不确定性,详见公司公告(2009-037号和2009-038号)。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财务报告是以附注十二(二)所述的资产重组顺利实施使公司得以持续经营为前提条件编制的。公司自2007年11月被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后进入破产重整状态,目前尚无实际生产经营活动。2008 年3 月31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在收本公司管理人执行重整计划完毕后报送的《关于朝华科技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后出具了《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函》,公司债务危机问题得以解决。根据重整计划,重组方建新集团承诺在公司重整完成后注入资产,通过重大资产重组使公司恢复持续经营能力,并最终实现恢复上市。目前资产重组工作正在实施中,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在权衡以持续经营和非持续经营两种方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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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式编制财务报告可能给报告使用者带来的影响后,认为选择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进行编制对报告使用者误导的可能性相对较小,故选择了持续经营假设编制基础。

    公司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即本报告所载截止2009年6月30日之财务信息按本财务报表附注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所列各项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会计年度

    采用公历年度,即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2、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记账基础为权责发生制,除特别声明外,计价方法为历史成本法。

    3、记账本位币

    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4、外币业务的核算方法

    外币交易发生时,以交易发生当月初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价(中间价)折合人民币记账。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和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以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其中,属筹建期间发生的汇兑损益列入长期待摊费用(在开始经营的当月计入当期损益);属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及长期存货)资本化期间有关的汇兑损益,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成本;属于公允价值计量的非货币性项目发生的汇兑损益作为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其他汇兑损益,计入当期财务费用。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以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原记账本位币金额。

    5、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公司及其子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6、存货核算方法

    存货包括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生产、销售、耗用而储备的原材料、包装物、产成品、在产品、低值易耗品等。存货按其采购、加工和其他符合1号准则规定的成本之和进行初始计量;发出按加权平均法计价;低值易耗品一次性结转或摊销。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度。报告期末,对存货进行盘点或抽盘,对盘盈盘亏按照具体情况根据管理权限进行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价。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计提的存货跌价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7、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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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但下列情况除外:①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②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公司使用衍生金融工具(主要系商品期货和约)来对部分预期交易的价格风险进行套期。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公司并无利用金融衍生工具进行投机活动,但部份衍生金融工具不被指定为套期工具或不符合套期会计准则。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①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②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 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② 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②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

    (4)主要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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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初始取得或源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5)金融资产的减值测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8、应收款项的后续计量

    应收款项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摊余成本为初始确认的金额扣除已收到的金额及相应的坏账准备后的余额,有明确的收款期限或存续期占用利率的,还需要按实际利率法对余额进行调整,以调整后的余额作为报告金额。

    公司应收款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这一类又分为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和未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第二类是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风险较大的应收款项,这一类又分账龄在1年以内、1-2年、2-3年、3年以上四类;第三类是其他不重大应收款项。

    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低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的,对低于部分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对单项金额重大和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风险较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准备;发生了减值的,单独计提坏账准备,不再划入到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组合中。对1、2类中未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款项,再划入到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组合中,按照同类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按照同一比例估计计提坏账准备。根据公司特点,一般以账龄作为划分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标准,具体如下:

    账龄

    1年以内

    1-2年

    2-3年

    3年以上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0.6%

    15%

    30%

    50%

    对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如债务单位已撤消、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等),根据公司管理权限,经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作为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由于正处于重组期间,公司将已支付给重组和发行相关的中介机构费用(包括重组资产评估、审计费、律师费、根据重组协议应由本公司支付的差费旅等),暂列其他应收款,待公司重组发行完成后,作为企业合并成本以及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的抵减部分进行账务处理。如重组不能实施,上述相关费用将在确定不能实施重组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判断重组成功可能性较大,对这部分款项未计提坏账准备。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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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

    (1)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A、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其支付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以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加上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之和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其中作为合并对价付出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资产处置损益计入合并当期损益。

    B、其他方式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公允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非货币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非货币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税费确认为投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

    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不构成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2)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

    A、对子公司(实施控制)的长期投资和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计量。对子公司的成本法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

    B、对合营企业、联营企业及其他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应享有被投资单位的投资收益,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净利润进行调整后加以确定;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投资企业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损益;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除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按照成本法核算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资产负债表日按个别投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其他长期股权投资,资产负债表日以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其中可收回金额以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10、投资性房地产核算方法

    (1)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半年度报告

    21

    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2)投资性房地产的初始计量: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3)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其有关的的经济利益可能流入企业并能够可靠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除此之外的后续支出确认为当期损益;

    (4)投资性房地产的分类、折旧及摊销政策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折旧、摊销政策一致。

    (5)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期末投资性房地产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并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投资性房地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提取时按单项投资性房地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定。

    11、固定资产计价和折旧方法

    (1)标准: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设备、器具、工具等。

    (2)初始计量:固定资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

    (3)后续支出: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使可能流入公司的经济利益超过了原先的估计,如延长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或者使产品质量实质性提高,或者使产品成本实质性降低,则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其增计后的金额不超过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除此以外的后续支出,应当确认为当期费用。

    (4)固定资产的分类及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平均计算,并按各类固定资产的原值和估计的使用年限扣除残值,制定其折旧率。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时,按照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和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账面净额以及尚可使用年限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未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前已计提的累计折旧不作调整。固定资产分类及各类折旧率如下:

    序号

    固定资产类别

    使用年限

    年折旧率(%)

    残值率(%)

    1

    运输工具

    6年

    15.83%

    5%

    2

    办公设备

    5年

    19.00%

    5%

    (5)减值准备:资产负债表日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将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转回。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固定资产,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①长期闲置不用,在可预见的将来不会再使用,且已无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②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已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

    ③虽然固定资产尚可使用,但使用后产生大量不合格产品的固定资产。

    ④已遭毁损,以至于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⑤其他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固定资产。

    12、在建工程核算方法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半年度报告

    22

    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在建工程中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计算计入工程成本,在相关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的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资产负债表日,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如果有证据表明在建工程因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未来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或者在技术及性能上已经落后并且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等情况已经发生了减值,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提取时按单项在建工程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定。

    13、借款费用的计算方法

    (1)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确认为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始资本化: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14、无形资产核算方法

    (1)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其中,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的成本按《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计价。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进行摊销,年终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有限的,估计其寿命,并转入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按直线法摊销,其中土地使用权自接受投资或征用日起按使用权证规定的期限平均摊销,转入的土地使用权按剩余使用年限摊销,其他无形资产按受益期、受益量或法律保护期摊销。资产负债表日,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

    (3)资产负债表日,对所有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不转回。

    15、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方法、摊销年限

    (1)长期待摊费用指应由本年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2)长期待摊费用在取得时按照实际成本计量;

    (3)长期待摊费用在取得时按照实际成本计价,开办费在公司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半年度报告

    23

    入当期损益;其他长期待摊费用按项目的受益期平均摊销。对于在以后会计期间已无法带来预期经济利益的长期待摊费用,公司对其尚未摊销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16、职工薪酬核算方法

    在职工提供服务期间,应付职工薪酬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外,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计入存货成本或劳务成本。

    (2)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负担的,计入建造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成本。

    (3)其他的职工薪酬,确认为当期费用。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同时满足公司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裁减建议,并即将实施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条件的,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预计负债,同时计入当期费用。

    17、股份支付

    (1)不存在等待期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或其他方类似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2)存在等待期的股份支付,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取得的职工或其他方提供的服务计入成本费用,其中,以权益结算涉及职工的,以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相应增加资本公积;以现金结算的,在资产负债表日按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确认相应增加负债;以权益结算涉及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按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按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3)对于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行权日根据行权情况,确认股本和资本溢价,同时结转等待期内确认的其他资本公积。未被行权而失效或作废的全部或部分权益工具,在行权有效期截止日将其从其他资本公积转入未分配利润,不冲减成本费用。

    (4)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确认成本费用,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8、预计负债的核算方法

    (1)若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该义务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

    (2)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只有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才能作为资产单独确认,同时对该项单独核算的资产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对应的预计负债的账面金额。

    19、债务重组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半年度报告

    24

    (1)作为债务人,以现金清偿债务的,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实际支付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当期损益,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产转让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将债务转为资本的,将债权人放弃债权而享有股份的面值总额确认为股本(或者实收资本),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与股本(或者实收资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将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债务的公允价值作为重组后债务的入账价值,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将来应付金额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当期损益,涉及或有支出的,将或有支出包括在将来应付金额予以折现,确定债务重组收益;以混合方式重组债务的,处理顺序依次以资产、资产抵偿债务、修改债务条件的方式进行处理。

    (2)作为债权人,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收到现金、受让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享有股权公允价值、将来应收金额现值的差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先冲减减值准备),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收到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抵债资产的,以其公允价值入账。涉及或有收益的,不包括在将来应收金额中确认重组损失,或有收益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0、收入确认原则

    (1)销售商品:销售商品在同时满足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公司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不再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2)提供劳务: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同时满足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并按已完工作的测量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21、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资产负债表日,除《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规定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外,按照暂时性差异与适用所得税税率计算的结果,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及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半年度报告

    25

    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2、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以公司和纳入合并范围各子公司的会计报表以及其他有关资料为依据,按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合并各项目数额编制。相互间的重大业务和资金往来均在会计报表合并时抵销。如子公司执行会计制度与公司不一致则以公司会计政策为准,对子公司会计报表项目进行调整后予以合并。

    在报告期内出售(包括减少投资比例,以及将所持股份全部出售)或购买子公司使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按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五、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1、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内容及原因:报告期未发生会政策变更的事项。

    2、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的事项。

    3、会计差错的性质:报告期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的事项。

    六、税项

    公司应纳税项及其税率如下:

    1、增值税:按销售收入的17%计算销项税,抵扣进项税额后缴纳。

    2、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应交营业税和增值税额的5-7%和3%计缴。

    3、企业所得税:按15%的所得税税率计缴。

    4、其他税项:按国家规定执行。

    七、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注1、货币资金

    项目

    期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现金

    78,266.13

    37,351.57

    银行存款

    4,676.39

    2,374,543.52

    其他货币资金

    -

    -

    合计

    82,942.52

    2,411,895.09

    货币资金本期末账面余额较上期末余额减少2,328,952.97元,下降96.56%。截止2009年6月30日,公司尚处于资产重组工作实施进程之中,相关经营资产尚未注入公司,公司日常费用开支和负债偿还所需资金来源为重组方建新集团。

    注2、预付款项

    期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225,763.80

    100.00

    73,637.55

    100.00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半年度报告

    26

    1-2年

    -

    -

    -

    -

    2-3年

    -

    -

    -

    -

    3年以上

    -

    -

    -

    -

    合计

    225,763.80

    100.00

    73,637.55

    100.00

    预付款项前五名欠款情况:

    欠款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金额

    比例%

    北京新龙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用友软件服务费

    200,000.00

    88.59

    中国联通重庆市北部新区分公司

    光纤使用费

    11,900.00

    5.27

    合计

    211,900.00

    93.86

    注3、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列报

    期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5,432,343.06

    98.89

    5,294,262.68

    100.00

    1-2年

    61,251.00

    1.11

    -

    -

    2-3年

    -

    -

    -

    -

    3年以上

    -

    -

    -

    -

    合计

    5,493,594.06

    100.00

    5,294,262.68

    100.00

    (2)按三类分类法列报

    期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项目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第一类

    5,230,620.00

    95.21

    -

    5,086,000.00

    96.07

    -

    第二类

    -

    -

    -

    -

    -

    -

    第三类

    262,974.06

    4.79

    17,120.06

    208,262.68

    3.93

    1,249.58

    合计

    5,493,594.06

    100.00

    17,120.06

    5,294,262.68

    100.00

    1,249.58

    账面价值

    5,476,474.00

    5,293,013.10

    第一类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其他应收款。

    第二类为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其他应收款。

    第三类为其他不重大的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本期末较年初增加183,460.90元,其中本期将支付的为重组而聘用的中介机构差旅费和支付的环境核查公告公示费作为重组发行费用一部分确认为其他应收款,金额分别为24,620.00元和120,000.00元,其他为个人临时借款增加。

    (3)第三类其他应收款本期末余额主要为公司员工临时借款和支付的房租押金等;

    (4)本年度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无。

    (5)其他应收款本期末账面余额中无欠持公司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6)单项重大的其他应收款。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半年度报告

    27

    重组费用:公司将已支付给重组和发行相关的中介机构费用(包括重组资产评估、审计费、律师费、根据重组协议应由本公司支付的差费旅等)共5,230,620.00元,暂列其他应收款,待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作为企业合并成本以及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的抵减部分进行账务处理。如重组不能实施,上述相关费用将在确定不能实施重组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判断重组成功可能性较大,对这部分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

    (7)其他应收款本期末账面余额前五名欠款情况:

    期末账面余额

    欠款单位名称

    金额

    比例%

    备注

    重组中介机构费用

    5,230,620.00

    95.21

    1年以内

    深圳市时报财经公关有限公司

    95,000.00

    1.73

    1年以内

    重庆市金科大酒店

    30,000.00

    0.55

    1-2年

    史炯

    23,265.50

    0.42

    1年以内

    熊为民

    20,000.00

    0.36

    1年以内

    合计

    5,398,885.50

    98.27

    注4、固定资产

    项目

    年初账面余额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期末账面余额

    一、原价合计

    2,521,909.00

    -

    -

    2,521,909.00

    其中:办公设备

    154,905.00

    -

    -

    154,905.00

    运输工具

    2,367,004.00

    -

    -

    2,367,004.00

    二、累计折旧合计

    277,898.99

    202,856.22

    -

    480,755.21

    其中:办公设备

    18,038.12

    14,708.52

    -

    32,746.64

    运输工具

    259,860.87

    188,147.70

    -

    448,008.57

    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

    -

    -

    -

    其中:办公设备

    -

    -

    -

    -

    运输工具

    -

    -

    -

    -

    四、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合计

    2,244,010.01

    -

    -

    2,041,153.79

    其中:办公设备

    136,866.88

    -

    -

    122,158.36

    运输工具

    2,107,143.13

    -

    -

    1,918,995.43

    本期末不存在抵押和查封等所有权受限制的固定资产。

    注5、无形资产

    项目类别

    年初账面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账面余额

    剩余摊销年限

    一、原价合计

    12,300.00

    -

    -

    12,300.00

    -

    财务软件

    12,300.00

    -

    -

    12,300.00

    -

    二、累计摊销额合计

    2,050.00

    1,230.00

    -

    3,280.00

    -

    财务软件

    2,050.00

    1,230.00

    -

    3,280.00

    -

    三、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合计

    -

    -

    -

    -

    -

    财务软件

    -

    -

    -

    -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半年度报告

    28

    四、账面价值合计

    10,250.00

    -

    -

    9,020.00

    -

    财务软件

    10,250.00

    -

    -

    9,020.00

    44个月

    注6、递延所得税资产

    (1)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无。

    (2)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的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五条的规定,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需要对未来的应纳税所得额作出判断。公司在目前的情形下,是否有足够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这些亏损,不确定性很大。因此,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注7、资产减值准备

    本期减少额

    项目

    年初

    账面余额

    本期增加额

    其他减少

    转销

    期末

    账面余额

    一、坏账准备合计

    1,249.58

    15,870.48

    -

    -

    17,120.06

    其中:应收账款

    -

    -

    -

    -

    -

    其他应收款

    1,249.58

    15,870.48

    -

    -

    17,120.06

    二、存货跌价准备合计

    -

    -

    -

    -

    -

    其中:库存商品

    -

    -

    -

    -

    -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

    -

    -

    -

    -

    四、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

    -

    -

    -

    -

    五、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合计

    -

    -

    -

    -

    -

    六、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

    -

    -

    -

    -

    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

    -

    -

    -

    -

    八、工程物资减值准备

    -

    -

    -

    -

    -

    九、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

    -

    -

    -

    -

    十、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

    -

    -

    -

    -

    -

    十一、油气资产减值准备

    -

    -

    -

    -

    -

    十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

    -

    -

    -

    -

    十三、商誉减值准备

    -

    -

    -

    -

    -

    十四、其他

    -

    -

    -

    -

    -

    合计

    1,249.58

    15,870.48

    -

    -

    17,120.06

    注8、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无。

    注9、应付职工薪酬

    项目

    年初账面余额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期末账面金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582,108.00

    582,108.00

    -

    二、职工福利费

    -

    96,700.0

    96,700.0

    -

    三、社会保险费

    47,659.48

    106,808.50

    51,306.05

    103,161.93

    其中:1、医疗保险费

    11,197.00

    24,813.25

    13,622.25

    22,388.00

    2、基本养老保险费

    32,400.00

    70,692.50

    31,533.75

    71,558.75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半年度报告

    29

    3、年金缴费

    -

    -

    -

    -

    4、失业保险费

    2,484.00

    7,049.00

    3,783.00

    5,750.00

    5、工伤保险费

    667.04

    1,786.51

    987.00

    1,466.55

    6、生育保险费

    911.44

    2,467.24

    1,380.05

    1,998.63

    四、住房公积金

    9,086.00

    24,955.00

    16,576.00

    17,465.00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26,714.38

    23,467.86

    3,138.00

    47,044.24

    六、非货币性福利

    -

    -

    -

    -

    七、因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

    10,000.00

    10,000.00

    -

    八、其他

    -

    -

    -

    -

    其中: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

    -

    -

    -

    合计

    83,459.86

    844,039.37

    759,828.06

    167,671.17

    注10、应交税费

    项目

    期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个人所得税

    5,278.34

    8,354.04

    注11、其他应付款

    期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8,211,674.21

    4.41

    185,570,740.61

    100.00

    1-2年

    178,085,820.42

    95.59

    -

    -

    2-3年

    -

    -

    -

    -

    3年以上

    -

    -

    -

    -

    合计

    186,297,494.63

    100.00

    185,570,740.61

    100.00

    其他应付款本期末余额比上期末增加726,754.02元,主要是以下明细账户变化影响:

    单位

    期末金额

    年初金额

    差额

    备注

    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57,136,000.00

    157,136,000.00

    -

    重整代垫款及借款

    甘肃建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7,700,000.00

    5,000,000.00

    2,700,000.00

    借款

    预计偿债款户*

    20,876,696.70

    22,876,696.70

    -2,000,000.00

    支付债务

    中国证券报社

    60,000.00

    -

    60,000.00

    信息披露费

    深圳证券时报传媒有限公司

    50,000.00

    -

    50,000.00

    信息披露费

    合计

    185,822,696.70

    185,012,696.70

    810,000.00

    * 预计偿债款户情况:

    (1)截止2009年6月30日,公司“其他应付款—预计偿债款户”余额为20,876,696.70元,其中:①经法院认可的尚未支付债务额为9,542,857.76元,详见附注十二(一)2(1);②对债权人未申报和债务未到期部分预计的债务额为11,333,838.94元,详见附注八(三)。

    (2)2009年1-6月公司支付预计偿债款2,000,000.00元。

    注12、股本

    (1)明细情况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半年度报告

    30

    本期变动增减(+、-)

    项目

    年初账面余额

    配股

    送股

    公积金

    转股

    其他

    小计

    期末账面余额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

    -

    -

    -

    -

    -

    -

    其中:国家持有股份

    -

    -

    -

    -

    -

    -

    -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

    -

    -

    -

    -

    -

    -

    境外法人持有股份

    -

    -

    -

    -

    -

    -

    -

    其他

    -

    -

    -

    -

    -

    -

    -

    2、募集法人股

    149,314,299.00

    -

    -

    -

    -

    -

    149,314,299.00

    3、内部职工股

    -

    -

    -

    -

    -

    -

    -

    4、优先股或其他

    -

    -

    -

    -

    -

    -

    -

    其中:转配股

    -

    -

    -

    -

    -

    -

    -

    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149,314,299.00

    -

    -

    -

    -

    -

    149,314,299.00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

    -

    -

    -

    -

    1、人民币普通股

    198,896,700.00

    -

    -

    -

    -

    -

    198,896,700.0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

    4、其他

    -

    -

    -

    -

    -

    -

    -

    已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198,896,700.00

    -

    -

    -

    -

    -

    198,896,700.00

    三、股份总数

    348,210,999.00

    -

    -

    -

    -

    -

    348,210,999.00

    (2)股份变动情况

    2007年12月18日,浙江天声科技有限公司与建新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公司2,188万股非流通社会法人股中的1,668万股以人民币1元之对价转让给建新集团。2008年7月22日,浙江天声科技有限公司将上述1,668万股股权质押给了建新集团,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了质押登记。

    2007年12月17日,光大银行成都彩虹桥支行和四川立信、建新集团、重庆麦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上海和贝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债务代偿和解协议书》及《股份转让协议》,四川立信将3,536万股转让给建新集团,500万股让给重庆市麦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00万股转让给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20,109,979股转让给上海和贝实业有限公司。

    此外,以《债务代偿和解协议书》为基础,建新集团和四川立信于2007年12月17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建新集团以85万元受让四川立信剩余持有的本公司400万股份,鉴于该股份质押给浦发银行,且仍处于冻结状态,该等股权转让协议尚需在获得有关质权人和冻结法院的认可后生效。

    重庆市涪陵金昌经贸公司和深圳正东大以各自持有公司的1752万股和3044万股为第三方向工行重庆涪陵分行枳城支行借款提供了质押担保,该等借款到期不能偿债。2007年12月10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08)渝三中公执字第14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拍卖上述股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半年度报告

    31

    权。2007年12月28日,建新集团收到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8)渝三中公执字第14-1号,确认建新实业公以人民币719.40万元成交价成功竞买上述4796万股股权。

    上述股权转让的详细情况见附注一。截止2009年6月30日,上述股权转让的过户手续尚未办妥。

    (3)截至2009年6月30日,本公司股份质押冻结(简称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

    质押期限

    质押股数(万股)

    质权人

    备注

    2002.4.18-2005.4.18

    2,100

    光大银行成都彩虹桥分行

    2002.4.18-2004.10.18

    2,650

    光大银行成都彩虹桥分行

    2003.8.28-2004.8.28

    76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成都分行

    2003.8.28-2004.8.28

    1,53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成都分行

    四川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74,469,979股,占21.38%)

    2005.3.8-

    40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重庆分行涪陵支行

    司法冻结,已签订《债务代偿和解协议书》及《股份转让协议》

    深圳正东大实业有限公司(持有30,442,400股,占8.74%)

    2002.7.11-2005.7.11

    3,044

    工商银行重庆枳城支行

    重庆市涪陵金昌经贸公司(持有17,521,920股,占5.03%)

    2002.7.11-2005.7.11

    1,752

    工商银行重庆枳城支行

    已被司法拍卖给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008.7.22--

    1,668

    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质押冻结

    浙江天声科技有限公司(持有21,880,000股,占6.28%)

    2005.10.31--

    52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司法冻结

    注13、资本公积

    项目

    年初账面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账面余额

    股本溢价

    538,367,819.98

    -

    -

    538,367,819.98

    其他资本公积

    18,044,839.38

    -

    -

    18,044,839.38

    合计

    556,412,659.36

    -

    -

    556,412,659.36

    注14、盈余公积

    项目

    年初账面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账面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40,294,048.27

    -

    -

    40,294,048.27

    注15、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本期发生数与上年同期数不具有可比性,主要是因为公司本年与上年均不是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所致。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年同期发生额

    办公费

    191,131.29

    210,126.30

    差旅费

    298,051.72

    1,479,777.92

    业务招待费

    267,154.00

    1,329,774.57

    交通车辆费用

    124,371.75

    362,917.67

    通讯费

    38,614.00

    59,380.77

    折旧费

    202,856.22

    86,944.05

    董事会费

    72,586.00

    -

    税金

    8,275.00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半年度报告

    32

    中介费用

    170,000.00

    6,146,000.00

    无形资产摊销

    1,230.00

    820.00

    工资福利费

    783,439.37

    906,889.72

    房屋租赁费

    360,126.00

    321,979.71

    会议费

    363,528.12

    835,808.26

    其他

    112,434.50

    529,771.48

    合计

    2,993,797.97

    12,270,190.45

    注16、财务费用

    类别

    本期发生额

    上年同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

    -

    -

    减:利息收入

    7,158.95

    46,188.13

    其他

    2,831.77

    3,863.27

    合计

    -4,327.18

    -42,324.86

    注17、资产减值损失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年同期发生额

    一、坏账准备

    15,870.48

    206,210.00

    二、存货跌价准备

    -

    -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

    -

    四、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

    -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

    -

    六、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

    -

    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

    八、工程物资减值准备

    -

    -

    九、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

    -

    十、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

    -

    -

    十一、油气资产减值准备

    -

    -

    十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

    -

    十三、商誉减值准备

    -

    -

    十四、其他

    -

    -

    合计

    15,870.48

    206,210.00

    注18、营业外支出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年同期发生额

    处置固定资产损失

    -

    -

    预计负债(担保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捐赠支出

    -

    20,000.00

    其他

    -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半年度报告

    33

    合计

    -

    20,000.00

    注 19、政府补助:无。

    注 20、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无。

    注 21、股份支付:无。

    注 22、债务重组:无

    注 23、借款费用:无。

    注 24、外币折算:无。

    注 25、企业合并:无。

    注 26、租赁

    (1)本年内未发生融资租赁事项。

    (2)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租出资产情况:无。

    (3)作为经营租赁承租人参与的重大经营租赁的情况:公司租赁重庆市消防培训中心标准间9间为办公用房,租赁期限至2009年8月1日止,租赁费用为60,021元/月,2009年1-6月本公司共确认租赁费360,126.00元。

    注 27、终止经营:无。

    注28、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无。

    注29、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公司2009年1-6月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为2,038,812.35元,明细如下:

    项目

    本期发生额

    办公费

    191,131.29

    差旅费

    298,051.72

    业务招待费

    267,154.00

    邮电通讯费

    38,614.00

    车辆使用费

    123,151.75

    租赁费

    242,773.40

    会议费

    353,528.12

    聘请中介机构费

    170,000.00

    财务费用-手续费

    2,831.77

    其他

    351,576.30

    小计

    2,038,812.35

    注30、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

    7,152.74

    注31、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无。

    注32、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半年度报告

    34

    公司2009年1-6月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3,000,000.00元,明细如下:

    项目

    本期发生额

    甘肃建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3,000,000.00

    注33、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公司2009年1-6月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为2,300,000.00元,其中公司支付预计偿债款户中工行凉山分行已到期的款项2,000,000.00元。

    注34、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本期发生额

    支付资产重整中介机构差旅费

    24,620.00

    注35、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补充资料

    本期发生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

    净利润

    -3,005,341.27

    加:资产减值准备

    15,870.48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202,856.22

    无形资产摊销

    1,230.00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

    财务费用

    -7,158.95

    投资损失(减:收益)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

    -

    存货的减少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

    -126,831.42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107,889.63

    其他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11,485.31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

    债务转为资本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现金的期末余额

    82,942.52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2,411,895.09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半年度报告

    3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328,952.57

    注36、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一、现金

    本期末余额

    其中:库存现金

    78,266.13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4,676.39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二、现金等价物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2,942.52

    八、或有事项

    (一)对外担保

    无。

    (二)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2005年4月19日,西昌锌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昌锌业”)因急需周转资金,通过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成都分行与成都名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谷实业”)签定《委托贷款合同》,西昌锌业通过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向名谷实业借款9300万,借款期限从2005年4月19日起至2006年10月18日止,重庆朝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华祥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四川诚信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康定富强有限责任公司以及本公司分别出质对该笔贷款本息等相关费用向名谷实业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根据2005年4月20日,本公司与名谷实业就上述事项签订《房地产抵押合同》,为保障名谷实业在主合同项下享有的债权得以实现,公司以其有权处分的成都市青羊区上池正街65号综合楼房地产为债务人履行主合同向名谷实业作抵押担保,其抵押房地产的价值为1,500万元,合同抵押担保范围为名谷实业主债权1,500万元,占主债权的16.12%,及由此产生的附债权,同日,双方在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办理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

    2009年4月,因借款纠纷,名谷实业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公司对西昌锌业拖欠名谷实业公司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判决名谷实业对处置位于成都市青羊区上池正街65号综合楼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作为上述担保债权的抵押物成都市青羊区上池正街65号综合楼已于2007年10月被司法处置,处置后公司履行了对名谷实业公司相应的抵押担保责任,故重整过程中未列报上述债务,且经查询破产重整相关材料并电话咨询当时的公司破产管理人,公司确认破产重整期间,名谷实业公司也未对该笔债权予以申报。若本公司被判令对西昌锌业的该笔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依据公司执行的破产重整程序,名谷实业公司还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向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三中院)提出申请,经重庆三中院裁定确认属于法定可以行使权利的债权人资格及扣除(破产重整前)债权人已实现的债权后剩余的本金作为确认债权金额后,方可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半年度报告

    36

    公司将承担已实现债权后剩余本金10%的清偿责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原告名谷实业起诉主体不适格,不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为由,驳回了名谷实业的起诉。截止本报告期期末,公司尚不能判断名谷实业是否会就该事项重新起诉,若法院判令本公司对该笔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将减少公司净资产,但不会对公司正在进行的重组工作造成实质性影响。有关本案的详细情况见公司公告(2009-025号)。

    (三)其他或有事项

    1、2008年3月31日,重庆三中院在收到公司管理人执行完毕后报送的《关于朝华科技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后向管理人出具《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函》:根据重庆三中院批准的重整计划,对按重整计划已获得清偿的债权人的剩余债权部分,债权人不得向本公司主张权利。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的规定,公司在2007年度已对原账面所有未申报和未到期债权按账面债权本金的10%预计了15,333,838.94元的待支付款项,剩余90%的债权按《重整计划草案》全部转入了好江贸易公司,2008年内本公司支付了上述欠款中的2,000,000.00元、2009年5月4日公司支付上述欠款中的2,000,000.00元,截止2009年6月30日该部分债务的余额为11,333,838.94元。

    2、公司在2008年5月5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递交了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及材料,深圳证券交易所已于2008年5月7日正式受理公司关于恢复股票上市的申请,并要求公司补充提交恢复上市申请的相关资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修订本)14.2.13条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同意受理本公司恢复上市申请后的三十个交易日内将作出是否核准本公司恢复上市申请的决定(补充提供材料期间不计入上述期限内)。公司于2008年5月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补充提交材料的函。目前,公司正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补充提交申请恢复上市的资料,若公司恢复上市申请最终未能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核准,公司的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3、在公司进行债务重整时,重组方建新集团承诺在公司重整成功完成后注入优良资产,通过重大资产重组使本公司恢复持续经营能力,满足上市条件并最终实现恢复上市。根据具体方案,公司将以向建新集团及其关联方定向发行权益性证券的方式收购建新集团目前控制的部分子公司。公司将发生的企业合并直接相关费用(包括审计费用、资产评估费用以及有关的法律咨询费用等增量费用)和与发行相关的费用等共计5,230,620.00元暂记入其他应收款,留待重组发行成功后,分别进入企业合并成本和冲减发行权益性证券的溢价收人。如果最终重组不能实施,上述企业合并直接相关费用和发行相关费用将在确定不能实施重组时计入当期损益。从目前情况看,重组不能实施的可能性较小。

    九、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关系

    1、公司的母公司及控制关系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半年度报告

    37

    截止2007年12月31日,建新集团通过协议转让及司法裁定等方式合计取得公司非流通社会法人股10,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8.72%,这些股份目前尚未办理过户手续,但建新集团从2008年3月24日起已对公司构成实际控制。

    2、公司的子公司

    2007年12月24日,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草案,普通债权(含直接债权和担保债权)一律按照经法院裁定确认的该债权本金数额的10%以现金予以清偿,与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剩余90%债权本金及全部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迟延履行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债权,与公司现有的资产按照账面值由好江贸易公司承债式收购,详见附注十二、其他重要事项(一)。因此,根据上述债务重整计划草案,公司的所有子公司股权在2007年12月31日之前已全部转入好江贸易公司,本期末无长期股权投资及子公司。

    3、其他关联方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的重组方,通过协议转让及司法裁定等取得本公司非流通社会法人股10,000万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28.72%,这些股份尚未办理过户手续,但已对本公司构成实际控制。

    甘肃建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重组方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二)关联方交易

    1、借款及代垫款项:

    2008年7月9日、2009年5月4日,公司与甘肃建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甘肃建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借款5,000,000.00元,3,000,000.00元人民币给公司,借款期限均为1年,属无息借款,到期一次性还款。截止2009年6月30日,公司共向甘肃建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借款7,700,000.00元。

    2、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期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其他应付款:

    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57,136,000.00

    84.35%

    157,136,000.00

    85.46%

    甘肃建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7,700,000.00

    4.13%

    5,000,000.00

    2.59%

    十、承诺事项

    无。

    十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无。

    (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调整事项

    无。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半年度报告

    38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与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1、破产重整

    2007年11月16日,公司因面临债务危机被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重庆三中院(2007)渝三中法破字第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2007年12月21日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2007年12月24日,经重庆三中院(2007)渝三中民破字第2-4号民事裁定书批准执行。2008年3月31日,重庆三中院在收到公司管理人报送的《关于朝华科技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后向管理人出具《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函》:根据重庆三中院批准的重整计划,对按重整计划已获得清偿的债权人的剩余债权部分,债权人不得向公司主张权利。同时,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二条 “根据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的规定,公司在2007年度已对原账面所有未申报债权按账面债权本金的10%作为预计偿债户,剩余90%的债权本金及全部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迟延履行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债权按《重整计划草案》全部转入了好江贸易公司。综上所述,公司债务已得到解除,债务危机已化解。详见2007年公司年度会计报告注十四(一)1。

    2、债务清偿情况

    (1)已申报债权的清偿情况

    根据债权人会议通过并经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草案》,由重组方建新集团垫付,管理人对经法院确认的公司债务按《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了清偿,应清偿金额为153,025,908.21元,已清偿金额为143,483,050.45元,其中2007年12月31日之前实际支付现金99,168,063.05元,2008年1月支付现金44,314,987.40元,尚未清偿的金额为9,542,857.76元。详细情况见2007年公司年度会计报告注十四(一)2。尚未清偿的债务明细项目如下:

    债权人

    法院确认债权本金

    应清偿比例

    应清偿金额

    已清偿金额

    未清偿

    金额

    债权类型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清江支行

    30,788,714.58

    10%

    3,078,871.46

    -

    3,078,871.46

    担保债权

    垫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5,500,000.00

    10%

    550,000.00

    286,013.70

    263,986.30

    担保债权

    招商银行重庆分行涪陵支行

    62,000,000.00

    10%

    6,200,000.00

    -

    6,200,000.00

    普通债权

    总计

    98,288,714.58

    9,828,871.46

    286,013.70

    9,542,857.76

    (2)未申报债权的清偿情况。详见附注八(三)1。

    (二)关于持续经营能力的说明

    由于公司2004年、2005年、2006年连续三年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于2007年4月27日暂停上市。根据2007年12月21日债权人会议通过和重庆三中院2007年12月24日批准的《重整计划草案》,公司实施了破产重整。公司管理人出具《关于朝华科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半年度报告

    39

    技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截止2008年3月24日重整计划已基本执行完毕。2008年3月31日,重庆三中院在收到公司管理人执行完毕后报送的《关于朝华科技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后出具《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函》,对按重整计划已获得清偿的债权人的剩余债权部分,债权人不得向公司主张权利。同时,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公司在2007年度已对原账面所有未申报债权按账面债权本金的10%作为预计偿债户,剩余90%的债权本金及全部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迟延履行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债权按重整计划全部转入好江贸易公司,相关债务已全部解除。截止2009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7,835,354.11元,负债总额186,470,444.14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78,635,090.03元,其中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23,552,796.66元。目前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尚未实施完毕,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重整计划,重组方建新集团承诺在公司重整成功完成后注入优良资产,通过重大资产重组使公司恢复持续经营能力,满足上市条件,并最终实现恢复上市。2008年4月1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为保证公司的持续发展,恢复持续经营能力和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同意公司拟就重组的相关事项与建新集团签署《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重组相关事宜之意向性协议书》,该协议书已于2008年4月15日签署,为重组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目前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和定向发行新股等相关申请文件尚未上报中国证监会。预计实施结果能够有效地解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问题。

    虽然目前资产重组工作未最终完成,最终结果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在权衡以持续经营和非持续经营两种方式编制报告可能给报告使用者带来的影响后,认为选择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进行编制对报告使用者误导的可能性相对较小,故选择了持续经营假设编制基础。

    十三、补充资料

    (一)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07年修订)》的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每股收益

    项目

    (A) 报告期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005,341.27

    -0.0086

    -0.008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005,341.27

    -0.0086

    -0.0086

    由于本公司2009年6月30日净资产为负数,故未计算净资产收益率。

    (二)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在计算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全面摊薄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时,2009年6月30日、2008年度所扣除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列示如下: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损失-,收益+)

    2009年6月30日

    2008年度

    1、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半年度报告

    40

    2、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

    4、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5、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6、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7、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8、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9、债务重组损益;

    --

    10、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11、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1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13、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14、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15、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16、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17、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18、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19、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20、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28,417.39

    21、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小计

    -128,417.39

    所得税影响金额

    --

    扣除少数股东所占的份额

    --

    --

    扣除所得税影响及少数股东所占份额后的非经常性损益

    -128,417.39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半年度报告

    41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半年度报告文本;

    二、载有法定代表人、财务总监、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公司章程文本;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史建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效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雷雪松

    日期:二OO九年八月二十五日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半年度报告

    42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6月30日

    单位:元

    资 产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负债和股东权益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货币资金

    82,942.52

    2,411,895.09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应收票据

    -

    应付票据

    -

    -

    应收账款

    -

    应付账款

    -

    -

    预付款项

    225,763.80

    73,637.55

    预收款项

    -

    -

    应收利息

    -

    应付职工薪酬

    167,671.17

    83,459.86

    应收股利

    -

    应交税费

    5,278.34

    8,354.04

    其他应收款

    5,476,474.00

    5,293,013.10

    应付利息

    -

    存货

    -

    应付股利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其他应付款

    186,297,494.63

    185,570,740.61

    其他流动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流动资产合计

    5,785,180.32

    7,778,545.74

    其他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合计

    186,470,444.14

    185,662,554.5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非流动负债: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借款

    -

    -

    长期应收款

    -

    -

    应付债券

    -

    -

    长期股权投资

    -

    -

    长期应付款

    -

    -

    投资性房地产

    -

    -

    专项应付款

    -

    -

    固定资产

    2,041,153.79

    2,244,010.01

    预计负债

    -

    -

    在建工程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工程物资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固定资产清理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负债合计

    186,470,444.14

    185,662,554.51

    油气资产

    -

    股东权益:

    无形资产

    9,020.00

    10,250.00

    股本

    348,210,999.00

    348,210,999.00

    开发支出

    -

    -

    资本公积

    556,412,659.36

    556,412,659.36

    商誉

    -

    -

    减:库存股

    -

    长期待摊费用

    -

    -

    盈余公积

    40,294,048.27

    40,294,048.27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未分配利润

    -1,123,552,796.66

    -1,120,547,455.39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股东权益合计

    -178,635,090.03

    -175,629,748.76

    非流动资产合计

    2,050,173.79

    2,254,260.01

    资产总计

    7,835,354.11

    10,032,805.75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7,835,354.11

    10,032,805.75

    法定代表人:史建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王效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雷雪松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半年度报告

    43

    利 润 表

    编制单位: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6月

    单位:元

    上年同期

    项 目

    本期金额

    合并数

    母公司数

    一、营业收入

    -

    减:营业成本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销售费用

    -

    管理费用

    2,993,797.97

    12,270,190.45

    财务费用

    -4,327.18

    -42,324.86

    资产减值损失

    15,870.48

    206,210.0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005,341.27

    -

    -12,434,075.59

    加:营业外收入

    -

    减:营业外支出

    -

    20,000.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005,341.27

    -

    -12,454,075.59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005,341.27

    -

    -12,454,075.59

    法定代表人: 史建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效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雷雪松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半年度报告

    44

    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6月

    单位:元

    上年同期

    项 目

    本期金额

    合并数

    母公司数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763,177.96

    2,358,720.32

    支付的各项税费

    9,495.0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38,812.35

    5,034,995.7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811,485.31

    -

    7,393,716.1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11,485.31

    -

    -7,393,716.1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152.74

    27,547.1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152.74

    -

    27,547.1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

    200,000.00

    2,816,931.00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0,000.00

    -

    2,816,931.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2,847.26

    -

    -2,789,383.8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000,000.00

    17,028,778.92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000,000.00

    -

    17,028,778.9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300,000.00

    1,998,915.3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4,620.00

    4,739,953.8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324,620.00

    -

    6,738,869.1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75,380.00

    -

    10,289,909.7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328,952.57

    -

    106,809.7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411,895.09

    240,775.4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2,942.52

    -

    347,585.24

    法定代表人: 史建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效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雷雪松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半年度报告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6月 单位:元

    本期金额

    上年同期

    项 目

    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348,210,999.00

    556,412,659.36

    -

    40,294,048.27

    -1,120,547,455.39

    -175,629,748.76

    348,210,999.00

    548,412,659.36

    40,294,048.27

    -1,110,198,560.44

    -

    -173,280,853.81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348,210,999.00

    556,412,659.36

    -

    40,294,048.27

    -1,120,547,455.39

    -175,629,748.76

    348,210,999.00

    548,412,659.36

    -

    40,294,048.27

    -1,110,198,560.44

    -

    -173,280,853.81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

    -3,005,341.27

    -3,005,341.27

    -

    -

    -

    -

    -12,454,075.59

    -

    -12,454,075.59

    (一)净利润

    -3,005,341.27

    -3,005,341.27

    -12,454,075.59

    -

    -12,454,075.59

    (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

    -

    -

    -

    -

    -

    -

    -

    -

    -

    -

    -

    -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

    -

    2.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影响

    -

    -

    3.与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相关的所得税的影响

    -

    -

    4.其他

    -

    -

    -

    -

    -

    上述(一)和(二)小计

    -

    -

    -

    -

    -3,005,341.27

    -3,005,341.27

    -

    -

    -

    -12,454,075.59

    -

    -12,454,075.59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

    1.所有者投入资本

    -

    -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3.其他

    -

    -

    (四)利润分配

    -

    -

    -

    -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3.其他

    -

    -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4.其他

    -

    -

    -

    -

    四、本年年末余额

    348,210,999.00

    556,412,659.36

    -

    40,294,048.27

    -1,123,552,796.66

    -178,635,090.03

    348,210,999.00

    548,412,659.36

    -

    40,294,048.27

    -1,122,652,636.03

    -

    -185,734,929.40

    法定代表人: 史建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王效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雷雪松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