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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朝华:2010年半年度报告2010-08-04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1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ZARVA TECHNOLOGY(GROUP)CO.,LTD

    2010年半年度报告

    股票代码:000688

    股票简称:*ST朝华

    披露日期:2010年8月5日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2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 3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4

    第三节 股本变动及主要股东持股情况………………………5

    第四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7

    第五节 董事会报告……………………………………………8

    第六节 重要事项………………………………………………10

    第七节 财务报告………………………………………………18

    第八节 备查文件………………………………………………48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3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0年半年度报告已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均出席了本次董事会,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公司法定代表人史建华先生,财务总监王震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雷雪松先生声明:保证2010年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4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法定中文名称: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Zarva Technology(Group)CO.,LTD

    二、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朝华

    股票代码:000688

    三、公司注册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江东群沱子街31号

    邮政编码:408003

    公司办公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人和汪家桥新村119号天宇大酒店六楼

    邮政编码:401121

    四、公司法定代表人:史建华

    五、公司董事会秘书:熊为民

    电子信箱:weimingxiong1999@hotmail.com

    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方燕

    电子信箱:fangyan0105@163.com

    联系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汪家桥新村119号天宇大酒店六楼603室

    联系电话:(023)67316603

    联系传真:(023)67316388

    六、公司选定的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指定互联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5

    七、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1)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

    19,152,338.24

    16,012,540.33

    19.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42,671,547.63

    -181,346,233.70

    减少负的净资产76.47%

    股本

    401,913,108.00

    348,210,999.00

    15.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0.11

    -0.52

    减少每股负的净资产78.85%

    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

    -

    --

    -

    营业利润

    -3,325,313.93

    -3,005,341.27

    增加亏损10.65%

    利润总额

    -3,325,313.93

    -3,005,341.27

    增加亏损10.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325,313.93

    -3,005,341.27

    增加亏损10.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3,325,313.93

    -3,005,341.27

    增加亏损10.6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83

    -0.0075

    增加亏损10.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83

    -0.0075

    增加亏损10.67%

    净资产收益率(%)—注*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31,286.47

    -2,811,485.31

    增加净流出18.4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0083

    -0.0070

    增加净流出2.47%

    注*:由于本公司上年度期末及本报告期末净资产为负数,故未计算净资产收益率。

    (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本报告期无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第三节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报告期内股份发生变动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发生变动系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所致,即公司以流通股股份198,896,700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定向转增2.7股,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数量不变。其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股份变更登记日为2010年3月29日,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股份到账日为2010年3月30日,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股份上市流通日为公司股票恢复上市首个交易日。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6

    二、报告期内的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49,314,299

    42.88%

    0

    0

    149,314,299

    37.15%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10,000,000

    10,000,000

    10,000,000

    2.49%

    3、其他内资持股

    149,314,299

    42.88%

    -10,000,000

    -10,000,000

    139,314,299

    34.66%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149,314,299

    42.88%

    -10,000,000

    -10,000,000

    139,314,299

    34.66%

    境内自然人持股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5、高管股份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98,896,700

    57.12%

    53,702,109

    53,702,109

    252,598,809

    62.85%

    1、人民币普通股

    198,896,700

    57.12%

    53,702,109

    53,702,109

    252,598,809

    62.85%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348,210,999

    100.00%

    53,702,109

    0

    53,702,109

    401,913,108

    100.00%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公司于2010年1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董事会公告》,截止该公告日,重组方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新集团”)通过协议转让、司法裁定方式获得的本公司10,400万股社会法人股股权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全部完成股权过户,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刘建民先生则通过建新集团成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四、公司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表(截止2010年6月30日在册)。

    单位:股

    股东总数

    46,286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总数

    持有有限售条件

    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5.88%

    104,000,000

    104,000,000

    24,000,000注*

    上海和贝实业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5.00%

    20,109,979

    20,109,979

    0

    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2.49%

    10,000,000

    10,000,000

    0

    浙江天声科技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29%

    5,200,000

    5,200,000

    5,200,000

    上海可欣贸易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24%

    5,000,000

    5,000,000

    0

    重庆麦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24%

    5,000,000

    5,000,000

    0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7

    张春丽

    境内自然人

    0.38%

    1,511,548

    1,511,547

    郑惠华

    境内自然人

    0.35%

    1,396,873

    0

    吴维佳

    境内自然人

    0.29%

    1,176,792

    0

    谢定平

    境外法人

    0.28%

    1,143,000

    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张春丽

    1,511,548

    人民币普通股

    郑惠华

    1,396,873

    人民币普通股

    吴维佳

    1,176,792

    人民币普通股

    谢定平

    1,143,000

    人民币普通股

    孙兆艳

    1,031,240

    人民币普通股

    何建华

    889,000

    人民币普通股

    刘会萍

    884,770

    人民币普通股

    李才雄

    878,586

    人民币普通股

    许勇

    869,569

    人民币普通股

    孙国宝

    768,985

    人民币普通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未知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注* 建新集团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2400万股包括:(1)建新集团为工行枳城支行对重庆市涪陵建筑陶瓷集团有限公司享有的相关债权提供担保,并以其持有的本公司400万股出质;(2)剩余2000万股系建新集团股改承诺所做的临时保管股份。

    第四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票仍处于暂停上市,无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的情形。

    二、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情况

    1、2010年2月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杨大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2、2010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王震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3、2010年5月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和第六届监事会成员的任期已满,为保证各项工作的连续开展,公司于2010年5月31日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史建华先生、刘建民先生、杜俊魁先生、张红先生、张平先生、张岭先生、姚新华先生、唐学锋先生、郭喜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其中姚新先生、唐学锋先生、郭喜明先生为独立董事;选举杜小新先生、马永军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职代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王世鹏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8

    4、2010年5月31日,董事会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史建华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杜俊魁先生为副董事长;聘任史建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杨大平先生、熊为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王震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熊为民先生为董事会秘书;并选举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委员。

    5、2010年5月31日,监事会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杜小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的监事会主席。

    第五节 董事会报告

    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简要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的总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顺利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积极推进重组进程,并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文件,为保证重组相关报告的时效性,公司将报告基准日调整至2010年4月30日,并着手完成相关工作,争取尽早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工作,使公司恢复持续经营能力,达到恢复上市的目标。

    截止报告期期末,由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未实施完毕,公司无主营业务收入,截止2010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为19,152,338.24元,负债总额61,823,885.87 元,净资产为-42,671,547.63 元,主营业务收入0 元,营业利润0元,净利润 -3,325,313.93元。

    (二)报告期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分析

    1、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由于公司实施的资产重组尚未完成,相关资产未注入公司,公司无主营业务,也无主营业务收入,故未对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营业利润及净利润等财务状况作出分析。

    2、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报告期末

    年初余额

    增减金额

    变化比例

    其他应收款

    16,070,943.02

    12,688,280.26

    3,382,662.76

    26.66%

    其他应付款

    61,512,220.41

    197,126,016.11

    -135,613,795.70

    减少68.80%

    股 本

    401,913,108.00

    348,210,999.00

    53,702,109.00

    15.42%

    资本公积金

    644,710,550.36

    556,412,659.36

    88,297,891.00

    15.87%

    增减幅度变动说明:

    (1)其它应收款较年初增加26.66%,主要系本年支付的为重组而聘用的中介机构费用所致;

    (2)其他应付款较年初减少68.80%,主要系建新集团股改时豁免公司债务所致;

    (3)股本较年初增加53,702,109.00股系公司报告期实施股改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致;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9

    (4)资本公积金较年初增加15.87%,主要系实施股改时建新集团债务豁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所致。

    二、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公司主营业务范围

    报告期内,由于公司实施的重大资产重组尚未完成,相关资产未注入公司,故报告期内公司无主营业务。

    2、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主营业务,也无主营业务收入,故公司未对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等财务状况作出详细分析。

    3、公司面临的主要问题及风险。

    (1)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能否获得通过的风险。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中国证监会的核准,现重组方案已获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其资产重组有关材料已上报证监会审核,能否获得通过尚具不确定性。

    (2)公司恢复上市申请能否获得深圳交易所核准的风险。因公司2004 年、2005 年、2006年连续三年亏损,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07 年5 月23 日起被实施暂停上市。2008 年4 月25 日公司公布了《2007 年年度报告》,经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公司实现盈利,故按照有关规定,公司在2008 年5 月5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递交了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及材料,深圳证券交易所已于2008 年5 月7 日正式受理本公司关于恢复股票上市的申请,并要求公司补充提交恢复上市申请的相关资料,现公司正按其要求补充资料。若恢复上市申请最终未能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核准,公司的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4、下半年的业务发展计划。

    (1)为消除公司所面临的风险,下半年公司仍将继续推进重组进程,尽早实现优质资产注入,恢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公司内控体系,确保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为公司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三、报告期内投资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募集资金,也没有以前募集资金使用延续到本报告期的情况;

    2、报告期内没有非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

    四、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净利润发生大幅度变动的情况说明。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10

    业绩预告情况

    亏损

    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

    累计净利润的预计数(万元)

    约-900至-1200

    -443.11

    约增加亏损103.11至170.8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约-0.0224至-0.0299

    -0.0110

    约增加亏损103.64至171.82

    业绩预告的说明

    由于目前公司无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为管理费用等支出,且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无法确定是否能在2010年9月30日以前完成,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2010年1-9月业绩仍将出现亏损,具体数据将在2010第三季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说明:该预测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五、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本报告期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六、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公司2009年度审计报告被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意见中所涉及的事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已在2009年度报告中作了具体说明(详见公司于2010年3月5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报告》),由于报告期内,建新集团承诺注入的优良资产尚在执行中未实施完毕,公司未恢复其持续经营能力,故公司2009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事项仍未得予解决,但根据目前重组的进程,董事会仍认为原定资产重组方案没有实质性的障碍,能够实施完成。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公司治理结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公司在报告期内认真开展治理专项活动,切实整改治理问题,完善治理结构,并取得一定成效,其主要有:

    (1)解决实际控制人缺位的问题。自公司遭遇债务危机以来,实际控制人缺位的问题一直影响公司治理结构,截止2010年1月,重组方建新集团通过协议转让、司法裁定方式获得的本公司10,400万股股权依法完成过户,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有效地行使了股东权力并履行了股东义务。至此公司实际控制人缺位的问题得以彻底解决,该事项对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起到了重要作用。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11

    (2)完善制度提高规范化运作水平。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工作的公告》(中国证监会【2009】34 号文)以及重庆证监局《关于做好重庆辖区上市公司2009年年报工作的通知》【2010】36 号文的有关要求,公司制定了《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公司审计机构选聘及评价制度》,以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和提高年报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

    二、公司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即公司以流通股股份198,896,700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定向转增2.7股,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数量不变。

    2、中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报告期内,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成都名谷实业有限公司诉本公司事项(详见公司于2009年4月10日、2009年8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诉讼公告》及《诉讼进展公告》)

    2005年4月19日,西昌锌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昌锌业)因急需周转资金,通过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成都分行与成都名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谷实业)签定《委托贷款合同》,西昌锌业通过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向名谷实业借款9300万,借款期限从2005年4月19日起至2006年10月18日止,重庆朝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华祥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四川诚信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康定富强有限责任公司以及本公司分别出质对该笔贷款本息等相关费用向名谷实业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根据2005年4月20日,公司与名谷实业就上述事项签订《房地产抵押合同》,为保障名谷实业在主合同项下享有的债权得以实现,公司以其有权处分的成都市青羊区上池正街65号综合楼房地产为债务人履行主合同向名谷实业作抵押担保,其抵押房地产的价值为1,500万元,该合同中明确抵押担保范围为名谷实业主债权1,500万元,占主债权9300万元的16.12%,及由此产生的附债权,同日,双方在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办理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

    2009年4月,因借款纠纷,名谷实业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公司对西昌锌业拖欠名谷实业公司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判决名谷实业对处置位于成都市青羊区上池正街65号综合楼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作为上述担保债权的抵押物成都市青羊区上池正街65号综合楼已于2007年10月被司法处置,处置后公司履行了对名谷实业公司相应的抵押担保责任,故重整过程中未列报上述债务,且经查询破产重整相关材料并电话咨询当时的公司破产管理人,公司确认破产重整期间,名谷实业公司也未对该笔债权予以申报。若本公司被判令承担西昌锌业对名谷实业公司连带清偿责任,依据公司执行的破产重整程序,名谷实业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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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还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向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三中院)提出申请,经重庆三中院裁定确认属于法定可以行使权利的债权人资格及扣除(破产重整前)债权人已实现的债权后剩余的本金作为确认债权金额后,方可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公司将承担已实现债权后剩余本金10%的清偿责任。

    2009年7月21日,名谷实业就该事项重新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方为浦发成都分行、朝华实业、朝华科技、诚信公司、富强公司、西昌锌业六方。其诉讼请求为:(1)请求判令被告浦发成都分行和第三人西昌锌业共同归还名谷实业委托贷款本金人民币9300万元及相应利息;(2)请求判令被告朝华实业、朝华科技、诚信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请求判令名谷实业对朝华实业持有的北京北大正元科技有限公司1400万股股权享有质权,并对该股权被处置后所得价款在被告浦发银行所欠原告债务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4)请求判令名谷实业对诚信公司持有的四川德昌铁合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983.6万股股权,并对该股权被处置后所得价款在被告浦发银行所欠原告债务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5)请求判令名谷实业享有被告富强公司探矿权证号5100000310231、采矿权证号5100000230356项下的全部权利,同时判令被告富强公司协助名谷实业办理上述探矿权和采矿权的过户变更事宜。(6)判令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用由六被告承担。2009年8月,朝华科技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就该诉讼事项出具的【(2009)川民初字第16号】《应诉通知书》,就本案有关应诉事项作出通知。2009年11月17日、2010年2月20日四川省高院民三庭分别开庭对此案件进行审理,但当庭均未宣布审判结果。

    截止本报告期期末,该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根据该进展情况,公司认为胜诉的可能性大于败诉的可能性,因此承担担保责任的可能性很小;若法院判令本公司对该笔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将承担不超过780万元的担保支出,但不会对公司正在进行的重组工作造成实质性影响。

    2、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诉公司事项(详见公司于2009年11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诉讼公告》)

    2009年10月,公司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09)川民初字第17号】《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就有关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诉四川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担保追偿权纠纷一案,追加公司作为被告事项通知本公司应诉及举证。

    案件事由: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极实业”)诉本公司、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昌电力”)、四川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立信”)、重庆朝华晶化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朝华晶化石”)、涪陵大华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陶瓷”)、重庆市涪陵建筑陶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涪陵建陶”)贷款担保合同纠纷案(公司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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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2005年5月10日、2005年5月25日、2006年1月11日、2007年10月18日、2007年11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了该诉讼事项的《诉讼公告》及《诉讼进展公告》),经重庆高级人民法院一审【(2005)渝高法民初字第22号】、最高人民法院二审【(2006)民二终字第29号】后,最高人民法院判决:西昌电力就本公司对太极实业的债务在四川立信质押的西昌锌业有限责任公司43.98%股权拍卖、变卖的价款清偿后不足2.8305亿元的部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该案进入强制执行程序。2009年7月6日,西昌电力经与太极实业协商,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西昌电力履行支付人民币两亿元担保债务,太极实业放弃其余权利。

    2009年7月27日,西昌电力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四川立信向西昌电力支付代偿担保债务两亿元及相应利息。2009年9月3日,西昌电力向法院申请追加本公司为【(2009)川民初字第17号】案的被告,并判令本公司与四川立信连带清偿原告西昌电力两亿元的代偿款。2010年1月21日,四川省高院开庭进行审理,当庭未宣布审判结果。

    截止本报告期期末,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本公司认为,该诉讼所涉债务有关的所有责任与破产重整后的本公司无关,本公司不应被追加为所涉诉讼案件被告,也不应对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四、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1、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收购情形。

    2、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出售情形。

    3、 报告期以前发生延至本报告期的破产重整事项。

    2007年11月6日,债权人杨芳向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2007年11月16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准予申请人的重整申请 (该公告于2007年11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网上);2007年11月20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本公司破产清算组为公司管理人(该进程公告于2007年11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网上);2007 年12月21日公司破产重整程序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重整计划草案》;2007年12月22日,公司管理人向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书面申请批准重整计划;2007 年12 月24 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终止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该进程公告于2007年12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网上);2008年3月24日,公司管理人向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关于朝华科技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重整计划的有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管理人监督本公司执行了重整计划所规定的各项内容,请法院对本公司重整计划执行予以终结;2008年3月31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向管理人出具的回函,根据《破产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管理人的监督职责自管理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监督报告之日起终止,根据重整计划,对按重整计划已获得清偿的债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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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人的剩余债权部分,债权人不得向本公司主张权利;同时,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二条规定,本公司在2007年度已对原账面所有未申报债权按账面债权本金的10%作为预计偿债户,剩余90%的债权本金及全部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迟延履行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债权按重整计划全部转入了重庆市涪陵区好江贸易有限公司,相关债务已全部解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报告期内,重组方建新集团正按照《重整计划草案》的承诺执行在公司重整成功完成后注入优良资产的工作,截止报告期期末,资产注入工作尚未实施完毕。

    4、报告期以前发生延至本报告期及期后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009年11月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建新集团、建银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港钟科技有限公司三家资产出售方以非公开发行股份为对价购买其在内蒙古东升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80%的股权、内蒙古临河新海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安徽凤阳县金鹏矿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以及在甘肃建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合计100%的股权等有关重大资产重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09年11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等相关公告)。 2009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重组方案,按照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已将重组有关资料上报证监会审核。

    为保证重组相关报告的时效性,公司将报告基准日调整至2010年4月30日。2010 年7月21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交易作价、关于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补充协议、签署《业绩补偿协议》等相关议案。其主要内容为:

    (1)根据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截至2010年4月30日东升庙矿业、金鹏矿业、临河新海及进出口公司的净资产(对应各公司100%股权)评估价值分别为155,447.86万元、19,709.93万元、8,995.37万元、10,832.08万元。根据该评估报告,在采取与上一次评估相同的评估方法的情况下,标的资产评估价值共计163,895.67万元。经与交易各方平等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中:东升庙矿业80%股权作价仍为100,168.33万元;金鹏矿业100%股权作价仍为19,704.29万元;临河新海100%股权作价仍为8,193.77万元;进出口公司100%股权作价仍为10,608.39万元;且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作价总额维持138,674.78万元不变,故公司发行股票数量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其他内容亦保持不变。

    (2)为维护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确保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的资产质量及盈利能力从根本上得到提高,本公司与建新集团平等协商并确定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于2010年、2011年及2012年三个会计年度内的业绩水平以及未达到盈利预测情况下的补偿方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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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并于公司签订《业绩补偿协议》。建新集团承诺:2010年、2011年及2012年三个会计年度内,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对应的经审计的净利润合计不低于人民币6亿元。双方一致同意,若2010年、2011年及2012年三个会计年度内标的资产对应的实际净利润少于前述承诺的三年合计净利润,建新集团同意将其本次认购的股份总数按一定比例计算股份补偿数,该部分股份将由朝华集团以1元的总价回购并予以注销。

    五、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购销货的关联交易;

    2、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资产、股权转让的关联交易;

    3、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债权、债务往来 (单位:元)

    上市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

    关联方名称

    发生额

    余额

    发生额

    余额

    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

    -142,000,000.00

    25,896,000.00

    甘肃建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

    5,620,000.00

    24,520,000.00

    内蒙古东升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

    4,000,000.00

    4,000,000.00

    合计

    -

    -

    -132,380,000.00

    54,416,000.00

    注: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系重组方建新集团代垫重整费用、偿债资金、代付中介机构费用及借款给本公司等形成的往来。

    六、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托管、承包其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托管、承包本公司资产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担保情况及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重大担保情况。

    3、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七、公司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含5%)的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的承诺事项。

    1、公司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含5%)的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承诺人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建新集团

    (1)关于公司2011年及2012年盈利承诺。

    待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2011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不低于28000万元,且2012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不低于32000万元;

    (2)追加支付承诺。

    公司股改实施及后续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如出现下述三种情况之一:1)若公司2011或2012年盈利低于上述承诺;2)公司2011年或2012年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以外的审计报告;3)公司未能按法定披露时间披露2011年或2012年年度报告,建新集团将对公司无限

    尚在履行中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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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售条件的所有流通股股东追加对价一次,追加对价的股份总数为2000万股。

    建新集团

    建新集团承诺其收购的10,400万股股权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在其后的24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减持股份的每股价格不低于20元。

    尚在履行中

    股改股份

    限售承诺

    上海和贝实业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上海和贝实业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起十二个月的规定限售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尚在履行中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建新集团

    建新集团承诺和保证:

    “对于朝华集团购买本公司所持上述四家公司股权向本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本公司承诺及保证在朝华集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且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会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也不会要求朝华集团收购本公司所持有的朝华科技本次向本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本公司将依法办理所持股份的锁定手续,且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转让上述股份将依法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对于建新集团通过协议转让、司法和解、司法拍卖等方式从朝华集团原第一大股东四川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非流通股股东购买并持有朝华集团10,400万股非流通股股份,本公司承诺及保证在该等股份依法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同时办理股份锁定手续,锁定期限与上述朝华集团向本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的锁定期限相同。

    对于本公司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追加对价承诺执行保障而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临时保管的2,000万股,本公司承诺及保证在追加对价承诺期届满之日办理股份锁定手续,锁定期限与上述朝华集团向本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的锁定期限相同”。

    需经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并核准豁免对本公司的要约收购义务。

    建新集团

    建新集团承诺:“对于朝华集团购买本公司所持上述四家公司股权向本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本公司承诺及保证在朝华集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且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会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也不会要求朝华集团收购本公司所持有的朝华科技本次向本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本公司将依法办理所持股份的锁定手续,且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转让上述股份将依法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所作承诺

    建银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建银国际承诺:“1、若本公司取得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时,用于认购股份的四家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则本公司在朝华集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且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会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也不会要求朝华集团收购本公司所持有的朝华集团本次向本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本公司将依法办理所持股份的锁定手续,且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转让上述股份将依法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2、若本公司取得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时,用于认购股份的四家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12个月,则本公司在朝华集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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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要求朝华集团收购本公司所持有的朝华科技本次向本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本公司将依法办理所持股份的锁定手续,且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转让上述股份将依法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深圳市港钟科技有限公司

    港钟科技承诺:“对于朝华集团购买本公司所持上述公司股权向本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本公司承诺及保证在朝华集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且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会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也不会要求朝华集团收购本公司所持有的朝华科技本次向本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本公司将依法办理所持股份的锁定手续,且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转让上述股份将依法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含5%)股东的期后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承诺人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重大资产重组所作承诺

    建新集团

    建新集团承诺:2010年、2011年及2012年三个会计年度内,交易标的资产对应的经审计的净利润合计不低于人民币6亿元。若2010年、2011年及2012年三个会计年度内标的资产对应的实际净利润少于前述承诺的三年合计净利润,建新集团同意将其本次认购的股份总数按一定比例计算股份补偿数,该部分股份将由公司以1元的总价回购并予以注销。

    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

    八、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九、股改事项

    2009年12月9日,公司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暨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股本的议案》;2010年3月26日,

    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0年3月26日刊登的实施公告);因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毕,公司于2010年3月30日刊登公告,公司股票简称由“S*ST 朝华”变更为“*ST朝华”,股票代码“000688”保持不变。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401,913,108股。

    十、公司受到的处罚情况

    由于违反证券法律、法规,公司于2005年11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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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局立案调查通知书([2005]证监立通字C-003号),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事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决定对本公司立案调查,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尚未收到调查结果通知。

    除此之外,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受有权机关调查、司法纪检部门采取强制措施、被移送司法机关或追究刑事责任、中国证监会稽查、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市场禁入、认定不适当人选被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十一、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未有证券投资的情况,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也未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和其他拟上市公司的股权。

    十二、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没有发生有选择性地、私下、提前向特定对象单独披露、透露或泄露重大信息的情形,保证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性。报告期内,公司无实地调研、采访等活动的情况。

    第七节 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原名为重庆朝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10月23日,经公司2001年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更名为现名称,同年12月28日在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公司前身涪陵建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是1988年10月经原四川省涪陵地区行署[涪署函(1988)151号]批准由涪陵建筑陶瓷厂改制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12月原国家体改委[体改生(1993)244号]批准涪陵建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规范化的股份制企业试点。1996年12月1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发审字(1996)383号]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万股(含内部职工股200万股)。1997年1月20日,公司社会公众股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6)383号]批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1997年8月8日,公司第3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提议并经1997年度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用资本公积金按10:5的比例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共计转增35,765,322股,转增后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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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股本增至107,295,967股。1998年4月,公司199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1997年末总股本107,295,96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10:2比例配股(其中中科创业放弃法人股配股4,531,063股),配股方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上字(1998)114号]批准实施,股本增至124,224,097.00元,其中法人股61,355,317.00元,社会公众股62,868,780.00元。1999年5月5日,公司第4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决议并经199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以1998年末总股本124,224,0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4股转增2股,共计增加股本74,534,458股,送转后总股本增至198,758,555股,其中法人股98,168,507股,社会公众股100,590,048股。2000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的2000年度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0年度增资配股方案:以1999年末总股本198,758,555股为基数,按10:3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共计增加股本30,177,014股(四川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都龙威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正东大实业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金昌经贸公司承诺全部放弃本次应配29,450,552股并不予转让),配股方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0)243号]批准于2001年2月27日实施完毕,配股后总股本增至228,935,569股,其中法人股98,168,507股,社会公众股130,767,062股。2001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的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0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即以总股本228,935,56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3.473股、公积金转增1.737股),2001年6月7日实施完毕,至此公司总股本增至348,210,999股,其中法人股149,314,299股,社会公众股198,896,700股。

    原第一大股东深圳中科创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创业)1999年12月7日、18日分别与深圳市正东大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正东大)、四川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立信)、成都龙威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龙威)签订《涪陵建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部份法人股股权转让协议》,中科创业将其持有的公司法人股36,248,507股分别转让给深圳正东大2,000万股、四川立信400万股、成都龙威12,248,507股。2001年6月28日,深圳正东大与浙江天声信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法人股52,322,400股中的21,880,000股转让给浙江天声信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2001年7月25日,成都龙威与四川立信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8,629,979股法人股全部转让给四川立信。2002年8月,为了激励和约束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四川立信与上海可欣贸易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将其持有公司500万股法人股转让给上海可欣贸易有限公司。转让后,四川立信为第1大股东,持有公司21.39%的股份。

    2005年5月20日,张良宾与赵晓轮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将其持有的四川立信70%的股权转让给赵晓轮,股权转让完成后,赵晓轮间接持有公司7,446.9979万股,占总股本的21.38%。

    2007年12月18日,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新集团公司)与浙江天声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浙江天声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所持公司2,188万股非流通社会法人股中的1,668 万股以人民币1元之对价转让给建新集团公司,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79%。

    四川立信向光大银行成都彩虹桥支行借款和为第三方向债权银行借款以其所持公司股份提供了股份质押担保,该等借款到期不能偿债,经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及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冻结了其所持有的公司非流通社会法人股74,469,979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21.39%)及红股、配股。2007年12月17日,在法院主持下,光大银行成都彩虹桥支行和四川立信、建新集团公司、重庆麦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上海和贝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债务代偿和解协议书》及《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由建新集团公司、重庆麦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上海和贝实业有限公司(以下合称“受让人”)为四川立信代为偿付所欠光大银行成都彩虹桥支行1600万的债务后,四川立信将其所持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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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74,469,979股社会法人股中的70,469,979股分别转让给上述受让人,其中转让给建新集团3,536万股,重庆市麦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500万股,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1,000万股,上海和贝实业有限公司20,109,979股。

    此外,以《债务代偿和解协议书》为基础,建新集团公司和四川立信于2007年12月17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建新集团公司以85万元受让四川立信剩余持有的本公司400万股股份,鉴于该股份质押给浦发银行,且仍处于冻结状态,该等股权转让协议尚需在获得有关质权人和冻结法院的认可后生效。

    2007年12月26日,四川省九寨沟县人民法院(2007)九法执字第054号《民事裁定书》,确认了上述受让人向光大银行成都彩虹桥支行代为偿付债务1,600.00万元取得四川立信持有的70,469,979股本公司股权,并裁定“附条件”清偿剩余的7,000.00万元。2007年12月30日,建新集团公司与重庆麦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上海和贝实业有限公司签定了《补充协议》,约定有条件清偿的7,000.00万元债务,在条件成熟时由建新集团公司、重庆麦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上海和贝实业有限公司分别承担18,799,711.00元、9,926,500.00元、9,400,000.00元、31,873,789.00元。

    重庆市涪陵金昌经贸公司和深圳正东大以各自持有公司的1752万股和3044万股为第三方向工行重庆涪陵分行枳城支行借款提供质押担保,该等借款到期不能偿债。2007年12月10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08)渝三中公执字第1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拍卖上述股权。2007年12月28日,建新集团公司收到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8)渝三中公执字第14-1 号,确认建新集团公司以人民币719.40万元成交价成功竞买上述4796万股股份。

    截止2007年12月31日,建新集团公司通过协议转让及司法裁定等方式合计取得公司非流通社会法人股10,000万股(不含尚未解冻的四川立信所剩余400万股)。

    2009年11月16日,经四川省九寨沟县人民法院(2009)九法执字第089号裁定,解除原冻结的四川立信持有公司的股份51,519,979股,并将该股份中的16,410,000股过户到建新集团公司、5,000,000股过户到重庆麦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000,000股过户到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20,109,979股过户到上海和贝实业有限公司。2009年11月26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通过司法裁决方式将深圳市正东大实业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3044万股法人股股份过户给建新集团公司,确认以司法裁决方式将重庆市金昌经贸公司所持有的公司1752万股股份过户给建新集团公司;2009年11月27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以司法裁决方式分别将四川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公司16,410,000股、5,000,000股、10,000,000股、20,109,979股股份过户给建新集团公司、重庆麦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上海和贝实业有限公司,截至到2009年12月31日,累计过户到建新集团公司名下的公司股份为6,437万股,建新集团公司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2010年1月8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以司法裁决方式将四川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2,295万股股份过户给建新集团公司;2010年1月15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浙江天声科技有限公司以一般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668万股股份过户至建新集团公司,截至到2010年6月30日,累计过户到建新集团公司名下的公司股份为10,400万股。

    2009年度公司启动股权分置改革,并在2009年11月10日公告了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方案,详见公司公告(2009-063号);2009年11月19日公告了调整后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详见公司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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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2009-066号)。调整后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渝国资(2009)728号〕批准、以及公司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0年3月25日,公司公告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2010年3月29日为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股份变更登记日,社会公众股198,896,700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2010年3月29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定向转增2.7股,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数量不变,至2010年3月30日(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股份到账日)公司总股本增至401,913,108股,其中法人股149,314,299股,社会公众股 252,598,809 股,详见公司公告(2010-012号)。上述股权变更尚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公司注册地

    组织形式

    总部地址

    重庆涪陵江东群沱子路31号

    股份公司(上市公司)

    重庆涪陵江东群沱子路31号

    3、公司的业务性质和经营范围:

    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电子计算机及网络服务器、微晶玻璃板材、节能灯及电子镇流器的制造、销售;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软件开发销售;数码电子产品研发、制造和销售;电子商务及网络应用服务;数字广播电视服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的进口业务及相关技术服务;轻工业品的出口业务;以下经营范围中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获得审批后方可经营:水力发供电、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48,210,999.00元。

    由于公司2004年、2005年、2006年连续三年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于2007年4月27日暂停上市。根据2007年12月21日债权人会议通过和重庆三中院2007年12月24日批准的《重整计划草案》,公司实施了破产重整。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仍处于停顿状态,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2009年12月14日,公司200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议案,建新集团公司等三家法人拟将其持有的内蒙古东升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80%的股权、凤阳县金鹏矿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内蒙古临河新海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及甘肃建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注入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事宜。详见注十二“其他重要事项”(三)“债务重组事宜”。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财务报告是以本附注注十二(三)所述的资产重组顺利实施使公司得以持续经营为前提条件编制的。公司自2007年11月被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后进入破产重整状态,目前尚无实际生产经营活动。2008 年3 月31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公司管理人执行重整计划完毕后报送的《关于本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后出具了《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函》,公司债务危机问题得以解决。根据重整计划,重组方建新集团公司承诺在公司重整完成后注入资产,通过重大资产重组使公司恢复持续经营能力,并最终实现恢复上市。目前资产重组方案已经过公司2009年12月14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工作正在实施中,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在权衡以持续经营和非持续经营两种方式编制财务报告可能给报告使用者带来的影响后,认为选择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进行编制对报告使用者误导的可能性相对较小,故选择了持续经营假设编制基础。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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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并基于本附注四“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所述会计政策和估计编制。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会计期间

    采用公历年度,即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

    2、记账本位币

    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3、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记账基础为权责发生制,除特别声明外,计价方法为历史成本法。

    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等价物是指公司及其子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5、外币业务的核算方法

    外币交易发生时,以交易发生当月初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价(中间价)折合人民币记账。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和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以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其中,属筹建期间发生的汇兑损益列入长期待摊费用(在开始经营的当月计入当期损益);属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及长期存货)资本化期间有关的汇兑损益,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成本;属于公允价值计量的非货币性项目发生的汇兑损益作为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其他汇兑损益,计入当期财务费用。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以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原记账本位币金额。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

    公司按投资目的和经济实质对拥有的金融资产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四大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是指持有的主要目的为短期内出售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2)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管理层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3)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及未被划分为其他类的金融资产。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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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资产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当某项金融资产收取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与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至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列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损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股东权益;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投资收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投资收益;处置时,取得的价款与账面价值扣除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后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或非暂时性下降,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计入减值损失。

    (2)金融负债

    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1)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活跃市场中的市场报价用于确定其公允价值。在活跃市场上,公司已持有的金融资产或拟承担的金融负债以现行出价作为相应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拟购入的金融资产或已承担的金融负债以现行要价作为相应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没有现行出价和要价,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的,则采用最近交易的市场报价确定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

    2)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资产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7、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公司将下列情形作为应收款项坏账损失确认标准:债务单位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可预见的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等;其他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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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期末按账龄分析法与个别认定法相结合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经本公司按规定程序批准后作为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公司应收款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这一类又分为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和未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第二类是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风险较大的应收款项,这一类又分账龄在1年以内、1-2年、2-3年、3年以上四类;第三类是其他不重大应收款项。

    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低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的,对低于部分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对单项金额重大和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风险较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准备;发生了减值的,单独计提坏账准备,不再划入到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组合中。对1、2类中未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款项,再划入到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组合中,按照同类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按照同一比例估计计提坏账准备。根据公司特点,一般以账龄作为划分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标准,具体如下:

    账龄

    1年以内

    1-2年

    2-3年

    3年以上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0.6%

    15%

    30%

    50%

    由于正处于重组期间,公司将已支付给重组和发行相关的中介机构费用(包括重组资产评估、审计费、律师费、根据重组协议应由公司支付的差费旅等),暂列其他应收款,待公司重组发行完成后,作为合并成本以及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的抵减部分进行账务处理。如重组不能实施,上述相关费用将在确定不能实施重组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判断重组成功可能性较大,对这部分款项未计提坏账准备。

    8、存货核算方法

    存货包括为生产、销售、耗用而储备的原材料、包装物、产成品、在产品、低值易耗品等。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库存商品及大宗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辅材料按类别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9、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主要包括公司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共同控制是指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共同控制的确定依据主要为任何一个合营方均不能单独控制合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涉及合营企业基本经营活动的决策需要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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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合营方一致同意等。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控制或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重大影响的确定依据主要为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如果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则不能形成重大影响。

    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在合并(购买)日为取得对被合并(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合并成本。

    除上述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外,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权益法进行调整;对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但在活跃市场中有报价、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当期投资损益为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如存在与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还应扣除按原剩余期限直线摊销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确认投资损益。

    公司对因减少投资等原因对被投资单位不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改按成本法核算;对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也改按成本法核算;对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但不构成控制的,或因处置投资等原因对被投资单位不再具有控制但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改按权益法核算。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10、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房屋建筑物。

    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按其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26

    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或摊销,折旧及摊销政策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折旧、摊销政策一致。

    当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则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则自改变之日起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1、固定资产

    公司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和其他,按其取得时的成本作为入账的价值,其中,外购的固定资产成本包括买价和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包括修理支出、更新改造支出等,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外,公司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计提折旧时采用平均年限法,并根据用途分别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费用。公司固定资产的分类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率、折旧率如下:

    序号

    固定资产类别

    使用年限

    年折旧率(%)

    残值率(%)

    1

    运输工具

    6年

    15.83%

    5%

    2

    办公设备

    5年

    19.00%

    5%

    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2、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自营建筑工程按直接材料、直接工资、直接施工费等计量;出包建筑工程按应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计量;设备安装工程按所安装设备的价值、安装费用、工程试运转等所发生的支出等确定工程成本。在建工程成本还包括应当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和汇兑损益。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27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对固定资产原值差异进行调整。

    13、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当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通常指1年以上)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14、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等,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其中,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的其他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

    土地使用权从出让起始日起,按其出让年限平均摊销;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和其他无形资产按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三者中最短者分期平均摊销。摊销金额按其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寿命内摊销。

    15、非金融长期资产减值

    公司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下列迹象时,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本公司将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末均进行减值测试。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测试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为基础测试。

    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上述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出现减值的迹象如下: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28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16、商誉

    商誉为股权投资成本或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成本超过应享有的或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投资单位或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于取得日或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与子公司有关的商誉在合并财务报表上单独列示,与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有关的商誉,包含在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中。

    17、长期待摊费用

    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应由当期及以后各期承担的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种费用,该等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18、职工薪酬

    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而给予的补偿,计入当期损益。

    职工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如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决定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如果公司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裁减建议,并即将实施,同时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的,确认因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给予补偿产生的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损益。

    19、股份支付

    股份支付是指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以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29

    应增加负债;如需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0、预计负债

    当与对外担保、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负债: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有改变则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21、债务重组

    (1)作为债务人,以现金清偿债务的,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实际支付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当期损益,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产转让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将债务转为资本的,将债权人放弃债权而享有股份的面值总额确认为股本(或者实收资本),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与股本(或者实收资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将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债务的公允价值作为重组后债务的入账价值,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将来应付金额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当期损益,涉及或有支出的,将或有支出包括在将来应付金额予以折现,确定债务重组收益;以混合方式重组债务的,处理顺序依次以资产、资产抵偿债务、修改债务条件的方式进行处理。

    (2)作为债权人,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收到现金、受让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享有股权公允价值、将来应收金额现值的差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先冲减减值准备),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收到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抵债资产的,以其公允价值入账。涉及或有收益的,不包括在将来应收金额中确认重组损失,或有收益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2、收入确认原则

    (1)公司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实现。

    (2)公司在劳务总收入和总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劳务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劳务的完成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时,确认劳务收入的实现。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完工百分比按已完工作的测量确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30

    定;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已经发生的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结转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全部不能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实现。

    23、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以及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对于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补助,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4、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当预计到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时,应当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5、所得税的会计核算

    所得税的会计核算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所得税费用包括当年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将与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年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当年所得税是指企业按照税务规定计算确定的针对当期发生的交易和事项,应纳给税务部门的金额,即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是指按照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在期末应有的金额相对于原已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

    26、企业合并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公司在合并日或购买日确认因企业合并取得的资产、负债,合并日或购买日为实际取得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作为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公司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31

    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经复核确认后,计入当期损益。

    27、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的确定原则:公司将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及特殊目的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合并财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方法: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及相关规定的要求编制,合并时合并范围内的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和往来业已抵销。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视同该企业于合并当期的年初已经存在,从合并当期的年初起将其资产、负债、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按原账面价值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五、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1、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内容及原因:报告期未发生会政策变更的事项。

    2、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的事项。

    3、会计差错的性质:报告期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的事项。

    六、税项

    本公司应纳税项及其税率如下:

    1、增值税:按销售收入的17%计算销项税,抵扣进项税额后缴纳。

    2、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应交营业税和增值税额的5-7%和3%计缴。

    3、企业所得税:按15%的所得税税率计缴。

    4、其他税项:按国家规定执行。

    七、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下列所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除特别注明之外,“年初”系指2010年1月1日,“期末”系指2010年6月30日,“本期”系指2010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上年同期” 系指2009年1月1日至6月30日,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

    1、货币资金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库存现金

    236,358.75

    2,815.15

    银行存款

    1,058,223.72

    1,269,733.79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32

    其他货币资金

    -

    -

    合计

    1,294,582.47

    1,272,548.94

    货币资金期末账面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 22,033.53 元,增加1.73%。截止2010年6月30日,公司尚处于资产重组工作实施进程之中,相关经营资产未注入公司,公司日常费用开支和负债偿还所需资金来源为重组方建新集团公司及其关联方甘肃建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内蒙古东升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预付款项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34,663.8

    100.00

    204,871.00

    100.00

    1-2年

    -

    -

    -

    -

    2-3年

    -

    -

    -

    -

    合计

    34,663.8

    100.00

    204,871.00

    100.00

    (1)期末主要余额明细:

    单位名称

    金额

    账龄

    所占比例(%)

    性质

    中国联通重庆市北部新区分公司

    13,600.00

    1年以内

    39.23

    预付光纤使用费

    黄洪淑

    3,171.00

    1年以内

    9.15

    预付房租

    邓银华

    9,000.00

    1年以内

    25.97

    预付房租

    张社渝

    1,692.80

    1年以内

    4.88

    预付房租

    陈酌

    7,200.00

    1年以内

    20.77

    预付房租

    合计

    34,663.8

    100.00

    (2)期末预付款项余额中无持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3)期末预付款较年初预付款余额减少170,207.2元,主要原因是本期 “用友”软件达到可使用状态,将年初预付款200,000.00元转入“无形资产”,参见注七、5。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账龄分类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项目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年以内

    10,787,840.10

    67.05

    217.19

    7,539,848.80

    59.37

    67.37

    1-2年

    5,252,504.84

    32.65

    3,282.73

    5,159,528.04

    40.63

    11,029.21

    2-3年

    47,640.00

    0.30

    13,542.00

    -

    -

    -

    3年以上

    -

    -

    -

    -

    -

    -

    合计

    16,087,984.94

    100.00

    17,041.92

    12,699,376.84

    100.00

    11,096.58

    其他应收款本期末账面余额较年初账面余额增加3,388,608.1元,增加幅度为26.68%。主要是本年支付的为重组而聘用的中介机构费用增加3,365,482元 。

    (2)其他应收款按风险分类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33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的其他应收款

    15,980,102.00

    99.33

    -

    -

    12,614,620.00

    99.33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其他应收款

    -

    -

    -

    -

    -

    -

    -

    -

    其他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其他应收款

    107,882.94

    0.67

    17,041.92

    100.00

    84,756.84

    0.67

    11,096.58

    100.00

    合计

    16,087,984.94

    100.00

    17,041.92

    100.00

    12,699,376.84

    100.00

    11,096.58

    100.00

    单项金额重大的其他应收款为重组费用:公司将已支付给重组和发行相关的中介机构费用(包括重组资产评估、审计费、律师费、根据重组协议应由公司支付的差费旅等)共15,980,102.00元,暂列其他应收款,待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作为企业合并成本以及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的抵减部分进行账务处理。如重组不能实施,上述相关费用将在确定不能实施重组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判断重组成功可能性较大,对这部分款项未不计提坏账准备,参见注八(三)3。

    (3)期末其他应收款余额中无持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4)期末余额中前五名欠款合计15,980,102.00元,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的99.33%。其中大额的欠款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

    欠款金额

    欠款年限

    占总额%

    重组中介机构费用

    15,980,102.00

    5,230,620.00元为1-2年,其他1年以内

    99.33

    4、固定资产

    项目

    年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原价

    2,521,909.00

    8,200.00

    -

    2,530,109.00

    办公设备

    154,905.00

    8,200.00

    -

    163,105.00

    运输工具

    2,367,004.00

    -

    -

    2,367,004.00

    累计折旧

    682,858.87

    202,493.18

    -

    885,352.05

    办公设备

    47,462.44

    15,105.32

    -

    62,567.76

    运输工具

    635,396.43

    187,387.86

    -

    822,784.29

    减值准备

    -

    -

    -

    办公设备

    -

    -

    -

    -

    运输工具

    -

    -

    -

    -

    账面价值

    1,839,050.13

    -

    -

    1,644,756.95

    办公设备

    107,442.56

    -

    -

    100,537.24

    运输工具

    -

    -

    1,544,219.71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34

    项目 年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731,607.57

    本期末不存在抵押和查封等所有权受限制的固定资产。

    5、无形资产

    项目

    年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原价

    12,300.00

    200,000.00

    90,000.00

    122,300.00

    财务软件

    12,300.00

    200,000.00

    90,000.00

    122,300.00

    累计摊销

    4,510.00

    10,398.00

    -

    14,908.00

    财务软件

    4,510.00

    10,398.00

    -

    14,908.00

    减值准备

    -

    -

    -

    -

    财务软件

    -

    -

    -

    -

    账面价值

    7,790.00

    -

    -

    107,392.00

    财务软件

    7,790.00

    -

    -

    107,392.00

    本期增加:公司2009年预付20万元购买“用友”软件,本期软件达到可使用状态,公司作为无形资产增加处理。

    本期减少:2010年公司与拟重组关联方签订协议,规定各公司按使用站点数承担“用友”软件款,由本公司代收代付,按照协议规定本公司应承担金额为11万元,本期收到代付的9万元做无形资产减少处理。

    6、递延所得税资产

    (1)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无。

    (2)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的说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五条的规定,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需要对未来的应纳税所得额作出判断。公司在目前的情形下,是否有足够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这些亏损,不确定性很大。因此,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7、资产减值准备

    本期减少

    项目

    年初余额

    本年计提

    转回

    其他转出

    期末余额

    坏账减值准备

    11,096.58

    5,945.34

    -

    -

    17,041.92

    存货减值准备

    -

    -

    -

    -

    -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

    -

    -

    -

    -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

    -

    -

    -

    -

    -

    合计

    11,096.58

    5,945.3

    -

    -

    17,041.92

    8、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无。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35

    9、应付职工薪酬

    项目

    年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工资(含奖金、津贴和补贴)

    -

    671,141.59

    671,141.59

    -

    职工福利费

    -

    91,301.83

    91,301.83

    -

    社会保险费

    148,852.62

    128,875.42

    79,134.19

    198,593.85

    其中:医疗保险费

    31,259.00

    31,335.80

    20,622.80

    41,972.00

    基本养老保险费

    104,725.00

    88,210.00

    51,821.25

    141,113.75

    失业保险费

    7,918.25

    4,794.50

    3,628.00

    9,084.75

    工伤保险费

    2,104.16

    2,206.46

    1,469.72

    2,840.90

    生育保险费

    2,846.21

    2,328.66

    1,592.42

    3,582.45

    住房公积金

    26,544.00

    29,930.25

    26,160.75

    30,313.50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51,844.57

    27,595.88

    4,260.00

    75,180.45

    非货币性福利

    -

    -

    -

    -

    因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

    -

    -

    -

    其他

    -

    -

    -

    -

    其中: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

    -

    -

    -

    合计

    227,241.19

    948,844.97

    871,998.36

    304,087.80

    10、应交税费

    项目

    适用税率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个人所得税

    5%-45%

    7,577.66

    5,516.73

    合计

    7,577.66

    5,516.73

    11、其他应付款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合计

    61,512,220.41

    197,126,016.11

    其中:1年以上

    29,133,825.24

    171,206,638.29

    (1)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比年初减少135,613,795.70元,主要是以下明细账户变化影响:

    明细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增加

    备注

    甘肃建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24,520,000.00

    18,900,000.00

    5,620,000.00

    借款

    内蒙古东升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4,000,000.00

    4,000,000.00

    借款

    预计偿债款户***

    5,997,825.24

    5,997,825.24

    -

    预计偿债户

    西昌锌业有限责任公司清算小组****

    -

    3,000,000.00

    -3,000,000.00

    偿还债务

    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5,896,000.00

    167,896,000.00

    -142,000,000.00

    债务豁免

    合计

    60,413,825.24

    195,793,825.24

    -135,380,000.00

    *甘肃建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借款,期限分别为:

    借款本金

    期限

    备注

    3,000,000.00

    2009.5.4—2011.5.3

    无息借款,到期一次性还款

    5,600,000.00

    2009.7.6—2010.7.5

    无息借款,到期一次性还款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36

    5,000,000.00

    2008.7.9—2010.7.8

    无息借款,到期一次性还款

    2,500,000.00

    2009.8.3—2010.8.2

    无息借款,到期一次性还款

    800,000.00

    2009.10.20—2010.10.19

    无息借款,到期一次性还款

    2,000,000.00

    2009.11.17—2010.11.16

    无息借款,到期一次性还款

    1,000,000.00

    2010.3.22-2011.3.21

    无息借款,到期一次性还款

    3,000,000.00

    2010.3.24-2011.3.23

    无息借款,到期一次性还款

    1,620,000.00

    2010.05.25-2011.05.24

    无息借款,到期一次性还款

    24,520,00.00

    合计金额

    -

    截止2010年6月30日,上述借款尚未归还。

    **内蒙古东升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期限为:

    借款本金

    期限

    备注

    4,000,000.00

    2010.06.23-2011.06.22

    无息借款,到期一次性还款

    截止2010年6月30日,上述借款尚未归还。

    ***预计偿债款户情况:

    本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预计偿债款户”余额为5,997,825.24元,其中:①经法院认可的尚未支付债务额为263,986.30元,详见注十二(二)2(1);②对债权人未申报和债务未到期部分预计的债务额为5,733,838.94元,详见注八(三)1。

    **** 2010年3月30日支付剩余的300万元,详见注十二(二)2(1)。

    *****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如下:

    借款本金

    期限

    备注

    15,136,000.00

    为2009.1.1前借款

    760,000.00

    2009.11.23—2010.11.22

    无息借款,到期一次性还款

    3,000,000.00

    2009.12.11—2010.12.10

    无息借款,到期一次性还款

    7,000,000.00

    2009.12.29—2010.12.28

    无息借款,到期一次性还款

    25,896,000.00

    合计金额

    截止2010年6月30日,上述借款尚未归还。

    (2)期末主要余额明细:

    单位名称

    金额

    账龄

    款项性质

    所占比例(%)

    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5,896,000.00

    1,513.60万1-2年,其他1年以内

    借款

    42.10

    甘肃建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24,520,000.00

    800万1-2年,其他1年以内

    借款

    39.86

    内蒙古东升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4,000,000.00

    1年以内

    借款

    6.50

    预计偿债款户

    5,997,825.24

    2-3年

    重整债务

    9.75

    合计

    60,413,825.24

    98.21

    *从2008年3月24日起已对本公司构成实际控制,详见注一1和注九(一)1。

    **为建新集团公司子公司,参见注九(一)3。

    ***为建新集团公司子公司,参见注九(一)3。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37

    12、股本

    (1)明细情况

    本期变动增减(+、-)

    项目

    年初账面余额

    配股

    送股

    公积金

    转股

    其他

    小计

    期末账面余额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149,314,299.00

    -

    -

    -

    -149,314,299.00

    -

    -

    其中:募集法人股

    149,314,299.00

    -

    -

    -

    -149,314,299.00

    -

    -

    其中:未上市流通股份

    -

    -

    -

    -

    -

    -

    -

    二、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49,314,299.00

    149,314,299.00

    其中:境内法人股

    149,314,299.00

    149,314,299.00

    三、已上市流通股份

    198,896,700.00

    -

    -

    53,702,109.00

    -

    -

    252,598,809.00

    其中:人民币普通股

    198,896,700.00

    -

    -

    53,702,109.00

    -

    -

    252,598,809.00

    四、股份总数

    348,210,999.00

    -

    -

    53,702,109.00

    -

    -

    401,913,108.00

    (2)股份变动情况

    2010年3月25日,公司公告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1)以资本公积定向转增股本。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2010年3月29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定向转增2.7股,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数量不变,至2010年3月30日(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股份到账日)公司总股本增至401,913,108股,其中法人股149,314,299股,社会公众股 252,598,809 股。上述增资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XYZH/2009CDA3088号验资报告验证。(2)2010年3月30日,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3)截至2010年6月30日,公司股份质押冻结(简称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

    质押期限

    质押股数(万股)

    质权人

    备注

    浙江天声科技有限公司(持有5,200,000股,占1.29%)

    2005.10.31--

    52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司法冻结

    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4,000,000股,占1.00%)*

    2009.12.16--

    400

    中国工商银行重庆枳城支行

    质押冻结

    无限受条件流通股(1,511,547股,占0.38%)

    --

    151.1547

    人民检察院

    司法冻结

    *2009年12月16日,建新集团公司自愿承担重庆市涪陵建筑陶瓷集团有限公司未清偿中国工商银行重庆枳城支行借款5600万元,并以其持有朝华科技400万股用于该借款的质押。

    13、资本公积

    项目

    年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股本溢价

    538,367,819.98

    -

    53,702,109.00

    484,665,710.98

    其他资本公积

    18,044,839.38

    142,000,000.00

    -

    160,044,839.38

    合计

    556,412,659.36

    142,000,000.00

    53,702,109.00

    644,710,550.36

    本期增加:按照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控股股东建新集团公司于2010年3月30日以豁免上市公司142,000,000.00元债务作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中向流通股股东做出的对价,豁免的债务转增了本公司资本公积。

    本期减少:按照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2010年3月29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定向转增2.7股,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数量不变。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资本公积减少53,702,109.00元,股本增加53,702,109.00元。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38

    14、盈余公积

    项目

    年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40,294,048.27

    -

    -

    40,294,048.27

    合计

    40,294,048.27

    -

    -

    40,294,048.27

    15、未分配利润

    项目

    金额

    提取或分配比例%

    上年期末金额

    -1,126,263,940.33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调整数

    -

    其中:会计政策变更

    -

    重要前期差错更正

    -

    同一控制合并范围变更

    -

    其他调整因素

    -

    本年年初余额

    -1,126,263,940.33

    加:本年净利润

    -3,325,313.93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本年期末余额

    -1,129,589,254.26

    其中:拟分配现金股利

    -

    16、管理费用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年同期发生额

    办公费

    113,202.70

    191,131.29

    差旅费

    565,172.83

    298,051.72

    业务招待费

    308,606.10

    267,154.00

    交通车辆费用

    126,607.08

    124,371.75

    通讯费

    49,606.00

    38,614.00

    折旧费

    202,493.18

    202,856.22

    董事会费

    120,904.80

    72,586.00

    税金

    1,220.000

    8,275.00

    中介费用

    300,002.00

    170,000.00

    无形资产摊销

    10,398.00

    1,230.00

    保险费

    11,992.05

    职工薪酬

    890,300.73

    783,439.37

    房屋租赁费

    346,788.00

    360,126.00

    信息披露费

    -

    证券登记费

    59,702.10

    广告费

    360.00

    咨询费

    -

    会议费

    197,957.90

    363,528.12

    股东服务月费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39

    其他

    14,616.34

    112,434.50

    合计

    3,319,929.81

    2,993.797.97

    17、财务费用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年同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

    -

    -

    减:利息收入

    -3,158.72

    7,158.95

    加:汇兑损失

    -

    -

    加:其他支出

    2,597.50

    2,831.77

    合计

    -561.22

    -4,327.18

    18、资产减值损失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年同期发生额

    坏账损失

    5,945.34

    15,870.48

    存货跌价损失

    -

    -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5,945.34

    15,870.48

    19、营业外收入

    无。

    20、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

    项目

    序号

    本期金额

    上年同期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

    -3,325,313.93

    -3,005,341.27

    归属于母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

    2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3=1-2

    -3,325,313.93

    -3,005,341.27

    年初股份总数

    4

    348,210,999.00

    348,210,999.00

    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Ⅰ)

    5

    53,702,109.00

    -

    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Ⅱ)

    6

    -

    -

    增加股份(Ⅱ)下一月份起至年末的累计月数

    7

    -

    -

    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

    8

    -

    -

    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年末的累计月数

    9

    -

    -

    缩股减少股份数

    10

    -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40

    项目

    序号

    本期金额

    上年同期金额

    报告期月份数

    11

    6

    6

    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12=4+5+6×7÷11

    -8×9÷11-10

    401,913,108.00

    348,210,999.00

    基本每股收益(Ⅰ)

    13=1÷12

    -0.0083

    -0.0075

    基本每股收益(Ⅱ)

    14=3÷12

    -0.0083

    -0.0075

    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利息

    15

    -

    -

    转换费用

    16

    -

    -

    所得税率

    17

    -

    -

    认股权证、期权行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18

    -

    -

    稀释每股收益(Ⅰ)

    19=[1+(15-16)×(1-17)]÷(12+18)

    -0.0083

    -0.0075

    稀释每股收益(Ⅱ)

    19=[3+(15-16)×(1-17)]÷(12+18)

    -0.0083

    -0.0075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第十五条的规定,发行在外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的数量因派发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资本、拆股而增加或因并股而减少,但不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的,应当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

    21、现金流量表项目

    (1)列示于现金流量表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包括:

    项目

    本期金额

    上年同期金额

    现金

    1,294,582.47

    82,942.52

    其中:库存现金

    236,358.75

    78,266.13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1,058,223.72

    4,676.39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

    -

    年末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余额

    1,294,582.47

    82,942.52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

    (2)收到/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投资/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无。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41

    项目

    本期金额

    上年同期金额

    办公费

    121,521.10

    191,131.29

    差旅费

    582,801.04

    298,051.72

    业务招待费

    438,460.75

    267,154.00

    邮电通讯费

    43,106.00

    38,614.00

    车辆使用费

    179,748.61

    123,151.75

    租赁费

    240,083.97

    242,773.40

    保险费

    11,992.05

    -

    会议费

    228,957.90

    353,528.12

    董事会费

    75,876.80

    -

    聘请中介机构费

    276,668.00

    170,000.00

    证券登记费

    59,702.10

    -

    股东服务月费

    72,813.05

    -

    广告费

    360.00

    -

    财务费用-手续费

    488.50

    2,831.77

    其他

    141,583.89

    351,576.30

    合计

    2,474,163.76

    2,038,812.35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本期金额

    上年同期金额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1,932.00

    7,152.74

    合计

    1,932.00

    7,152.74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无。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本期金额

    上年同期金额

    其他应付款-甘肃建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5,620,000.00

    3,000,000.00

    其他应付款-内蒙古东升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4,000,000.00

    -

    合计

    9,620,000.00

    3,000,000.00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本期金额

    上年同期金额

    支付资产重整中介机构服务费

    3,350,412.00

    24,620.00

    合计

    3,350,412.00

    24,620.00

    (3)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项目

    本期金额

    上年同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42

    项目

    本期金额

    上年同期金额

    净利润

    -3,325,313.93

    -3,005,341.27

    加:资产减值准备

    5,945.34

    15,870.48

    固定资产折旧

    202,493.18

    202,856.22

    无形资产摊销

    10,398.00

    1,230.00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

    预提费用增加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填列)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收益以“-”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填列)

    -561.22

    -7,158.95

    投资损失(收益以“-”填列)

    -

    -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少(增加以“-”填列)

    -

    -

    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增加(减少以“-”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填列)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填列)

    -46,973.56

    -126,831.42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填列)

    -177,274.28

    107,889.63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31,286.47

    -2,811,485.31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1,294,582.47

    82,942.52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1,272,548.94

    2,411,895.09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2,033.53

    -2,328,952.57

    八、或有事项

    (一)对外担保:无。

    (二)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1、成都名谷实业有限公司诉本公司事项

    相关诉讼基本事实见本公司2009年财务报表附注注八(二)1。截止本报告出具日,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此案件在2010年1-6月的进展是:2009年11月17日、2010年2月20日四川省高院民三庭分别开庭对此案件进行审理,但当庭均未宣布审判结果。2010年6月30日,公司根据此案件在2010年1-6月的进展情况,对此案件可能发生的负债进行评估,认为公司胜诉的可能性大于败诉的可能性,因此承担担保责任的可能性很小;如果败诉,公司将承担不超过780万元的担保支出。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43

    基于上述事实和判断,公司未确认与成都名谷实业有限公司诉公司事项相关的预计负债。

    2、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诉本公司事项

    相关诉讼基本事实见本公司2009年财务报表附注注八(二)2。截止本报告出具日,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此案件在2010年1-6月的进展是:2010年1月21日,四川省高院开庭进行审理,当庭未宣布审判结果。2010年6月30日,本公司根据此案件在2010年1-6月的进展情况,对此案件可能发生的负债进行评估,认为诉讼所涉债务有关的所有责任与破产重整后的本公司无关,公司不应被追加为所涉诉讼案件被告,也不应对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基于上述事实和判断,公司未确认与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诉公司事项相关的预计负债。

    (三)其他或有事项

    1、2008年3月31日,重庆三中院在收到公司管理人执行完毕后报送的《关于本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后向管理人出具《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函》:根据重庆三中院批准的重整计划,对按重整计划已获得清偿的债权人的剩余债权部分,债权人不得向公司主张权利。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的规定,公司在2007年度已对原账面所有未申报和未到期债权按账面债权本金的10%预计了15,333,838.94元的待支付款项,剩余90%的债权按《重整计划草案》全部转入了好江贸易公司,2008年内公司支付上述欠款中的2,000,000.00元、2009年1-12公司支付上述欠款中的7,600,000.00元,2010年1-6月未支付上述欠款,截止2010年6月30日该部分债务的余额为5,733,838.94元。

    2、公司在2008年5月5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递交了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及材料,深圳证券交易所已于2008年5月7日正式受理公司关于恢复股票上市的申请,并要求公司补充提交恢复上市申请的相关资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修订本)14.2.13条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同意受理本公司恢复上市申请后的三十个交易日内将作出是否核准本公司恢复上市申请的决定(补充提供材料期间不计入上述期限内)。公司于2008年5月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补充提交材料的函。目前,公司正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补充提交申请恢复上市的资料,若公司恢复上市申请最终未能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核准,公司的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3、在公司进行债务重整时,重组方建新集团公司承诺在公司重整成功完成后注入优良资产,通过重大资产重组使本公司恢复持续经营能力,满足上市条件并最终实现恢复上市。根据具体方案,公司将以向建新集团公司及其关联方定向发行权益性证券的方式收购建新集团公司目前控制的部分子公司。公司将发生的企业合并直接相关费用(包括审计费用、资产评估费用以及有关的法律咨询费用等增量费用)和与发行相关的费用等共计15,980,102.00元暂记入其他应收款,留待重组发行成功后,分别进入企业合并成本和冲减发行权益性证券的溢价收人。如果最终重组不能实施,上述企业合并直接相关费用和发行相关费用将在确定不能实施重组时计入当期损益。从目前情况看,重组不能实施的可能性较小。

    九、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关系

    1、公司的母公司及控制关系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44

    2008年3月24日,管理人向重庆三中院出具了朝管发(2008)5号《朝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本公司重振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重庆三中院于2008年3月31日向管理人出具了《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函》,其中列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一条一款之规定,管理人监督职责自管理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监督报告之日起终止。

    截止2010年6月30日,建新集团公司通过协议转让及司法裁定等方式合计取得公司非流通社会法人股10,4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5.88%,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对公司构成实际控制。

    2、子公司情况

    无。

    3、其他关联方

    关联关系类型

    关联方名称

    与公司的关系

    其他关联关系方

    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的重组方,通过协议转让及司法裁定等取得本公司非流通社会法人股10,4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25.88%,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对公司构成实际控制。

    其他关联关系方

    甘肃建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重组方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其他关联关系方

    内蒙古东升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重组方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其他关联关系方

    史建华

    本公司董事长

    1、本年关联方向本公司提供资金往来发生额

    关联方名称

    年初余额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期末余额

    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67,896,000.00

    -

    142,000,000.00

    25,896,000.00

    甘肃建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18,900,000.00

    5,620,000.00

    -

    24,520,000.00

    内蒙古东升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4,000,000.00

    -

    4,000,000.00

    合计

    186,796,000.00

    9,620,000.00

    142,000,000.00

    54,416,000.00

    本期增加额为:本公司从甘肃建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借款5,620,000.00元以及从内蒙古东升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借款4,000,000.00元。

    本期减少额为:本公司按照经批准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将对建新集团公司的债务转为公司资本公积。参见注七、11和本公司2009年财务报表附注注十二(一)(1)1)。

    2、本公司代付用友软件款

    公司2009年预付20万元购买“用友”软件,2010年公司与拟重组方签订协议,规定各公司按使用站点数承担“用友”软件款,由本公司代收代付,按照协议规定本公司应承担金额为11万元,本期收到代拟重组关联方付的9万元做无形资产减少处理。参见注七、5。

    3、关联方其他应付款余额

    关联方名称

    年初余额

    期末余额

    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67,896,000.00

    25,896,000.00

    甘肃建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18,900,000.00

    24,520,000.00

    内蒙古东升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4,000,000.00

    合计

    186,796,000.00

    54,416,000.00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45

    4、关联方其他应收款余额

    关联方名称

    年初余额

    期末余额

    性质

    史建华

    -

    20,000.00

    备用金

    合计

    -

    20,000.00

    十、承诺事项

    无。

    十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无。

    (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调整事项

    无。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股权分置改革事项

    经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渝国资(2009)728号〕批准和本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详见公司公告(2009-076号)。

    2010年3月30日,本公司和建新集团公司已按照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进行了债务豁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分置改革执行的详细情况请参见附注一、附注七 12 (2)。

    (二)与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以前年度,公司因关联方占用巨额资金和对外担保而陷入债务危机,主要资产均已抵押给债权人,可供经营活动支出的货币资金严重短缺,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导致债权人通过司法途径催收债务,查封、冻结甚至轮流查封、冻结公司及主要子公司资产和银行账户,公司及主要子公司主要资产被债权人通过法院拍卖。公司已基本停止生产经营,丧失对外融资能力,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和承担担保连带责任,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计提了巨额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导致资不抵债,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1、破产重整

    因面临债务危机,公司被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2007年11月16日,重庆三中院(2007)渝三中法破字第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2007年12月21日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2007年12月24日,经重庆三中院(2007)渝三中民破字第2-4号民事裁定书批准执行。2008年3月31日,重庆三中院在收到公司管理人报送的《关于本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后向管理人出具《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函》:根据重庆三中院批准的重整计划,对按重整计划已获得清偿的债权人的剩余债权部分,债权人不得向公司主张权利。同时,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二条 “根据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的规定,公司在2007年度已对原账面所有未申报债权按账面债权本金的10%作为预计偿债户,剩余90%的债权本金及全部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迟延履行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债权按《重整计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46

    划草案》全部转入了好江贸易公司。综上所述,公司债务已得到解除,债务危机已化解。详见2007年公司年报。

    2、债务清偿情况

    本公司破产重整前形成的债务分为破产重整时债权人向法院申报,经法院确认的债务和因债权人在未向法院申报等原因法院未确认,但本公司预计仍负有清偿责任的债务:

    (1)根据债权人会议通过并经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草案》,管理人对经法院确认的公司债务按《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了清偿,资金由重组方建新集团公司以垫付方式提供。经确认的公司债务金额为148,747,036.75元(原经法院确认的公司债务为153,025,908.21元,其中包括本公司应付西昌锌业款项9,278,871.46元,2009年8月5日本公司与西昌锌业破产清算小组达成协议,在本公司向西昌锌业破产清算小组指定的帐户汇款5,000,000.00元后,本公司与西昌锌业的债权债务予以消灭, 差额4,278,871.46元确认为本公司2009年度债务重组收益,同时冲减本公司经法院确认的公司债务,见2009年本公司财务报表附注注十二(二)2(1)),本公司已清偿金额为148,483,050.45元,包括:1)2007年12月31日之前实际支付现金99,168,063.05元,2)2008年1月支付现金44,314,987.40元,3)2009年8月5日及2010年3月30日分别偿还西昌锌业2,000,000.00元和3,000,000.00元。

    本公司尚未清偿的并法院确认的债务为:

    债权人

    法院确认债权本金

    应清偿比例

    应清偿金额

    已清偿金额

    尚未领取

    金额

    债权类型

    垫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5,500,000.00

    10%

    550,000.00

    286,013.70

    263,986.30

    担保债权

    (2)未申报债权的清偿情况。详见注八(三)1。

    (三)债务重组事宜

    2008年4月1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为保证公司的持续发展,恢复持续经营能力和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同意公司拟就重组的相关事项与建新集团公司签署《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重组相关事宜之意向性协议书》,该协议书已于2008年4月15日签署, 2009年12月14号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议案》、《关于公司发本次交易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建新集团、建银国际、港钟科技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建新集团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事宜的议案》,为重组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为保证重组相关报告的时效性,公司将报告基准日调整至2010年4月30日。2010 年7月21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交易作价、关于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补充协议、签署《业绩补偿协议》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本公司公告(2010-023号)。

    (四)关于持续经营能力的说明

    基本事实见2009年本公司财务报表附注注十二(四)。截止2010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为19,152,338.24元,净资产为-42,671,547.63元,公司尚未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截止本报告日,公司股改方案已经获得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通过,并已按照股改方案完成债务豁免和转增股本事宜;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上报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47

    了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文件,并着手完成相关工作,由于最终结果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在权衡以持续经营和非持续经营两种方式编制报告可能给报告使用者带来的影响后,认为选择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进行编制对报告使用者误导的可能性相对较小,故选择了持续经营假设编制基础。

    (五)租赁

    1、本年内未发生融资租赁事项。

    2、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租出资产情况:无。

    3、作为经营租赁承租人参与的重大经营租赁的情况:公司租赁重庆市消防培训中心标准间9间为办公用房,租赁期限至2010年4月30日止,租赁费用为60,021元/月,2010年1-6月本公司共确认租赁费346,788.00元。另2010年4月27日公司与重庆市消防培训中心签订补充协议,租赁标准间8间为办公用房,租赁费用为53,352元/月,租赁期限至2010年8月1日止。

    十三、补充资料

    1、本期非经营性损益:无。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每股收益

    项目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325,313.93

    -

    -0.0083

    -0.008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325,313.93

    -

    -0.0083

    -0.0083

    由于本公司2010年6月30日净资产为负数,故未计算净资产收益率。

    十四、财务报告批准

    本财务报告于2010年 8月3日由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48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半年度报告文本;

    二、载有法定代表人、财务总监、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公司章程文本;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史建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震

    会计机构负责人:雷雪松

    日期:二O一O年八月三日会企01表单位:元资 产期末余额年初余额负债和股东权益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货币资金 1,294,582.47 1,272,548.94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应收票据 - 应付票据 - - 应收账款 - 应付账款 - - 预付款项 34,663.80 204,871.00 预收款项 - - 应收利息 - 应付职工薪酬304,087.80 227,241.19 应收股利 - 应交税费7,577.66 5,516.73 其他应收款 16,070,943.02 12,688,280.26 应付利息 - 存货 - 应付股利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其他应付款61,512,220.41 197,126,016.11 其他流动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流动资产合计 17,400,189.29 14,165,700.20 其他流动负债- - 非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合计61,823,885.87 197,358,774.0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非流动负债: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借款- - 长期应收款 - - 应付债券- - 长期股权投资 - - 长期应付款- - 投资性房地产 - - 专项应付款- - 固定资产 1,644,756.95 1,839,050.13 预计负债- - 在建工程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工程物资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固定资产清理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负债合计61,823,885.87 197,358,774.03 油气资产 - 股东权益: 无形资产 107,392.00 7,790.00 股本401,913,108.00 348,210,999.00 开发支出 - - 资本公积644,710,550.36 556,412,659.36 商誉 - - 减:库存股- 长期待摊费用 - - 专项储备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盈余公积40,294,048.27 40,294,048.27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一般风险准备 非流动资产合计 1,752,148.95 1,846,840.13 未分配利润-1,129,589,254.26 -1,126,263,940.33 股东权益合计-42,671,547.63 -181,346,233.70 资产总计 19,152,338.24 16,012,540.33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19,152,338.24 16,012,540.33 资产负债表编制单位: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6月30日法定代表人:史建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震 会计机构负责人:雷雪松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49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50

    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3,325,313.93 -3,005,341.27 营业外收入- - 营业外支出-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3,325,313.93 -3,005,341.27 所得税费用- - 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325,313.93 -3,005,341.27 收益:本每股收益-0.0083 -0.0075 释每股收益-0.0083 -0.0075 综合收益- 收益总额-3,325,313.93 -3,005,341.27 表人:史建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王震 会计机构负责人:雷雪松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编制单位: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6月单位:元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31,503.14 856,302.71 763,177.96 支付的各项税费820.00 9,495.0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43,832.48 2,474,163.76 2,038,812.3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75,335.62 3,331,286.47 2,811,485.3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75,335.62 -3,331,286.47 -2,811,485.3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0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90,000.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932.00 7,152.7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1,932.00 7,152.7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8,200.00 200,000.00 投资支付的现金-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200.00 200,00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3,732.00 -192,847.2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000,000.00 9,620,000.00 3,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000,000.00 9,620,000.00 3,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3,000,000.00 2,3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330,000.00 3,350,412.00 24,62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330,000.00 6,350,412.00 2,324,62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70,000.00 3,269,588.00 675,38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94,664.38 22,033.53 -2,328,952.5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199,918.09 1,272,548.94 2,411,895.0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294,582.47 1,294,582.47 82,942.52 法定代表人:史建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震 会计机构负责人:雷雪松现金流量表项 目本期金额本月金额上年同期 51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报告

    编制单位: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6月单位:元 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专项偹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专项偹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348,210,999.00 556,412,659.36 - 40,294,048.27 -1,126,263,940.33 -181,346,233.70 348,210,999.00 556,412,659.36 - 40,294,048.27 -1,120,547,455.39 -175,629,748.76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 二、本年年初余额348,210,999.00 556,412,659.36 - - 40,294,048.27 - -1,126,263,940.33 -181,346,233.70 348,210,999.00 556,412,659.36 - - 40,294,048.27 - -1,120,547,455.39 -175,629,748.76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53,702,109.00 88,297,891.00 - - - - -3,325,313.93 138,674,686.07 - - - - - - -3,005,341.27 -3,005,341.27 (一)净利润-3,325,313.93 -3,325,313.93 -3,005,341.27 -3,005,341.27 (二)其他综合收益- - 上述(一)和(二)小计- - - - -3,325,313.93 -3,325,313.93 - - - - - - -3,005,341.27 -3,005,341.27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42,000,000.00 - - - 142,000,000.00 - - - - - - - - 1.所有者投入资本- -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3.其他142,000,000.00 142,000,000.00 - (四)利润分配- - - - - - - - - - -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53,702,109.00 -53,702,109.00 - -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53,702,109.00 -53,702,109.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其他- - - - (六)专项储备- - - - - - - - - - - - - - - - 1.本年提取- - - - - - - - - - 2.本年使用- - - - - - - - - - 四、本年年末余额401,913,108.00 644,710,550.36 - 40,294,048.27 -1,129,589,254.26 -42,671,547.63 348,210,999.00 556,412,659.36 - 40,294,048.27 -1,123,552,796.66 -178,635,090.03 法定代表人:史建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震雷雪松 会计机构负责人: 项 目 本期金额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上年同期 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