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新矿业: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更新后)2017-08-23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建新矿业 公告编号:2017-024 号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截止 2017 年 8 月 21 日,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
券简称:建新矿业,证券代码:000688)连续 3 个交易日(3 个交易日为 8 月 17 日、8 月 18
日、8 月 21 日)收盘价格涨幅累计偏离 20.4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
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核实情况说明
1.经公司自查,除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东升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1
日与巴彦淖尔紫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签订《锌精矿供销合同》事项外(具体详见与本公告同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建新矿业股份有
限责任公司重大合同公告》公告编号:2017-023 号),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
的重大信息。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的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
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内部及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就上述股票异常波动事项,公司向控股股东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
新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刘建民先生进行了问询,建新集团来函表示,除已披露的破产重整
事项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12 月 10 日、2017 年 3 月 25 日刊登在《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建新矿
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重组进展公告》 ), 截至回函日,建新集团不存在对公司股
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重大信息。
6.控股股东建新集团、实际控制人刘建民先生明确表示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
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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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
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
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
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
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本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持续披露控股股东建新集团破
产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
2.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3.公司子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1 日与巴彦淖尔紫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签订的《锌精矿供
销合同》,若合同能有效履行,将保障公司同期的经营利润并稳定 2017 年经营业绩,但亦
可能因市场价格再度上涨而损失超额利润,具体将视该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而确定。
4.建新集团破产重整事项自法院裁定之日起已超 6 个月,经申请,法院同意延期至 2017
年 9 月 2 日前提交《重整计划草案》,若未按期提交,可能存在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的风
险。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
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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